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
来源: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2-04-14

深圳市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局

 
目  录
前  言 4
第一章  信息化现状与形势 5
一、“十五”回顾 5
二、形势与机遇 8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1
一、指导思想 11
二、基本原则 11
三、发展目标 12
四、战略重点 15
第三章  主要任务 18
一、基础设施 18
(一)建设基础数据库,构筑数字城市的信息基础 18
(二)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19
(三)推进下一代网络,建设先进的基础网络设施 21
二、城市管理 22
(四)建立城市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数字城市规划和管理 23
(五)构建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提升城市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24
(六)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宏观决策能力 25
(七)推进数字环保,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26
(八)加强公共安全和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模式 27
(九)完善智能交通信息系统,提高交通运行管理水平 28
(十)推进口岸和海关管理信息化,加快电子口岸“大通关”进程 29
(十一)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29
三、公共服务 30
(十二)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创新政府服务模式 30
(十三)推进教育信息化,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信息化环境 31
(十四)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32
(十五)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32
(十六)加强先进网络文化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33
(十七)建设信息化社区,方便市民生活 34
(十八)推广IC卡的多领域应用,满足人民生活发展需要 34
四、产业和经济 35
(十九)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创信息产业新优势 35
(二十)突出发展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优化信息产业结构 36
(二十一)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37
(二十二)加强电子商务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普遍应用 38
(二十三)推进金融信息化,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39
(二十四)推进物流信息化,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发展 39
第四章  对策与措施 41

 
前  言
当今世界发展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全球面临着信息革命带来的严峻挑战和重要机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有力地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大力推进信息化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
按照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发展战略,“十一五”时期,深圳要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继续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放在重要位置,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信息化促进现代化,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建设国际化城市、自主创新型城市的重要条件、重要内容和重要推动力。
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深圳的信息化事业取得了较大成绩。为了推动我市信息化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市委市政府对“十一五”规划的要求,本规划本着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结合深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深圳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发展策略,是未来五年信息化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行动纲领。
为了更好地突出信息化工作在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中的作用,更好地体现从以物为中心到以人为中心的转变,与以往的规划相比,本规划改变了以信息化结构要素编制的传统体例,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城市功能、特别是服务功能发展的思路进行编写。在规划的编制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社会各行业、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并得到了国家有关部委和专家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第一章  信息化现状与形势
    一、“十五”回顾
“十五”期间,我市基本实现了“十五”规划提出的主要发展目标,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整体水平显著提高,信息化部分指标已经达到发达国家中心城市的水平,深圳已成为国内信息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支柱产业主导地位的形成,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提升了深圳的综合经济实力和城市竞争力。
1、信息化应用逐步深入,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十五”期间,我市政务信息化、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经济领域信息化、城市建设和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电子政务在构建服务型政府上取得成效。一站式服务、基础信息共享、政务信息公开和跨部门协同业务项目有所突破;网上信息发布、查询、申报和联合审批等网上政府服务初见成效;行政电子监察、城市运行监控与应急指挥等信息系统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电子政务提高了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方便了企业和市民,改善了投资环境,促进了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普及程度明显提高。我市大中型企业85%左右实现了办公自动化,50%以上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95%左右建立了内部网,30%以上开始使用电子商务手段进行电子交易。电子商务各种不同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开始出现;网上购物、物流配送等现代商务手段正在蓬勃兴起。
金融信息化成效突出。银行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电子化支付结算和服务体系。2005年全年ATM/POS交易总额达1067亿元,累计发卡达4900万张。证券发行和交易全部实现无纸化和电子化。
交通、物流信息化进展加快。智能交通示范工程、物流信息系统建设、EDI应用等初见成效;港口信息化效果显著,2005年,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619.68万标箱,成为排名世界第四的货运港口。
信息技术在城市规划、房地产管理、城市交通、环境保护、市政管理、社会治安和口岸通关等方面的深入应用,有力地促进了我市城市信息化建设,加快了城市现代化国际化进程。
社会公共领域信息化有明显发展。全市中、小学普及了信息技术教育,90%中小学建成了校园网,近230个学校建立了学校网站和教学资源库。各类医疗和保健网为市民提供便利的服务,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已使300多万投保者受益,宽带网已覆盖我市大部分社区,市民足不出户,便可享受现代信息技术带来的便利。
2、信息产业继续发挥支柱产业的主导作用
“十五”期间,信息产业在优化产业结构、带动经济增长方面继续保持支柱产业的重要地位,成为全市增速最快的行业之一。信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2005年信息产品制造业全年实现增加值946.23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41.6%。在以计算机通信、软件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领域,开发了一批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品,形成了具有比较优势的信息产品生产体系,2005年实现软件产值560亿元,软件出口18亿美元。
3、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十五”期间,我市已建成包括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等在内的较为完整的基础通信体系,建成了宽带IP城域网,完成了广播电视网的双向改造,实现了集图像、数据、语音为一体的高速信息传输。
