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是宜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未来五年全市国土资源工作的行动纲领,“规划”将提出国土资源工作的指导思想、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重点,是加强国土资源宏观调控、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高资源保障能力的行动指南。
宜昌市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以2005年为基准年,2006年至2010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2020年。
一、“十五”期间国土资源利用进展和形势
(一)国土资源“十五”计划进展情况
“十五”以来,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国家关于资源环境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我市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服务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在经济建设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迅速增长。特别是“十五”后三年,国家下达用地计划大幅减少,与此同时,各类需求却迅速增加,一减一增,矛盾十分突出。全市按照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有保有压、积极服务的原则,想方设法保障经济建设合理的用地需求。既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追加农地转用计划指标,又注重内涵挖潜,积极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废弃工矿用地复垦;既注重开源,又厉行节约,加强用地政策和定额管理,从严从紧供应土地;既突出重点,又兼顾一般,充分发挥规划、计划的调控作用,统筹排各业、各区域用地,确保了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城镇重要基础设施用地。“十五”期间全市建设用地总量增加了3486公顷,全市经济发展用地得到了有效保障,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明显改善。
——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耕地保护力度进一步加大。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以各类园区用地、非法圈占集体土地、违法违规交易、管理松弛为重点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了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和基本农田保护等五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了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规范了土地市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与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十五”期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979.35公顷,年均建设占用耕地195.87公顷,大大低于“十五”计划建设占用耕地控制指标。全面完成基本农田保护检查工作,全市311740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逐步完善,“十五”期间我市连续5年实现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十五”期间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1444公顷;农业结构调整进展顺利,生态退耕快速推进,“十五”期间全市生态退耕20217.56公顷,年均生态退耕4043.51公顷。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进一步好转,资源保护力度加大,资源利用效益明显提高。全市关闭了一批布局不合理、破坏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大的矿山,严厉打击了滥采乱挖行为;对磷、煤等重要矿产实行保护性开发,严格开采准入,实行开采总量控制,加强监督管理,资源保护力度加大,利用方向、布局结构得到一定程度调整和优化。
——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开展了县(市)地质灾害调查;编制了《宜昌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对一些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了勘查、监测和治理;完成了三峡工程库区宜昌段二期地质灾害勘测治理工程,启动了三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初步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实行了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管理体系入手,规范人们与地质环境相关的行为活动,强化地质环境保护意识,理顺地质灾害防治程序;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建设全面实施,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基本完成。夷陵区黄花乡奥陶系与志留系界线层型剖面被国际地科联确定为“全球金钉子”。远安县化石群地质公园通过专家评审。
——国土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深入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法制意识和依法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强资源形势分析,积极运用土地供应、矿业权设置等手段参与国民经济运行宏观调控。大力推进国土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市县两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开始实施;启动了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实行了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制度,避免了各类建设对重要矿产资源的压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不断增强,有偿供地范围逐步扩大,推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招标拍卖挂牌已从城市向农村扩展,土地有偿使用收益显著增加,集约节约用地机制初步形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创新有突破。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大部分矿业权采用市场方式出让。继续整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妥善处理矿业纠纷和土地权属纠纷。土地、矿产执法监察全面展开。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国土资源电子政务系统和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相关专业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十五”期间国土资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五”国土资源规划实施总体比较顺利,但也出现了不少新矛盾、新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高,资源利用效率低,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日益突出。
一是耕地保护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十五”期间全市耕地减少了29752.2公顷,其中生态退耕占67.95%,农业结构调整占26.63%,建设占用3.29%,灾害损毁2.12%。
二是资源开发布局结构不合理,利用效率低。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带动和资源消耗,粗放型资源利用方式没有明显改观。土地利用协调统筹不力,区域和城乡间土地利用布局结构不合理。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低,农村宅基地使用普遍超标,闲置、浪费土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良田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矿产勘查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技术水平低,装备落后,矿产资源总回收率低,矿产资源超常规消耗。
