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07〕5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乌海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乌海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扩大公开覆盖面,推进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二、工作目标
通过半年时间的努力,力争使全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达到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公开制度科学完善,公开内容全面具体,公开形式丰富多样,监督体系规范,工作成效明显,能够发挥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示范点的确定
全市各级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按照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分级建点的原则确定并组织建设。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初步确定在下列单位和部门建设市级示范点,分别是海勃湾区、市建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教体局、卫生局、规划局、电业局。以上各部门要尽快确定1个基础较好的窗口单位,作为市政务公开或办事公开示范点,上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要在抓好本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选择4-6个部门(公用事业单位)或镇、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示范点。
四、示范点的建设标准
(一)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
1、组织领导机制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政务公开工作列为政府目标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政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评议的重要内容。
2、公开制度科学完善。制定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相关的评议、监督、考核、责任追究、奖惩、听证等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等。
3、公开内容全面具体。推进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工作程序等;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规范公开内容,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
4、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具备以下公开形式: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宣传橱窗;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政府网站、网页;各类综合或专项行政服务大厅、便民中心等载体。
(二)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
1、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办事公开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健全;办事公开列入单位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办事公开列入部门或行业年度目标考核、效能建设、行风评议重要内容。
2、公开制度科学完善。制定办事公开实施办法,对办事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办事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考核评议以及价格听证、政策咨询、服务承诺等项制度,逐步建立办事公开长效机制。
3、公开内容全面具体。突出行业特点,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编制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办事流程,明确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和权限;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救济途径,接受群众监督。
4、公开形式丰富多样。办事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等;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行业专网、网页,开通网上查询、交费、咨询、投诉、求助等办事功能;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新闻发布、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文件查阅点、点题公开等形式公开。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示范点和制定方案阶段(2008年1月)。〖HT〗各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本地区实际,确定各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市级和区级示范点要尽快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2月—3月)。〖HT〗按照示范点建设的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区两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指导和监督各示范点单位认真开展工作。
(三)检查督促和完善提高阶段(2008年4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示范点的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差距的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并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四) 验收阶段(2008年5月)。 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示范点进行验收,验收采取实地检查、社会评议等形式进行。对通过验收的示范点,以适当形式进行社会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命名。通过组织交流会、现场会、表彰会、新闻宣传等形式,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的组织、协调和审定工作。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调研、评估和初审工作。市级示范点和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示范点建设方案,落实工作机构和联络员。
(二)加强示范点建设。各区、各部门要加大对政务公开或办事公开示范点的投入,进一步改善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条件。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供快捷方便地服务。
(三)加强检查考评。制定出台《乌海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考评办法》,对全市政务公开示范点进行严格检查和考核评估,实行动态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