至2005年,我市通信网络光缆总长度达到2.5万皮长公里,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557万门,移动交换机总容量1671万门,固定电话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1757.3万户,互联网用户276.2万户,电话(含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212部/百人,互联网普及率33.4/百人,城市信息化综合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4、信息化支撑环境逐步完善
“十五”期间,我市信息化建设的政策、立法、市场、人才、投资等环境要素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决定》等一系列关于信息化的政策和规章、文件,并通过多种专项资金扶持信息产业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得到重视,营造了有利于信息化的发展环境。
深圳较为成熟的金融和资本市场为信息技术企业融资和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一批信息技术相关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成功融资。
在信息化人才培养方面,我市现有4所大专院校设置了信息技术相关专业38个,每年为深圳培养信息技术类本科、大专毕业生2000多人,接受信息技术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的人员达20万。
深圳居民信息消费水平逐年提高,2005年达31.2%,高水平的信息消费为我市信息化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深圳信息化建设也面临一些问题和矛盾,比如:信息化管理体制薄弱,组织体系缺乏强有力的协调保障;信息化投资管理制度存在缺陷,投资效益欠佳;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进展缓慢,共享程度低;信息产业的关键领域缺乏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少;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电子政务龙头带动作用不明显;信息化相关的法规标准滞后于信息化发展;信息化发展不平衡,存在“数字鸿沟”等问题。
    二、形势与机遇
未来五年是信息技术推动全球社会和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市信息化发展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1、《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化发展的方向。党中央确定的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是加快我市信息化进程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巨大动力。深圳领先的信息化成果和产业发达、人才汇聚的优势,为深圳在国家信息化战略格局中率先实现新的跨越提供了优越条件。
2、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的建设目标对加快信息化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正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再创辉煌面临着环境、资源承载力难以为继的严峻挑战,通过信息化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节约发展成本、优化增长方式,对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信息化已成为深圳深化改革、自主创新和扩大开放的必然选择和重要推动力。
3、地处珠江三角洲、毗邻港澳是深圳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的区位优势。深圳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同时面临内外两个市场、内外两类资源的有利环境,在以CEPA和深港合作的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深圳扮演起承转合的角色,为信息化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通过加强区域信息化合作和交流,提升自身信息化水平,从而更好地发挥深圳面向世界,服务香港,服务珠江三角洲,服务全国的辐射、带动作用。
4、信息产业的领先地位是深圳信息化发展的比较优势。以下一代网络(NGN)、第三代移动通信(3G)、数字电视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创新,为深圳信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发展空间。数字通信的产业优势将使深圳在新一轮信息化竞争中处于主动地位,为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抢占产业制高点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契机。继续巩固和发展信息产业的优势地位,已成为深圳推动循环经济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内容。
5、加速推进信息化的条件基本成熟。未来五年,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加快推进信息化的经济和体制基础不断完善;信息基础设施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信息产业的支撑能力不断增强;高新技术、金融、物流、文化等支柱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信息化应用的空间,形成信息化与支柱产业融合与互动发展的新格局。
在“十五”信息化建设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我市信息化建设重点转向全面普及和深化应用的时机基本成熟,加快信息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的探索、加快发挥信息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作用、加快以信息技术完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行动进程、加快实现信息产业由大转强的产业战略等基本条件已经具备,深圳信息化将进入更高水平的发展阶段。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自主创新,把信息化作为促进我市现代化建设进程的战略举措,紧密结合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全面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社会协调发展,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深圳信息化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统筹协调,资源共享;立足需求,注重效益;面向市场,开拓创新;以民为本,服务发展。
1、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发挥政府在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等方面的作用,综合平衡各行业、领域、产业间的信息化发展,处理好各方面的问题和矛盾,充分整合网络基础设施、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促进资源的共享共用。
2、立足需求,注重效益。从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入手,从政府、企业和公众的迫切需求出发组织信息化建设,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衡量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标准,不搞没有效益的信息化,走低成本、高效益的信息化发展之路。
3、面向市场,开拓创新。强化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地位,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信息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企业参与建设、运营、筹资和管理;创新体制和机制,促进信息技术与管理创新的有机结合,大力提高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激活信息化发展动力。
4、以民为本,服务发展。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把信息化建设的着力点放在满足市民需求和城市发展全局上,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和服务功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深圳信息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完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显著提高,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信息化全面普及深化,信息化综合水平在国内保持领先,基本建成“数字深圳”,为率先进入信息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具体目标
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信息化应用全面普及深化
初步建成电子政府。信息技术在政府行政和公共服务中得到普遍应用,并成为政府职能转变和业务流程优化的技术支撑;政府各部门之间资源整合和协同办公能力得到显著增强,政府网上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取得突破性进展。建成人口、法人机构、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基础数据库和创新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诚信、城市管理、文件档案等平台数据库,基本形成有效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数字化城市建设进展显著。城市自然地理空间资源全面数字化,实现城市运行和管理各专业信息系统协同运作和数据共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功能的智能化程度明显提高。
