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可持续发展规划
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十六大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对如何更快更好地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可持续发 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淮安在“十一五”期间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同时也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发展较为突出的矛盾。在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同时,谋求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淮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事关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淮安市“十一五”可持续发展规划》着重解决环境与发展关系中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充分体现《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本思想和要求,侧重规划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第一章 发展基础

  淮安市,地处江苏北部平原腹地,总面积1.0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28万,其中市区建成区面积85平方公里,市区人口85万。

  经过“十五”期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2005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61.81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000美元,达到1324美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171亿元,三次产业结构实现了由“二一三”向“二三一”的转变,由2000年的30.3:40:29.7调整为21:45.5:33.5,二三产业上升了9.3个百分点。同时,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污染控制取得一定成效,居住环境不断改善,为“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必要的保障体系。但从目前发展情况看,我市“十一五”期间在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仍面临不少制约因素。

  ——人口压力加大。淮安人口数量庞大;人口老龄化呈加速趋势;人口素质有待提高,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占人口的比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资源匮乏。矿产资源短缺,人均耕地面积不足1.5亩,水资源开发利用层次不高。

  ——环境保护与治理形势严峻。水环境污染较突出,水质型缺水十分明显;大气环境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较快,尚未得到有效处置和利用,造成二次污染。

  ——经济发展面临挑战。农业基础地位不稳固,农药、化肥对农业生产环境污染加重;工业产品和产业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企业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得不到有效控制;洪涝等自然灾害危及社会经济发展。

  第二章 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根本要求,按照《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基本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继续有效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质量,保护和科学开发利用资源,加强环境保护与整治,依靠科技进步,改造传统产业,发展清洁产业和环保产业,促进淮安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把淮安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社会文明、生活宽裕的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

  二、发展目标

  ——基本实现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日趋合理,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基本形成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体系;市民受教育程度和劳动力素质基本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城乡人民的小康生活比较宽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较为合理,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逐步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和与之相适应的可持续利用的资源和环境体系。

  ——建立与国家、江苏省可持续发展政策、法律体系相适应的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社会、人文氛围。

  ——积极创造条件,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使淮安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

  ——提高处置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和风险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和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三、发展重点

  ——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依托科技进步,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的层次和水平。

  ——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构建淮安人才高地,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

  ——继续贯彻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逐步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

  ——保护和开发自然资源,坚持开发和节约并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着力提升城市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第三章 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目标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建设结构合理、产业化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具有淮安特色的农业体系,实现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实现农业的集约型可持续发展。

  (二)措施

  1、建设高产稳产农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县乡河渠疏浚、灌区节水改造、圩区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完成中低产田改造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继续推进大中型农业机械更新,促进农业生产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

  2、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清洁田园、清洁水园、清洁家园”等活动,努力控制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步伐,发展标准化农业,建设好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检验和认定认证三个体系,推进农产品的规模化、区域化、绿色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实施生态农业工程。充分利用淮安农业资源,建立以种植业为主,水产业、畜牧业综合发展、良性循环的高效生态农业系统。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生产中的间作套种、稻蟹种养、稻鸭鱼种养等。同时,制定科学的农业发展规划,把生态农业建设与农业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生态农业稳定、持久地发展。

  二、工业可持续发展

  (一)目标

  以增强整体竞争力为目标,把工业结构优化升级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核心,推动工业增长由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逐步实现由末端污染控制向生产全过程污染控制转变,积极利用可再生资源和能源,减少废物排放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努力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劳动力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十一五”期间,工业增加值年递增18.5%,到2010年达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万元工业增加值下降到1.49吨标煤;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二)措施

  1、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依靠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现有传统产业,提高企业的技术和装备水平,促进技术结构升级和产品结构优化,巩固和发展传统产业的比较优势。加强乡镇企业规划布局,建设乡镇工业园区,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劳动密集型等产业,加快科技进步,提高产业层次。

