宜昌市安全生产规划
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宜昌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期间,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稳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趋于好转。“十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2995起,死亡2253人;未发生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单年度事故死亡人数由2001年的506人逐年下降到2005年的409人。2005年,全市煤矿事故死亡31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6.97,在省控目标9.88以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90人,万车死亡率为6.26,比全国平均数7.6低1.34,低于省控目标7.64;亿元GDP死亡率为0.67,比全国平均数低0.06;10万人口死亡率为9.75,在全国控制指标10.31以内。
    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事故总量偏大,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问题突出,职业危害严重。二是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力量不足,手段落后,不能完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三是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设施不到位,本质安全程度不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四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础工作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法制观念不强。
   
    二、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和谐宜昌的总体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的总体工作思路,倡导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我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0年,建立起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十大体系,即安全监管组织体系、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安全评估评价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安全信息网络体系、安全技术支撑体系、中介服务体系、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体系。事故总量下降,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31以下,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控制在2.9以下,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煤矿事故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6以下,力争杜绝瓦斯、透水等人为可控重特大事故;非煤矿山死亡人数比2005年下降10%;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到5以下;水上交通事故死亡或失踪人数下降10%;特种设备事故万台死亡人数控制在每年0.8人以下;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5%。职业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监督管理
    煤矿:以遏止重特大事故为目标,落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强化对煤矿的定期监察、重点监察和专项监察。坚定不移地把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推向纵深,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矿整顿关闭任务。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全面推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和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加大对瓦斯、水害等主要灾害的防治力度,对生产、通风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技术改造,实施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联网。
    非煤矿山:强化安全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非煤矿山采空区、尾矿库、炸药库等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和治理,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逐步实现规范化管理。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实化学品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登记、一书一签等制度。推广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装置,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及运输过程实时监控系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随着城市规模发展而导致的安全距离不足或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关停、治理、搬迁、转产、限产等措施进行整治;对化学工业区(基地)开展区域风险评价和安全规划,提高化学工业区(基地)的科学布局及区域安全水平。落实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整顿规范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取缔烟花爆竹家庭作坊和非法生产场点,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活动。
    道路交通: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构,推行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强化机动车安全检验制度,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建立道路设计、新建和改扩建的道路交通安全审核机制。完善驾驶员考试、登记、注册等制度。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与行车记录仪或全球定位系统装备相配套的安全管理制度。
    水上交通:建立健全地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体系,开展渡口、渡船标准化工作,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逐步实现船型标准化。
    建筑业:建立建筑企业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建立完善建筑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加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塔吊倒塌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督促和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
    特种设备:建立特种设备动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评价体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继续开展气瓶、压力管道、锅炉、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起重机械以及土锅炉、简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
    农业机械:以基层管理网络建设为重点,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人数。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的规范化管理,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活动。
    重点工程:建立长效性安全监管平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强化项目“三同时”的审查把关,加强日常巡查与监察执法,加强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全局、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作用,建立市和县市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联席机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实施目标管理,加强动态考核,每年对签状内容进行调整,按照省政府下达的指标控制体系层层分解,并逐级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和考核。要长期坚持将安全生产定性定量项目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正职实绩考核评价范畴,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县市区政府都要建立与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在工业发达、矿山企业较多、安全生产任务繁重的乡镇,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所),承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执法任务,其它乡镇都要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队伍、装备建设步伐,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能力。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建立市、县二级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确定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普查)、检测、评估标准和办法,明确重大危险源监控的要求和责任,组织落实,加强管理,使重大危险源登记全面、检测科学、评估准确、分级合理、监控有效。
    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开展对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准则、监测指标、控制措施、治理办法等关键技术的系统研究,加大事故隐患辨识和治理的力度。实行重大事故隐患辨识、登记、监控、治理、检查、销号制度,建立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企业必须及时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消除隐患;有关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功能
