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发展纲要
来源: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目 录

  序 言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一、良好基础 

  二、发展趋势 

  三、历史机遇 

  四、主要挑战 

  第二部分 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原则 

  二、主要目标

  三、战略重点 

  第三部分 发展任务和政策取向 

  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二、扩展社会公共服务 

  三、增强基础设施能力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五、优化城市功能配置 

  六、加强社会和谐建 

  七、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

  八、科技创新与人力开发 

  九、体制改革与管理创新

  十、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 

  第四部分 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

  一、扎实推进奥运前期筹备

  二、精心实施奥运组织安排 

  三、保持后奥运期平稳发展 

  第五部分 启动重点新城建设

  一、总体要求 

  二、顺义新城 

  三、通州新城 

  四、亦庄新城 

  五、实施保障 

  第六部分 规划实施 

  一、配套政策制订 

  二、专项规划落实 

  三、重大项目实施 

  四、规划实施管理 

  第一部分 规划背景 

  从2006年到2010年的“十一五”时期,是首都抓住本世纪头20年这一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在全市现代化进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位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国务院批复《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后编制的第一个5年规划,是首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规划。本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期间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发展重点和政策取向,集中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施政方针和决策意图,是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编制实施年度计划和制定各项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批复。 

  一、良好基础 

  2001年2月,北京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5年计划纲要》。5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全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创新体制、调整结构、优化环境、全面发展,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经济发展跃上新台阶。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9%,按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美元。经济结构逐步优化,符合首都功能特点的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取得长足的发展,第三产业比重达到67.7%。经济增长的质量、效益明显提高,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3%,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年均分别降低5.4%和13.3%。 

  社会发展迈出新步伐。科技事业蓬勃发展,全市研发经费年均增长22.1%,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教育体系日趋完备,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公共文化服务健康发展,建成一批有影响的重大公共文化设施。成功战胜“非典”疫情,公共卫生体系和综合减灾应急处理机制逐步健全。奥运筹办进展顺利,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竞技体育水平实现新的提升。 

  城市发展初现新格局。中关村科技园区、商务中心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功能区建设加快,成为提升首都服务功能、吸引高端产业集聚、扩充经济总量的重要载体。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力度加大,郊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完成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制定实施了区县功能定位及评价指标指导意见。区县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服务能力实现新提升。累计完成城市基础设施投资2260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63.5%,建成了五环路、莲花池西路、地铁13号线等一批重大项目,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累计达到114公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0.5%,大气污染治理进展明显,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占全年比重达到64.1%,比2000年提高近16个百分点。天然气、热力等供应能力和污水、垃圾等处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特许经营、代建制、公开听证等多种新的管理方式相继实施。对外开放取得新的突破,全市累计实际利用外资123.2亿美元。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人民生活达到新水平。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年均实际增长率分别为10.4%和9.9%。教育、旅游、健身等服务性消费比重大幅提高,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人民生活向更加富裕的小康迈进。 

  “十五”计划的完成,实现了首都发展的新跨越,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面向未来,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更高的起点上。 

  二、发展趋势 

  “十一五”时期,是首都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在全市现代化进程中处于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展望未来5年,国内外环境和全市发展正呈现出重要的新趋势。 

  首都经济步入发展新阶段。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向更高水平迈进,推动消费结构和产业结构不断升级,为本市国民经济长时期内保持较快增长提供了强劲动力。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在于转变增长方式,需要在注重总量扩大的同时,更加注重结构优化和发展质量与效益的同步提升。 

  人民生活向更加富裕的小康迈进。伴随物质生活改善和发展理念转变,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呈现出越来越明显的多样化与差异性特征。生活质量提高和发展机会、发展成果共享成为主要趋势,维护社会公平日益受到广泛关注,需要在注重提升整体社会福利的同时,更加注重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科技进步推动产业升级不断加快。新技术革命逐步改变传统的经济形态,促使产业链不断延伸,增值环节和利润分配发生转移,产业发展趋向交叉融合。创新成为决定竞争力的主导因素,需要在注重推进整体产业优化和全面升级的同时,更加注重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和高端产业发展。 

  市场开放促进新的发展格局加速形成。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和对外开放的扩大,使国内外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相互依存增强,市场竞争基础之上的合作共赢成为发展的新趋势。制度环境成为决定要素流向和发展活力的关键因素,需要在注重保持传统竞争优势的同时,更加注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发展环境优化和区域经济合作。 

  城市发展进入战略调整的关键时期。首都城市的总体发展方向和功能分区架构已经确立,城市服务功能和基础实力初步奠定,关键在于建立并形成有效的引导机制,促进城市发展的战略重点转移。需要在注重增强整体服务能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外向服务功能的拓展和资源空间配置的优化。 

  社会结构继续深刻转型。人口跨区域流动规模不断增大,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日趋多元化。信息化快速推进使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公众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建立有效的发现、回应和参与机制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需要在维护和增进整体利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利益的均衡与协调。

  三、历史机遇 

  作为首都,北京具有人才智力雄厚、科技教育发达、文化资源丰富、信息资源密集、市场潜力巨大等独特优势。这些优势在以下因素的作用下,构成了未来加快发展的重要条件。 

  举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为北京提供了一个向世界全面展示中国风貌、首都风采、市场商机的舞台,将有效促进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力推动北京与世界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合作,显著提升北京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有力推动全国区域发展格局的战略调整,促进京津冀都市圈生产要素的大范围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扩大市场容量和产业空间,更好地发挥首都比较优势,推进产业转型和城市功能布局调整,有效缓解人口、资源和环境压力。 

  国家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为北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增强面向全国的创新服务能力,大力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产业提供了新的机遇。 

  国际产业转移加快。高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跨国转移加快,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增强,为北京在更高层次上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发展总部经济,参与国际竞争,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主要挑战 

  “十一五”期间,全市发展也面临着一些不利因素的制约和挑战,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应对。 

  人口规模膨胀与资源约束矛盾加剧。北京自然资源严重匮乏,人均水资源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1/8,人均土地资源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5,能源供应也比较紧张。近几年来,随着全市常住人口规模的快速膨胀,资源瓶颈约束的矛盾日趋突出。 

  增长方式与发展水平提升的要求不相适应。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靠投资推动,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力不足。增长方式集约化程度偏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的能耗、水耗和占地仍明显高于发达国家城市水平。 

  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协调。“三农”问题依然突出,中心城区的人口和功能过度集中,历史文化名城的整体保护有待加强,城区与郊区之间、平原与山区之间、南城与北城之间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基本公共服务的享有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任重道远。受北方城市自然生态条件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根本改善空气质量、治理水环境等任务十分艰巨,农村地区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环境脏乱问题突出。 

  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政府自身改革和职能转变相对滞后,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步伐缓慢,国有经济效率不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市场监管体制亟待健全,发展环境仍需不断改善。 

  维护社会稳定和城市安全能力亟待提高。社会结构和组织形态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利益主体更趋多元化,人民群众维权意识和政治参与意识普遍提高,但社会治理结构还不能很好适应这些变化。城市安全运行面临的各种突发性、不确定因素增多,对各级政府部门的基础管理和应对能力提出新的挑战。 

  总之,“十一五”时期首都发展面临的是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总体上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是首都大力发展服务经济、知识经济、循环经济,加快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关键阶段;是全面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升首都功能及城市品质,积极参与和促进区域合作,形成现代国际城市基本构架的重要阶段;是在新的环境条件下和更高水平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新阶段。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妥善应对各种挑战,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努力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第二部分 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原则 

  全面推进“十一五”期间的发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全力办好2008年奥运会这个重要机遇,全面落实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努力走出一条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之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

  未来5年,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在发展中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首都经济的发展战略,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走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产业发展之路,着力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挖掘好、整合好、利用好首都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优化发展环境,实现首都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着力解决首都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的功能定位,努力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精神,认真履行“四个服务”的职能,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健全综合交通体系、能源供应体系、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建设工作,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城市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关系,不断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的承载力,努力将北京建设成为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的宜居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城市。

  (三)坚持以创新为动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坚持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实施首都创新战略,进一步发挥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示范作用,充分利用好跨国公司研发中心、中央在京科研院所及高等学校创新资源,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优化自主创新的环境,切实增强首都的自主创新能力,为实现2020年我国进入世界创新型国家行列的战略目标做出贡献。

  (四)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努力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的要求,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产业布局,促进区县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特色发展。建立城乡互补、区域协调、统筹发展的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郊区城镇化、现代化进程,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新城的发展建设。积极参与和推动京津冀都市圈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努力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就医、就学、住房、安全等实际问题。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注重改革发展稳定的协调,从建设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入手,促进首都社会和谐。

  (六)坚持奥运带动战略,努力提升首都工作水平。积极实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理念,全力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抓住举办奥运会这个契机,全面提升北京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城市的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充分利用和发挥好奥运会的巨大推动作用,推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二、主要目标 

  根据首都现代化建设总体战略部署,“十一五”时期全市发展的目标是: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建设创新、和谐、宜居新北京,办好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努力实现经济发展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人民生活品质和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水平显著提升,奠定现代国际城市的基本构架,为实现首都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战略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资源消耗的基础上,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到2010年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2%。基本形成与首都资源特点和功能要求相适应的经济结构,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2%左右。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每年涨幅控制在3%以内。

  (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建立起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核心的首都区域创新体系,知识创新和技术辐射能力明显增强,初步建成创新型城市。全市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地区出口的比重达到38%,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三)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水耗比“十五”期末分别降低15%和20%。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基本达到国家标准。完成六环路以内主要河湖治理,实现水体基本还清。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53%。

  (四)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以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让广大市民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农村安全饮水达标率达到100%。

  (五)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水平显著提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全市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覆盖率均达到95%,农村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60%。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建立起比较完善的防灾减灾和城市安全运行体系。基本完成“城中村”整治,形成一批和谐社区与和谐村镇。城市法治化水平和市民素质明显提高。

  三、战略重点 

  着眼于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十一五”时期要优先抓好四个带有全局和长远意义的关键问题,力争实现突破。

  增长方式集约化。立足节约使用、高效利用资源促进发展,逐步形成资源节约型的增长模式和消费方式。立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发展,在一些关键领域实现重要技术突破,建立比较完善的自主创新体系和体制机制架构。立足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发展,注重增强消费拉动作用,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做大做强总部经济,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产业群。立足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发展,着力培育高端产业功能区,促进各区域合理分工、特色发展。

  资源配置市场化。完善资源要素价格的形成机制,使价格能够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市场供求状况和生态环境损失成本,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提高市场化程度和市场监管能力。推进政府创新,加强基础管理,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人为本,面向农村、面向社区、面向市民,着力扩展基本社会公共服务,特别是加强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安全饮水等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公共财政覆盖范围,逐步缩小城乡和区域之间在基本公共服务享有上的差距,提高公平性和可及性,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改革的成果。

  城乡发展协调化。积极引导和推动投资、产业和功能向郊区转移,建立起城乡和区域统筹协调发展机制,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县功能定位,加强市域开发建设的分类指导,促进经济布局、人口分布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逐步实现城市发展战略重点转移和整体功能配置优化。

  第三部分 发展任务和政策取向 

  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实现首都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必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切实转变增长方式。要从提高产业层次和技术水平、提高规模和集聚效应、提高资源节约和利用效率入手,努力实现经济增长的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统一。