三是资源优化配置体系不尽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资源性产品价格的市场形成机制有待完善,资源产权制度和税费制度改革滞后。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不完善,国土规划缺失,国土空间开发缺乏统筹。土地利用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的作用有待加强。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
四是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全市水土流失严重,不合理利用和各种污染导致土地生态环境恶化,部分城镇和交通干线附近耕地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严重超标。矿山生产重开发、轻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恶化。地质灾害呈现发生频率增加、危害加大的态势。
(三)“十一五”时期国土资源领域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一五”是我市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强化和落实,随着建立和谐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中部崛起”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随着改革的深化和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市国土资源管理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
一是保护资源环境与保障经济建设对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将更加尖锐。“十一五”时期,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将全面提速,建设用地需求和能源、重要矿物原料需求将快速增加;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为保证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国家将进一步加强资源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因素将增多。而人多地少、资源相对不足的客观现实又难以改变。因此,缓解保护资源环境与保障经济建设资源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的首要课题。
二是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大量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服务业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经济结构加速调整,各业、各区域之间在资源配置上的争夺与矛盾将加剧;随着经济市场化程度迅速提高,深化改革进一步触及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更趋多样化,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多样化。上述问题和变化与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密切相关,将增加资源配置与管理的难度。
三是国土资源部门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方面将肩负更重的责任。“十一五”时期,随着人均GDP全面超过1000美元,经济社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和重要转型期,这一时期,经济易失控、社会易失序、心态易失稳,各种矛盾相互交织、错综复杂,“三农”、“四矿”问题突出,加强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显得更加重要,国土资源部门在加强宏观调控、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稳定方面肩负着重大的责任。
四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求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我市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地质灾害频发。未来五年内,随着各项工程建设的实施和人类活动的加剧,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仍将处于增长趋势,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将更加艰巨。
五是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以后,如何理顺各方面工作关系,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和加强社会服务,发挥好新体制新机制的效能,也是摆在各级国土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与此同时,国土资源管理也将遇到难得的机遇。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资源问题,确立科学发展观和一系列重大方针,始终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放在重要战略位置,明确国土资源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赋予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职责。地质工作、耕地保护、资源管理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时期。
二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省委提出要把宜昌建设成为省域副中心城市,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也为我市国土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调整和优化带来契机。
三是各地区、各部门正在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更加注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更加注重转变资源利用和管理方式,更加注重资源和环境保护。
二、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规划引导与市场调节、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认真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保护耕地,统筹安排各业用地,促进土地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保障经济发展和保护国土资源相统一;坚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坚持国土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保障国土资源可持续利用。
三、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
(一)“十一五”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管理体系;耕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土地、矿产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明显提高;重要矿产的资源储量下降局面得以扭转,矿产品的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国土资源市场体系更趋完善,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资源开发利用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与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
——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矿产资源有效供应。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磷矿等重要矿产的严格保护措施,土地承载力、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重要矿产资源供求的基本平衡。
——促进资源产业竞争力的提高。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迈出坚实步伐,国土资源科技创新步伐加快,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不断提高,地勘、采掘、能源、冶金、建材、化工、房地产等资源型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竞争力明显提高。
