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兰强调:强化税源管理 优化纳税服务
来源:南京国家税务局 更新时间:2008-03-14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专业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宋兰强调,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征管工作要以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强化税源管理、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全面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水平。


    宋兰在讲话中总结回顾了近年来税收征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征管专业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作了部署。她说,当前,税收征管的主要薄弱环节在于税源管理。强化税源管理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最终落脚点。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把强化税源管理作为当前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来抓。


    在谈及如何强化税源管理时,宋兰指出,一是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二是开展纳税评估。她说,税收管理员制度是强化税源管理、解决“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的主要抓手。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和辖区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全面建立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加强以户为单位的税源管理。要通过税收管理员及时掌握纳税人各种涉税动态信息,全面掌握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各级税务机关还要以全面开展纳税评估为核心,不断挖掘税源管理的深度。


    宋兰表示,开展纳税评估是新时期强化税源监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做好此项工作,一则有助于税务机关加强对税源的控管,堵塞管理漏洞,减少漏征漏管,增加税收收入;二则有助于税务机关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纳税人纳税行为中存在的错误和异常问题,有效防范征纳双方的税收风险,降低征纳成本;三则可为税务稽查提供准确案源,减少稽查部门打击偷逃骗税行为的盲目性,提高准确性和时效性;四则还可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提供基础信息和依据,对于建设纳税信用体系乃至诚信社会都有着重要推动作用。因此,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不久前下发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产业结构、行业特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核算情况等信息资料,制定纳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参数,合理确定纳税评估对象,建立和完善依托信息化手段的纳税评估预警系统,按照评估分析、约谈辅导、调查核实、评定处理等程序,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做到有的放矢,有效管理。


    宋兰指出,当前强化税源管理工作为纳税服务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提高税源管理能力的过程也是提高纳税服务能力的过程。通过在强化税源管理中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应当成为税务干部的基本功,也是把纳税服务工作做实、做好的根本出路。


    宋兰特别强调了提高税收征管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性。她说,新形势下的税收征管工作对税务干部特别是征管一线的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各级征管干部不但要完成好税收征管各项组织管理和协调配合工作,还要担负起强化税源管理特别是纳税评估等一些具有创造性和挑战性的重任。因此,要大力加强干部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工作,加强税收政策法规、征收管理、财务会计、稽查审计、信息化应用等知识和技能的学习。特别是要着重提高包括税收管理员在内的税源管理一线人员的综合素质。要加强岗位技能培训,开展税源管理经验交流、纳税评估案例分析,切实提高征管一线的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税源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