  (一)推进产业优化升级

  总的方向和要求是,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把现代服务业发展放在优先位置,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适度发展现代制造业,显著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水平。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注重发展知识型服务业,积极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增强服务功能和辐射力。稳定提升具有比较优势的金融、文化创意、房地产等支柱产业,积极培育发展空间较大的旅游会展、现代物流等潜力产业。重点发展以下领域:

  金融产业。不断优化首都金融发展环境,构建功能丰富、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的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吸引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落户北京。着力推动产权交易和风险资本市场发展。发挥金融资源的集聚和辐射效应,扩大区域金融交流与合作。

  文化创意产业。以完善体制和政策为突破口,制定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地方法规和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使之成为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和文化产业集群;做强做大文艺演出、出版、广播影视、广告等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动漫、网络传媒、网络游戏等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具有一流国际水准、浓郁北京特色的文化精品和知名品牌;逐步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的文化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中心、文化会展中心和古玩艺术品交易中心。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建筑设计、咨询策划、时尚消费等创意行业。充分利用奥运机遇,加快发展体育休闲健身、竞技体育表演、体育彩票等体育产业。

  旅游会展。抓住奥运契机,提升旅游会展业发展水平,打造世界一流旅游城市和国际会展之都。继续巩固传统文化观光旅游,重点开发现代娱乐、商务会展、体育休闲等高端旅游产品。搞好国家会议中心、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等大型会展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科技、汽车、文化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展品牌。

  房地产业。以“稳步发展、优化结构、稳定价格”为目标,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把握好土地供应总量和开发建设规模,坚持普通商品住宅供应主体地位。鼓励发展资源节约型住宅,加强房地产品牌建设。大力发展住房二级市场,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完善住房市场供应体系。调整房地产开发布局,优化和控制中心城区开发规模,引导开发重点向通州、顺义、大兴、昌平等新城以及南城转移;原则上二环路以内,不再新批成片普通商品住宅项目;三环路以内,从严控制大型商业设施建设;四环路以内,除南部地区外,不再开发建设新的经济适用房项目。

  现代物流。着重整合物流资源,提升物流效率,重点推进顺义空港、通州马驹桥等公共物流园区建设,形成物流基地、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互为补充、协调发展的物流基础设施格局。大力发展产业物流,积极推进国际物流和航空物流,重点优化城市配送物流。以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技术为核心,显著提升物流企业的专业化、信息化和社会化水平,加快培育一批重点企业。

  商贸商务服务。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大力推动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和便利店、专业店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加快发展社区商业和郊区村镇商业,构建城乡现代化流通网络。规范现有批发、零售市场,促进有形市场的升级改造。适应产业和市场发展需要,积极引进国际知名的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企业,形成立足本市、辐射全国的商务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产业竞争力为核心,重点发展以软件、研发、信息服务业为主的高技术服务业,和以电子信息产业、生物产业为主的高新技术制造业。

  软件产业。加快中关村软件园二期、用友软件园等软件产业基地建设。以系统集成带动软件开发,重点突破嵌入式软件、中间件、信息安全、数字内容等关键技术。依托国家软件出口基地,扩大软件外包出口。继续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支持国产软件的发展。

  研发产业。以改善公共技术支撑和服务支撑为重点,建立一批具有国际一流研发环境的专业性研发基地,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设立研发中心和决策运营中心,鼓励测试、咨询等科技中介服务发展。

  信息服务。大力发展软件服务、信息增值服务和网络服务。重点推进第三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下一代互联网等一批关键技术的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网上教育培训、数字娱乐等网络服务,促进新型信息服务业健康发展。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信息服务中心,国际化信息服务集团的主要集聚地和亚太地区最重要的电信枢纽之一。

  移动通信。以新一代技术标准产业化为契机,支持关键技术标准研发和自有核心技术项目的产业化,重点发展基于标准的系统和移动终端设计,促进移动通信产业升级。

  计算机及网络。鼓励大型计算机企业跨国经营,加快基于闪联标准3C产品的产业化步伐,支持高性能计算机的研发和产业化。强化下一代互联网产业联盟,搭建应用示范平台,打造下一代互联网产业链。

  集成电路。加快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园建设,以设计为重点,以制造和测试为支撑,带动集成电路产业资源集聚,完善半导体材料和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检测共同发展的产业链。

  光电显示。依靠龙头企业带动光电显示产业链的形成,鼓励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科研机构共同创新和技术研发,形成先进显示技术产业群。重点发展LCD(液晶显示)、OLED(有机电致发光显示)、LED(发光二极管)等显示产品,加快建设光电显示产业基地。

  现代生物产业。积极开展基因工程、生物芯片、动物疫苗等生物工程技术和新产品研究,促进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环保等产业加快发展。

  在推动上述产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培育数字电视、汽车电子、新材料、新能源等潜力产业。

  适度发展现代制造业。加快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名牌产品、龙头企业和支柱产业群,形成“龙头企业—产业链—产业群”相互衔接的产业格局。充分发挥产业的聚集效应和区域比较优势,提高工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重点发展以下领域:

  汽车产业。以理顺体制、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加快汽车工业重组。重点发展轿车、商用车和军民两用越野车产品。通过整车发展带动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服务贸易等相关行业发展。注重创新,培育品牌,加速先进、关键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提高整体竞争力。

  装备制造。以系统技术集成为重点,加快智能仪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着重扶持发电及输变电设备、数控机床、工程机械、印刷机械等先进装备制造行业。

  石化新材料。积极推进燕化1000万吨炼油系统改造、第三轮乙烯装置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依托燕山石化,重点发展环境污染小、资源消耗少、附加值高的化工新型材料、精细化工制造。

  医药产业。重点发展中药与天然药,推进中药生产现代化。加强化学药品的原创和研发,初步建立化学药、中药、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四大领域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建成全国一流的生物工程与新医药产业基地。 

  都市工业。重点发展文教体育用品、服装纺织、食品饮料、包装印刷、工艺美术等行业,培育名优品牌,服务城市消费需求。

  拓展优化建筑业。进一步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组织结构,增强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在巩固国内行业领先地位,提高国内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积极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增强国际服务输出能力。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坚持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籽种农业、加工农业和观光休闲农业。支持推动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挥首都农业技术和市场优势,打造区域农业产业链。着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满足个性化需求的高端农产品,创建名优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农业的比较效益。

  调整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要求的产业。积极推进现有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逐步退出,置换劣势产业存量,用于优势产业发展。严格控制并淘汰资源开采型产业,限制并淘汰落后工艺与装备。切实抓好首钢搬迁调整,积极推进曹妃甸新钢厂建设,加快顺义冷轧薄板项目实施。搞好焦化厂等企业搬迁和全市建材行业结构调整,关停环境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

  (二)引导产业合理布局

  着眼于集约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规范区域竞争秩序,按照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和区县功能定位,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重点产业和新建项目相对集中发展,逐步形成与城市功能、资源环境相协调的产业空间分布格局。

  促进各区县合理分工和特色发展。优化完善首都功能核心区,着重发展金融、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改造和提升传统服务业,限制一般商业设施的简单规模扩张和房地产开发,逐步关闭改造中心城区影响交通、环境、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商品交易市场。提升改造城市功能拓展区,重点发展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商务服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扩大总部经济规模,继续搬迁转移劣势产业。重点建设城市发展新区,依托新城建设和工业园区,集中发展现代制造业和为生产、生活配套的服务业,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发展高端农产品和都市型农业。适度开发生态涵养发展区,着重发展生态农业、特色林果、旅游休闲和都市型工业等环境友好型产业,逐步转移影响生态和水源涵养功能的资源开采型产业,积极扶持房山、门头沟等地区煤矿关闭后产业转型。

  构筑引领未来发展的高端产业功能区。着力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带动高新技术研发和知识型服务业密集发展;加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形成以高新技术制造和生产性服务为主导的国际一流产业基地;开发临空经济区,发展临空产业,提升会展、物流业发展水平;建设好商务中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金融街,促进高端服务业集群发展。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一批国内外投资项目在功能区落户,安排一批市级重大项目向功能区倾斜,支持一批区级重点项目向功能区集中,逐步使上述区域成为体现首都功能优势,最具经济活力、市场竞争力和产业辐射力的新增长极。

  培育和发展一批专业集聚区。重点发展王府井和西单现代商贸、长安街文化演艺、雍和创意产业基地、宣南文化传媒旅游、龙潭湖体育产业、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等一批专业化特点突出的服务业集聚区,带动相关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推进房山新材料产业集聚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等专业园区建设,促进高端制造业集群发展。统筹规划首钢产业调整用地,发展文化娱乐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进石景山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推动区域在调整中实现新的发展。

  引导产业对外辐射发展。重点沿京唐、京津、京石三线,搞好产业基地开发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把握研发、核心制造、营销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动现代制造业、旅游休闲业、都市农业向外延伸,促进跨区域产业带的形成。

  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需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加强规划约束和政策引导。处理好关键产业和一般产业的关系,着重把握好制造、流通等领域的核心项目布局;处理好增量配置与存量调整的关系,新建产业项目布点原则上要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点功能区集中;进一步发挥产业发展资金的导向作用,向提升园区基础设施倾斜,向完善园区服务体系倾斜,向培育园区重大项目产业链倾斜,增强园区的吸纳和带动能力。

  (三)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资源节约和再生利用为突破口,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发挥示范试点的典型引领作用,积极培育再生资源产业,加快循环生产、绿色消费和综合保障三大体系建设。

  建立产业项目筛选评价机制。实施产业项目综合评价,完善项目筛选的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评价指标体系,把土地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率和水耗、能耗、环境要求等指标作为审核项目和提供土地的重要依据,严格限制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的项目进入,带动整体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

  推进循环经济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资源消耗管理制度,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资源消耗管理,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建立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对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的重点企业强化污染预防和全过程控制。加强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产品开发与推广,重点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节能环保型汽车、绿色照明设备、节水生活用品和无害化农产品,有效引导消费。积极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扩大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资源的再利用和产业化。

  搞好循环经济示范。坚持政府组织、典型引路、全面推动,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县建设,培育一批循环经济示范行业和园区,打造一批循环经济龙头企业,建成一批绿色照明街道、节能环保建筑、再生水和雨洪利用工程。抓好再生资源利用试点,重点建设废旧资源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处理、秸秆气化、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等示范工程,形成发展循环经济的带动力量。

  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大力倡导节约资源、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推广政府绿色采购,鼓励使用绿色电力、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有机标志食品,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全社会消费行为。

  强化政策法规保障。积极探索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加快制定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相关政策,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发挥各类中介机构和科研院校的作用,完善循环经济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加大政府对循环经济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示范项目的资金支持,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力。制定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措施,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及消费者的法律义务。

  (四)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把政府经济管理的工作重心切实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立足制度和政策创新,提高服务效率,努力营造更具创造力和亲和力的服务环境,促进首都优势资源开发转化和潜能释放。

  进一步开放市场和促进要素流入。坚决打破垄断,清理和取消各种不符合发展要求的限制性规定及做法,尤其是在教育、医疗、文化等服务领域,切实放宽市场准入。理顺项目管理机制,结合备案制和核准制的实施,完善“一站式”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建立形成更加规范、透明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在注重吸引资本流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对技术、管理、人才的吸引和生产经营环境的改善。加强法治和信用环境建设,让投资者更放心、更满意。