——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创新城乡土地管理政策,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用地结构,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引导城乡产业合理分工布局,促进“三农”问题解决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以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为契机,推进重点区域和地带开发,搞好生态脆弱地区的综合治理,限制自然保护区的盲目开发,加强重要经济圈的国土整治,使不同区域的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应,确保国土生态安全。
——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队伍和地方政府相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网,查明全市地质灾害,对地质灾害防治进行全面规划。完成全市重要地质灾害多发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初步建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与宜昌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以非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措施为辅的防灾减灾体系。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地质遗迹和旅游地质资源保护逐步做到以开发促养护,积极建设以三峡层型剖面为代表的地质公园,以保护促开发,形成地质遗迹和旅游地质资源保护的良性循环。
——建立面向市场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法制环境基本健全,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依法行政得到加强,信息服务不断完善。适应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国土资源调查评价体系、法律体系、规划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二)“十一五”时期国土资源利用的具体目标
根据初步测算,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7570公顷以内,人均建设用地比“十五”期末下降1.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100公顷以内。“十一五”期内,稳定现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确保全市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全市各类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5640公顷以内,开发复垦整理增加耕地3000公顷。
(三)2020年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远景目标展望
到2020年,国土资源的资源保护与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资源配置体系和法制环境更加完备,市场配置资源机制更加灵活有效;资源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二元用地结构基本消失;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区际间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政府部门在保障发展、保护资源、调控经济、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为更大。
四、国土资源利用的主要任务与重点工程
(一)主要任务
1、加强耕地保护,确保粮食安全。
——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和非建设占用耕地,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严格土地市场准入条件,增加建设占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成本和难度,运用利益机制、价格杠杆从源头上约束滥占滥用耕地的行为。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和投入,整合市内各项农业投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基金,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对耕地资源的持续投入,建设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搞好生态退耕,生态退耕的重点是宜西山区25度以上的坡耕地,生态退耕要与基本农田、草牧场、经济林建设同步进行。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绿色通道、绿色隔离带。水土条件适宜建设梯田的坡耕地应逐步梯田化。在生态脆弱和地质灾害频发地区,适度引导人口迁移,抑制新的土地退化。
——建立耕地保护的责任制,完善各级干部考核制度,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基本农田的保护和管理。
2、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保障经济发展用地需求。
——调节土地供应总量和供应方向,用好增量。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农用地转用的调控作用,严格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强化土地用途管制,有计划地控制农用地转用的总量、速度和结构。改革和加强年度用地计划管理,实行农地转用计划分级分类管理,统筹安排,有保有压,重点保障基础设施项目和重点企业改制项目、效益好就业多的招商引资项目、城市重要公益项目、生态建设等符合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政策的投资项目的用地需求。
——注重制度和方法创新,努力盘活存量。进一步开展存量用地调查,摸清存量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制订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探索开展建设用地置换,推动闲散建设用地的利用;实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制度,大力推进以迁村腾地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建立有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土地整理折抵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弥补我市农用地转用计划的不足,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谋取出路。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遵循“五个统筹”和“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将用好增量与盘活存量有机结合,合理调整土地开发布局和利用结构,完善土地分区规划和分区用途管理,促进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工业项目向园区集中、土地利用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重点调整和整合建设用地的结构布局,特别是调整供大于求、空置率高、投资结构不合理的城镇房地产用地结构,发展经济适用房,抑制高档公寓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3、加强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勘查,扩大地质工作服务领域,增加矿产资源储备。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深化地质勘查体制改革,坚持实行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分制运行。加强地勘单位资质管理,营造良好的地勘市场环境。加大地质工作投入,组织开展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为国民经济建设和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提供基础信息服务,降低投资风险;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鼓励多渠道社会投资开展适应市场需要的商业性矿产勘查,提高全市地质勘查程度和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使矿产开发利用具有可靠的资源基础和较充分的地质基础资料。
4、大力开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治理整顿,建立规范的开发利用秩序。
