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08年人民大工作报告
来源:陕西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8年1月18日在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代主任:崔林涛


各位代表:

    我代表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西部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的五年。在中共陕西省委的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常委会在地方立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代表工作、人事任免和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强省,实现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五年工作的回顾

    (一)努力做好地方立法工作,为改革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常委会坚持把地方立法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立法决策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在重视经济立法的同时,突出环境与资源保护和社会领域立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五年来,常委会制定和修订省地方性法规共100件,其中经济立法41件,资源和环境保护立法16件,社会事务管理立法38件,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立法5件。废止地方性法规3件。审查批准西安市地方性法规49件。本届五年立法规划确定的任务已全面完成,立法数量为历届最多,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明显增强,质量显著提高。

    加强经济立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常委会始终把经济立法放在立法工作的重要地位。本届以来,在发挥科技优势、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制定了专利保护条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在平等保护和发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作用方面,制定了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等;在规范和完善市场秩序方面,制定了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质量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等。这些法规,对完善市场经济规则,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突出资源和环境保护立法,促进可持续发展。常委会认真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针对我省能源和资源比较丰富,而生态环境又相对脆弱的实际,加大了资源和环境保护方面立法工作的力度。制定了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建筑节能条例、实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水法办法、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了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有力地推进了我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立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常委会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加强社会领域立法。在权益保障方面,制定了企业工资支付条例、劳动监察条例、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修订了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在社会管理方面,制定了实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安全技术防范条例、人民调解条例,修改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在社会救助方面,制定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在发展社会文化事业方面,制定了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文物保护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这些法规,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促进了社会和谐。

    依法规范行政权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既保障行政权力的依法有效行使,又注意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制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对我省地方性法规中的行政许可进行了全面清理,修订了35件设定行政许可的省地方性法规,取消了103项行政许可,修改规范了20项行政许可;审查批准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修订的13件地方性法规,取消和修改了52项行政许可。同时,修订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权的设定,严格管理,明确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批条件和程序,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

    重视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立法,促进依法履行职责。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制定了监督法实施办法,对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工作文件进行了梳理,修订了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改完善了有关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规范和细化了监督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了省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修改了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进一步推进了我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常委会紧密结合我省改革发展的实践,突出地方特色,在创制性立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制定了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管理条例、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秦始皇陵保护条例等30多项创制性法规。这些法规,针对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总结实践经验,着眼全局和长远发展,依法规范管理,在全省及全国产生了较好影响,有的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兄弟省市印发参考,有的得到中央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

    (二)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五年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68项,先后作出了有关科技创新、城镇规划、农业产业化、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建设和普法教育等重点工作的7项决议。根据常委会安排,主任会议和各委员会先后听取了160余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同时,切实加强对决议和审议意见的督办落实工作。通过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对推动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

    听取审议财政预决算和经济运行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宏观调控职能的有效发挥。常委会把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作为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的重点,每年中期听取和审议上半年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对全省财政预算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审查批准上年省级财政决算。要求省政府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宏观调控,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强化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2005年至2007年,常委会连续三年对省政府追加支出预算的报告进行审查,共批准追加支出预算37.45亿元,加大了财政对“三农”、科技教育、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改善民生和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

    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常委会把“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先后听取和审议了我省土地征用管理和失地农民利益保护、农村税费改革、农村合作医疗、退耕还林还草、村庄规划建设管理、乡村道路建设、淤地坝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等专项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我省农业发展的决议》。要求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发展农民专业经济组织,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对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技推广投入,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决议和审议意见得到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重视,进一步推进了农业重点产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的各项工作,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呈现出一个良好的发展势头。

    以促进国企改革发展和壮大非公有制经济为重点,增强我省经济发展的活力。五年来,常委会先后对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实施名牌战略、重点项目建设、公路建设质量和管护、改善投资环境等专项报告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审议意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工作措施,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改善企业发展环境,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制定落实扶持政策和措施,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重点工程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质量管理进一步加强。

    重视社会事业建设,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常委会把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听取和审议了我省扩大就业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义务教育、扶贫开发、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等专项报告。省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积极实施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2003年初“非典”疫情在我国部分地区流行时,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作出了《关于继续抓好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和大力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决议》,较早提出了在疫情防治中要高度重视公共卫生建设和管理,对推动城市社区和农村卫生事业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几年来,各级组织不懈努力,我省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对“一府两院”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监督工作,围绕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为主要形式,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推进改革发展。

    高度重视农业执法监督工作。2004年,常委会围绕推动我省农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尤其是果业和畜牧业发展,对省农业厅工作进行了检查评议。2006年,围绕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是农业投入、耕地保护、农业科技推广等问题,对我省贯彻实施农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作出了决议。2007年又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通过连续几年的检查监督,为促进全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推广服务,健全农业投入长效机制,保障失地农民利益,发挥农民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主体作用,产生了积极效果。

