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妇联2008年工作报告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青海省妇联主席马海莉在省妇联十届五次执委会上的工作报告
  
    2007年主要工作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全国妇联的指导下,全省各级妇联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省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三次全委会精神,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妇联的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妇女创业致富、妇女美德建设、妇女维权、妇女学习成才、妇女内引外联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的重大部署,不断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自觉性
    一年来,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工会、共青团、青联、妇联界委员联组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妇联7份调研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各级妇联组织按照各级党委和省妇联的安排部署,把学习宣传落实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在全省广大妇女干部群众中迅速掀起了学习十七大精神的高潮。各级妇联广泛开展宣传十七大精神的各类活动,通过专题辅导、入村入户宣讲、开办学习专栏等,做到十七大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学习过程中,各级妇联组织进一步增强了在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思考、部署妇女儿童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工作定位中,创新思路,推进工作,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妇女儿童、服务基层。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在大局中推进妇联的各项工作
    (一)注重实效,动员广大妇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
    各级妇联组织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优势,结合经济发展新形势,结合妇女群众的新需求,开展各项工作。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加大文化科技知识、生产技能的培训力度,培养了一批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女能人、女致富带头人和女经纪人。2007年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共举办各类培训班2600余期,其中农牧区妇女养殖、种植等技术的普及培训25万人(次),技术骨干培训5万余人(次),下岗失业妇女培训6320人(次),职业介绍3322人(次),实现再就业创业2683人(次)。二是进一步推进“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开展“科技服务万名妇女手拉手活动”。各级妇联积极协调、发挥各地科技专家技术人员的资源优势,形成“专家对大户、大户对贫困户”的签约式服务模式,为农牧区妇女发展种植、养殖业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三是继续开展项目牵手活动,多方争取妇女发展项目,满足妇女求富求发展的愿望。在海东、海南、海西三地7县10村445个农户中实施了135万元的小额贷款发展项目,使1465名农牧民直接受益,其中平安镇沈家村生猪养殖项目,户均增收2—3万元。2007年,共争取到国内外援助机构项目资金857万元,分别实施了“母亲水窖”、“三八绿色工程”、“母亲健康快车”和救助贫困学生及贫困小学校的建设项目。四是参与三江源移民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在巩固和推进果洛、玉树、黄南移民区示范点开展的“适应新生活、创造新生活、建设新家园”帮扶工程的基础上,2007年又在格尔木建立了“三江源生态移民妇女发展示范点”,并争取到省三江源规划办公室培训经费10万元,在生态移民妇女中进行家庭烹饪、温棚种植、手工编织等一系列生产生活的基本技能培训。去年年初省委对妇联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要求,并由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50万元。我们在全省8个地区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省妇联参与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选定20个村作试点,组织试点村、乡的妇女干部赴江西、山东培训学习。通过妇联开展的“和谐家庭创建”、“双学双比”、“五改五净”、“三讲两进”、“美德在农家”等活动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20字方针落到了实处。五是广泛开展 “巾帼文明岗”的创建,激励城镇妇女创业及岗位做贡献。各级妇联组织积极探索和创新“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工作,将“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拓展到机关、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更好地发挥“巾帼文明岗”品牌效应,激励更多的妇女群体参与到了“巾帼建功”活动中。在“青海省妇联庆三八‘巾帼建功’表彰大会”上,全省45个单位和16名个人分别荣获2005-2006年度的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二)突出特色,发动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建设
    以家庭为主阵地,开展和谐文明家庭创建系列活动。各级妇联组织围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这一主题,结合“美德在农家”、“绿色家庭”等活动,在农牧区大力开展“讲科学、讲文明、讲卫生”和“科学进村庄、文明入家院”以及“五改”、“五净”活动。在全省深入推进以创建“和谐文明家庭”为主题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节约型家庭”、“环保型家庭”等创建活动。省妇联与省综治委共同在格尔木市召开了全省“平安家庭”工作会议。经过对全省“平安家庭”创建面的摸查、考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已初见实效。各地妇联组织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广大家庭和妇女群众中树立“家庭助廉”、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通过举办廉政文化书法、剪纸、刺绣展览活动,组织领导干部配偶聆听“家庭助廉”教育讲座,印发“家庭助廉倡议书”,召开“廉内助”座谈会等收到很好的效果。在全省开展的“和谐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中,省妇联与省文明办联合对47户“和谐文明家庭”、8个先进组织进行了表彰。