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城乡居民就业水平
(一)扩大就业总量,统筹城乡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不断拓宽就业渠道。从2008年到2010年,城镇每年新增就业岗位7万个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强化就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在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就业培训相关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从2008年起,市和旗县区政府都要安排一定的经费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复转退伍军人和未考上大中专院校的初高中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免费培训,使全市新增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率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培训基地建设。2008年,9个旗县区全部建立起公共就业培训基地。
(四)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力度。将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城乡一体化管理体系,2008年到2010年,每年转移劳动力3万人左右。
(五)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社区(行政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优质、就近、便捷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六)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采取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及时帮助零就业家庭解决就业困难,形成“出现一户,解决一户”的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机制。
(七)切实解决残疾人就业困难,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按规定的比例落实残疾人就业岗位;从2008年起,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安排部分有大学学历的残疾人到事业单位就业。
(八)高度关注失地农民就业,将失地农民纳入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体系,享受现行各项优惠政策。
(九)确保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与地方经济发展同步增长,从2008年起,确保我市最低工资水平略高于自治区确定的标准。
二、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
(十)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到2010年,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统人数从2007年34.1万人提高到39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统人数从35.5万人提高到41.5万人,失业保险参统人数从33.7万人提高到35万人,工伤保险参统人数从23.7万人提高到30万人,生育保险参统人数从18.7万人提高到23万人,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
(十一)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2008年,出台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并在部分旗县区先行试点,2009年全面推开,2010年,实现全覆盖。适当提高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标准,2008年由每人每月418元提高到480元,随着经济的发展,每年逐步提高养老标准,并保持高于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
(十二)进一步提高城市和农村低保标准。2008年,市四区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260元/月.人,旗县城市低保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200元,从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低保标准,并保持高于全国省会城市平均水平。
(十三)完善和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补助政策,切实保障群众生活。
(十四)切实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补贴,落实好城市低保家庭的冬季采暖补贴,随着经济的发展,确保每年适度提高。
(十五)提高农村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2008年,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15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000元提高到1200元。
(十六)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医疗救助对象延伸到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对象之外的城乡低保边缘人员;救助病种扩大到大病之外的常见病、慢性病;2008年,城市医疗救助最高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0000元,农村医疗救助最高标准由3000元提高到5000元。
(十七)提高老年人保障水平。对于市四区以内70岁以上无社保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特殊补贴100元,旗县也要逐步实施。
(十八)加快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以及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一批社会福利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在2010年之前,建成市民政福利园。
三、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十九)促进菜农增收,继续实行蔬菜种植专项资金扶持政策,重点推进蔬菜保护地建设,从2008年到2010年,确保新菜区6万农民人均累计增收3000元。
(二十)促进奶农稳定增收。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31号)和自治区以及我市对奶牛养殖户的扶持补贴政策,对达到500头规模以上的养殖小区给予3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市旗县财政要适当提高奶牛改良配种生产和奶牛疫病防治以及基层兽医防控补助标准。健全和完善奶牛保险制度。
(二十一)促进山旱区农民稳定脱贫和增收。对山旱区农民采用以中型温棚为主的网室技术种植马铃薯进行补贴,新建网室每亩补贴3300元,原原种或原种生产田每亩补贴1000元,一级种薯生产每亩补贴80元。
(二十二)提高对肉羊养殖户的扶持。从2008年到2010年,政府每年投入300万元用于肉羊养殖补贴,使全市农民从此项中人均增收150—200元。
(二十三)促进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继续采取增加市区财政投入、加大社会扶持等有效措施,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人均收入从2008年起每年增加200元以上,到2010年,农村贫困人口收入明显提高。
(二十四)切实维护农民工利益,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提高城乡教育保障水平
(二十五)在保障城镇学校公用经费的基础上,继续执行好免除学费、课本费、补助住宿生生活补贴的“两免一补”政策。
(二十六)继续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工作。进一步制定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确保外来务工子女和本市学生同等待遇。
(二十七)积极落实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对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的政策,并且建立奖学金制度。
(二十八)认真落实民族教育政策,继续实施全市民族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寄宿生助学金制度,小学生每人每月120元,初中生每人每月150元。
(二十九)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多渠道筹资建立教育扶持和救济机制,对当年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入学资助,确保每一位考上大学的贫困家庭学生不失学。
五、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三十)切实解决居民就医难问题。2008年,确保市第一医院迁建完成,同时逐步改扩建一批新的公共卫生设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救治条件。