  创新政策支持机制。整合产业扶持资金,创新引导手段,发挥资金的杠杆效应,通过建立产业引导资金、担保、贴息、入股等多种形式,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研发、品牌推广、分销体系建设等关键环节。健全“公开征集、专家评审、政府决策”的项目评估机制,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

  改善配套服务设施。加大重点功能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改善重点区域的水、电、气、热、路等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条件,充实和完善园区配套服务支撑体系,提升园区吸引力。

  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区县服务大厅和基层政府部门,整合职能,延伸服务,建设创业服务中心,从注重项目管理服务向注重创业服务转变,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等服务。加强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给企业和公众以合理预期和正确导向。

  二、扩展社会公共服务 

  “十一五”期间,要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社会公共服务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着力推进基本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筹教育资源,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教育结构调整,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健康发展,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积极推动学习型城市建设,逐步实现从数量普及向质量提高转变,从规模发展向结构优化转变,从一次性学校教育向终身教育转变。

  基础教育。建立财政支出向义务教育和农村基础教育倾斜的机制,实行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全部免收杂费和书本费,对困难家庭学生给予补助。调整中小学布局,实施新的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组织城镇优秀教师到郊区薄弱校支教,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地区任教,着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体系。调整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切实维护来京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职业教育。加大职业教育统筹力度,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并举,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并重,职前培训与职后培训相衔接,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重点支持首都产业发展急需、提高新增劳动力就业技能、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的职业教育,新增技能型人才50万人。鼓励发展民办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建设一批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和示范校。以就业为导向,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和质量。加强对农民、企业职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

  高等教育。坚持内涵发展,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布局,稳定本专科生规模,有序发展研究生和留学生教育。“十一五”期间,全市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60%左右。继续加强与中央在京院校合作,推进世界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深化高校教育体制改革。加快高校布局调整,搞好沙河、良乡等高校园区建设。

  终身教育。广泛开展各类人才培训,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社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努力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市民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方便的学习环境,普遍提高市民素质。

  (二)加强医疗卫生服务

  以全面提高市民健康水平为中心,着重完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改善医疗设施条件,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卫生建设,为市民提供公平、优质、便捷和负担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构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区域大中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两级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能力,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首都区域卫生规划,合理规划医院布局,重点加强新城和郊区区域性综合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医疗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中医药事业。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基层卫生建设。统筹规划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分类设置与标准化建设,增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实现“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加强乡村卫生基础建设和医疗业务骨干培训,到2010年实现全市所有的乡镇卫生院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并在设施建设、人员配备、服务能力等方面满足乡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健全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健康公平。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完善北京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事件区域合作应急协调机制。按照管理属地化、指挥一体化原则,建设市、区县两级应急指挥中心,健全应急决策指挥系统,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救治能力,确保城乡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

  公共卫生体系。构建统一高效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各类重大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完善由紧急救援、传染病救治、职业中毒与核辐射救治三大系统构成的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助体系,建设完成佑安医院扩建、地坛医院迁建等重点项目。整合首都疫情、病情监测和预警信息系统等公共卫生信息资源,建立完整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体系。充实并加强卫生执法监督,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执法检查和市场监管,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

  (三)繁荣文化体育事业

  以拓展首都文化中心功能为核心,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体育事业,加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繁荣文艺创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和健康需求。

  创造文化精品。着力扶持公益性、原创性文化和优秀民族文化,创作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精品。促进对外文化交流,扩大北京的国际影响。加强文化市场管理,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市场环境。在注重现有文化设施的有效整合与充分利用的同时,建设中央电视台、国家图书馆二期、北京电视台等一批大型公共文化设施。

  发展大众传媒。推进广播影视节目创新,着力打造一批公众喜闻乐见、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广播电视名牌栏目。积极推进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媒体发展以及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建立重大事件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互联网等新型传媒管理,提高新闻出版的质量和水平。

  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城市公园等公共空间,新建和改建一批面向广大市民的演出场所。继续做好文化进农村、进社区活动,鼓励和资助文艺院团到农村、厂矿、校园演出。加强城乡基层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提高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水平。

  发展体育事业。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运动,普遍增强市民健康素质,基本建成以体育服务为重点的全民健身体系。重点加强郊区、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显著提高基层特别是农村体育服务能力。以奥运会为契机,加快体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推进国际化体育中心城市建设。创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优势运动项目和优秀竞技体育人才,力争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重大国际比赛上创造良好成绩。

  (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构建统一、协调、高效的奥运安全保卫体系和城市公共安全维护体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城市公共安全维护。完善监控网络,提高情报收集和分析预警能力。建设北京市报警服务中心,提高快速反应和综合调度能力。提高城市公共安全系统技术应用水平,加强重点区域和复杂场所的物防、技防建设,提高防范效能。

  重大突发性事件防治。加强国际反恐合作与交流,建立健全反恐斗争的组织领导、信息预警、应急指挥、现场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机制。完善工作预案,提高训练水平。切实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坚决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发生。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派出所等基层公共安全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推进警力下移。整合、规范各种治安防控力量和资源,发展群防群治,完善以“巡逻、社区、治安、内保”四张网为主体框架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水平。继续开展平安街道(乡镇)、平安社区等平安创建活动。

  (五)提高公共服务效率

  推进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灵活、政策激励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优化设施配置,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多样化需求。

  实行公共服务分类管理。根据现阶段发展水平,科学划分和界定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及标准,强化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享有。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监管,鼓励和扶持社会主体参与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举办基本公共服务,切实提高政府投入的使用效率。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举办主体多元化,通过财政补贴、公私合营(PPP模式)、特许经营、贷款贴息、政策扶持等方式,引导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全面开放经营性社会公共服务市场,消除制约社会资本进入的障碍,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非营利组织。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全覆盖,重点加强农村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根据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和区县功能定位,统筹规划非基本公共服务布局,提升服务能力。按照规划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的原则,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效率。统筹规划区域内不同隶属关系的公共服务资源,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疏解中心城功能,城区内原则上不再改扩建大中型教育、医疗设施。加强新城和郊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区优质资源有序扩散和转移。

  三、增强基础设施能力 

  坚持统筹城乡、适度超前、增量建设与存量改造并重,建设安全、高效、完善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大幅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引导城市空间布局优化,保障奥运会举办和城市发展需要。

  (一)构建综合交通体系

  全面推进公交优先,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安全便捷、高效环保,城乡一体、统筹城际”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明显提高道路交通承载能力,使交通拥堵状况有所缓解。

  城市公共交通。到2010年,地铁4号线、5号线、10号线一期、奥运支线、首都机场轨道交通线全面建成投入运营,同时力争建成地铁9号线、10号线二期和亦庄轻轨线,力争使全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总里程达到270公里以上。继续扩展公交专用道网络,2010年大容量快速公共汽车系统运营里程达到40公里以上。中心城公共客运系统承担全日出行量比例达到40%以上。

  市域与城际交通。以城市轨道、城际铁路、高速公路为骨干,完善京津冀地区和市域内连接中心城、新城、中心镇的快速交通网络。建成京津第二通道、机场北线、机场南线、京承高速(北京段)、京平高速、京包高速(北京段)和六环路等项目,高速公路里程累计达到900公里。完成首都机场第二高速路的可行性研究,力争开工建设。到2010年初步形成与国家公路干线和环渤海地区公路干线有机衔接的高速公路网络,市域公路累计达到16 000公里,每个远郊区县与中心城有一条快速通道连接,平原区重要中心镇都直接与高速公路走廊相连接,市域范围内公路网覆盖全市所有村镇。

  中心城路网建设。完善路网结构,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加快城市快速路和南北向主干路建设,基本建成14条放射型快速路与3条快速环路构成的快速路网系统。加快城市微循环系统建设,提高路网密度。建成59条奥运场馆周边道路,满足2008年奥运会交通需求。建设完成通惠河北路、阜石路、广渠路、姚家园路、蒲黄榆路等快速路以及赵登禹路、蓝靛厂南路、北苑路、西大望路、玉泉路等南北通道和阜通东大街、朝阳路、万寿路、安立路等城市主干路。到2010年使中心城区快速路总里程达到280公里以上。

  静态交通设施。积极推进公路货运枢纽建设,完成马驹桥、阎村、十八里店等一、二级货运枢纽建设项目。改造和扩充北京铁路枢纽的客货运输集散能力,改建北京北站及北京南站,修建北京站与北京西站之间地下直径线。完成首都机场扩建任务,完成第二机场选址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加快公交客运枢纽和运营场站建设,建成东直门、一亩园等综合客运枢纽。积极稳妥推进公交地铁票制改革,继续推行市政交通一卡通。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制订停车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的相关政策,修订居住区及公共建筑停车位配建标准,严格管理占道停车。到2010年,初步建成与道路交通容量相匹配的停车系统,基本停车位实现“一车一位”,公共停车位总量达到汽车保有量的10%以上。

  交通管理。以信息化、智能化为依托,建成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化道路交通管理和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公共客运调度与乘客信息服务系统,实现全市交通信息的整合与共享。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科学设置交通标志和道路划线,提高交通设施使用效率。加强交通管理法制化建设和市民现代交通意识教育,整顿道路交通秩序,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提高交通安全水平。

  (二)健全能源供应体系

  坚持开源增供、节能优先、优化结构、保障安全,初步建立起“以电为主,煤、气、油为辅,可再生能源为补充,多元互补、多方供应、协调发展”的能源供应体系。控制煤炭总量,增加电、天然气、油品等优质能源,扩大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优质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比重达到70%以上。

  电力。按照“外电为主、内电为辅、多元结构、多向发展”的原则,合理安排电源建设,加快电网发展,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全面提升电力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置能力。建成太阳宫、郑常庄等燃气电厂,使本地电源自给率保持在1/3左右。按照“立足华北、强化本地、多条通道、多向受电”的原则,加强受电通道和京津唐环网建设,以大区联网和多向、多条通道受电的方式保证电力供应和电网安全。加快完善北京500千伏电网结构,搞好220千伏、110千伏城市高压配电网建设,增强本市电网供电能力。2010年力争将北京电网建设成为系统安全稳定、网络坚强可靠的城市电网。

  天然气。充分利用国内资源,积极引进国外资源,实现多气源供气,提高供应安全性。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利用陕北气田和塔里木气田的天然气向北京供气;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加快建设唐山曹妃甸液化天然气(LNG)工程和加快引进国外管道天然气工作。加强市内配套管网工程建设,提高本市接收能力,重点建设六环路高压输配工程、中心城输配系统扩建工程。推进管道天然气向新城和重点城镇发展,加快郊区能源结构调整。

  成品油。充分调度资源,保障北京成品油市场供应。建设六环路成品油输送管道,扩建长辛店油库、顺义油库、沙河油库。建设燕化至首都机场的航空煤油输送管道和航空煤油库,增强储运能力。支持燕化扩能改造,提高本市油品供应能力。

  煤炭。加强与山西、内蒙古、河北等产煤基地的合作和联系,鼓励本市煤炭企业参与华北地区煤炭基地建设,保障全市煤炭供应。中心城逐步取消终端燃煤,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大力推广洁净煤技术,降低燃煤对大气的污染。 2010年全市煤炭消费量力争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

  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制订鼓励政策,支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使用。2010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力争达到4%左右。

  热力供应。继续增加后备热源,推进热源整合、联合运行,发展区域集中供热。继续实施中心城20吨以下小型燃煤锅炉的“煤改气”工程,基本完成远郊新城以清洁煤技术为主的区域集中供热改造。大力推广分布式能源、热泵等新型供热方式。

