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 更新时间:2012-04-14

 
  消防事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推进我市“十一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镇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消防事业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火灾形势总体稳定。“十五”期间,全市共发生火灾4594起,死50人,伤52人,直接财产损失1544.48万元。其中,发生重大火灾5起,造成9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29.08万元,未发生特大火灾事故。

  ——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得到加强。持续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立重大火灾隐患评估论证机制、政府挂牌隐患督办机制,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的46个重大火灾隐患得到彻底整改,累计投入整改资金近8千万元,有效预防和遏制了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到2004年底,全市55个应编制消防规划的小城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编制。全市建有消防站11个,新增消火栓419只,修复损坏消火栓182只,对200余只地下消火栓设立标志。各类执勤消防车辆增加到46辆,消防员个人主要防护装备达到1100件套,并配备了一大批侦检、破拆、堵漏、输转等专勤器材。

  ——多种形式消防力量有了新的发展。全市建立地方专兼职消防队伍71支,队员546人,执勤消防车33辆、三轮消防摩托车55辆、手抬机动消防泵70余台。在乡村和城市社区建立了群众自防自救的志愿、义务消防队762个,拥有队员6836人、机动消防泵46台。市财政出资征召的首批41名消防协管员、12名消防队员已通过培训上岗。

  ——社会消防安全意识有了新的提高。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四进”活动。全市11个消防站实现全天候对外开放,接待参观群众13万余人。江滨实验小学消防教育宫成为全省开展中小学消防教育的典型。全市消防机构利用新闻媒体开设4个消防宣传专版(栏),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各类人员近5万人次。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促进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梯次更新,消防工作社会化全面推进,全市火灾抗御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

  (一)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

  “十一五”期末,全市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内,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010以内。

  (二)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消防法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消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制定消防法规实施保障措施,解决影响和制约消防事业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开展全民消防普法教育,夯实消防执法基础。将消防普法教育纳入全市“十一五”公安普法教育范畴,努力提高全民消防法制意识。

  2.各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级政府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建立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消防投入与地区生产总值协调增长。建立科学的政府消防安全考评体系,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一系列考评序列。

  3.政府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政府各部门对本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负责,加强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划、建设部门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时,应满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建设和消防通道的要求。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定,对未经消防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发放规划、施工许可证。发改委和财政部门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队营房、装备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公安、监察、安全监督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火灾案件的事故责任。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主管部门充分运用媒体和舆论工具,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商贸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提高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

  4.社会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消防法律法规,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本单位员工尤其是流动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

  5.大力整治火灾隐患。完善隐患举报、评估、挂牌督办和公示公告机制,严格执行重大火灾隐患立案、销案制度,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实时掌握隐患整改动态。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等重大危险源,应当限期搬迁;搬迁前或搬迁过程中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重大危险源,应当采取断然措施予以转产、停用。对消防供水不足的区域,应当改造供水管网,修建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设施,保障消防用水。对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解决,上级政府负责督办。各级政府定期组织开展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从源头、监管、技术三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6.建立健全消防中介和社团社会服务体系。推进消防中介组织健康、有序、规范发展。把单位消防安全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行业、系统消防安全自律机制。研究金融、保险与消防的关系,形成金融信贷、保险承保与借贷、投保单位消防安全条件互相联系机制。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尤其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积极推进强制保险,利用行政和经济手段促进单位加强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7.修(制)订和实施城镇消防规划。到2007年底,完成《镇江市城市消防规划》的修编工作。到2008年底,完成丹阳、句容、扬中城市消防规划修编工作。城镇的新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规划,应同步编制、修订相关消防规划内容。及时修编区划调整合并后的小城镇消防规划,并与城市消防规划相配套。根据《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镇江市沿江产业带规划》和《镇江市开发区发展总体规划》,到2008年底,完成沿江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消防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

  8.消防站建设。2007年,全市消防站建设达到国家现有标准应建数的50%,2009年达到应建数的70%。沿江开发范围内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根据消防规划同步建设消防站,2006年完成30%建站任务,2007年完成50%,2008年完成80%,2009年全部完成。组建市特勤消防大队,开发区和化工园区根据保卫对象的特殊性,有针对性地建设配有特殊装备的专业消防站。辖市、区消防大队的普通消防站建设抢险救援特勤班,经济发达的辖市、区根据需要及时组建特勤消防站。

  9.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建设。加快老城区消防供水、消防通道改造和建设步伐,新建城区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市(镇)的建设同步发展,沿江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同步建设消防水源。到2010年底,全市城镇市政消火栓建设达到国家标准的95%以上。

  (四)加强消防力量和车辆器材装备建设

  10.消防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按纲施训”,充实加强基层一线防火灭火力量,提高公安现役消防队伍整体战斗力。结合各地实际,在城市新区、开发区和经济发达的中心镇,积极发展由政府批准建制编制、公安消防部门统一管理和调度指挥、承担区域性灭火任务的地方消防队。规范合同制消防员的征招、培训、使用和管理工作,促进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健康发展。巩固和发展以乡镇公安派出所保安队为依托的专(兼)职消防队。建立和巩固企业专职消防队,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联合组建专职消防队。城乡社区普遍建立群众性义务(志愿)消防组织。

  11.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实现消防车辆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重点加强特勤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按照《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A502-2004),加强消防监督技术装备建设,提高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技术水平。

  12.消防应急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强化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恐怖暴力和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的救援应急预案,打造“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公共突发事故抢险救援体系和联动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和危害评估。

  (五)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

  13.消防科技成果的推广运用。推动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及应急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提高城市预警能力。推广消防门禁系统、安全推栓、电磁门锁、活动栅栏等新技术、新产品在人员密集场所的运用。