  2、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把推广清洁生产贯穿于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全过程,实现生产的源头控制、全过程控制和总量控制,逐步实行节能、降耗、节水、节地的可持续发展生产方式,以尽可能小的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3、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坚决淘汰和关、停、并、转资源、能源消耗高、效益差、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运用税收、价格、处罚等经济手段,制约污染源的产生。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对“三废”的开发利用,促使企业对污染防治由末端控制转变为源头控制,由局部管理转变为全过程管理,由单向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

  三、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一)目标

  以扩大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巩固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35.7%。

  (二)措施

  1、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充分利用高效便捷的交通网络优势,建设大进大出的现代化物流中心和相应的仓储、中转、加工、批发零售等物流网络;继续培育具有专业特色的批发市场;合理调整布局,形成多层次、多业态的零售商业网络体系;积极发展连锁经营、代理配送、网上购物等现代营销方式。

  2、进一步发展房地产业。建立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供给体系,发展并完善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中介服务,不断提高住宅规划设计质量、工程施工质量和环境配套设施水平,推广和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城镇居民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到2010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方米。

  3、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促进信息服务业的社会化、产业化,努力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传输敏捷的社会化信息服务业体系。不断提高国民经济信息化水平、城市智能化水平和信息服务质量;加快发展信息中介服务机构,加速企业、家庭上网,拓展信息服务新领域。

  4、加快发展旅游业。高起点制定旅游发展规划,整合旅游资源,加大开发力度,加快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加大旅游促销力度,开拓旅游市场,提高旅游发展水平,把淮安建成知名的旅游城市。倡导绿色旅游,大力发展旅游经济。

  5、进一步发展社区服务业。积极探索新型社区建设、管理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创办社区服务业。以社区建设和居民需求为导向,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开发就业岗位,增强服务功能。鼓励下岗职工、转岗干部和复转军人创办社区服务业。

  第四章 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社会保障

  (一)目标

  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行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加快建立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措施

  1、积极扩大就业。建立就业、失业预警预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弹性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多样的就业方式,扩大劳务输出。通过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等渠道,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全面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高劳动者素质。

  2、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抓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类社会保险工作;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覆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立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社会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积极构建社会弱势群体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3、进一步发展老龄事业。增加对老年事业的投入,鼓励社会各方投入走社会化道路发展老年公益设施。建立和健全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

  二、防灾减灾

  (一)目标

  加快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快速的防灾减灾反应体系。到2010年,淮安市中心城区及盱眙、涟水、洪泽、金湖四个城区,部分重点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初步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

  (二)措施

  1、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御”的方针。切实加强对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加快防灾减灾的预报、监测、应急和救灾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防御灾害的综合能力。

  2、加强防灾减灾技术系统建设。加强对地震、洪涝等重大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重点抓好防灾减灾技术系统工程和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灾害预测预报预警水平。完善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对现有观测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增上1—2个无人值守深井数字测震和2—3个地震前兆观测台站。建立健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灾害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储存、使用管理水平和预测精度,加快地震信息系统建设,初步建成大中城市地震信息节点和灾情上报系统,建立减灾信息共享机制。

  3、提升城市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城市防洪保安设施建设,提高防洪能力。开展中心城区地震小区划工作,为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和国土利用提供科学依据。规范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管理程序,中心城区、县级城区和部分重点中心镇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推广应用新型结构抗震、隔振、减震和健康诊断等新技术。完成城市上游或位置重要的水库、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的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工作。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文化素质。

  4、提高灾害应急决策水平。建立地震、气象等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子系统,完善地震等灾害应急基础数据库建设,为政府应急决策提供平台和科学依据。各级政府应储备(调拨)足够数量的救灾物资和灾民所需的生活品。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应设置地震等灾害的避险避难场所。生命线工程系统应配备灾后恢复城市基本功能的应急自救装备和物资。

  5、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强农村民居防震抗震知识的宣传和抗震设防技术的指导,积极推广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各级政府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能力,巩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