企业信息化全面普及和深入。信息技术在企业的研发、生产、营销、商务交易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广泛应用,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显著降低,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电子商务成为市场交易的常态行为。安全认证、信用服务、电子支付、物流配送等电子商务的应用支撑环境基本完善,重点领域应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高新技术、金融、物流和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化水平居国内领先行列。
到2010年,100%的要求公开的政务信息可在网上查询,100%的行政审批项目可在网上申请及查询结果,60%以上的行政许可项目可实现在线处理,100%的政府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达到50%以上;90%的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600亿元;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降到14%以下。
2、信息产业保持国内领先
巩固和发展深圳信息产品制造业在国内的优势地位。实现从"深圳加工"到"深圳制造"和“深圳创造”的转变。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商业品牌的企业和产品比例大幅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产业环境进一步优化,整体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部分领域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有突破性发展。建成高水平的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形成国内一流规模的软件产业链,凸显软件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的重要地位,并在相应领域培育具备国内一流水平的骨干企业。
以数字内容产业为中心的信息服务业有量的突变和质的飞跃,成为深圳信息经济发展中的新亮点。信息技术与游戏、动漫、影视和娱乐等文化产业相互融合,在跨平台、网络化和多媒体的数字内容服务上有新的突破。
到2010年,信息产品制造业产值7000亿元,出口500亿美元。软件业产值1800亿元人民币,软件出口总额60亿美元,信息服务业增加值900亿元,其中,数字内容服务业增加值300亿元。
3、社会公共事业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教育、科技、医疗、社会保障、文化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显著提高,信息化的公共服务进入社区和家庭,市民可充分享受信息化发展带来的便利和实惠,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
市民信息消费水平逐步提高,广播、电视全面数字化,互联网普遍进入家庭,网上购物、娱乐、通讯、教育、学习和研究等普遍应用。
到2010年,人均信息消费占消费总额的比例超过35%,每百户计算机拥有量110台,数字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超过90%,互联网普及率60%,拥有智能系统的居民小区达到90%,100%的街道、80%的社区建立社区服务网站,家庭宽带普及率超过65%。
4、建成世界先进水平的通信基础设施
建成自动交换的智能光传送网和以软交换为核心的下一代交换网,建设新一代互联网和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积极推进传统电信网向NGN演进,保障网络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在技术水平和业务种类上处国内领先地位,通信能力和服务质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到2010年,固定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700万门,主线普及率为70%;移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2100万门,3G终端普及率达20%。
5、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支撑体系
信息化的体制、机制、立法、政策、标准、安全保障、评估体系等有重大突破,公平竞争的市场规则和环境基本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信息化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信息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的条件得到改善,原始创新能力明显提高。引进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建成若干国家级信息产业基地;信息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成效显著,形成与信息化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培养能力和吸引高层次信息技术人才来深研究和发展的环境。
   四、战略重点
1、创新政府公共服务
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服务模式,增加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优化业务流程,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业务协同;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和公开,全面实现网上信息发布、查询、申报和联合审批;通过互联网、数字电视和移动通信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2、培育新的知识创新型产业集群
优先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突出发展软件业和以数字内容服务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提升信息产业的科技和知识含量,加强企业的自主研发,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有国际市场的支柱产品,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培育主业突出,效益良好,竞争能力强的大型企业集团,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创新型产业集群,率先在深圳建立高效益、集约型知识经济。
3、推进社会事业信息化
按照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推动社会事业信息化的全面发展。建设多层次、多功能的社会保障和就业信息服务系统;完善覆盖全市、快捷高效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增强公共卫生的防疫监控、应急处置和救治能力;发展多层次、交互式网络教育培训体系,提高教育与科研设备网络化利用水平,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构建统一的社区信息化平台,提供普遍服务,缩小数字鸿沟。
4、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充分发挥信息资源对物质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增值作用,发挥信息流对人员流、物资流和资金流的引导作用,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加快人口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数据库建设,重点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合理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和管理,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引导和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增值与开发利用,构建有效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5、加快数字城市建设
大力推进城市管理资源的数字化和有效共享,重点建设和完善城市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平台,建立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城市各专业管理系统协同运作,对城市空间和对象进行多层面、全方位的数字化和网格化管理,增强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综合监管能力,推动政府管理创新,提高城市现代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深圳现代化、国际化进程。
6、改善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
建立企业资信和个人消费资信体系,加强政府监管,鼓励行业自律,培育公平、公正、诚信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打击网络经济犯罪,增强企业和个人的网络经济意识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完善安全认证、信用服务、在线支付、物流配送、法律环境、标准规范等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体系,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
以基础信息库建设为重点,推进信息资源、安全保障和通信网络等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构建现代化城市的信息基础支撑体系。
   (一)建设基础数据库,构筑数字城市的信息基础