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结合宜昌市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并运用经济手段,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整体部署,分阶段推进,全面开展以磷矿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行动。通过整顿和规范,使无证勘查和开采、乱采滥挖、浪费破坏矿产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越界开采、非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等违法行为得到全面清理,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矿山安全事故及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矿山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投资环境改善,矿产资源管理加强,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5、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紧紧围绕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约用地、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以缓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瓶颈制约为目的,强化节约意识,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制机制,加快布局结构调整,推进技术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利用资源政策把控产业发展,引领相关产业节约集约型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6、加强土地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摸清资源家底及其开发利用基本状况。
根据国家安排,开展新一轮全市土地调查(更新调查),全面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地籍调查。完善土地利用动态监测制度,建立耕地保护动态监控与评估预警体系。加强对土地市场运行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7、保护地质环境,预防地质灾害。
——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治理,提高地质灾害预防预警能力和防治水平。到2010年,大部分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基本建成防灾减灾体系,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加剧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对新建矿山,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实行“三同时”制度,并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备用金;对开采矿山,实行矿山环境评估制度,以评估结果进行监督管理,以加强矿山环境的保护。以国有大中型矿山为重点,进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对矿区损坏的土地进行复垦和绿化,对矿渣、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再回收利用,对矿山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
——加强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进一步开展地质遗迹调查,加大地质公园建设力度。
——加强地下水地质环境监测。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站,扩大监测范围,提高动态监测能力;对主要取水点实行取水方式管制与总量控制,维持地下水采补平衡,防止因地下水超采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
——建立保障体系。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法制和规划体系建设,建立目标责任制,推进社会化减灾体系建设,形成中央和地方共同担负防治职责的工作体制。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的良性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8、建立完善国土资源市场,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从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产权制度入手,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明确市场规则,加强市场监管,完善资源配置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的土地市场环境。进一步收紧划拨用地范围,对已经从政府投资转向市场投资、政府直接经营转向市场化经营的产业,如经营性基础设施、民办教育、医疗、矿产开采等产业用地,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范围。继续落实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制度,规范协议出让行为,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提供市场服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全面运行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系统,准确分析土地供应总量、结构以及地价水平,合理把握土地市场走势,适时适度调控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加快和完善矿业权市场建设。开放资源勘查开发市场,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加快发展民营矿业经济。逐步完善矿业权市场,探索建立有偿出让的标推,逐步扩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范围。
9、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充分利用“两个资源,两个市场”。
——利用外资勘查开发我市矿产资源。加大矿业对外开放力度,完善矿业权市场,鼓励并依法保护市外、国外投资者按照国家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在我市勘查开发矿产资源。
——利用市外、国外矿产资源。遵循矿种补缺、地区择优、投资风险最小原则,采取现代国际勘查和矿业市场运作方式,通过买断矿山股权、进行风险勘查等多种途径,积极勘查、开发利用外部资源。
——发展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根据“比较效益”和“优势互补”原则,积极发展矿产品国际贸易。鼓励本市优势矿产深加工产品出口,鼓励市内、国内短缺、关系本市经济发展的大宗矿产初级产品进口,建立稳定的矿产品进出口贸易渠道。
10、建立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积极参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宏观调控。
充分发挥国土资源规划、计划、政策、信息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通过调整土地、矿产供应总量抑制或鼓励市场需求,参与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十一五”期间要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宏观调控体系,促进资源集约利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国土资源利用重点工程
1、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工程。
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力度。一是突出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将万亩以上集中连片基本农田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制定更加严格的保护措施。二是土地整理项目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增加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和投资,市内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其它涉农资金要重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三是加强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建立预警系统。通过实施基