  6、加大防灾减灾的投入。正确处理减灾与发展的关系,减灾投入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使减灾建设满足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民间互助互济和保险对灾害损失的补偿作用,建立社会化的灾害救援和救助机制。

  第五章 人口可持续发展

  一、控制人口数量

  (一)目标

  到2010年,全市人口总量控制在545万人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左右,计划生育率稳定在93%以上。

  (二)措施

  1、稳定低生育水平。继续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在巩固城市计划生育成绩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

  2、改善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服务。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大力推广高效的新型避孕药具,向育龄夫妇提供有关计划生育和妇幼保健各种信息以及优质服务,保证育龄妇女较好地享受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加强计划生育、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不断增加新知识和掌握新技术,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效率。

  3、加强各级政府人口管理职能。明确职责,建立协调管理机制,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法制建设。加强人口现状和动态的研究分析,为人口控制、人口就业、人口迁移与城市化等决策提供依据。

  二、提高人口素质

  (一)目标

  到2010年,城乡居民总体素质持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2岁,人均预期受教育年限13年。

  (二)措施

  1、促进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认真搞好婚前检查、产前诊断与筛选、遗传与优生咨询,努力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提高母婴保健水平;提高农民文化素质,转变生育观念,降低生育率和避免近亲通婚;加强伦理、道德教育与宣传,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

  2、全面发展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事业,提高全市人民素质水平。继续巩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受教育水平;加快构建疾病控制、妇幼保健、采供血、医疗救治等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卫生保健网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加大文化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倡导科学健身,增强全民体质。

  第六章 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一、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

  (一)目标

  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开源、节流与保护并重。控制污染,改善水质,减少水患,保障城市供水,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防洪减灾能力,使淮安市水资源利用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二)措施

  1、健全和完善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和相关法规。根据水源条件和需水管理方式下达用水计划,制定节水措施,依法征收水资源费和水费,供给管理中实行取水许可证制度。

  2、提高公众水资源的忧患意识。鼓励市民参与节水、水资源规划管理以及水资源评价活动,形成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的新风尚。

  3、提高水的利用效率。调整产业结构和工业布局,大力开发和推广节水器具和节水生产技术,创建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城市;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合理开发地表水和地下水,大力开发利用处理后的污水以及雨水等非传统的水资源。

  二、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

  (一)目标

  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综合平衡建设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模式;建立完善各级政府土地资源管理体系,健全市场经济机制下的土地管理政策与法规,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和土地市场化;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措施

  1、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城市居住、公用、工业、农业以及特殊保护等类型的土地利用计划,建立耕地保护预警系统。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逐步建立土地供给引导和需求约束的机制。

  2、加强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力度。合理调整用地结构,加强土地整理,增加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复垦、开发废弃地,补充耕地资源,确保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有效遏制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造成的土地资源严重退化和浪费。

  3、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适合市场经济运行的办法和措施,建立健全土地资本收益评估机制,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转让以及土地登记和资产管理,全面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实现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

  三、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与保护

  (一)目标

  始终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总方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实现永续利用。

  (二)措施

  1、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努力提高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水平,加快岩盐、凹凸棒土等优势矿产资源合理开发,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大、中型加工企业,大力发展岩盐、凹凸棒土产品深加工,提高其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采用新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2、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并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建立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新机制,推进资源管理方式和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综合运用法制、行政、经济和科技等多种手段,强化实施措施,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格审批和监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对不符合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勘查、开采项目,不审批、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3、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矿业权审批权限,大力培育建设矿业权市场。通过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方式,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停止无偿出让矿业权,对于应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出让的矿业权,必须进行招标拍卖。

  第七章 环境保护与整治

  一、水环境治理与保护

  (一)目标

  到2010年,全流域CODcr排放总量比“十五”末削减10.2%,氨氮削减4.9%。淮河和盐河等主要河流因“南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和市区及各县污水处理厂的建成运营入河污染物量有所减少。