——政务信息资源建设。建设和整合现有的政务信息网络,健全政务网络应用支撑环境和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基础层、平台层、专业层和节点层四个层次,整合全市政务信息资源,构建城市数字资源中心,基础层优先建设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三大基础数据库;平台层首批建设创新资源、人力资源、文化资源、社会诚信、城市管理、文件档案等平台数据库;专业层由各部门根据业务工作和公共服务的需要,建立完善各自的专业数据库;节点层要加快建立各区节点数据库。要明确界定各层次数据库的信息采集、整理、更新、维护和归档权责,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和完整,提高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的整体应用水平,全面支持政府部门的数字化、网络化和协同办公。
——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建设。建设城市公共服务信息资源体系,将全市的科技、文化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娱乐、旅游、公共交通、社区服务等信息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检索和发布公共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综合经济信息资源建设。围绕高新技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和文化四大支柱产业的发展,重点整合支柱产业信息、行业信息、国内外经济贸易动态信息、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供求信息以及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支持相应的信息服务。重点建设和完善企业资信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面向支柱产业需求的专业化信息系统、面向经济贸易发展的商务综合信息系统,以此构建支撑经济建设和市场运转的综合经济信息资源体系。
——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建设。建设行业数据中心和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整合公共基础数据库,建立和维护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实现跨平台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安全备份,为政府提供决策支持,为社会提供公共信息服务。
——传统介质存储资料的数字化。“十一五”期末,主要政府部门和事业机构的资料数字化率达到90%,其它机构资料数字化率在2010年前要增长4-5倍,公共服务领域信息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应用比“十五”期末也要有较大幅度增长。
数字档案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影视中心、数字化医院要扩大规模、增加数量、提高水平和应用效益。
   (二)加强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积极防御、综合防范的方针,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建设一批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我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提高城市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1、公钥基础设施建设
以自主知识产权的公开密钥技术为基础,加强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建立有效的身份认证、授权管理和责任认定机制,保障我市财政、金融、电力、交通、能源等重要信息系统以及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重要领域的信息安全。
——根据国家密码管理法规的要求,按照满足需求、方便使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适合我市信息化应用需求的密码装备和服务管理体系。
——建设区域性的网络信任体系,建立并完善第三方认证机构,积极开发基于数字证书的安全解决方案,推动数字证书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其他领域的应用,加快电子签名的推广应用,确保网上交易和信息传输的安全可靠。
——在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办公应用中,实施强身份认证和授权许可。
2、建立信息安全监控体系
基础信息网络的运营单位和各重要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或运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各自职能领域内的信息安全监控系统,提高对网络攻击、病毒入侵、网络失窃密的防范能力,防止有害信息传播。
加强无线电监测网建设,提高对无线电信号的监测能力。建立覆盖我市的全频段无线电监测网,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3、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响应和灾难备份基础设施
——建立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理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指挥调度机制和信息安全通报制度,制定和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并纳入城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及时发现、处置和应对突发信息安全事件的能力。
——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灾难备份建设,以保障业务连续运作。灾难备份基础设施的选址和规划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提倡资源共享、互为备份、平战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灾难备份设施建设和提供技术服务,提高信息安全应急响应能力。
4、加强信息安全测评认证
——实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测试和风险评估工作。
——建设信息安全测评认证平台,不断提高信息安全产品和技术的检测能力,加强对信息安全产品和系统的检测认证,实现与国际测评认证机构有条件的互认。
   (三)推进下一代网络,建设先进的基础网络设施
——建设自动交换光传送网,提高传输速度和带宽。传输网络要逐步向全程全网的智能光传送网演进,在城域骨干网引入自动交换光网络(ASON)技术,并逐步向城域中继传输网推广,最终发展成为全程全网的智能光传送网。
——建设以软交换技术为核心的下一代交换网,融合传统电信网与IP分组交换网。遵循“结合现网、注重业务、统一规划、逐步实施”的原则,发展以IP分组技术为核心的下一代交换网,推进传统电信网与IP分组交换网的融合。
——建设第三代移动通信网(3G),推进规模商用。移动通信网络在继续提高GSM和CDMA网络覆盖率的基础上,择机建设以IP为核心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3G)并进入规模商用。
——建设由高速路由器组成的高速节点,结合光纤传输网,加速互联网的高速化,逐步向以IPv6为核心的下一代互联网发展;构建具有质量保证的、可运营、可维护、可管理的多业务承载网络,并为下一代互联网产业发展提供商用试验平台。
——加强宽带接入网建设。坚持“积极推进、适度超前”的总体发展策略,建设可运营、可管理的宽带接入网。继续推广和发展各类数字用户线技术(xDSL)、混合光纤同轴网(HFC)、光纤以及局域网(LAN)等接入方式,同时重点研究和建设宽带无线接入,推广无线局域网的应用。
——推进“三网融合”。整合现有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等网络基础设施,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的建设,从业务、网络和终端等多层面推动“三网融合”。
    二、城市管理
建设数字城市,完善城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平台,深化电子政务在城市管理中的应用,积极推进城市规划、市政管理、城市交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应急指挥和口岸通关等专业信息系统的建设,全面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
   (四)建立城市基础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数字城市规划和管理
——建立城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数据的采集、维护和更新机制,以基础地理数据、遥感影像数据等为基础,建立城市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平台;以城市空间地理基础数据为基础,对城区的基础设施进行分类和地理信息编码,设计全市基础单元网格,构建全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
——统一规划,建立覆盖全市、资源共享的综合应用视频监控网络。
——利用城市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平台,建成和完善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交通管理、环境保护、市政设施、城市设计等在内的城市专项规划信息系统,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城市设计、规划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规划业务全过程协同管理,提高城市规划水平,并向社会提供增值服务。
——进一步加快全市地理影像、地籍、土地利用以及其他国土资源和房地产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档案数字化,完善更新机制,为土地使用管理和城市住宅建设提供基础数据;加强土地保护监管、地质灾害预警以及国土和房产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应用遥感技术对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