  能源储备和预警体系。合理规划建设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华北油田地下储气库,增加调峰储备库容。2010年基本建立起能源安全预警和应急系统。

  (三)保障水资源供给

  坚持节流开源并重、防汛抗旱并举,加强水资源供应能力建设,优先保证城乡供水安全,统筹城市排水与防洪设施建设,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水资源保障及城市防洪体系。

  供水系统。加快南水北调市内配套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团城湖至第九水厂输水管线、南干渠及调蓄库,启动第十水厂、丰台水厂和现有水厂改扩建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农村供水系统。

  排水系统。高标准建设城市排水系统,新建排水管网实现雨水、污水分流,逐步改造雨污合流管网。建成中心城5座污水处理厂,完善新城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推进中心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新水源建设。积极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京石应急段工程2007年底具备通水条件。推广雨洪利用技术,广泛采用透水地面、绿地渗蓄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滞蓄雨水。积极与上游地区合作,增加入境水量,改善入境水质。推进海水淡化前期工作,做好战略储备。

  再生水利用。积极开发利用再生水,重点建设清河、北小河、吴家村、小红门、卢沟桥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线,使再生水成为工业、城市绿化、河湖环境等重要水源。2010年中心城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全市年再生水利用量6亿立方米。

  防洪设施。建设永定河、北运河、潮白河防洪工程,提高沿线新城防洪能力。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综合治理永定河河道,建设西郊蓄洪回灌工程。

  水资源储备和应急体系。保护怀柔、平谷、房山应急水源地,建设昌平马池口水源地工程,以密云水库蓄水和富水区的地下水为基础,初步建成立足本地的水资源储备和应急体系。

  (四)完善其他基础设施

  信息基础设施。以“数字北京”为目标,大力推进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布局合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信息服务网络。加强无线电管理,加快信息管道建设,逐步改造架设线路,形成较为完善的地下信息管道设施。适度发展无线通信、集群通信等高端网络设施。

  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等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发展,显著提高城市预防火灾、扑灭火灾和抢险救援的能力。“十一五”期间,在中心城空白区域、城乡结合部、新城和重点镇新建消防站69座。

  邮政设施。优化邮政设施配置,提高邮件处理能力,到2010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的现代化邮政设施网络。

  城市园林绿化。按照500米服务半径的要求,继续推进集中公共绿地建设,在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建设20处生态休闲型公园,打通从郊区到城市中心区生态通风廊道。完善以旧城为中心向外扩散的环状、放射状的城市绿网体系,积极推广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完善城市绿化体系。搞好城市道路、河道两侧及街巷的绿化改造,形成特色园林景观。加强风景名胜区统一规划和核心资源的保护与修复,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街道公用设施。整体规划建设一批街道候车亭、电话亭、报刊亭、信息亭、广告牌、电子信息发布牌、开放式旅游区(点)说明牌、地图牌、指路牌、阅报栏、装饰路灯、座椅和垃圾桶等市政公用设施,方便市民生活,提升城市形象。积极推进街道公共设施实行特许经营。

  存量基础设施改造。在搞好新建项目的同时,积极利用和整合现有基础设施资源,加快存量调整、改造,运用新技术,强化管理,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提高运行效率。完成电网设备安全改造,消除安全运行隐患。完成地铁1号线、2号线改造,使最小发车间隔缩短到2分30秒。优化调整公共汽(电)车线网和场站布局。改造完成供水管网500公里,消除二次供水设施安全隐患。

  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首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加快农村经济发展

  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立足富裕农民、繁荣农村,深入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提升非农产业发展水平,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坚持生态、安全、优质、集约、高效的发展方向,以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和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加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生产布局,提高都市型现代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生态保障能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节水型农业灌溉系统,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立足首都农业资源条件,培育具有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带和产品群,健全种养良种、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支持体系,提升现代农业生产水平。鼓励发展农牧有机结合、资源循环利用的生态型生产方式,增强农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功能。

  提升非农产业发展水平。把产业发展与扩大农民的非农就业结合起来,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按照整合资源、集中布局、改造提高的方针,促进农村工业加快发展,优先发展劳动密集、资源节约、适合本地区特点的都市型工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保鲜和贮运,扶植市场潜力大、品牌知名度高的农产品加工项目。提高农村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强特色旅游开发,整合观光农业项目,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加快农村特色专业市场、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与改造;围绕便民利民、优化环境,引导发展农村生活服务业。

  (二)推进村镇规划建设

  立足资源整合、产业培育和人口集聚,科学规划、有序推进中心镇建设,提高乡镇域和村庄整治规划建设水平,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发展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坚持规划引导和基础设施先行,促进城镇开发与产业配套协调同步。依托产业基地、高速公路和重大基础设施,着重发展经济发达、规模适度、环境优美、具有较强辐射力的中心镇,初步形成分工有序、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依托郊区资源优势,建设现代农业、生态旅游等特色小城镇,用城镇化带动新农村建设。

  开展新村建设试点。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和集约使用土地、提高公共设施利用效率的原则,加强乡村建设规划,优化村庄布局。统筹考虑城镇和乡村发展,着重围绕符合规划、长久保留的中心村,推进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试点,促进形成一批村容村貌整洁、服务设施完善的新村和农村新型社区。搞好乡村规划设计,为农民提供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和住宅设计服务。实行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农民参与新村建设,逐步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机制。

  继续搞好山区移民搬迁。加大山区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煤矿关闭地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农户和居民的搬迁力度,完善生态移民、生产移民和生活移民相关政策,积极引导山区人口向中心村、小城镇聚居,改善山区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改善农村公共设施

  切实增加政府投入,实施好一批直接服务农村、符合农民需求、让广大农民受益的项目,使郊区农村面貌特别是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明显改善。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区域性和社区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农村地区道路硬化、饮水安全、能源清洁、环境美化、信息畅通等问题,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到2010年,形成城乡一体化的路网系统,农民饮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稳步推进,以搞好垃圾、污水、厕所、道路整治为重点,全面整治农村环境,推行农村垃圾“村收集、镇运送、区处理”模式,初步建立农村环境管理的运行机制,明显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提升农村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城区优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向郊区转移,促进城乡社会事业均衡化发展。实施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交流制度,继续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受教育机会。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卫生服务网络,稳定农村医疗队伍,使农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加强农村科技、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文明村镇”和“文明户”活动,搞好科学普及,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引导农民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四)引导农民就业转移

  把城镇化的着眼点主要放到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上来,立足转移农民、保障农民、富裕农民,逐步建立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使农民向城镇就业及生活转得出、留得下。

  开展农民技能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十一五”期间转移农村劳动力30万人,每年培训农民10万人以上,逐步使农村适龄劳动力特别是下一代劳动力成为高素质、有技能、专业化的现代产业工人或职业化的服务业员工,使之有能力在城镇安家立业。

  统一城乡就业服务。把城镇就业服务网络和促进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完善乡镇和村级就业服务体系,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登记、管理和服务制度。

  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建设。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由区县统筹向分片统筹、全市统筹过渡。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原则,逐步完善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养老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保障贫困农民基本生活和就医需要。到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85%以上。

  (五)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以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农民权益为宗旨,大力完善农业经营组织制度,深化农村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和农民增收。

  大力完善农业经营组织制度。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通过制订地方法规、加大财政扶持、实行减免税等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培育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组织,带动都市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

  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根据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途径和方式。完善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推动土地集约利用。

  稳步推进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资产变股权、农民当股东”的方向,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承包、租赁、拍卖等方式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使用的改革。

  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基层管理效率。推进中心镇、中心村的管理体制向街道和社区管理模式转化。逐步清理、核实和化解乡村不良债务,防止发生新债。

  (六)健全政策倾斜机制

  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强政策集成,扩大公共财政在农村的覆盖范围,为城市带动农村、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政策和机制保障。

  实行倾斜投入政策。加强市级财政对郊区农村的支持,“十一五”期间,在保证市本级投入依法增长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用于农村的比例不低于70%。落实好财政对村级公共事业运行的经费补助,并根据实际适当增加。继续实行政府投资向郊区转移,“十一五”期间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郊区的比例不低于50%,着重搞好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城区优质资源向郊区转移。

  落实惠农政策。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的直补政策。坚持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山区倾斜,完善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制订实施多种扶持形式的山区水源地有效保护办法,建立山区产业调整资金,引导和促进资源开采型产业转移调整。完善吸引社会资金支持山区发展的配套政策,扶持山区绿色产业发展,推进养山富民。

  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支农建设主力军作用。积极优化区县金融服务环境,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建设,增强应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

  五、优化城市功能配置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的需要,立足整体功能最优化和整体效能最大化,进一步加强市域开发建设的分类指导,逐步推进全市发展和建设重点的战略转移,优化城区、强化郊区,发展平原、涵养山区,促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协调,实现城市治理效能的显著提升。

  (一)有序推进市域开发

  按照城市空间结构安排和区域发展导向,进一步细化各区域开发重点,明确建设时序,构筑梯度推进、合理有序的区域开发格局。

  加强区域开发的分类指导。在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和生态涵养发展区四类功能区域划分的基础上,对各区域内的开发建设,依照功能定位的总体要求和现实基础条件,分别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优化开发地区主要指各区域内开发建设强度已经较大、功能配置基本饱和、承载力开始减弱的地区,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各区县建成区,要控制新建规模,着重进行改造调整。重点开发地区主要指各区域内体现主导功能定位、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地区,主要包括规划新城、中心镇和重点产业功能区,要加大开发投入力度,增强承载能力。限制开发地区主要包括山区、浅山区和平原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绿化隔离地区,要严格控制不符合功能定位要求的开发建设。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水源涵养区及其他生态功能区和划定的历史文化整体风貌保护区。

  合理把握区域开发建设的进度和节奏。优先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商务中心区、奥林匹克中心区、金融街、临空经济区等功能定位明确、规划条件成熟的高端功能区,提升城市的整体服务功能。重点发展东部发展带的顺义、通州和亦庄三个重点新城,引导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疏解。加快发展南城地区,促进区域发展协调。积极调整中心城区功能,着重搞好“城中村”整治、危房改造和旧城风貌保护,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带动功能疏解。

  (二)落实区县功能定位

  着重从机制建设入手,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的同时,通过建立健全调控引导机制,促进功能分区的有效落实,逐步实现城区和郊区、南城和北城、山区和平原的协调发展与良性互动。

  完善财政分享机制。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着眼于调动区县政府履行职责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市与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综合运用调整存量、让渡增量、转移支付等方式,赋予区县与功能定位和职责履行相协调的财权。加大市对区县的资金支持力度,着重增加对生态涵养发展区、传统产业调整地区和南部地区的转移支付,以及对其他功能区域重点建设和发展任务的专项支持。

  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导向政策。政府投资要着重向生态涵养发展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倾斜,向城市发展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向城市功能拓展区和首都功能核心区的重大建设任务倾斜。产业政策要按照不同功能区域要求进行实施,着重促进生态涵养发展区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产业调整和转移,引导产业向重点功能区和专业园区聚集。土地政策要根据功能区划和梯度转移要求,优先满足重点开发区域用地,合理控制优化开发区域用地增量,严格管制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土地用途。