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工程,稳定基本农田,逐步提高高产、稳产农田比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2、国土综合整治工程。
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退耕为主要方式和途径,探索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整合土地资源,改善土地利用条件和人居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
3、优势矿产资源整合工程。
以规划为依据,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治理整顿为契机,以探矿权、采矿权整合为核心,以大中型矿区为重点,推进磷、盐、石膏、水泥用灰岩等优势矿产以及煤、锰、钒等重要矿产的资源整合,使优势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结构和布局,促进重要原材料生产加工基地的形成,不断提高市内矿产资源的供应能力,使资源优势逐步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4、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工程。
以国家及宜昌市的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公共服务、减少商业性地质勘查风险、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开展基础地质调查,扩大地质工作服务领域,重点开展l∶25万区域地质调查、1∶20万重力测量、空白区1∶5万地质调查以及农业地质调查、旅游地质调查,完成全市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和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
5、地质遗迹调查与地质公园建设工程。
加强地质遗迹的调查评价,基本摸清地质遗迹家底,在此基础上进行规划、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并与旅游、科学考察和科普相结合,强化地质公园和保护区的建设。完善宜昌市地质遗迹保护管理机制与体制,做到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6、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以三峡库区为重点,继续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勘查治理。
7、信息化建设工程。
以实施“金土工程”为契机,加快国土资源信息化步伐。“十一五”期间,形成城乡统一的地籍数字基础平台和全市大比例尺地质矿产数字基础平台,实现市、县(市)两级国土资源数据交换体系互通互连,全面贯通国土资源政务管理系统和社会服务系统,初步实现宜昌市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三个主流程的信息化。
五、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与重点工程
(一)重点区域
1、宜东沿沮漳河流域耕地整理区。
包括当阳市庙前、育溪、两河、河溶四乡镇和坝陵办事处,远安县洋坪、旧县两镇,枝江市七星台镇,草埠湖管理区。本区是我市重要的粮棉产区,地势平坦,农用地资源丰富,土地利用程度高,但利用方式粗放,本区重点是结合粮棉主产区建设,加快农田尤其是基本农田整理力度,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2、宜中沿黄柏河、柏临河、玛瑙河流域土地整理区。
包括夷陵区黄花、分乡、龙泉、鸦鹊岭等乡镇,枝江市安福寺、仙女两镇,伍家岗区伍家乡,犭虎亭区虎牙、云池两办事处。本区多为低山丘陵地,是宜昌主要粮食产区,也是三峡移民安置的重点区域,区内山地多,人均耕地少,宜农后备资源不足。本区重点是结合流域整治,加大农田建设力度,改造中低产田,突出内涵挖潜,促进集约利用,以增加有效耕地、提高土地质量为目标。
3、沿三一八国道和清江流域土地整理区。
包括长阳自治县榔坪、贺家坪、渔峡口、高家堰、龙舟坪等乡镇,宜都市红花套、高坝洲、姚家店、五眼泉、聂家河等乡镇和陆城办事处,五峰自治县付家堰、采花两乡镇,点军区土城、桥边、点军三乡镇。本区为宜西中山区,人均耕地占有量少,规划期内宜万铁路、沪蓉高速公路及川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将从区内穿过,耕地占补压力较大,本区重点是落实工程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加大农田整理力度,对平坝区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4、三峡库区沿长江流域土地整理区。
包括秭归县沙镇溪、两河口、梅家河三乡镇,夷陵区太平溪镇。本区为宜西高山区,随着三峡工程的建设,本区耕地总量逐年减少,本区重点是结合三峡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在做好退耕还林的基础上,积极治理水土流失,做好移民安置中的土地整理工作,对平坝区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对具备修建水平梯田的缓坡地进行“坡改梯”改造。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5、三峡库区沿香溪河流域土地整理区。
包括秭归县归州、水田坝两乡镇,兴山县峡口、高阳、黄粮坪和古夫等乡镇。本区为三峡库区,人均耕地占有量少,耕地产出较低,本区重点是结合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做好移民安置中的土地整理工作,治理水土流失,对缓坡耕地实施“坡改梯”改造,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6、夷陵区乐天溪镇三峡工程渣场复垦区。
本区为三峡工程渣场,规划期内以生态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土地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7、夷陵区樟村坪镇磷矿采场复垦区。
本区为宜昌重点磷矿区,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废弃地进行复垦,增加耕地面积。
8、枝江市砖瓦窑重点复垦区。
包括枝江市白洋、顾家店、董市、问安等乡镇及马家店办事处。本区为宜东平原区,区内废弃砖瓦窑分布相对集中,规划期内将对废弃砖瓦窑进行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9、高山平坝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包括五峰自治县湾潭、长乐坪两乡镇,长阳自治县火烧坪、资丘两乡镇,秭归县周坪、杨林桥两乡镇。本区为宜西高山区,区内高山反季节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具备一定规模,重点是在保证生态建设的前提下,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增加有效耕地,发展高山反季节无公害蔬菜等高山适宜作物。
10、宜东岗地开发重点区域。
本区位于当阳市半月、王店、玉阳三镇(办事处),地处宜东低丘岗地,本区要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适度开发未利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11、低丘荒地开发重点区域。
本区位于宜都市枝城、松木坪两镇,废弃、闲置荒地相对集中,通过加大开发力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缓解区域人均耕地偏低的矛盾。
(二)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1、沮漳河流域耕地整理工程。
该工程以农田整理为主,主要实施区域包括当阳市庙前、育溪、两河、河溶四乡镇和坝陵办事处,远安县洋坪、旧县两镇,枝江市七星台镇,草埠湖管理区,涉及9个乡镇、办事处。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按照“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的要求,结合基本农田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大力实施流域综合整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强防洪、排涝等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全面提高农田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通过实施该工程,增加有效耕地面积约1100公顷。
2、宜东南低丘岗地土地开发工程。
该工程以开发宜农未利用地为主,实施区域包括当阳市半月、王店、玉阳三镇(办事处),宜都市枝城、松木坪两镇,涉及5个乡镇、办事处。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的前提下,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将具备开发条件的宜耕土地后备资源进行适度开发,补充耕地面积,提高新增耕地质量。通过实施该工程,可新增耕地1230公顷。
