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同刚在全国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卫生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

——赵同刚局长在全国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12月6日)

 

同志们:

全国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会今天召开了。这是继2004年全国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会之后,又一次召开全国性卫生监督信息专题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几年来的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推进全国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近几年工作回顾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完善政策,加强统一指导。几年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要求,在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同时,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和《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统筹考虑,加强指导。2006年底,卫生部下发《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各地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提出了“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明确了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和具体内容,强调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政策、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加快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务公开、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方面收到了显著成效。

2.加大投入,推动信息系统建设。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的目标,中央财政自2003年开始安排专项资金,实施中西部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截至2006年共投入资金近12个亿,其中,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经费占了约2个亿。项目实施以来,中西部地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条件和执法手段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广大基层卫生监督机构信息网络硬件条件建设滞后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省级卫生监督机构的数据处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在硬件条件改善的基础上,2006年又对项目省份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增加了信息网络软件补助经费。同时,各地卫生部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的支持,北京、上海、河北、湖北和深圳等地财政加大对卫生监督信息工作的资金投入,建立完善了信息网络平台,开发了行政许可、现场监督执法和投诉举报等业务应用软件,有力地推动了当地的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

3.健全制度,规范信息报告。信息报告工作是卫生监督信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认真统计与卫生监督工作密切相关的数据,积累了大量宝贵的卫生监督信息数据资料,为政府卫生管理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了信息服务。2002年,卫生监督统计制度进行了重要调整,卫生监督信息统计报告由定期汇总报告改为个案卡报告,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这几年来个案报告卡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卫生监督职能的调整,我们组织对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进行了全面修订,并于今年5月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后发布《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正式启用新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卡,进一步规范信息报告内容。最近,我们又对1991年发布实施的《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订,制定了《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对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建立完善信息报告工作制度做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

4.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公开。按照国家关于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高度重视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结合《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各地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建立完善审批受理、查询系统。这一方面规范了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保证了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另一方面提高了在线办事能力,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卫生监督服务水平。近几年,卫生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不断进行规范,形成包括网上申报、企业查询和公众查询等内容的综合应用系统,对推动卫生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的薄弱环节,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及时加以解决。

一是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滞后,不适应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足和重视不够,卫生监督信息工作底子薄、基础差,卫生监督机构普遍存在计算机网络设备陈旧、配置差,业务应用软件缺乏等问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卫生监督工作的需要,制约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发展。

二是缺乏统一数据库,信息整合能力差。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卫生监督数据库,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之间、卫生监督机构与其他部门之间,甚至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各个专业之间信息分散,数据不能共享,这既造成工作重复,资源浪费,效率低下,也不利于树立高效、透明、权威的卫生监督部门形象。

三是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亟待加强。统计报告工作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但是部分地方对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相应的人、财、物等保障措施不到位。由此导致的迟报、漏报、虚报以及上报数据不准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质量。

四是卫生监督信息人才匮乏,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据调查,目前约三分之一的省级卫生监督机构未成立专门的信息化工作部门,市、县级情况就更严重,卫生监督信息专业人员不足、工作经费缺乏、责任不落实。同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从事信息工作的人员多为非专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实际应用能力差。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的重要性。

首先,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是新形势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曾培炎副总理在全国电子政务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框架目标是:到2010年,覆盖全国的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建成;政府门户网站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5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能够实现在线处理;电子政务公众认知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的卫生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适应新形势下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推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尤其是电子政务建设,努力提高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水平。

其次,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是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十一五”时期,是进一步转变职能,推进卫生依法行政,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提高卫生监督能力,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时期。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2003-2010年)明确提出,要尽快建立覆盖全国的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卫生监督的实时、动态的高效管理。随着卫生监督事业改革与发展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加快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不仅能够为卫生监督信息统计的准确、及时提供保障,更是日益成为推进依法行政、增强监管能力、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公正的有力手段。