  合理配置重大项目。根据城市空间战略调整、区域功能定位和阶段性开发实施要求,建立健全重大项目配置机制,有效发挥重大项目的带动作用。着重搞好制造、流通、公共服务等核心功能的重大项目布局,引导新建项目主要向城市发展新区和功能拓展区的重点开发区域发展。严格控制中心城区新建项目。优先支持跨区域、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实施。 

  加强区域分类评价。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区域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在注重按科学发展观要求搞好综合评价的同时,强化按不同区域功能要求的差异化评价。制订和实施好相应的区县绩效考评标准,全面衡量区县功能落实、产业布局调整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成效。

  (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管理体制机制,从整体格局、历史文化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三个层次加强保护,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协调统一。

  旧城格局整体保护。重点保护皇城、传统城市中轴线、明清北京城凸字型城墙、旧城历史河湖水系、旧城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四合院建筑。在保护旧城整体风貌的前提下,探索适合旧城保护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模式。

  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础工作,健全规范制度。坚持“原址保护”的原则,加强文物建筑的抢险修缮和整治,重点保护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西郊风景名胜区、北京段长城风景区和帝王陵寝等具有重要历史保护价值的文物建筑、历史遗迹,维护自然历史环境。逐步改造恢复什刹海、国子监、皇城等地区的历史风貌与环境特色。继续做好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的普查、登记与管理工作,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视对优秀近现代建筑的鉴定、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强历史档案的抢救和保护,重视发掘、整理、恢复和保护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文化名城持续发展。合理确定旧城功能和容量,积极疏导产业和功能,疏散旧城居住人口,探索城区危改模式,采取公共财政倾斜等多种措施,稳步有序推进危旧房改造。力争“十一五”期间使绝大多数居住危旧房的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使需要保护的建筑、街区和旧城得到必要的保护,努力实现古都风貌保护与危旧房改造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四)提高城市治理效能

  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现象,坚持依法、科学、从严、有序管理城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作用,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和模式转变,着力改进和加强基础管理,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能力。

  深化城市管理体制综合改革。明确各级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工作职能,建立市、区、街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框架。以城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带动社区管理体制创新,提高社区自治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以及社会中介组织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把城市管理的基础工作落在实处。完善城市管理决策机制,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制度。

  创新城市管理方式。以数字城市技术为依托,建立以人口、社会单位、环境和市政设施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数据信息库,推进城市的精细化、网格化、信息化、人性化管理。积极开发、应用先进信息技术,重视档案信息化工作,切实解决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信息化政策法规保障等问题。

  健全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按照预防为主、资源整合、属地为主和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城市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指挥系统,完善各类工作预案,加强防洪、防震、消防等设施和救灾与应急队伍建设,健全突发事件的监测、信息收集、发布和报告机制,显著增强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构建统一、协调、高效的城市安全维护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

  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和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行业领域监管相结合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完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和预防控制体系。实施对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评估分级、治理和跟踪监督。对评估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限期排除或搬迁。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加强种植、养殖业生产源头管理,重点规范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市场监管,保障首都食品安全供应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着力解决脏、乱、差问题,重点搞好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重要旅游区(点)周边地区和奥运场馆周边地区整治,从城市中心区开始,由内到外,逐步推进。到2010年,基本完成城八区200个“城中村”的综合整治,重点改善100条重要街道的周边环境。加大地下空间管理力度,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环境。

  六、加强社会和谐建 

  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上迈出扎实步伐。

  (一)千方百计增加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十一五”时期要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为广大市民创造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就业政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提高产业吸纳就业能力。完善产业政策和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引导和促进就业。开展创业项目征集、评审、推介和指导,鼓励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制度,做好首钢等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分流安置工作,重视解决局部地区失业率较高问题。

  技能培训。健全劳动者培训体系,推行以需求为导向的“定点招生、定岗培训、定向就业”订单式培训。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对城镇失业人员、郊区转移就业农民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具备开办中小企业条件的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全面提高职工素质和劳动者就业能力。

  服务指导。健全社区、村镇就业服务组织网络,强化市、区(县)、街道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就业服务功能,推行就业助理服务模式,广泛提供岗位信息,提高职业介绍服务效率和质量。加强职业介绍机构管理,打击非法中介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困难群体就业。完善就业援助制度,提供集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失业保险为一体的综合就业服务。强化“一对一”职业指导,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促进“4050”失业人员、农转居人员、享受低保待遇失业人员、残疾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

  劳动关系调整。健全劳动标准,强化劳动合同管理。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组织为纽带,大力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工会组织和企业组织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效能和处置能力,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收入分配调节。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高度重视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强化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加大税收监管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妥善解决区域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

  社会保障是民安所在。“十一五”时期要着力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建立起城乡衔接、基本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城乡社会保险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形成职工多缴费多受益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企业和职业年金,提倡和引导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完善医疗保险体系,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使尽可能多的社会成员都能享有医疗保障,实现公费医疗制度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进一步完善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推进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按照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广覆盖的原则,着重搞好新型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并逐步实现与城镇社保体系相衔接。

  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以基本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法律援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与城市低保制度的联动机制,适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断完善专项救助政策,加强低保与就业扶贫政策的有机衔接,切实发挥综合解困效应。

  社会福利社会化。进一步规范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国有社会福利机构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和养老服务实体。进一步完善市、区(县)、乡镇、社区(居家)四级为老助残服务网络,建立多种形式的为老助残服务体系。以实现“人人有房住”为政策目标,创新公共住房政策,综合运用土地、财税、金融、行政等手段,增加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充分保障每位市民的居住权。

  慈善事业发展。统筹规划、积极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传播慈善理念,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捐赠人的合法权益。培育和发展各类慈善组织,拓展募捐渠道,加强款物管理,推动慈善组织行业自律机制建设,提高公信度,使之成为社会救助的重要渠道。

  (三)构建和谐社区村镇

  注重从基层入手,切实加强社会建设、管理和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基础。

  创新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深化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实现行政管理、社会管理与民主自治管理的有机结合。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外包”等形式,健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充分发挥各类社团、行业、中介和公益组织的作用,建立政府调控机制同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提高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水平。

  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把公共服务建设的重点放到改善基层服务上来,以社区和村镇为中心,制订社区办公和服务硬件设施的具体标准,加大设施建设投入,合理规划设施布局,切实提高政府在基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以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基层工作保障。加强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和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增加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工作经费保障制度,解决基层管理和建设经费不足问题,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基层服务能力。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民主参与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逐步健全社会利益表达、平衡、调整的协调机制,维护首都社会安全与稳定。

  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坚持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发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切实做好侨务工作和对台工作。做好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其他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和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民间组织在国家管理和社会服务中的参与监督作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发展基层民主。推广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政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

  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市,提高政府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改进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司法改革,提高司法队伍素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

  社会矛盾疏解。建立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和完善的沟通反馈机制,引导群众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需求,解决好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健全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完善人民调解、治安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工作制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提高文明城市水平

  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和树立社会诚信,切实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办好奥运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良好人文环境。

  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继续开展文明礼仪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广大市民的首都意识、法律意识、公德意识。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来京务工经商人员的文明素质。

  文明城市创建。实施人文奥运工程,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推动公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为重点,抓住影响首都形象的重大问题,革除陈规陋习,切实提高全体市民的文明素质,向世界展示首都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全面推进文明社区、村镇、行业、校园等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绿化美化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公共标识和宣传窗口,显著提升城市形象。

  七、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 

  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全面促进人口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一)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调控人口规模。按照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复中提出的人口规模控制目标和要求,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有效手段,实施综合调控,分阶段控制人口规模过快增长。规范户籍人口迁入政策,控制人口机械增长。从加强居住场所的法治化、信息化管理入手,依法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和暂住登记工作,改善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保障;完善“以证管人”、“以房管人”工作模式,实行流动人口常态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和改善婚、孕检工作,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切实维护人口健康安全。实施健康促进工程,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加强教育培训,构建终身学习体系,不断提高人口思想文化素质。

  优化人口布局。推进京津冀都市圈和环渤海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区域产业协作体系,增强周边城镇人口承载能力,有效疏导首都人口。加快市域内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发挥产业政策对人口分布的引导和配置功能。严格控制中心城建成区的土地开发强度和建设规模,结合城市功能布局调整,完善新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人口向郊区转移。制订鼓励人口转移的政策措施,引导人口跨区域合理流动。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研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加强养老设施建设,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推进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进程,维护妇女利益,消除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以办好残疾人奥运会为契机,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做好残疾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工作,加强残疾人的生活和医疗保障,提高康复服务水平。加强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厉行水资源节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工程和宣传教育等措施,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行用水定额和节水指标管理,加强重点地区、行业和部门节水。着力调整用水结构,稳定工业用水,推动农业节水,增加生态用水。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节水型生产工艺设备,提高工业冷却水循环利用率。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广微灌、滴灌等工程节水技术,减少农业用水。鼓励城市生态用水、农业灌溉使用再生水。完善水价体系,利用差别定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措施促进节水。强制性推广使用节水设备和器具,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节水意识和行为。

  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坚持集中紧凑发展模式,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和优化配置。 2010年市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3500平方公里以内。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基本农田连片保护区,推进耕地开发整理,保证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推进现有农村居民点、独立产业用地资源整合,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完善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发挥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健全土地储备制度,加大一级开发力度,对有收益的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地下交通、人防等公共设施系统,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节能优先,全面加强节能管理。淘汰和禁止高耗能产业和产品发展,关停并转一批小型高耗能工业企业。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对现有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政府机构率先节能,到2010年,基本完成政府机构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对全市大型公共建筑实行合理用能配额管理。推广燃油节约技术和替代产品,加强交通节能。推广应用变频调速、余热利用、节能电梯、节能家电、高效节电照明系统和高效低污染锅炉等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完善节能法规和相关政策,研究制订建设项目合理用能评价管理办法和节能强制标准,推广企业能源绩效合同管理;建立能效标识制度,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继续开展节能教育和宣传,增强全社会的节能意识。

  (三)建设环境友好型城市

  大气污染防治。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显著改善大气环境质量。2008年前完成城八区现有3000台二十吨以下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实施燃煤电厂和大型燃煤锅炉脱硫、脱氮、高效除尘治理工程,大幅度降低煤烟型污染。2008年全面执行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进一步提高车用燃油标准,加快高排放汽车淘汰,控制机动车污染。实施八宝山殡仪馆搬迁工程,改善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积极治理郊区沙源地,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消除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裸露地面,减少施工、道路扬尘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水污染防治。继续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各类污染源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源的污染。开展全市各流域水环境治理,加强城市河湖治理,重点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2010年实现城市六环路以内主要河湖水体基本还清,中心城区和新城城市水系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下游水体水质明显改善。大力治理农村地区的水污染,加强郊区大型养殖企业的粪污治理,鼓励生物防治,使用生物农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减少农药、化肥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削减和循环利用,加快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建设大兴安定、怀柔庙城、顺义杨镇等12座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朝阳高安屯等4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海淀六里屯、丰台北天堂、通州董村等9座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显著提高中心城、新城和乡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鼓励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技术研发和推广,提高煤矸石、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率。完成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处理厂及放射性废物库的建设,实现全市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放射性废物的安全无害化处置。

  噪声和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防治。建设重点路段的降噪工程,有效治理道路、铁路、机场、建筑、餐饮、娱乐等噪声污染源,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完善电磁辐射、放射性污染防治地方法规和标准,建设环境辐射预警监测与评价系统。

