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将出台构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规定
来源:深圳特区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深圳特区报讯(郑向鹏 祝云才 吴锦华)昨天,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来深调研深圳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并充分肯定了深圳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做法。副市长李铭在会见时表示,深圳市将尽快出台关于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决定,同时加快劳动关系地方立法进程,力争年内出台《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若干规定》。

    据悉,目前深圳市《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良好,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深圳市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关系为主线,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合同法》,及时制止规避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加快完善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为掌握《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平稳过渡,深圳市开展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大课题调研,起草了《市委市政府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决定》,该决定几经论证修改,即将出台。市人大也启动了《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若干规定》的地方立法。深圳市将着力抓好五项机制建设,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一是完善执法机制,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信息化和分类监控制度,把劳动合同管理纳入网络监控范围,实现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全面动态监管;二是健全调处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促进劳动关系双方平等协商;三是创新援助机制,加大对劳动者的社会救助力度。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援助,强化对困难劳动者的生活援助,强化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四是推动企业建立自我协调机制,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企业与员工互利共赢;五是强化保障机制,加快劳动关系地方立法进程,力争年内出台《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