(二)狠抓落实,切实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

1.加强建设。各地要抓住机遇,按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提出的要求,把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纳入本地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统筹考虑,整体规划辖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争取政府投入,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加强信息网络硬件建设。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尽快建立安全、稳定、通畅的国家、省、市、县四级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重点建设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信息数据中心。各级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建设可参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平台配置参考标准》,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中西部地区要加快实施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实施效果。二是加快业务软件建设。各地要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的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按照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应用软件开发,提高各类业务软件开发应用的效率与质量,切实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公正,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尤其要加快建设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管理相对人、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抽样监测数据等基础性信息数据库,满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需要,并为社会公众、政府部门和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三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作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责本单位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要设立专门的信息化管理机构,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技术指导。市级和县级卫生监督机构要配备专职信息管理人员,负责本级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2.做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一是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建设,并对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承担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和反馈,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业务管理和培训指导,以及本级信息报告网络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数据安全。二是加强考核评估,完善保障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尽快建立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考核评估。同时,应加大投入,充实力量,建立规范合理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运行机制和保障机制。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制定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考核方案,把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情况纳入对卫生监督人员的考核内容。同时,应保证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人员、设备、工作条件和经费落实到位,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培训工作。三是组织实施好新的调查制度。新的《全国卫生监督调查制度》今年已经实施,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好新调查制度的实施运行,保证新报告卡在各地的顺利推广和使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尽快熟悉、掌握新报告卡的内容,组织落实新报告卡的填写使用,确保卫生监督数据的连续性和完整性。在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2007年的信息报告工作。由于配套的信息报告软件尚未开发完成,今年暂不能采用网络报告方式报送新的个案信息报告卡,而是采用汇总表上报信息。为此,我们专门下发了通知,进行部署,并开发了供临时使用的汇总上报软件,组织了培训,希望大家按照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必要时,我们将对各地实施新卫生监督调查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做得好的将予以表扬鼓励,做得不好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四是处理好公共卫生监测信息报告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关系。卫生监督信息报告主要反映日常卫生监管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具体承担。同时,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了大量的卫生监督技术支持工作,其中包括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工作。这些年来,通过不断建立完善食品污染物及食源性疾病、化妆品不良反应、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职业危害及职业病等公共卫生监测网络,收集了大量与卫生监督工作密切相关的监测信息,为客观反映我国的公共卫生状况,确定卫生监督工作重点提供了科学依据。因此,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组织开展好卫生监督信息报告工作的同时,也要重视和加强公共卫生监测信息报告工作,处理好公共卫生监测信息报告和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的关系,充分反映卫生监督工作的全貌。

3.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技术水平。技术力量不足,特别是信息技术水平不高,是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中最为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加强卫生监督信息技术培训,加强卫生监督信息人才培养。一方面要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卫生监督人员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信息意识,更新观念、解放思想,推动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另一方面要通过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培养一批既掌握信息技术、又熟悉卫生监督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建立一支适应卫生监督事业发展需要的卫生监督信息技术力量,真正管理和使用好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资源和设备。

4.落实保障措施。要充分发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通过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强化其对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尤其是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全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统一规划和指导。近几年,中央财政已安排专项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信息化建设进行了补助。但是,在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应用程序开发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各地要把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纳入当地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加大投入,保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的顺利实施。要合理使用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尤其是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使有限的资金按需合理使用,真正发挥实效,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不断理顺卫生监督信息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科学长效的卫生监督信息管理运行机制。

5.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和效能政府的要求,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明年5月1日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要正式实施了,各地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大力推进卫生监督部门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全国卫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依托信息化手段和现有电子政务平台,建立网上审批系统,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和程序;二是完善门户网站建设,开设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和意见箱,听取公众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完善监管措施,逐步开展卫生监督公示制度、量化分级制度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卫生监督信息,让卫生监督工作更加贴近百姓。

同志们,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提高卫生监督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卫生监督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提高执法效率,保证执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为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