——建立城市建筑、绿地、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专业数据库,实现动态更新和维护;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指挥调度系统、业务流程处理系统和业务监督管理系统;运用移动定位、遥感遥控等信息技术,推进移动市政管理,提高市政管理效率和水平。
——加快地下管网资源数字化,建立地下管网信息库,合理使用城市地下管网,提高全市地下管网的管理水平。
   (五)构建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提升城市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构建城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联动平台,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数据库,完善突发事件信息采集、使用、维护和管理的标准和机制,形成全市协调、协同、协作的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
——在市应急指挥中心一、二期工程建设的基础上,按照统一规划、重点建设、整合资源、远近衔接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全市各级各类资源,形成全市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系统,提高政府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时的信息获取、快速反应、组织协调和防灾减灾能力。
——加快相关部门的专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系统的建设,建立以危险源、应急预案等各类数据库为基础的决策支持系统,增强对突发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应急和救助救灾的能力。
——建立统一的110、119、122接处警系统,并与全市应急指挥系统实现联动。
——进一步加快和完善有线通信、移动通信、数字集群和卫星通信设施的建设,为各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通讯保障。
(六)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宏观决策能力
——遵循“需求导向、供方响应、协调确认”的原则,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按需共享。将政务信息分为强制共享类、条件共享类和不予共享类三种类型,列入强制共享类的必须无条件、无偿提供给所需机关单位共享,列入条件共享类的可按设定条件提供给指定的机关单位共享,列入不予共享类的应当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其他依据。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列明共享信息的字段名称、字段类型、字段长度、共享范围、更新时限等。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信息共享责任,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纳入电子监察范围。
——进一步扩充和完善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加强系统的安全保密功能建设,使其符合传递机密以下公文信息的要求。推进机关之间的协同办公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协同办文及跨部门业务全程网络化办理。
——建设宏观经济决策支持系统,不断完善发改、统计、财政、金融、投资、税收、经贸、科技、规划、建设、房地产、交通、物流、国际贸易规则等经济运行信息系统;整合不同行业和部门的各类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推动相关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促进对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全面跟踪、监管,提升国民经济预测、预警和监测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决策有效性和科学性。
——建立网上决策咨询平台,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点事项、重要工程、重大政策法规等,通过网络实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参与,增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进一步完善“深圳领导决策信息服务系统”和“公务员之窗”,使之成为各级领导获取决策参考信息和党政机关内部信息资源共享的重要渠道,内部信息的发布平台。各单位的专业数据库建设应同步规划与决策服务系统和“公务员之窗”的互联互通。
——完善和拓展行政行为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政府采购、信访处理等政府主要行政办公业务进行电子监察,督促各政府部门梳理业务流程,规范行政审批的权限、方式、程序、时限和收费,进行实时监控、预警纠错、绩效评估,不断完善行政责任体系。
   (七)推进数字环保,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建设城市环境在线监测、环境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实现环境监测、生态监察、电磁辐射、机动车排污检测等业务数据收集、处理、加工的网络化管理。
——建立城市陆地和海洋生态管理信息网络系统,利用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对生态环境实时监管,提升城市绿化与生态保护、环境安全和污染源事故处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市民参与城市生态保护、环保与环卫行动及其监督提供服务。
   (八)加强公共安全和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模式
——利用全市统一的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和视频监控网络,构建全市电子防控报警系统。
——推进政法信息网的建设,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高效的政法信息交换和共享平台,建设政法应用系统和安全管理系统,提高政法工作效率和战斗力。
——实施科技强警战略,深入推进金盾工程建设,在全市建成完备的公安信息化基础设施、动态综合的公安信息资源库、高度集成的公安信息化应用体系,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现代化。
——加强以公安情报信息系统为龙头的应用系统建设,建立情报研判、预警、反恐、经济安全、禁毒等公共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预防、控制和打击犯罪。
——应用全市标准地址信息,逐步实现各应用系统地址信息的规范管理;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进行信息化管理,通过人口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对全市实有人口和出租屋的有效管理。
——整合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税务、综治办等部门与人口相关的信息资源,逐步建立包含人口基本信息、扩充信息和应用共享信息三个层次的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和完善数据交换和共享机制,基本建成全市人口基础数据交换平台,提高人口数据的准确性和管理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特别是外来工和流动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九)完善智能交通信息系统,提高交通运行管理水平
——建立城市交通监控网络,动态监测交通流量,实现区域道路联网监控;建设车辆导行系统,完善道路交通管理及控制系统,提高交通监控和疏导能力。
——建立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制定标准,整合与交通相关的政府部门、企业的信息,为城市交通规划提供参考,为交通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为企业运营和市民出行提供便利服务。
——建立交通数据库,完善系统体系和检索主题,形成系列数据和分析系统,为运政管理和城市交通规划提供服务。
——推广行车和停车一卡通,扩大应用范围,提高收费道路的通行能力和效率;完善交通规费智能化征收系统,方便市民缴费。
——建立城市交通信息采集、传输、发布平台,完善公交出行导向信息系统。建立公交计算机图文管理系统,推动公交电子站牌的应用,推广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应用,发布交通电子地图,提供准确的交通运行信息。
——全面推广客运电脑联网售票调度系统,实现网上售票。
   (十)推进口岸和海关管理信息化,加快电子口岸“大通关”进程
——建立覆盖深圳陆、海、空口岸及二线检查站的信息网络,实现口岸之间、查验部门之间、查验部门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查验部门与通关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口岸查验各服务单位的信息设施等资源的合理共享,基本实现口岸通关无纸化。
——完善口岸管理综合信息网络,实现与香港口岸管理部门的信息联网和口岸全方位运行监控。
——建成深圳电子口岸“大通关”信息平台,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加强监管,方便企业。
   (十一)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市场综合监管能力
——建设工商(物价)综合业务信息系统,大力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企业监管、商标、广告、合同管理、消费维权、公平交易执法、价格管理、价格监督检查等各项业务的全员、全面、全过程信息化,提高工商物价工作现代化水平。
——加强食品质量卫生和特种设备安全电子监管,建立质量监督专业数据库群,进一步完善产(食)品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特种设备、标准化、计量、行政执法等5个主要业务系统建设,全面提高政府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