  建设与保护首都生态环境。以京津风沙源治理、燕山太行山绿化、重要水源林保护工程为重点,建设山区生态屏障。以绿化隔离地区、沿河流和道路绿色走廊、平原生态综合治理和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推进重点生态功能组团及风沙危害治理区建设,构建城乡一体的生态体系。继续实施好封山育林、小流域综合治理、水源地和水库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保护地表和地下水资源,防治水土流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加强浅山区森林、矿山等资源管理,严格控制采矿业,对采矿破坏区域进行生态恢复。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目标,加快野生动植物、天然湿地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天然河道和原生植被,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生态区县、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

  八、科技创新与人力开发 

  按照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大力实施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为核心的首都创新战略。以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为突破口,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整体产业竞争力,建设全国知识创新高地和技术创新源泉,基本形成立足北京、辐射全国的创新体系。到2010年初步把北京建设成为创新型城市。

  (一)打造中关村创新高地

  按照“一区三基地”的功能定位,进一步做强中关村科技园区,努力使其成为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成为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成为高新技术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的服务平台,成为抢占世界高技术产业制高点的前沿阵地,为建成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奠定基础。

  加强园区创新能力建设。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以企业为主体,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构建并强化园区技术创新体系,实现园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大跨越,使园区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五”期间,着力吸引一批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在中关村实施,集聚一批跨国公司研发和营运中心在中关村落户,促成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争取一批中关村重点项目列入国家重点支持项目,推荐一批专业基地作为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支持技术引进、消化基础上的二次创新,实施技术转移、专利、标准、品牌四大战略,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建设。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创制国家和国际标准,形成合作联盟。以塑造国际品牌为目标,实施品牌国际化推广活动,提升中关村品牌价值。

  先行开展做强科技园区的改革试点。重点构建投融资促进平台和投资引导放大机制,探索技术与资本有机结合的投融资模式。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形成“中关村板块”。拓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渠道,推动“信保贷”联动业务发展,制定企业债券和融资信托计划,探索新型融资方式。开展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权交易试点。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激励政策试点,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鼓励智力、技术等要素以合法形式参与利润和股权分配。

  营造良好的园区创业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办公、“一网式”审批、全程办事代理制等各项服务。加强对各类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等服务机构的规划、建设和指导,帮助企业降低创业成本和风险。加快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发展和壮大职业经纪人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完善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促进和规范中介机构的发展。加强与世界知名科技园区的交流与合作,构建国际化商务环境。创新中关村文化,弘扬“自主创新、产业报国、鼓励创业、容忍失败”的中关村精神,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完善一区多园的发展格局。按照各园区的功能定位,建设专业集聚的特色园区。完成中关村科技商务中心、生命科学园、永丰产业基地、丰台园三期、通州环保产业园等专业园区建设,启动软件园二期、电子城西区、大兴生物医药基地、中关村科学城改造。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搞好园区景观建设,创造良好的园区生态环境。建设覆盖全区的宽带主干网,完善园区信息网络,建设数字化园区,提高园区的信息化水平。

  (二)实施重大创新攻关

  集中优势科研力量和资金投入,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从首都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启动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工程,突破技术瓶颈,制定重要技术标准,提升首都创新水平。

  加强关键技术开发。根据首都战略发展和服务全国的需要,着重围绕高增值现代服务业发展和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竞争力,搞好关键技术开发,重点突破软件、集成电路、新一代移动通信、计算机与网络、数字音视频、光电显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带动相关产业跨越式发展。加大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在纳米、超导、干细胞、新能源等战略高技术领域实现突破。

  强化科技成果的应用和集成。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在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技术。把重大技术在资源节约与利用、智能交通、奥运场馆建设、大气污染控制、重大疾病防治、农业高效节水、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的应用放在优先位置,通过技术推广、项目示范、引进和集成,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搞好基础重点学科研究。着重围绕材料、工程、信息、生物、安全生产、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等重点学科领域搞好基础研究,加大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增强科技储备能力。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推动理论创新,进一步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促进作用。

  提高市民科学素养。加强科学普及,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科普工作机制。推进中国科技馆新馆建设。

  (三)完善首都区域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首都丰富的科技、智力资源在建设创新型城市中的重要作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产学研相结合创新体系,大幅度提升北京的自主创新能力。

  构建新型创新体制。着眼于形成自主创新的体制架构,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主体培育。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一批面向市场的开放式实验室,实现资源与信息共享。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利用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试验手段,建立专业性的公共技术平台,为企业提供设计、测试、检验等专业化服务。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所、专业促进机构的协同创新,形成企业标准联盟、技术联盟和产业联盟,促进产业发展。扶持大企业与跨国公司共建技术研发联合体,发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

  坚持开放式创新。建立若干具有国际一流研究开发环境的专业性研发功能区,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在京设立研发中心和决策运营中心,把建立相对独立的技术体系与扩大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合作结合起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推动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根据产业发展重点,通过创新基础条件建设,支持一批具有解决产业重大技术问题能力和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承担相关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任务。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对产业技术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和支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

  完善自主创新激励机制。改革政府科研投入体制,实施主题计划为重点的科研管理模式,从需求出发确定科技发展方向。推行公开征集科研项目,公开招标确定研发单位,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科技发展渠道。规范和完善各种奖励制度,建立以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绩效、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取向的绩效体系。实施专利成果产业化促进计划,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和使用效益。制定和落实好相关财税、金融和政府采购政策,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支持自主创新。

  增强创新辐射能力。做好为中央在京高校、科研单位、企业总部的服务工作,形成自主创新合力。围绕首都优势科研领域,强化京津冀、环渤海地区科技合作,确定一批优先项目,推动区域互动发展。完善技术交易市场,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发达国家设立研发中心,积极参与国际科研协作,融入世界创新体系。

  优化创新服务环境。完善自主创新政策法规体系,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保障。构建全市统一的技术交易、企业融资、信息交流等平台,形成比较完善的创新基础设施体系。整合专业服务资源,围绕科技研发、企业融资、信用担保、孵化转化、法律服务等环节,健全社会化、市场化的中介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评估制度,鼓励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严厉查处和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维护良好的创新环境。

  (四)开发首都人才资源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全面实施首都人才发展战略,创新首都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体制,大力培养富有创新能力的人才,构筑极具活力、充满希望的人才之都。

  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大力提高各类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全面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鼓励企业与大学、院所联合。着力培养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和国际化人才。进一步拓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积极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尖端高技术的专业人才。加强高级技工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满足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专业技能人才的需求。

  创新人才管理体制。着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坚持科学、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盘活人才资源存量,引导人才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政策,使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实行人才分类管理,完善个人自主申报、社会统一评价、单位自主聘任和社会化职称评审制度。改进人才评价,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科学化、社会化评价机制。创新人才引进评价手段,健全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引进符合首都发展方向的紧缺急需人才。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和选拔人才,为科技创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九、体制改革与管理创新 

  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从解决困扰发展的体制机制矛盾入手,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力推进体制创新,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来抓,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建立决策科学、权责对等、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有能力、负责任、高效率的服务型政府。

  深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在改进经济调节、搞好市场监管的同时,着重强化政府在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等领域的责任,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理顺办理程序,强化后续监管,建立职责清晰、运转协调、顺畅高效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大力实施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和后评价制度。全面推广招标投标制度,建立并完善行政监督协调机制、统一评标专家库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行业自律机制,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行业协会转型。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逐步剥离行业管理部门直接管理事业单位的职责,从条件比较成熟的部门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加快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按照“新老分开”的原则,逐步理顺管理体制,着力促进一批新型行业协会组建,推动一批传统行业协会改革转型,初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与首都经济特点相适应的行业协会体系。

  加快政府管理创新。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切实提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专家咨询、信息披露、社会公示和听证、决策责任追究、决策后评估等各项制度建设,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促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政务公开,加快政府管理模式和手段创新。推进政府机关和公务员工作规范化、服务标准化,提高行政效率,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建立科学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政绩考核评价体系。

  (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继续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发展。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推动国有资本向国民经济中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型和特大型企业集中。到2010年,将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逐步改制重组为具有不同功能的投资公司、控股公司、集团公司或资产经营公司,基本完成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在一般性竞争领域,通过市场公平竞争实现优胜劣汰。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落实出资人收益权,提高运营和监管效率。改革创新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制度,加快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步伐。探索建立国有非经营性资产监管体制,逐步将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监管范围。

  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到2010年基本完成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引导外资、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按照“公开、透明、规范”的要求,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产权转让,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重要骨干企业董事会。

  垄断行业改革。加快水、电、气、热等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改革,进一步放开建设和运营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扩大特许经营、融资招标、代建制的领域和范围。强化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事业的总体规划和市场监管职能,加快政府由直接经营管理者向市场监管者的转变。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切实放开市场准入。继续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实现民营企业与其他经济性质企业的平等待遇。拓宽非公有制经济融资渠道,着力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强创业辅导,为初创型中小企业和二次创业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信息咨询等服务。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引导社会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创业辅导、自主创新、清洁生产、国际合作、人才培训等项目的实施和相关服务机构的发展,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中小企业门户网站建设,实现市和区县资源共享。研究设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研究设立再担保机构,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逐步构建中小企业社会化投融资体系。

  (三)推进市场体系建设

  以要素市场为重点,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市场化水平。

  要素市场发展。规范土地市场,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严格划拨用地范围,规范协议出让用地供给制度;扩大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试点范围,逐步将土地租赁市场纳入管理范围。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努力将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展成为全国性产权交易中心。进一步完善技术、劳动力等其他要素市场,规范发展各类中介组织,完善商品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

  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企业信用信息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为基础,从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入手,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和管理,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立较为健全的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在党政机关、窗口行业和社会组织中开展诚信建设活动,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市场监管体系完善。结合首都实际,修订完善有关市场准入、行为监管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规章,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市场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和交易安全。以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加强国家强制管理产品质量检测体系、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检测机构及技术审评体系和畜禽疫病防治体系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人身安全。

  (四)完善经济调节机制

  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市和区县分税制财政体制。合理界定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增加对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的投入。改进财政转移支付,加强对基础相对落后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倾斜支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土地出让收入管理办法。

  深化价格改革。积极推进资源价格改革,逐步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性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在引导资源配置、促进资源节约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正确处理市场调节与公共利益的关系,逐步理顺水、电、气、热等公用领域产品价格,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专家评审、价格听证等政府定价民主决策制度,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创造良好市场环境。健全价格监测制度,发挥预警和调控作用,合理引导市场和消费。继续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

  改进经济运行调节。着重加强煤、电、油、气、运等方面的供求调节,健全互动协调机制,实现经济运行由应急调节向制度调节转变。健全能源需求侧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规划标准、政策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的引导调控作用,促进供需基本平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监测调度系统,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保障首都经济平稳安全运行。

  十、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 

  发挥首都优势,积极参与京津冀和环渤海区域开发,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形成对内合作与对外开放统筹、互动、共赢的新局面。

  (一)深化京津冀区域合作

  贯彻落实国家京津冀都市圈区域开发的整体部署,发挥区域核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按照“统筹协调、互惠互利、突出重点、从实起步”的原则,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积极创新合作机制,促进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重点推进以下领域合作:

  产业结构调整。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着重发展技术研发、核心制造、营销服务等产业环节,促进区域产业分工与结构升级。加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周边区域开发,推动京津塘产业带形成。拓展首钢搬迁调整模式,推动不符合首都功能要求的产业调整和转移。积极参与滨海新区、曹妃甸工业区开发。