    建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利用各方面的力量,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部门培训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抓责任,确保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到位;抓重点,推进高危行业(企业)的安全培训;抓法制,把安全培训纳入依法培训的轨道;抓质量,切实提高安全培训的层次;抓协调,促进安全学科建设和安全人才培养;抓典型,全方位拓展安全培训工作。加强培训机构建设,夯实安全培训基础。抓好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重点抓好监察执法人员、高危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特种作业人员和新工人的培训、考核、认证工作。改革安全生产培训考核方式,实行培训、考核与认证分离,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考核认证,提高培训质量。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宣传安全生产,在电视台、电台开办固定时间的安全生产专题节目,在报纸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办好安全生产简报;实行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一支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队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道路交通安全周”、“119消防宣传日”以及安全社区建设等活动,搞好全民安全教育,组织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优秀文艺、影视节目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题片巡演、展映、评奖活动,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五)加强安全科学技术应用,加快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制定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根据市情和安全生产实际需要,提出安全科技研究发展方向和指导项目计划,把安全生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和具有普遍应用意义的项目列入科技攻关计划,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二是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中相关的设备、设施和工程项目建设。按照先进、可靠、适用的原则,重点完善和提高事故分析鉴定、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矿山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公共安全的支撑和保障能力。三是大力推行安全标准化建设。积极创建安全质量管理达标示范企业,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推进安全管理示范工程,争取更多的企业通过ISO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面貌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六)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以及各类企业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预案检查和演练。根据全省重点加强十二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十一五”期间,全市将逐步建立起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核心,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为支撑,行业应急救援专家为技术支持,市及重点县市应急救援体系为基础,公安消防部队和矿山、化工等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力量为补充,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及资金、装备、信息、基础建设为保障的符合市情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七)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
    市和县市区要重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硬件建设,配置必要的、先进适用、高效可靠的设备、设施,逐步应用安全管理电子政务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查询系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检索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系统、安全监管监察系统、重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救援辅助决策及指挥调度与通讯系统、重大危险源登记评估监控系统、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分级治理监控系统、职业危害普查监测防治信息系统、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研究应用查询系统等,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和服务。
    (八)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快社区安全建设
    编制和实施城市公共安全规划,开展城市公共安全预评价,加强城市公共安全论证,及时对城市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提高本质安全度。明确建设、交通、质监、公安、市政管理、公共事业服务等城市公共安全重点责任部门的职责,完善城市各级公共安全管理机构,形成完整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城市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现场、水电气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的安全监督检查。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和社会应急服务联动机制,用科学的管理机制应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加强对大型集会、经贸商务活动、大型文体活动、节日庆典等人员高密集活动的安全监督检查,防止因挤压、践踏或舞台看台坍塌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组织作用,提出社区安全建设标准,将社区安全建设和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安全社区示范区。创新社区安全文化宣传教育手段,组织开展社区安全文化推广活动,拓展社区居民参与深度和广度,完善社区安全系统与设施,提高社区居民防灾减灾及避险能力。
    (九)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有效防止职业危害
    充分认识职业卫生危害的隐性和潜在性、致病过程的慢性和滞后性、突发事件的烈性和灾害性、伤害的广泛性和严重性等特征,切实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建设一支合格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检查监测队伍,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与检查装备,依法开展规范化、制度化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建材、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降低危害,督促达标;加大对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产生新的危害源;强化对粉尘、毒物等监测工作的监察,督促企业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危害防治与整改措施,加强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有效防止职业危害;编制职业卫生发展计划,提出职业危害防治目标,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加强职业危害监测治理,提高整体职业卫生水平。
    (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提高中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完善监管网络,明确监管责任,把中小企业全面纳入监管范围,消除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死角。严把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关,按照有关标准,有计划地开展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估、评价,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据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办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手续;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制度,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具备安全资格或未按规定配置具备安全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认定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依据《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对从事矿山开采、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征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定政策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十一)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
    合理有序、规范发展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中介机构,努力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明确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职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作用。所有需要进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的安全生产事项,都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督促有关企业和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咨询,鼓励中介机构积极为有关企业和单位提供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按照有关法规、标准,严格安全生产中介机构资格审查和资质管理,规范中介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加强中介机构自身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中介服务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
   
    四、重点工程
   
    (一)科技创新和技术示范工程
    以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开展矿山重大灾害机理及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控与管理信息化、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现代安全管理、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与仿真等相关技术研究;实施以矿山灾害综合防治为重点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每年推广3~5项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
    (二)基本体系建设
    1、重大危险源普查工程。在对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尾矿库等各类重大危险源开展普查登记的基础上,建立市、县、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构建市、县、企业三级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
    2、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装备配置工作的通知》(安监管总规划〔2005〕194号)文件要求,配置安全监察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仪器仪表、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
    3、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依托电子政务网,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可满足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迫切需要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基本覆盖各类重大动态事故隐患跟踪监控体系;建立面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数据报送系统;快速受理事故信息,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救灾调度指挥。
    4、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宜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主要由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专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应急救援培训、演习基地建设和县市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