——建设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数据中心及工作平台,实现完整的市场准入、监督检查、检测管理、案件管理、信息公示等业务管理功能,加强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电子化监管,建立动态的信用评价体系,实施数字化食品药品放心工程。
——建设农产品安全管理数据中心、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系统和肉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及时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指导生产和消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公共服务
以提高城市服务水平和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深化电子政务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逐步建立以市民和企业为中心,以互联网为基础,多种技术手段相补充的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各种服务资源,为社会公众提供社保、教育、卫生、文化、科技、旅游等便民利民的信息化公共服务;推进社区信息化,使公共服务更加贴近市民生活, 贴近市民需求,营造和谐社区。
   (十二)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创新政府服务模式
——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利用互联网、数字电视等新媒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拓宽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降低公众获取信息的成本,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明确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的责任和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平台,确保应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完善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政府公众网站的改造升级,突出完善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三大功能,构建为企业和公众提供政府各个部门服务的“一站式”政府门户网站。梳理、优化审批业务和办理事项,切实推进网上办事和审批,设立政府网上新闻发布室,积极开展网上评议、网上信访、网上听证、网上调查等多种互动交流业务,使政府公众网站成为为民办事的服务平台、政府信息发布的窗口和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
——发挥政府在信息资源建设与共享上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引导和规范政务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增值开发利用,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与信息资源的公益性开发利用,促进全社会信息资源的建设与共享。
——建设公共服务呼叫中心,负责处理社会公众向各机关单位的咨询、投诉、批评、建议、求助等来电,使政府公开电话服务范围覆盖到政府公共服务的全部领域,为社会公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高效率24小时不间断服务。
   (十三)推进教育信息化,构建学习型社会的信息化环境
——加强数字化教育资源的建设、整合和共享,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网络服务。
——优化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招生就读、名校名师等教育信息服务。
——积极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逐步完善各级各类教育的远程教育系统,利用网络优势,大力提升网上教育平台的功能,推动网络教育应用,为市民提供灵活多样、开放的网络化教育和终身教育服务。
   (十四)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完善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
——建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劳动保障信息网。
——实施包括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工程。
——建立全市劳动保障数据中心和专业化的信息资源库,以信息化手段实现就业与失业救助服务、社会保险金的发放与偿付。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劳动保障业务流程,整合、改造社会保险系统和劳动力市场系统。
   (十五)加快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建立医疗卫生数据中心,构建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益。
——推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治、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信息系统和数字化医院的建设,提高医疗卫生的服务、管理和决策水平。
——建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平台,向公众发布公共医疗卫生信息;将服务平台延伸至街道和社区,为广大市民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人群提供医疗和疾病预防保健服务。
   (十六)加强先进网络文化建设,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
——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网上传播,形成网上正面舆论主流;加强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构建公共文化信息服务体系,实现文化资源数字化和网络化。
——面向市场,营建良好的文化信息产业环境,推动信息文化产业的规模发展。
——提升文化创新能力,应用信息技术创新工具,搭建公共文化创新平台,营造文化原始创新的信息化环境。
——利用城市空间地理基础数据平台,建立旅游电子地图,整合旅游信息资源,加强与完善旅游、休闲、娱乐等网站建设,为市民及游客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衣食住行、购物及康体娱乐信息,实现旅游网络化服务。
   (十七)建设信息化社区,方便市民生活
——建设与完善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构建联通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网络平台;建立开放式的社区综合信息平台和分布式数据中心;建立社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整合各类社区信息资源,形成社区信息资源的目录体系。
——逐步推进电子政务各垂直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将政府服务延伸到街道、社区,实现基层行政管理信息平台的统一化、简易化和高效化。
——加强便民服务建设。推进社区服务网站、信息服务自助终端、多功能金融服务终端、社区服务电子告示牌等便民信息服务设施建设。
——加快住宅小区智能化建设。推广新建楼宇的综合布线系统和已建小区的信息化改造,实现宽带到户。普及火灾监控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等各类公共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
——改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推进购物消费、医疗卫生、科技、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社保、家政服务等网络化应用服务,促进信息化进入社区与家庭,让市民享受数字化生活。
   (十八)推广IC卡的多领域应用,满足人民生活发展需要
——拓展基于智能卡技术的公共信息服务。以智能卡为服务登记、记录与获取信息介质,提供集成化、简便有效的社会公共服务。
——推进区域交通卡融通,实现与香港、珠三角地区互连。
——开展欧洲标准的IC信用卡(EMV)迁移工程。
——促进市民卡工程建设,推进银行卡、社会保障卡、交通卡的一卡多用。
——推广电子标签在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四、产业和经济
通过大力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拉动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突出发展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改变以资源消耗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十九)突破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增创信息产业新优势
——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集成创新,突出自主创新,突破关键技术,在下一代网络、数字电视、集成电路、应用电子产品和信息安全等领域研究与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增创具有产业特色和发展机遇的竞争优势。
——优化产业环境,大力发展计算机和网络通信设备等优势信息产品,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核心能力的龙头企业和具有创新能力、拥有技术专长的中小企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链,确保深圳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建设国家级信息安全应用示范工程和国家信息安全成果产业化基地,形成以信息安全芯片设计制造为龙头的产业链。