3、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该工程以三峡库区移民安置的土地整理为主,主要实施区域涉及兴山县古夫、黄粮坪、高阳、峡口四镇,秭归县水田坝、归州、梅家河、沙镇溪、两河口等乡镇,夷陵区太平溪、黄花、分乡、龙泉、鸦鹊岭等乡镇,犭虎亭区虎牙、云池两办事处,枝江市安福寺、仙女两镇,涉及18个乡镇、办事处。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配合三峡水利工程建设,通过土地平整、坡耕地改造等土地整理措施提高现有耕地(园地)质量,增加高产稳产农田面积;妥善安置库区移民,解决移民安置的生产生活用地问题,为库区经济发展和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通过实施该工程,补充耕地1980公顷。
4、宜西高山平坝反季蔬菜基地土地开发工程。
该工程以开发宜农未利用地为主,实施区域包括长阳自治县火烧坪、资丘两乡镇,五峰自治县长乐坪、湾潭两镇,涉及4个乡镇。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对未利用地进行开发,增加有效耕地,发展高山反季节蔬菜等高山适宜作物。通过实施该工程,可新增耕地930公顷。
5、宜西宜万铁路、沪蓉高速公路、天然气管道沿线土地复垦整理工程。
该工程主要围绕三大工程建设,在沿线地区开展土地复垦与整理。实施区域包括长阳自治县榔坪、贺家坪、高家堰、渔峡口、龙舟坪等乡镇,宜都市红花套镇,点军区土城、桥边、点军三乡镇,涉及9个乡镇。工程主要任务和措施:重点解决因交通及管线建设造成的沿线耕地挖损、压占、分割,农田水利设施破坏,拆迁安置等土地利用问题。通过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理,对建设过程中造成的废弃地及临时用地及时复垦还耕;对沿线农田进行整理,归并零散地块,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改善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通过实施该工程,可新增耕地340公顷。
6、宜北磷矿采场土地复垦工程。
该工程以矿区废弃地土地复垦为主,实施区域位于夷陵区樟村坪镇。工程任务和措施:结合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通过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由于磷矿开采形成的采矿场、渣场等废弃地进行复垦还耕,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实施该工程可补充耕地40公顷。
7、宜东南砖瓦窑复垦整治工程。
该工程以废弃砖瓦窑土地复垦为主,主要涉及当阳市、枝江市境内已废弃及规划期内拟关停的砖瓦窑。工程任务和措施:在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采取工程和生物等措施,对历史原因形成的砖瓦窑废弃地进行全面复垦,改善地区土地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实施该工程,补充耕地380公顷。
(三)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
依据重点区域及重点工程的布局,全市确定重点项目41个,涉及12个县市区49个乡镇、办事处,项目实施补充耕地总量为3155.44公顷。其中土地整理项目28个,土地复垦项目2个,土地开发项目11个(见附表)。
六、国土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政策措施
(一)加强规划的宣传,开展服务意识和忧患意识教育
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规划的全部内容,在全社会和国土资源系统对规划进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在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服务意识教育,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保障和服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深入开展广泛的资源忧患意识教育,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宜昌在土地、矿产资源方面面临的严峻形势,通过教育提高社会对保护资源、珍惜资源的自觉性。
(二)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地质工作体制和征地制度改革,建立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严格规划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监控体系
坚持“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把规划作为土地、矿产等资源供应、国土资源开发保护及管理项目实施的主要依据。
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从土地供应、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等方面,充分保证规划重大工程的实施和主要规划任务的完成;严格控制规划外项目的实施。
逐步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制。对列入规划的目标任务,通过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目标责任制等方式,层层落实、层层分解。实行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制度、责任考核制度,建立规划实施反馈机制和激励机制,完善规划实施保障体系。强化社会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向社会公开规划内容、实施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提高规划修改调整的门槛,实行规划修改调整论证、听证、评估制度,规范规划修改调整程序,提高修改调整成本,维护规划权威性。
(四)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培育和发展国土资源要素市场,推进土地、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依法规范土地使用权、探矿权的流转,培育、促进和规范土地产权、探矿权采矿权及相关资本、技术等市场;积极探索、完善有偿供地方式,完善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等多种形式并存,以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为主的有偿使用制度。完善矿产资源的市场配置机制,逐步扩大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的招标拍卖挂牌范围。
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促进土地和探矿权采矿权评估、审批交易代理、土地登记、招标、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和发展。建立市场信息公布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完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公开公平竞争、优胜劣汰机制。
(五)依靠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提高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水平
实施科技进步和创新战略,增加科技投入,建立和完善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与规划四大技术体系,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科学和技术支撑,提高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科技含量,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动态开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其产业形势分析预测与对策研究,建立资源预报、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国土资源勘查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增强科学性和预见性,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
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建立政务办公信息系统和土地利用现状、城乡地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储量、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等专业数据库和信息系统,做好系统的更新与维护,实现国土资源及其管理与服务信息化。
建立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动态监测体系,开展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动态监测、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监测,为科学管理国土资源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