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公务员法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来源:光明日报 更新时间:2008-03-14
本报北京9月18日电(记者王燕琦)中组部副部长、人事部部长张柏林在今天开班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公务员法专题研讨班上表示,制定实施公务员法有利于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法制化;有利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政权建设,提高
党的执政能力;有利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我国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第一部法律——公务员法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公务员法与《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变化: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确立了分类管理原则;改革完善了职务级别制度;对职务聘任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省长(副主席、副市长);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长,政府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市长;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同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同志和党委组织部长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专题研讨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