  14.消防信息化建设。完成固定指挥中心系统和移动指挥中心系统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工作,建成消防有线应急通信指挥专网,完善消防无线应急通信指挥网络。加快消防电子政务系统和消防综合信息网建设,提高消防行政许可效率。完善各类消防安全信息库,实现消防信息资源共享。

  15.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定期通报消防工作形势和火灾情况,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典型火灾案例进行曝光。大、中、小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将消防安全纳入学生的素质教育。司法、劳动、科技、社会保障等部门继续将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列入“五五”普法和科普工作的内容。新闻、出版、文化等部门建设消防公益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消防公益宣传和消防科学知识普及工作。继续巩固和发展学校、新闻媒体等固定消防宣传阵地的同时,力争利用两年的时间,建成市消防博物馆。

  16.消防安全培训。按照普及、提高、强化三个阶段,完善消防安全培训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消防培训基地,实施“全民消防素质教育工程”,全方位开展对社会面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17.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村、社区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专业与义务(志愿)消防工作组织。结合村镇、社区建设改造工程,严格控制建筑耐火等级和防火间距,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源和消防通道,提高火灾抗御能力。发挥公安派出所、综合警务室在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督促落实消防管理组织和制度建设。

  (六)构建消防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18.建立消防业务费预算基数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当地经济增长率为指数,建立适合消防事业和消防部队建设发展需要的消防业务费预算基数增长机制,完善公安消防部队社会化后勤保障体系。

  19.健全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专项经费机制。将消防站、消防装备建设等所需经费纳入重大项目投入范围和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消防站和消防装备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20.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按照“集中社会力量办消防”原则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健康、快速发展。

  四、配套重大项目

  (一)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评估体系建设

  1.概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评估体系以法规体系为支撑,以政府行政考评为手段,对政府和有关主管、监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评价,对城市消防安全状况、火灾隐患及其危害进行评估,提出对策。

  2.实施进度:(1)政府消防安全考评体系建设。2006年建立框架,2007年建成标准,2008年组织实施。(2)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系统建设。2006年开展调研和理论研究,2007年建立评估体系框架,2010年将软件投入应用。(3)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到2010年,单位公众责任险投保率达60%,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投保率达90%。

  3.措施:(1)政府消防安全考评体系建设。通过考察和调研,收集资料,广泛征求意见,制定考评标准,论证通过后颁布实施。(2)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系统建设。进行可行性研究,建立评估体系框架,通过试点应用,逐步推广。(3)加大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建设。积极与保险部门开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调查研究,根据市场需求设立保险品种,通过大力宣传培训,做好推广普及工作。

  (二)消防站建设

  1.普通消防站建设。2006年完成谏壁消防站改造,2007年全面完成丹徒新区消防指挥中心建设,2007年至2010年完成金山西路、南徐新城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建设。

  2.特勤消防站建设。2007年底,完成市特勤消防大队组建工作。2008年底,完成南徐新城特勤消防站、高资特勤消防站、新区国际化工园区特勤消防站建设,同时完成普通消防站特勤班建设。

  3.措施:建设用地和营房建设由属地政府负责,车辆器材装备投入由省、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三)车辆器材装备建设

  1.概述:根据《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配备标准》、《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所有消防站车辆器材装备力争在“十一五”前三年全部达标。根据国家行业标准《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GA502-2004),将监督技术装备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技术装备配备到各级消防监督机构。

  2.实施进度:(1)常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2006年底,全市常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全部达到部颁标准,之后达到使用年限的消防车当年更换。(2)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2006年更新全市一线执勤官兵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及其备用气瓶,按比例配备抢险用氧气呼吸器,配齐消防员个人防护器材。2006至2008年,每年配置30套顶置式受送话设备。(3)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全市主战消防车逐步配置为A类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006年至2008年,配备到位率分别达40%、80%、100%。(4)重型泡沫车。根据化工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分布特点,2006年至2009年,在谏壁消防站和新区国际化工园区特勤站增配1辆重型泡沫车。(5)消防监督装备。2007年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达标。2008年公安派出所配齐消防监督技术装备。

  3.措施:按标准和地区实际,逐年按程序进行采购。

  (四)全市防灾减灾消防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1.概述:建立有线应急通信指挥专网;升级改造现有无线应急通信指挥网络;将固定指挥中心的指挥功能向灾害事故现场进行延伸,建立移动指挥中心;建设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和应急处理系统;建立消防信息资源库。

  2.实施进度:(1)有线通信网络。2006年,市消防支队完成至所辖大、中队指挥专网的升级改造。(2)无线通信网络。2006年,所有公安消防中队各配备1台掌上PDA;2006至2007年,市消防支队配备1套背负式移动图像传输设备,执勤中队第一出动车辆配备1台车载电脑;2008年,出救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3)固定指挥中心。2006年至2007年,完成市级指挥中心系统建设。(4)移动指挥中心。2007年完成对支队级通信指挥车的升级改造。(5)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和应急处理系统。2008年建成投入使用。(6)信息资源库。2006年,完成消防道路水源、危险化学物品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建设;2007年至2008年,完成灭火救援预案、消防执勤实力、火灾隐患和监督执法信息库建设。

  3.措施:一是注意应用先进而成熟的信息通信技术成果,并选择实力雄厚的单位开展项目合作;二是注意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各个子系统的建设;三是加强操作培训,促进成果应用。

  五、“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的法定职责,增强“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把我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政府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切实抓好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

  建立地方政府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合理使用资源,确保消防事业的各项规划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三)及时开展督查

  把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工作考评当中。市政府每年底组织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