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统计局突出六个方面推进统计效能建设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宁夏统计局以提高执行力为突破口,重点在加强学习,完善制度,严明纪律,监督考核四个环节上下工夫,在具体工作中,以“六抓”推进落实,提高效能。

  一是抓领导,早安排。按照自治区政府统计建设部署,统计局早准备、早组织,及时成立了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了统计效能建设动员大会,制定了效能建设工作方案,细化了效能建设的20项主要任务与工作分工,明确统计效能建设工作目标,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印发征求意见表1000余张,在统计年报会上下发各市县统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征求意见,为查找问题,推进整改奠定了基础。

   二是抓学习,强素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效能建设大会精神。局中心理论学习组安排集体学习5次,处以上干部集中学习4次,召开全局干部职工辅导报告会2次,完成读书笔记130万余字,撰写学习心得和理论文章133篇,增强了科学发展、把握全局、推进效能的意识,提高了统计干部的经济解读能力、政策把握能力和统计透视能力。

  三是抓制度,重监督。先后清理党务、政务、财务、人事、后勤规章制度36项,本着“顶用,管得住”的原则,对执行好的认真做了总结,对执行不力的详细查找了原因,深刻分析了执行不力的弊端和危害,提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各项制度的意见,突出各项制度建立、完善与落实。同时,加强监督检查,设立了自治区统计局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制定了《自治区统计局效能建设投诉暂行规定》,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总结和督查,对重点处室和有关市县实施了工作督查,加大了统计违法案件督办力度,曝光了10起典型案件。

  四是抓纪律,严考核。从严明纪律入手,不断加强机关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重新制定了机关考勤制度,严格了职工请假和销假的审批程序,建立了监督机制。按照年初党建目标责任制和“文明机关”的任务和要求,在机关各处室开展了评先创优活动,对全局20个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严格按量化目标打分,通报了检查打分及评优结果,并提出了整改意见。与效能建设相结合,组织实施了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定了市县统计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对市县统计工作实施了综合考评,营造了谋全局、想大事、抓落实的氛围。

  五是抓服务,见成效。加大对农业、工业、能源、贸易、投资和房地产业、居民消费价格、城市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监测力度,积极开展统计调研,全年共撰写简明统计信息、统计调查报告和统计调查专报146篇,其中,党委政府采用106篇,有30多篇统计调研分析报告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编辑《宁夏经济要情手册》、《宁夏主要经济指标月报》和《西部主要经济指标月报》25期;完成统计科研重点课题10项,编写了《沧桑巨变五十年,富民强区展宏图――自治区成立5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历程及辉煌成就》(初稿);与自治区主要新闻媒体建立了统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信息公开目录,对宁夏统计信息网进行了改版,为宏观经济数据库加载了信息,较好地发挥了统计信息、监督、咨询功能。落实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改革,对涉外统计调查、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等3项行政审批(许可)提出了相对集中的意见。

  六是抓创新,出亮点。开展效能建设以来,进一步推进统计调查与管理创新,创造了许多“亮点”,在全国实现了“五个率先”。一是纪委、监察厅、统计局联合开展并完成了第一轮对市县统计执法巡查,形成了统计执法检查长效机制;二是基本统计单位名录库管理实现“一库在线”模式,全国各省纷纷前来考察学习;三是实施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生产消费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四是建立了全区国民经济与财政税收收入监测系统,统计快速反映能力得到提升;五是建立实施了工业园区统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全区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拓展了统计调查领域。在自治区和国家统计局实施的各项工作评比中获奖29项,统计工作的影响进一步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