  交通体系构建。积极落实京津冀都市圈区域交通规划,着力推进京津城际轨道交通、首都机场三期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京津高速第二通道、京承、京包、京平高速公路建设,做好京石、京秦城际轨道交通及京津高速第三通道建设的前期工作。积极参与渤海湾枢纽港群海洋运输体系开发,促进区域交通体系完善。积极推进京津、京唐、京石城镇走廊建设,引导城市与区域空间结构协调发展和人口在区域内合理分布。

  资源开发利用。加强能源开发合作,鼓励本市企业参与周边地区电力、煤炭开发及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配合实施华北电网建设改造,提高区域能源保障水平。积极推进“引黄入晋济京”跨流域调水工程的实施和天津海水淡化产业化的合作。

  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水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合作,建立专项资金,支持密云、官厅水库上游地区水利设施建设、水环境治理和节水产业发展。继续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合作,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和燕山、太行山山脉生态屏障建设等重大工程,支持张家口、承德等地区发展生态产业。

  区域社会发展。充分发挥首都优势,扩大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联合办学,共建研究中心。加强区域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体系建设,构建区域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更好地为提升区域社会发展水平服务。

  区域合作机制创新。着重围绕信息沟通、市场开发、要素流通、政策协调、争议解决等方面加强机制建设,为深化区域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积极开展口岸、物流合作,促进贸易便利化,形成统一、开放的区域市场。

  (二)扩大国内经济合作

  积极参与西部开发。继续加强资源、环境、产业等领域的合作,积极参与西部地区的能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科技成果加速向西部地区转化应用;支持西部地区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密切北京与西部地区的人才、技术、信息交流。坚持优势互补、互惠互利,搞好与其他地区的经济合作。

  做好对口支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继续做好对内蒙古贫困旗县、西藏拉萨、新疆和田和湖北巴东等地的对口支援工作,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支援与合作相结合,把支援与帮扶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经贸交流合作。发挥两地优势,探索建立以企业为基础、以产业组织为纽带、政府部门积极推动的多层次合作机制,不断提升合作档次。积极参与CEPA实施,办好京港洽谈会、京台科技论坛等重要活动,密切本市与港澳台地区经贸交流,促进共同发展。

  (三)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积极适应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北京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以贸易发展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为原则,积极推动出口生产体系建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发挥首都比较优势,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支持出口大户与配套能力强的加工企业,提高产业层次和加工深度,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不断提高层次和水平。积极推进“大通关”工作,改善通关环境,提高企业通关效率。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增强处置贸易争端能力,维护本市企业合法权益。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继续优化投资环境,积极有效利用外资,为首都高端产业的发展服务。加强对利用外资的产业和区域投向引导,引导外资投向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现代农业等领域。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抓好一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充分发挥集聚和带动效应,提升产业和功能区的发展水平。加强外债风险管理。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研发和结算中心,积极争取国际组织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和总部,提升北京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

  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鼓励和帮助竞争力较强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培育有较高国际知名度的本市跨国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扩大互利合作和共同开发。鼓励版权和文化产品输出,提高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完善对境外投资的协调机制和风险管理。

  (四)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发挥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加强对国际组织、外国驻京外交、新闻、商务等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精心办好各种有影响的国际活动,积极开展民间外事活动,为外国人来京居住、工作和学习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切实提高北京的国际化程度。

  第四部分 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 

  一、扎实推进奥运前期筹备 

  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是北京对全世界做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所在。要积极落实“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按照“节俭办奥运”的方针,举全市之力,完成好奥运会筹备和奥运会期间的各项工作,全面提升首都各项工作水平。

  完成奥运场馆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奥运会前重点工作倒排工期折子工程的要求,深入贯彻“安全、质量、工期、功能、成本”五统一原则,按时按质全面完成奥运场馆及相关附属设施建设任务。加快奥运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在2007年年底以前,确保奥运场馆周边的59条市政道路和5座桥梁全部建成通车,同步建成相应的市政综合管线。强化对奥运工程建设的监管,为奥运会顺利圆满举办奠定良好基础。

  积极落实科技、绿色奥运理念,在奥林匹克公园中心区实施智能交通系统应用示范工程。部分奥运场馆周围的景观灯鼓励利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奥运村利用再生水热泵系统实现供热制冷,利用太阳能集热技术为运动员提供生活热水。建设奥林匹克森林公园,在公园内配备中水利用系统,广泛采用雨洪水利用技术。建设奥林匹克中心区广场、水系、绿地等景观工程。

  完善各项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推进实施各项奥运行动专项计划,重点制定奥运会安全保卫、医疗卫生、交通组织、电力保障、电视转播、食品安全等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完成相关设备、器材的配置和试运行。高水平完成各类志愿者的培训工作。 

  大力发展奥运经济。组织实施好奥运市场阶段开发计划,办好各种奥运经济市场推介活动,高水平策划、包装和推介一批奥运经济项目。完善奥运经济服务平台,为国内外各类企业和投资者进入北京市场、参与奥运经济开发提供权威、及时、方便、优良的服务。发挥奥运带动作用,推动旅游、住宿、食品、餐饮等行业发展。

  二、精心实施奥运组织安排 

  精心组织好各种赛事活动。 按照预定日程组织好各项比赛活动,确保万无一失。提供一流的交通、住宿、医疗卫生、安全保卫服务和组织保障,为各国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的记者以及广大国内外观众提供方便快捷、热情周到、及时有效的服务。认真做好残奥会的各项工作。

  高水平举办大型庆典活动。以“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为主题,精心组织好开幕式、闭幕式、火炬传送等大型文化活动,营造安全、祥和、欢快、热烈的氛围,为奥林匹克运动增添中华文化风采。

  保障城市高效安全运行。坚持奥运优先、奥运必保,奥运会比赛期间,综合协调能源、交通、安全、通信等城市基础运行条件,保证城市各项功能正常运转,保障市民在食品、医疗、用水、用电、用气、交通、通信等方面的正常需求,为奥运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完善城市安全应急系统。落实好各种紧急事件预案,预防和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重点防范自然灾害、城市基础设施损毁以及电视转播中断、技术设备故障等可能发生的风险,保障赛事顺利进行,确保奥运安全和城市安全。

  三、保持后奥运期平稳发展 

  合理安排城市建设的进度和规模,做好场馆赛后利用和奥运品牌的持续开发,积极防范和规避潜在的奥运低谷风险,保持奥运前后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注重奥运场馆后续利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机构和企业,共同开发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的相关功能,承办各类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和大型会展活动,实现场馆持续、高效利用,带动周边商贸、餐饮、酒店等行业的发展,促进奥林匹克中心区形成。

  加强奥运品牌持续开发。扩大宣传和推广,做好奥运品牌的持续、深度开发,提升企业和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结合奥运主题,开发新的体育文化旅游项目,形成一批具有奥运特色的经济增长点。

  搞好经济调节。加强奥运后经济走势的动态监测分析,有针对性地搞好投资、消费等方面的引导,有序启动重点新城建设,保持奥运前后经济运行的基本平稳。

  第五部分 启动重点新城建设

  一、总体要求 

  新城建设是有序疏解和调整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保持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求,“十一五”期间全面启动顺义、通州和亦庄三个重点新城建设。

  基本原则。新城建设要遵循科学发展观要求,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水平配套,注重把握以下原则:

  突出主导功能定位。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和发展方向,搞好功能分区和空间协调,构建风格各异、彰显特色的城市形态。要着重承接中心区的产业、人口转移,吸纳本地人口城市化。

  突出发展理念创新。注重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历史文脉,挖掘、展现新城文化内涵。加强城市设计,改善新城景观与环境风貌,增强新城品质和吸引力。

  突出产业协调配套。发展优势产业,引导产业集聚,协调产业发展与城市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增强经济活力和就业保障。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构建良好人居环境。

  突出时空合理有序。坚持“全市统筹、区域协调”,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建设重点,根据产业、用地、人口发展情况,明确优先开发顺序,实现滚动建设、渐进发展,防止出现分散投资、分散建设和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偏低的现象。

  主要目标。按照“5年打基础、十年成系统、十5年见水平”的总体思路,“十一五”期间,高水准完成新城规划和城市设计,初步形成新城功能分区的空间架构;基本完成新城与中心城方便快捷的交通联络体系,初步奠定新城的基本框架;基本完成新城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初步建立新城建设和发展的有效机制。

  建设时序。“十一五”时期,重点新城建设大体分为两个阶段: 

  2008年以前,着重完成各类详细规划编制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订,研究制订新城的实施政策,做好建立实施运行机制的相关工作;协调和安排好重大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的配置,做好战略项目及用地储备。

  2008年以后,充分发挥公共投资的先导作用,建设一批关键性基础设施及重要带动项目,基本建立新城基础设施和与中心城方便快捷的交通联络体系;切实改善新城的人居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加快中心城功能和人口向新城疏解夯实基础,初步形成新城发展的基本框架。

  二、顺义新城 

  功能定位。建设成为连接国际国内的枢纽空港,打造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临空产业中心和现代制造业基地。主要发展临空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引导发展国际交往、会展等功能。

  规划范围。顺义新城由中心区、空港区及河东新区组成,现状用地44平方公里,其中可改造建设用地约18平方公里。到201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平方公里(不含机场及周边地区)。到202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90万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03.9平方公里左右。

  空间方向。采取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发展模式,优化完善中心区和空港区的功能布局,加强分区及组团间的功能配置,引导形成“两轴、三区、多组团”的空间发展布局。河东新区为新城发展备用地,是城市远期发展的预留空间。

  近期目标。重点围绕临空经济区建设,积极发展临空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全力打造首都经济新的增长极;重点围绕新城中心区和空港区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使顺义新城马坡组团及各功能区建设初见成效;重点围绕轨道交通、公交枢纽等各项基础设施与综合生态环境建设,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确保奥运会水上项目成功举办,初步形成“滨水、生态、国际、活力、宜居”的特色新城。

  建设重点。搞好首都机场扩建工程和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建设;加快推进空港工业区、空港物流基地、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国门商务区、汽车生产基地等功能区建设;加快实施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现代汽车三期扩建、首钢冷轧薄板、航空货运大通关、海关电子口岸等重点项目,增强新城的产业支撑力和综合经济实力;以交通建设为先导,加强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新城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强环境保护和综合生态建设,重点搞好潮白河综合整治、温榆河生态走廊建设,提高新城的人居环境质量。

  三、通州新城 

  功能定位。建设成为面向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性服务新城,北京参与环渤海区域合作发展的重要基地,服务设施完善、文化产业发达,承接商务、会展、行政及城区人口功能的现代化新城区和综合服务中心。主要发展以文化产业为主体的现代综合服务业,引导发展商务、金融、会展等功能。

  规划范围。南以京沈高速为边界,西邻朝阳区界,东至北京市界,北至规划潞苑北大街,现状城市建设用地42平方公里,其中可改造建设用地约9.66平方公里。到201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6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0平方公里。到202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90万人,预留达到百万人口规模的发展空间,用地规模控制在85平方公里左右。

  空间方向。在通州新城范围内,构建“一河两翼,南拓东进,组团发展”的空间结构,在现有基础上,注重向东、南方向拓展。一河两翼:突出以北运河为纽带的城市形象及文化内涵,运河西岸改造提升旧城,运河东岸聚集城市新增功能。南拓东进:南部以通州外环路、京塘公路为界,东部以六环路为界,向外拓展,与亦庄新城、国际空港联动,形成新的发展空间。组团发展:以六环路、京哈高速路、通州外环路及京塘公路为分界线,在空间上形成六大功能组团。 