    坚持不懈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执法监督。2004年,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以水体、大气和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为重点内容,以渭河、延河、窟野河、沣河和秦岭北麓等为重点流域、区域,对造纸、建材、化工、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行业以及城镇污水、垃圾等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检查,作出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其后连续三年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铜川川口地区水泥企业的大气污染、渭河流域水污染和陕北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中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常抓不懈,深入调研,进行重点督查。省政府和主管部门及全省各地对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执行常委会决议很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关停了一批污染严重的造纸企业,对一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全面规划,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常委会还每年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几年来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和推动重点治理,一些重点地区和行业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遏制,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开始向良性发展。

    认真开展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常委会把充分发挥我省科技优势,依法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监督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2006年,用了四个多月时间,组织力量,对我省贯彻实施专利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重大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投融资体系建设、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及加快科技创业园区发展等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了一批专题调研报告和典型材料,提出了一批应当重点扶持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建议和完善科技创新管理运行机制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对这次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很重视,一些调研材料在全省科技大会印发交流。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决议》。2007年,常委会听取了省政府执行决议的情况报告。目前,我省以实施科技创新工程计划为突破口,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

    认真开展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为了依法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提升城市规划管理水平,2003年,常委会开展了贯彻实施城市规划法的执法检查。在专题调研、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一些地方规划修编滞后、执法不严、专业力量薄弱和经费投入不足等突出问题,提出了评议意见和整改要求,并作出了《关于依法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决议》。省政府及规划管理部门认真整改,推动解决突出问题,我省城镇规划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和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城市化进程在不断加快。

    着力推动药品监督管理执法工作。2005年,常委会针对人民群众意见最集中的药品质量、药价虚高、医药广告误导消费等三类重点问题,开展了药品管理法执法检查,并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的整改情况报告。2007年,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通过执法检查和跟踪监督;查处了一批违反药品管理法、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典型案件,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使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有了好转,完善药品监管机制的工作正在积极向前推进。

    不断加强教育文化事业管理执法监督。常委会把依法推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作为落实科教兴陕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2003年,围绕社会关注的中小学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这两个重点,对省教育厅的工作进行了检查评议。2005年,常委会以加强农村文化工作、搞好基层文化建设、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重点,检查评议了省文化厅工作,促进了文化事业的发展。2007年,常委会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教育均衡发展为重点,开展了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强化各级政府全面承担义务教育责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保障义务教育经费,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难,实现教育公平等问题,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经过几年来的努力,我省九年义务教育的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积极促进法制环境的改善和公正司法。几年来,常委会先后开展了“四五”普法情况和投资法制环境情况的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了省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省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和省检察院关于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专项报告;开展了法官法和检察官法、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进行了基层法院、检察院建设情况的专项检查;对“严打”整治斗争和“禁毒”工作进行了专题视察;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对群众反映的重要涉法涉诉案件,要求司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复查处理。五年来,常委会督促各级司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复查纠正或部分纠正的涉法涉诉案件100多件。通过司法监督,积极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加强司法队伍和基础条件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常委会及各委员会还就旅游管理、民族工作、食品安全、文物保护、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30余次,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重视做好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常委会加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明确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任务,完善工作程序。本届以来对省政府报备的26件规章、西安市政府报备的40件规章进行了备案审查,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纠正处理。

    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信访工作是人大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和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常委会结合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处理程序,建立了常委会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重要司法类信访问题协调会议制度,成立了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充实了工作力量。五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45518件(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办交办的信访件2472件(次)、重点督办的重要信访件76件(次)。通过对来信来访问题的综合分析和转办督办,为常委会立法和监督工作提供了基础资料,促进解决了一些突出信访问题,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四)不断加强代表工作,人大代表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常委会的基础性工作。本届以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2005〕9号文件和省委〔2005〕11号文件精神,采取多项工作措施,支持、保障和规范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条件。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工联系代表制度,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本届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共有200多人次。坚持定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情况等资料,向代表通报每次常委会会议情况,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印送“一府两院”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不定期邀请省级“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向代表通报全省有关情况。

    安排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指导代表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小组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和年末集中视察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立法调研等。五年来,共组织在陕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3次,集中视察5次;安排省人大代表专题调研2次,集中视察5次,1760多人(次)参加。通过专题调研和视察,代表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了130多份有较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受到了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30多份专题调研报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印发,许多建议、意见被采纳。

    加强代表培训和服务保障工作。举办了4期代表培训班,共有300多名省人大代表参加学习,增强了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和能力。提高省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0元增加到1200元。认真办理代表来信,帮助代表解决工作生活中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加大代表议案和建议的督办力度。不断完善代表建议交办、答复、反馈的工作制度,组织代表检查建议办理重点单位的办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提高。截至2007年年底,省十届人大历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262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全部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代表;代表提出的54件议案的审议办理报告经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分别印发历次大会。

    (五)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和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

    认真履行人事任免职权。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五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24人,其中任命223人,免职101人。在任免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对拟提拔任命的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安排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的领导人员任前到会作表态发言,其他拟任人员到会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回答询问;对拟任命的“两院”工作人员,先由有关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群众反映进行审查,让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更多地了解被任命人员的情况,保证了人事任免工作的顺利进行。