   (二十)突出发展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优化信息产业结构
优化信息产业结构,突出发展软件业和以数字内容为重点的信息服务业,促进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良性互动和均衡发展。
——软件业。面向应用需求,面向国际软件市场,重点发展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移动通信、互联网技术、数字内容服务等应用软件、中间件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将深圳打造成我国重要的软件产业基地和软件出口基地。
——通信服务业。利用网络智能化,软交换规模商用的契机,加快实现业务转型,发展电信增值业务;积极开展网络视讯和无线增值服务,促进文化信息产业发展;全面实施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转换,发展交互式数字电视,推动移动电视应用;促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的规模化发展,提高互联网普及率。
——信息技术应用服务业。鼓励政府、企业将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大力推进以应用服务提供商(ASP)为模式的第三方信息技术服务;重点发展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社会公共服务、电信、物流、汽车电子等方面的信息技术应用。
——信息咨询服务业。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内容专业化的信息咨询服务体系;扶持信息化建设中规划、设计、监理、评估和培训等专业信息咨询机构的发展,推行国际化、标准化的行业规范,加快信息咨询业的产业化步伐。
——数字内容服务业。围绕3G、NGN现代通信技术,发展数字内容产业,实现与通信服务和信息服务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探索信息内容服务的新模式;建设以海量存储为中心的媒体资源库,大力发展交互数字电视业务;发展与掌上电脑(PDA)、汽车、手机等形式的移动电视广播相适应的数字内容服务;开发文化、新闻、娱乐数字内容资源,鼓励创意,发展动、漫画和游戏产业,支持走向国际市场;组织完整的数字内容系统配套,引入竞争机制,按照产业规律,推动数字内容的产业化。
   (二十一)加快企业信息化进程,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实力
——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促进企业生产自动化、管理现代化、决策智能化和商务电子化。
——加强企业信息资源开发,促进生产、营销和服务等关键部门的数据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利用信息技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以信息化推动业务流程变革,提高市场响应速度和竞争力。
——完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改变传统运作模式,大力推广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活动。
——加大对中小企业信息化的扶持力度,重点支持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支撑环境和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第三方公共技术平台,资助中小企业建设网站,资助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信息化知识培训。
   (二十二)加强电子商务应用支撑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普遍应用
——完善电子商务应用支撑体系。建立健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安全认证体系,规范数字证书认证机构的管理;推进电子支付体系建设,建立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平台;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权威、公正的信用服务机构并提供在线信用信息服务。
——推进电子商务重点应用。重点推进高新技术、金融、物流等支柱产业和电子交易的优势行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全面推进电子报税、电子报关、网上证券、网上购物和智能卡应用,推动移动商城、手机认证、手机支付和面向个人消费的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融入社会和市民的生活。
——改善电子商务法制环境。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营造公平、公正的电子商务市场环境,加强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监管,规范在线交易行为,维护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秩序。
——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重要规则、条约与示范法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加强技术合作,实现国际互认,推动市场融合。
   (二十三)推进金融信息化,建立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发展并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立与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体系;推广网络金融、移动金融、自助金融、电子商务等新型金融服务;推进信用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加快个人信用系统;推进银行卡联网通用。
——重点推进金融机构管理决策信息化、科学化。推进数据集中与应用整合;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金融综合管理信息化体系;建立以内部管理和外部监控相结合的风险管理体系。
——完善银行、证券、保险监管信息系统,建立有效的联合监管的信息共享体系。
——加快实现金融信息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金融网间互连平台,加快建设财政、税务、银行、国库、海关、外汇等横向一体化联网系统。
——建立健全金融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加强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金融信息化与国际金融接轨。
   (二十四)推进物流信息化,加快现代物流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作业模式,改造和优化物流流程,积极探索物流供应链一体化管理,加快物流信息化系统与电子商务交易系统的对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运作效率,提升深圳物流产业的整体效益、规模和竞争力。
——大力推进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进跨部门、跨行业、多应用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建设,建立沟通企业与政府部门、海关、物流区域及海内外物流信息网络的信息交换枢纽,按照统一的数据规范和业务模式,实现系统的流程监控、物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国际物流电子通关,在物流公共信息查询、全程货物跟踪管理、行业电子商务服务、贸易撮合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
——建设和整合物流信息系统。建设与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六大物流园区发展相配套的、有针对性的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整合港口、银行、海关、工商、税务等相关物流信息系统,全面支撑各物流区域的运作,提升物流整体效率和竞争力。
——加快物流标准化建设。重点研究与信息化相关的编码、数据交换格式、数据接口等基础及应用标准。
——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流技术、装备和应用软件。重点开展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开发针对管理需要的物流应用软件,实现各种物流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物流系统整体效率。
 
第四章  对策与措施
    一、创新信息化管理体制
深化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相互配合和统一领导,强化高层协调机制。提高信息化管理的效能,从根本上解决各自为政、多头管理、职能交叉重叠的问题,切实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各项措施的实施。
强化政府部门的信息化组织建设,推行信息化建设的“一把手”责任制,把信息化绩效作为政绩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具备条件的政府部门推行政务信息化的集中服务,加快政务信息化管理的政事分离,形成责任明确、层次清晰、管理顺畅、高效低成本的行政和技术工作体系。
聘请海内外科技、经济、管理和法律专家,对我市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等重大决策进行论证和咨询。
    二、改善信息化建设中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
政府投资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要在全市信息化规划指导下,按照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资源共享的要求,优先安排互联互通和协同业务的应用系统建设,充分考虑项目衔接和综合效益。制定全市电子政务规划,强化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统一管理和审核,避免重复建设和各自为政,从根本上提高我市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效益。