“八一”前夕,省妇联、省国防教育办公室、省军区、省武警政治部等单位联合开展了“筑起我们新的长城——‘国防教育进家庭’宣传普及系列活动”,召开了青海省首届好军嫂、优秀兵妈妈、双拥模范家庭表彰大会。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省妇联“双拥模范单位”荣誉称号。年初确定的在每县建1个“妇女学习示范”点、新建10个以妇女为主的“美德在农家”、创建100个“美丽小庭院”、创建1000个“和谐文明家庭”、创建10000个“学习型家庭”的计划,经各级妇联的共同努力已全部完成。各地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推动全省妇女健身活动上新的水平。首次组团参加全国妇联在北京举办的迎奥运第三届亿万妇女健身大赛活动,获得三个奖项,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三)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紧紧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全面推进源头、个案、社会化、实事化维权行动计划。一是积极协调配合省人大做好我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的立法工作,为我省实施办法的修订奠定了基础,并积极参与各类法律法规修改工作。二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全国妇联维权公益热线12338、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工作站的作用,为贫、弱、残等弱势妇女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07年全省各级妇联接待来信、来访、来电1611件/次,其中省妇联接待294件/次。三是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格局。在建立维权协调机构、维权法庭、人民陪审员制度和反对家庭暴力机构的同时,发挥了6支巾帼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为全社会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搭建一个更为宽广的平台。四是注重个案维权,运用各种手段向全社会呼吁关注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问题。省妇联密切关注残疾少年上学难问题、意外怀孕打工妹终止妊娠难问题、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少数民族妇女维权难问题等事件,给予大力帮助。建议和呼吁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五是组织开展“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主题帮教活动,组织西宁地区300名巾帼维权志愿者,参加了省禁毒委员会主办的“全省禁毒宣传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推动禁毒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使“不让毒品进我家”的活动深入人心。六是全力做好妇女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化“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以项目为依托,举办艾滋病预防动员与形势分析会及防治培训班,印发了《妇女艾滋病防治知识手册》,在《西海都市报》和《青海法制报》等媒体刊发相关报道,使艾滋病预防知识宣传工作取得较好效果,得到全国妇联、卫生部的表彰和好评。七是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赴互助县积极参与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期间对排查出的88个突出问题及时进行督导检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四)育人为本,拓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渠道
    各级妇联组织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发展形式多样的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发挥校外活动阵地的实践育人功能,传播家庭教育新理念,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网络。一是在深化“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中,继续加强对示范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和讲师团队伍建设的工作。2007年,在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新建家长学校81所,包括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家长示范学校10所,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家长学校16所。共举办家长学校培训班、报告会500余场(次),培训家长约11万人(次)。选送30名讲师团成员参加了全国家教会举办的培训班。二是高度重视全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在省妇联的指导下,各级妇联开展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专题调研工作、召开了监护人座谈会、学校教师座谈会、乡镇领导干部座谈会、看望慰问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和他们的家庭,并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切实将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行动纳入到了妇联组织参与新农村建设工作当中。三是继续实施好“春蕾计划”,动员社会力量继续资助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女童完成学业。继续开展了关注贫困孤残儿童的“恒爱行动”活动。
全省妇女儿童文物征集任务,在各级妇联组织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超额完成。我省征集的三批妇女儿童文物共253件送抵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为中国妇女儿童博物馆的建设和宣传青海妇女儿童的发展历史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明确主体,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顺利实施