(三十一)方便社区居民就诊。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城区居民人口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规划设置的5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
(三十二)完善农民医疗保障。在各旗县区全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确保农民参合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三)进一步方便农民就医。从2008年起,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基层卫生院建设力度,到2010年,以建设乡镇卫生院为重点,完善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实现乡乡有标准卫生院、村村有合格卫生室。
(三十四)方便旗县农民医疗急救,在市区120网络基础上,完成旗县120急救站建设任务,建成覆盖全市城乡的医疗急救体系。
六、提高居民住房保障水平
(三十五)切实解决市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008年,市四区各建设200套,共800套、4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并采取配建、收购等方式筹集一定量的廉租房,保障最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
(三十六)提高最低收入家庭廉租房补贴。从2008年起,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低保户)年度发放补贴由现在的每平方米6元增加至10元,以后逐年适度提高。
(三十七)切实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量占当年开发总量的25%,到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总建筑面积达380万平方米、总套数6万套左右。
(三十八)切实保障中等收入居民的住房需求。调控开发总量,确保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普通商品房建设占开发总量的70%以上。
(三十九)改善旧城区、城中村居民居住条件。从2008年起,市四区要加快对现有旧城区和城中村的危旧房改造步伐,每年不低于30%,到2010年,基本改造完毕。
七、提高城乡居民宜居水平
(四十)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力度,确保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森林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四十一)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空气环境。从2008年起,每年力争市区优良空气天数保持在320天左右。
(四十二)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提高水环境治理水平,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到2010年,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87%以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以60%以上,继续保持城市饮用水集中供水质量100%达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四十三)拓展居民绿色休闲空间。确保城市绿化覆盖率从现在的30%提高到2008年的3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5平方米以上。
(四十四)千方百计保证城镇居民供暖。建立城市供热应急保障机制,完善城市热源点规划建设,加强供热监管,提高供热质量,确保到2010年城市集中供热包括清洁能源供热率达到85%以上。各旗县也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集中供热。
(四十五)加快推进旧小区的综合整治,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四十六)切实解决居民出行难问题。着力发展大公交,落实城市公交低票价政策,从2008年起,逐年加大政府对公交事业的补贴额度,到2010年,新增公交车辆600台,新开通公交线路20条,切实解决市区交通拥堵问题。
(四十七)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完善农村供水、供电、道路、环卫等基础设施,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
八、提高城乡社会文明水平
(四十八)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文化基础设施。2008年,确保市传媒大厦如期竣工并投入使用。到2010年,建成公主府博物馆、民族文化大厦等一批文化基础设施。
(四十九)完善城镇居民共享共用的文化服务设施。进一步加强市县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并确保达到国家标准,全市10所公共图书馆总藏书量要达到100万册以上。到2010年,全市乡镇文化站普及率达100%,全市85%以上的社区要建有功能齐全、一室多用、符合社区居民要求的社区文化活动室。
(五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文化惠民工程,从2008年起,每年为山老区群众免费送戏、送电影分别不少于60场(次)。全市艺术表演团体每年演出场次达到500场。要继续办好昭君文化节、国际民间艺术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广场消夏文化、社区文化活动每年不少于200场。
(五十一)增强新闻媒体服务居民的能力。组织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实施好国家、自治区、市三级广播电视节目在农村无线覆盖。市属新闻媒体继续办好“连心桥”、“直通首府”等民生类节目,新设立百姓求助热线,在社区和街道两侧新建电子阅报栏。
(五十二)进一步开放现有公共体育设施,依托社区、乡村公共体育设施、场地,组织开展全民健身、体育竞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增强城乡居民体质。
九、提高社区建设管理水平
(五十三)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2008年,基本解决我市剩余100个社区办公用房问题,每个社区办公用房面积达到120平方米以上。到2010年,实现社区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综合服务站基础设施完善化。
(五十四)保证社区活动经费。确保每个社区办公经费每年不低于2万元。
(五十五)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到2010年,形成以街道和社区为依托的面向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的体系建设。
(五十六)提高电子政务为民服务水平。加快街道、社区网站建设,启动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相结合的全市服务热线工程。
(五十七)合理规划建设便民服务市场。从2008年起,市四区各建设2—3个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便民市场,方便居民生活消费。
(五十八)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2008年,对无专业物业管理的小区实行物业管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到2010年,市区内城区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70%以上,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十、提高平安首府创建水平
(五十九)巩固和提高打防控网格化警务机制,提高治安管理水平。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改进出租屋和流动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加强城防警务建设进社区,消除城乡重大安全隐患,提高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六十)提高公安网格化管理水平。2008年,实现市区安全网络覆盖率达100%。
(六十一)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建立信访信息网络化平台。2008年开通市、县两级信访信息系统,实现“网上信访”。
(六十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大力加强公共消防设施系统建设和维护,加强道路、市政设施安全监管。
(六十三)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检测规定,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餐馆、食堂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县城以上城市和乡镇均实现进点屠宰,建成西口子大型现代化肉食品物流交易中心。做好食品药品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居民吃上放心食品和放心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