强化信息化规划的指导和规范作用,全市信息化建设要按照规划思路、原则、目标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列入政府财政支出的所有信息化项目必须符合建设规划的投资方向、发展原则和项目安排,必须先规划后立项、先论证后建设。地理信息、信息管道、城市网格化及视频监控等公共性、基础性的信息化建设项目,要按照全市信息化规划的总体要求和“整体规划、分工协作、资源共享、综合应用”的原则,实行统一建设。
对政务信息化项目,要加强立项、招投标、建设、监理、检测、验收和运行的全过程管理,保证投资的质量与效益。
推行购买公共服务,合理利用社会公共资源,逐步将方案设计、工程建设、运行和维护等工程技术服务工作,交由专业服务商完成。
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新增科技三项经费重点用于信息化项目,形成财政投入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有效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机制
发挥政府在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上的主导和示范作用,切实把信息资源共享作为信息化的核心工作抓实抓好。加强对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整体规划,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框架,明确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相关单位在信息资源共享上的分工与协作,尽快启动城市数字资源中心的建设。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制定政府信息资源公开、共享制度,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和共享目录,形成规范化的信息采集、维护、公开和共享的管理制度,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依法公开和有效共享。
按照统一的信息资源分类方法和元数据等标准规范,建立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为各级政务部门的业务协同、公共服务和辅助决策提供信息交换和共享服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从事信息增值服务,实行无偿服务和有偿服务相结合,谁投资谁受益,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向社会宣传信息有偿消费意识,推动信息市场的发展,保护信息资源开发与服务部门的合法权益。
    四、对软件、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等领域实行政策倾斜
在人才、融资、政府专项资金的使用等方面,制定鼓励软件产业、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配套优惠政策。
进一步落实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重点解决嵌入式软件退税难、集成电路公共设计平台建设和扶持中小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问题。在政府采购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内软件产品。制定鼓励软件出口的优惠政策。
研究制定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基础性和关键性领域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创造有利环境 。
优先安排社会保障与就业、疫情监控、社会治安、食品药品监管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化项目,各部门在资源共享上要积极支持,通力协作。
制定鼓励信息消费政策,推动数字内容产业发展。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信息化推进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工作,打击盗版,加大软件、信息技术研发和数字内容产业等方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落实有关专利、技术标准、版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补贴政策。
引导和帮助项目建设单位建立相对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信息化建设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及时采取保密措施或申请专利。
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育针对信息化的专业化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针对性强、专业化程度高的知识产权咨询、培训等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提高全民的知识产权意识。
    六、提高全民信息能力,加强信息化人才培养
全面普及信息化基础教育。强化领导干部的信息化知识培训,普及政府公务员的信息技术技能培训和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通过公益培训和科普教育,改善社会弱势群体获取信息、知识的技能和条件,缩小数字鸿沟,提高全民受教育水平和信息能力。
加强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增加和扩充信息技术与管理的复合型专业,扩大信息化相关专业的办学规模和比重。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各类信息化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规范培训市场秩序。支持与国内外专业信息化人才培训机构联合办学,培养信息技术与管理专业人才。积极推进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良好环境。
    七、建立科学的信息化评估体系
建立符合深圳实际情况的信息化水平指标测评制度,定期实行测评,并以此作为考核相关部门、行业信息化建设业绩和调整政府信息化投资的重要依据之一。
建立信息化项目的评估模型、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实施信息化项目的绩效评估管理。研究试行在政府信息化工程和公共信息系统等项目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实施财政投资项目效益的量化考核,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估和监督检查。
将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估结果作为预算投资、行政考核的依据。对项目评估为差的单位限期整改,并在运行维护经费核准及今后立项管理上加以严格限制。
培育专业化信息工程评估机构,培养一批专门的信息化工程评估人才,逐步形成科学、健全的评估机制。
    八、加强立法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
根据国家信息化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信息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快相关地方性立法的制定工作,建立我市信息化建设地方性立法的基本框架,制定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和电子签名、信息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无线电管理、信息管道管理等方面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构建完善的信息化法制环境。
结合国家信息化政策的调整和我市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对《深圳经济特区信息化建设条例》进行修订。
制定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各部门在信息资源建设和管理中的任务、职责和权利;制定政府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划定政务信息不对社会公开的范围,实现政务信息内部共享及社会公开的法制化、常规化。
制定电子政务管理办法。规范我市电子政务立项、建设、验收、运行、评估管理,提高电子政务应用实效。
加强信息化标准的制定和战略研究,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市场化,积极培育发展以标准制定、认证认可、检验分析、咨询和法律服务、技术贸易壁垒手段为研究服务内容的标准化经营组织和机构。
鼓励深圳企业和相关行业协会在我市优势领域先行制定技术标准,并积极参与国家和国际标准的制定。
    九、完善现代信用体系
以信息化手段辅助建设包括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在内的现代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机构和个人信用数据库建设,积极推进与国内外信用机构的合作,实现各信用监管部门和共建单位之间的信用记录共享、动态维护和更新,构建覆盖主要经济领域的信用平台。
开展信用信息服务,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活动中率先培育信用需求,带动信用服务的广泛应用。强化网络环境下的信用监管,提高信用监管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能力。
    十、积极推进深港数字合作
在CEPA框架下,积极开展深港两地信息法规政策的对接互容、信息基础设施的互连互通、信息资源的交流共享、信息系统的协同应用等实质性的数字合作,实施深层次的深港衔接。
进一步加快深港两地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口岸联检、电子通关、银行卡、交通卡等方面的一体化进程,充分利用香港的市场优势、信息优势和深圳的产业优势、人才优势,实现产业衔接和优势互补,共同将深港两地的信息业做大做强。
尽快制定深港数字合作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法规,积极引导与支持企业和社会各类机构参与深港合作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