    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省妇儿工委办协助妇儿工委调整了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当中关于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农牧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残疾儿童接受系统康复服务率等有关指标,对妇女儿童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完成了对8个州(地、市)46个县(区、市、行委)妇儿工委主任、办公室主任以及部分委员500余人的新一轮培训,强化了政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体意识。开展了2006年度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扩大了示范工作的范围,加强了示范县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协调各级妇儿工委,确保妇儿工委办公室协调、指导、检查、督促职能的履行。加强了“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积极宣传项目成果,促进项目工作健康发展。据统计,全省22个“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执行单位共培训基层医务工作者、育龄妇女、妇代会主任等12260人;普查各种疾病27482人;义诊咨询53904人;接受宣传人数达195915人,发放宣传资料159065份(册);药品发放总价值为77620元;救助孕产妇531人,其他危重病人180人。2007年,省妇联从中国妇基会又争取到30辆“母亲健康快车”。至此,我省已有52辆“母亲健康快车”在基层为妇女儿童健康服务。
    (六)抓住机遇,积极开展内引外联工作
    2007年,我们紧紧抓住全国妇联及有关方面为我们带来的了解青海、宣传青海、支持青海妇女工作,拓展交流与合作渠道的大好机遇,积极开展内外交流。一是邀请全国妇联领导来青检查指导工作和调研。去年全国妇联各部门和所属单位的负责同志20余人(次)分别来青调研和参加了有关会议及活动;全国妇联领导陈秀榕、莫文秀、甄砚分别来青检查指导工作。二是邀请和接待中国女企协及兄弟省(市)妇女参观团。中国女企协及部分省市颇具影响力的30多名女企业家应邀参加了2007年青洽会;上海市妇儿工委、上海市妇联的有关领导20余人(次)分别来青参观考察。三是积极承接外事活动。5月24日—27日,几内亚总统夫人一行来青访问。此次访问是全国妇联邀请的重要国际交流活动,也是青海省妇联第一次接待全国妇联交办的高规格(副总理级)外事活动。按照全国妇联外事外交活动的要求,圆满完成了接待任务。
    (七)转变作风、固本强基、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
    一是省妇联以开展“作风建设年”为契机,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要求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在调研中指导工作、在调研中改进工作,在调研中创新工作。各主席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行程近万公里,分别到六州一地一市进行调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妇联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20个;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县8个;建立妇女就业再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培训基地、学习基地各1个。形成了以典型引路、试点示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年初召开了全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10个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集体,促进了全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进一步发展。2007年在全省非公有制领域建立了35个妇委会、妇女小组。加强了与各民主党派妇女组织的联系。省妇联拜访了我省五个民主党派妇委会,认真听取了各民主党派妇女工作的介绍,并就今后的交流与合作达成了共识,拓宽妇联工作领域,实现工作优势互补。省妇联配合省人大、省政协的换届工作,积极协调省委组织部、统战部等部门对人大女代表和政协女委员的参政议政工作做了努力。不断加大妇联干部的培训工作。2007年举办三期乡镇以上妇联干部培训班,一期社会工作者培训班,培训妇联干部175名。选送省妇联机关干部65人(次)参加省委党校、全国妇联等各类形式的培训和学习。
    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加强了信息工作,信息宣传交流意识不断提高,信息报送数量、质量、时效性等方面较往年有明显提高。省妇联汇总全省各地信息625条,上报全国妇联信息达470余条,采用143条,采用率30%。全年编辑《妇工信息》65期,信息专报25期,向省委督查室报送督查专报共7条,采用2条。
    省妇联机关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妇女网站的改版、电子政务的普及,扩大了青海省妇女工作的宣传面,提高了机关工作办事效率。《青海妇女》杂志越办越好,受到广大读者的好评。
    省妇女干部学校、女子职业学校和“六一”、“三毛”幼儿园的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巾帼园”的发展步入了新的轨道。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省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是在前进中创新,创新中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不仅得到了省委和全国妇联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全省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妇女群众的认可。这些成绩的取得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与全国妇联的关怀指导密不可分,与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鼎力支持息息相关,与全省各级妇联干部的通力协作和广大妇女群众的积极参与支持紧紧相连。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在全国仍处于较低层次,我们还面临着诸多困难与问题:农牧区妇女增收渠道少、城乡妇女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素质有待提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渠道有待于拓宽,各级妇联干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亟待提高。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将继续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推进我省妇女儿童事业的创新发展。