  (二)措施

  1、加大工业污染源监控力度。增加投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考虑水环境承受能力。

  2、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鼓励企业发展高科技、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生产项目。推行清洁生产和环境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促使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通过技术革新,节能降耗,减轻污染,提高效益。对重点水污染单位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关、停、禁、改、转”,从根本上减少污染。

  3、强化水环境保护法制建设。制定和完善地方性法规,健全水环境监测监理网络体系,加大执法和监督力度,做到依法治理水环境污染。

  4、积极推进水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促进污染单位采取措施防治污染。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制定有利于废水集中处理的价格政策,依法征收排污费。

  二、大气污染控制

  (一)目标

  到2010年,城乡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单位SO2排放量比“十五”末削减9.3%,烟尘削减15.5%,工业粉尘削减4%,机动车尾气达标率达到95%以上,大气质量全部达到二级标准。

  (二)措施

  1、实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重点治理淮安市区、县(市)城和重点中心镇的大气污染;重点控制化工、电力、建材等行业及生活污染源对大气的污染。

  2、积极推广清洁燃料。淮安市区全面禁用高污染燃料,逐步使用含硫量小于0.8%的工业用燃煤;大力发展集中供热,淘汰热效率低的小型锅炉。

  3、控制机动车辆尾气排放。严格控制城市摩托车总量,逐步淘汰尾气污染较重的车辆。加强对机动车尾气路检和年检力度,推广最新净化技术,严格按国家标准控制机动车污染排放。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一)目标

  城市环境质量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改善,绿化面积显著增加,“十一五”期末,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基本实现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

  (二)措施

  1、制定和实施城市环境保护规划。根据城市性质、规模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城市环境容量,积极争创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做到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统一。

  2、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研究总量控制技术,推行排放污染物总量收费和排污权交易经济手段,分解落实城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3、加大环保投入。切实保护城市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加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和集中供热等工程建设。

  4、加强区域环境噪声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布局,加强交通噪声管理,控制交通干线车流量,建成区内实行机动车禁鸣。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对严重扰民的噪声污染源进行限期治理。

  5、加强绿化建设。增加城市大型绿地,扩大交通干道绿色走廊,建设点、线、面结合的公共绿化系统。

  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一)目标

  加强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综合整治乡镇环境,维护农村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提高农村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二)措施

  1、加强农村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和机制,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强化对农业和农村环境的监督管理。

  2、努力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加强畜牧养殖污染防治监督;全面实现秸秆禁烧,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科学合理地施用农药、化肥,减轻农用化学物质污染。

  3、大力开展农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制定和实施生态市、生态县规划,切实抓好生态示范县(市)、镇建设。积极开发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产品,推动生态农业发展。

  4、加强农村小城镇综合整治。抓好乡镇建设规划,引导乡镇企业向园区集聚,严格控制环境污染,积极创建环境优美城镇和环境保护先进城镇。

   第八章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支撑系统

  一、管理支撑系统

  加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宏观指导。在编制全市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中,充分体现可持续发展意图,将淮安市“十一五”可持续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内容纳入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加快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可持续发展工作机构,协调全市和县(市)区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开展,形成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提高可持续发展组织实施能力。将淮安市“十一五”可持续发展规划纳入各级部门目标管理中。采取各种措施提高计划管理决策人员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组织实施能力,研究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和政策、措施。

  二、资金支撑系统

  按照可持续发展要求,建立政府资助和社会公众自愿参与的投入机制。政府资助发挥导向作用,以直接投资和贴息等多种方式进行,鼓励大众投资入股等市场方式引导其它社会性资金投入到可持续发展项目。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投入,加大农田水利、交通通信、环保产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领域的投资倾斜;加强投资项目的跟踪调查,有效地进行可持续发展资金效益的统计与评估。 在地方各级政府预算中,建立正常的可持续发展专项资金。

  三、公众参与支撑系

  努力提高公众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和参与能力,积极发挥公众在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积极鼓励公众参与有关环境与发展的决策以及决策执行过程的监督。确保公众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活动,使公众成为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