  近期目标。以新北京东站及运河两岸城市中心地区建设为契机,着重完善交通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推动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区布局调整;突出运河文化底蕴,逐步形成文化产业优势,建成新城示范区,初步构建面向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服务新城的基本格局。

  建设重点。搞好运河沿岸城市中心区改建;搞好新北京东站枢纽区公共中心和大型主题娱乐设施规划建设;加强新城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配套建设;加强新城市政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新城品质。

  四、亦庄新城 

  功能定位。建设成为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为依托的综合产业新城,辐射带动京津城镇走廊产业发展的区域产业中心。主要发展电子、汽车、医药、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与现代制造业,引导发展商务、物流等功能。

  规划范围。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兴区下辖的亦庄、瀛海镇行政辖区以及旧宫镇三海子地区,通州区的马驹桥镇行政辖区以及台湖镇位于京津塘第二通道以西的行政辖区,规划面积212.7平方公里。现状城市建设用地约26平方公里。到201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3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平方公里左右。到2020年,人口规模控制在70万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00平方公里左右。

  空间方向。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核心,跨越京津塘高速公路向东及凉水河向南方向发展,突出轴向发展和双中心的空间布局结构。沿京津交通复合走廊,完善核心区、河西区等功能区配套建设,搞好路东区(京津塘高速路东部新区)的综合开发和路南区(凉水河南部新区)的规划设计。新城永乐组团为城市远期发展预留空间。

  近期目标。加快产业园区及产业基地建设,初步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面向京津区域发展的新型产业格局;加强区域交通、市政、公共服务、住宅和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社会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由开发区向综合产业新城的转变。

  建设重点。强化中芯国际、奔驰汽车、京东方等优势企业带动作用,启动路东新区开发和河西区配套建设,建设产业发展新区;以京津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为契机,加强对外交通通道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对外辐射发展能力;搞好各功能区及开发区周边重点地区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及住宅配套,提升新城综合服务功能。

  五、实施保障 

  新城建设事关首都战略发展全局,必须注重从规划、政策、资金和机制上加强统筹协调,保障新城开发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

  规划保障。坚持规划先行,高水准编制完成新城建设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点地区的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和开发次序,为新城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政策保障。实施产业发展区域差异化政策,引导合理分工。健全土地市场管理,完善土地开发政策。妥善安置失地农民,有效保护农民权益。完善人口发展政策,引导中心区人口转移和本地人口城市化。完善资源环境政策,促进资源集约利用。

  资金保障。加强政府投入,着重搞好跨区域的重大骨干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发挥政府投资导向作用,引导中心城区优质社会服务资源转移。创新融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机制保障。坚持全市统筹考虑,充分调动市、区(县)两个积极性,建立强有力的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对规划制订、政策安排、项目实施等关键环节的决策管理。积极推进法制建设,探索行政区划合理调整,为新城健康有序开发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第六部分 规划实施 

  一、配套政策制订 

  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必须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规划实施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政府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把握好规划实施的重点和时序,确保各项重大任务的完成。 

  根据发展的实际需要,把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效运用政府掌握的公共资源配置手段,制订实施好公共政策,给市场主体以正确导向,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积极引导市场需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政策,发挥投资、消费、出口的共同拉动作用,注重调节和改善需求结构,逐步提高消费率,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内在动力。

  增强消费拉动作用。以增加农民和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为重点,提高整体消费能力。完善消费政策,清理限制消费的各种规定,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积极发展租赁消费等多种形式的信用消费。制订实施必要的补贴政策,引导居民扩大绿色消费。推行带薪休假制度,推动消费结构升级,鼓励居民增加旅游、文化、健身等休闲消费。努力扩大外来消费。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鼓励持卡消费、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等新型消费方式,为市民创造放心、方便的消费环境。 

  调整优化投资结构。在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投资的质量和效益。继续推进政府投资向郊区转移,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着重支持郊区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产业园区配套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加强和改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布产业导向信息,引导社会投资向优势产业转移,运用多种投融资工具,引导金融部门合理放贷和社会资本进入,支持符合首都经济要求的行业发展。逐步降低房地产投资比重,防范和化解潜在的投资结构风险。 

  改善进出口调节。适时调整外贸促进政策,支持低消耗、高增值产品出口,扩大关键技术设备和资源性产品进口,更好地发挥进出口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二)科学安排财政预算 

  根据公共财政服从和服务于公共政策的原则,按照本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编制实施好年度财政预算,加强收入组织和支出管理,合理界定政府支出范围,优化支出结构,保持收支基本平衡,提高公共财政的能力和水平。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人性化的纳税服务工作和精细化的税源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逃款偷税行为,确保各项税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增强财政保障和支付能力。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提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占各级财政支出的比重,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支出需要,按照维护社会公平要求,切实履行好再分配职能。整合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确保投向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控制行政成本,厉行勤俭节约。根据城市建设阶段变化,统筹财政时序安排,适当增加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基本建设预算,确保政府奥运筹办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促进区县功能定位落实。 

  (三)合理调控土地供应

  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平。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订实施好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加强土地供应总量和结构调控,合理把握土地开发和投放时序,更好地保障城乡发展建设的实际需要。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十一五”期间,全市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5 000公顷左右。着重用好现有存量建设用地,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转建设用地量力争不超过18 000公顷。 

  调整土地供应结构。优先满足关系城市布局调整、功能提升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支持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整体竞争力的重大产业项目,优先保证生态建设用地需要。对现有农村居民点、独立产业用地要加以整合,不得新增用地。保持房地产土地供应适度规模,禁止高档别墅土地供应,严格控制其他高档公寓和市场过剩物业类型的土地供应。 

  (四)有效运用政府储备 

  制订主要能源物资储备政策,健全社会库存及商业库存监督机制,逐步完善政府储备,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发挥政企两方面作用,完善能源、粮食、农业生产资料、救灾药品等重要商品物资的储备。 

  (五)加强政策协调落实 

  为保证发展目标实现,“十一五”时期要在分析梳理现行政策的基础上,着眼于发展的关键领域,适时制订出台一批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政策以及地方法规,形成对发展的有力支撑。主要是:制订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意见,积极促进全市现代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制订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政策意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制订实施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制订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配套政策,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制订实施加强人口综合调控的政策,促进新型调控机制建立和首都可持续发展。制订实施扩大社会保障覆盖、完善社会救助的专项政策,增进社会整体福利。制订实施加强农民培训的专项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加快转移和农村人口城镇化。制订全市重大项目配置实施办法,促进城市功能分区落实和区域有序竞争。适时修订和发布产业导向目录,引导产业结构升级。完善总部经济政策,鼓励高端产业发展。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政策,增强发展活力。制订实施生态涵养发展区资源开采型产业调整和生态补偿政策,促进生态保护和山区发展。加强各项政策间的衔接协调,减少和克服政策摩擦,保障政策实施效果。 

  二、专项规划落实 

  充实完善规划体系,针对发展的特定领域和薄弱环节,编制实施好专项规划,加强各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为规划纲要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一)市级专项规划 

  市级专项规划作为全市“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和延伸,突出反映了政府在这些领域的政策意图。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纲要,编制实施好专项规划,明确该领域的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安排。重点做好全市人口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科技创新、新城发展、循环经济等14个重点专项规划的落实。市投资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好具体建设项目计划,遵循科学发展观要求,修订和细化项目建设标准,合理安排项目实施进度,促进规划有效落实。市财政和投资主管部门要将规划作为项目审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安排好财政预算和政府投资。 

  (二)区县发展规划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方向和总体要求,立足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实施好本行政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从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责出发,突出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切实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要着力优化发展环境,为市场主体服务。要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确保全市重大项目的落实,为全市协调发展创造良好基础。 

  (三)规划衔接协调 

  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之间的关系,加强衔接配合,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指向一致,在空间配置上相互协调,在时序安排上科学有序,不断提高规划的管理水平和发展的实际成效。 

  根据本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内容,编制好重点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要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促进资源在空间形态上的合理配置,约束随意行为。要编制实施好土地利用规划,明确不同区域的土地利用功能、开发方向和开发时序,促进区域开发合理有序,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三、重大项目实施 

  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十一五”时期要突出重点,组织实施好一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在不断提升城市硬实力的同时,更加注重增强城市发展的软实力,让广大市民在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一)实施一批增强管理效能的基础工程 

  积极借鉴国内外大城市的管理经验,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和组织方式,建设一批增强城市管理效能的基础工程,显著提升城市基础管理水平和应变能力。主要是:扩展电子政务,着重建设城市管理信息化系统,完善面向企业和公众的应用服务系统,搞好关键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等;立足危机的综合管理,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形成比较完善的应急预警、指挥、处置和救助运行机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控制和减少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提升城市综合安全能力等。 

  (二)组织一批提升创新能力的攻关项目 

  着眼于增强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节约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安全生产,集中研究力量和资源投入,支持一批重大技术攻关和产业项目,形成一批“北京创造”品牌。 

  (三)建设一批增强服务功能的重大项目 

  根据奥运会举办和城市空间战略调整、功能完善的需要,着重组织实施好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服务、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集约利用、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一批重大项目,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城市形象。 

  (四)安排一批方便市民生活的便民工程 

  以人为本需要注重细节。“十一五”时期要围绕市民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从细节入手,及时发现和回应市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加大投入和改进管理,着重安排落实好一批解决市民生活不便、满足基本需要的项目,办实事、求实效。重点包括改善农村公共服务,推进街道公共设施和社区服务设施便利化,推进城市地理标识的简便化,建设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整治环境脏乱等。

  (五)落实一批完善体制机制的改革项目 

  围绕解决困扰发展的突出体制矛盾,制订实施好一批重点专项改革方案,把握好时机和力度,适时出台和推进。“十一五”期间力求在垄断行业市场化、建立市场监管体制、理顺资源价格、行业协会转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 

  四、规划实施管理 

  按照“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责任制,加强考核评价和民主监督,动员和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确保规划分阶段有效落实和发展目标的如期实现。 

  (一)统筹进度安排 

  根据“十一五”时期北京发展的特点,合理把握规划实施的阶段重点和建设节奏。2008年前,主要围绕办好奥运会,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2008年后,主要围绕推进城市发展战略重点转移进行安排,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要制订实施好年度发展计划,围绕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进度要求和具体政策导向,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有计划、按步骤地得到落实。 

  (二)完善考核评价 

  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纲要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年度计划和折子工程,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市政府报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机制。 

  (三)加强实施监督 

  进一步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进展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向市政协通报。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强化信息引导,面向企业和公众,积极广泛地组织好规划宣传,及时披露相关政策和信息,给市场主体以合理预期和正确导向,形成全社会关心规划、参与实施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社团的桥梁和监督作用,健全政府与企业、市民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机制,促进规划实施。 

  (四)搞好滚动衔接 

  组织好规划实施的监测和中期评估,积极借助社会中介组织力量,多角度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保障规划目标实现。加强重大战略问题的跟进研究,不断探求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机制、新办法,为本规划纲要的有效实施和滚动发展规划的研究制订创造条件,促进全市发展总体战略目标的有机衔接、逐次推进。

  (五)规划实施调整 

  本规划纲要一经批准,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规划实施期间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时,按有关程序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