    依法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2007年我省县乡两级人大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宪法将乡镇人大任期由3年改为5年后,县乡两级人大首次进行同步换届选举。为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常委会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修订了陕西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分别作出了陕西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全省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以及关于重新确定部分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提出了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实施意见。在省委领导下;召开了全省换届选举工作会议。换届选举期间;省人大常委会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多次召开情况交流和通报会、座谈会,编发选举工作简报,印发学习资料,进行实地检查,依法加强指导,有力地促进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全省共有2500多万选民参加投票选举,选民参选率达94.5%。共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19823名,其中,工农代表占42.77%,妇女代表占22.5%,非中共党员代表占30%;乡级人大代表81664名,其中,工农代表占77.27%,妇女代表占24.88%,非中共党员代表占41.32%。总体上看,新一届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结构比较合理,代表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省107个县(市、区)和1581个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都开得圆满成功。县乡两级国家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县乡两级人大组织建设得到了加强,多数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驻会委员按要求达到半数以上。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加强思想建设,提高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学习中央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常委会全体会议上先后举办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审议地方性法规、环境保护、预算法、监督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11次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不断提高。

    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规范地方人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关于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和组织制度建设。先后对40多部有关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各委员会以及立法、监督、人事任免等方面的议事规则、工作规程和办法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拟定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工作程序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程序,常委会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

    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努力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机关。在机关进行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视中共党员在人大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工作,开展了全省人大工作理论研究成果和陕西人大新闻评比活动。加强机关管理,实行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加强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设,设立了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预算审查监督和代表联络工作机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和交流了一批干部,调整充实了一批专业工作人员。重视机关办公、会议、电子政务和信息化设施建设,省人大常委会新址建设全面竣工投入使用,机关工作条件得到改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树立了常委会机关的良好形象。

    努力做好外事工作,加强对外交往活动。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先后接待有关国家和地区及国际组织的议会代表团78批829人次,其中议长级政要率领的代表团29批。同时组织省人大代表团先后到国外议会进行了访问。通过对外交往,宣传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民主法制建设成就,扩大了对外影响,促进了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年来,常委会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与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常委会工作的要求,与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法规质量还要进一步提高,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实施后评估工作有待加强;监督工作特别是法律监督要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增强实效;提高常委会的审议质量,落实常委会决议及审议意见办理的督查工作仍需进一步改进;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和作用发挥,其途径、方式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常委会自身建设和机关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解决和改进。    

    二、五年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这一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对于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影响深远,意义重大。同时,我们也感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的领导下,注重学习,勇于实践,不断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全省改革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懈努力,作出贡献。

    通过五年来的工作实践,对做好人大工作有以下主要体会: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最重大的政治原则。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始终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工作之所以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绩,最重要的在于常委会党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能够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贯彻省委的决策部署,围绕省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使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人事安排,依照法定程序,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依法推动贯彻落实。只有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人大工作才能得到不断加强和改进并取得成效。

    (二)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充分发扬民主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人大工作必须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并把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地方立法工作中,通过各种方式公开征集选题建议,将一些重要的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在监督工作中,重视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同时注意从代表建议和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集中的问题,确定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的议题和工作重点;在工作程序上,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问题,使常委会的各项工作更加符合民意和我省实际。

    (三)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人大行使职权的形式和程序是法律规定的,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为了推动人大工作的法律化、程序化和规范化,常委会按照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11号文件要求,依据法律规定,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有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制度、工作制度和程序并严格执行,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成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工作机构的自觉行动,维护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严肃性、权威性,提高了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必须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人大工作是政治性、全局性很强的工作。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是人大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省大局、有所作为的关键,是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人民群众的殷切希望。五年来,常委会把全省发展大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在工作中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突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建设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关注民生和社会稳定等重点内容,注重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综合运用各种法定形式,着力推动突出问题的解决并取得了实效。

    (五)必须妥善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国家机构是一个有机整体,法律对国家机构的职权都有严格规定。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和各自职责都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常委会必须妥善处理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统一起来。在加强监督的同时,支持“一府两院”独立行使职权,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共同维护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常委会工作中还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指导和监督,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加强同市县人大的联系和工作配合,为人大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

    各位代表,在中共陕西省委的领导下,在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和各级组织的支持配合下,在全省人民和全体代表的支持和监督下,在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即将胜利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在此,我谨代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各级组织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对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行动纲领。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把陕西建设成西部强省的奋斗目标。现在,新的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的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也将选举产生。我们衷心希望,新的一届省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提高法规质量。把地方立法与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从陕西实际出发,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继续加强经济立法,更加重视社会立法,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和谐发展的地方性法规。重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增强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进一步学习贯彻监督法,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按照监督法的规定,规范人大监督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形式、途径,进一步加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力度,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工作实效。

    ——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作用,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质量。注意从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确定常委会立法项目和开展监督的议题。做好代表履行职责的服务保障工作,重视代表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履行职责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新一届常委会组成后,新同志很多,学习很重要。应当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政治、法律和有关专业知识,增强履行职责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的水平。重视加强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增强人大机关的活力。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省建设西部强省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陕西省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把我省建设成为西部强省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