    2008年工作安排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省政府工作的开局之年,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面向基层、服务妇女,坚持发展和维权并举,继续实施“五项行动”,努力推动城乡妇女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妇女素质,深化“和谐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着力推进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加强妇联组织能力建设,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发挥优势、开拓创新、扎实工作,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和全国妇联的要求,认真学习、全面把握、深刻领会十七大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论、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对人民团体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各地妇联工作的实际,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要把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统领妇联工作全局的主线,认真贯彻到新时期妇女工作的全过程,落实到妇联工作的各方面,确保妇联工作沿着党的十七大指引的方向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好妇联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
    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推动城乡妇女实现新发展
    以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大城乡妇女教育培训的力度。继续实施农牧区妇女“万、千、百”培训工程,大力开展农牧业新技术与实用技术的科技普及培训工作;重点抓好骨干培训、专业技能培训、创业能力培训等新型女农牧民的培训;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的“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培训以及三江源生态移民社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力争使妇女参训比例达到40%以上。指导各级妇联培训2000名城镇妇女,为1000名妇女进行职业介绍,帮助600名妇女实现自主创业和再就业。拟与省农牧厅协调,在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省农牧区妇女种植养殖业骨干培训基地。
    深化妇联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项活动。扩大示范村覆盖面,尝试“岗村共建”、“市场带千村”活动,搭建城乡妇女互动平台,共促和谐发展。在重点抓好去年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巾帼示范村”的基础上,实现再创建20个省级“巾帼示范村”的目标,并适时召开全省“巾帼示范村”创建推进会。在“三八”节期间,对“三八红旗手”、“女能手”、“双学双比”先进集体和个人,“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进行表彰。同时做好全省农牧区妇女“双学双比”活动20年理论成果研讨及对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工作。
    以项目带动、帮助城乡妇女增收致富。争取在民和县实施第五期“大地之爱·母亲水窖”项目。实施尖扎县村级妇幼保健员培训和医疗设施建设项目,继续加强对互助、乐都等7个小额信贷项目县项目的后续管理和滚动工作。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
    深化“科技服务万名妇女手拉手”活动和“两牵手一扶持”活动。在已形成“专家对大户、大户对贫困户”服务模式和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农牧区妇女的产业化经营能力,为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创造条件。
    三、以家庭为主阵地,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妇女宣传思想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和宣传,并将其融入到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切实加强对妇女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思想品德的教育。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倡导先进的文化理念、强化全社会的性别意识,进一步推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党校、入课堂,增强社会各阶层的男女平等和性别意识。
    深化和谐文明家庭建设。开展以创建“和谐文明家庭”为主题的系列家庭教育实践活动。要积极探索“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家庭助廉”、“美德在农家”等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丰富家庭创建活动内涵。引导广大家庭成员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家庭的社会公德水平和现代文明程度。“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局面”。继续扩大“平安家庭”的覆盖面;继续推进“家庭助廉”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美丽小庭院”、“节能减污”、“学习型家庭”、“和谐文明家庭”示范户的创建活动。
开展“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以迎接2008年奥运会为契机,在全省开展“现代女性大讲堂”、“和谐家庭大讲堂”、举办第二届文化艺术节和“庆三八西宁地区各族各界妇女迎奥运象征性长跑”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群众树立积极向上、健康时尚的生活观,以文明健康的精神风貌迎接奥运会。
    四、以机制建设为重点,推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
    加强源头参与,健全妇女儿童利益协调机制。积极协调省人大召开不同层面立法专家座谈会,做好我省妇女法实施办法起草稿的论证、修改及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初审的工作;协调有关单位成立妇女权益立法专家咨询组,做好全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干意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老年妇女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及修订工作,从立法层面保障妇女的各项权益。
    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健全妇女儿童诉求表达机制。在发挥12338和16838198维权热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日制度、律师及专家咨询制度,拓宽妇女表达诉求的渠道;完善信访事项登记办理和交办督办制度、信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大信访事项报告等制度,更好地发挥反映妇女诉求的作用;调整、充实全省各级妇联信访干部队伍,建立信访干部档案,并于2008年第二季度举办全省信访干部培训班。
    加强司法保护力度,健全妇女儿童矛盾调处机制。积极协调省法院,在基层法院建立“妇女维权合议庭”试点,为权益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适时协调省人大开展《青海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实施的执法调研工作,继续做好反对家庭暴力工作。
    完善服务体系,健全妇女儿童利益保障机制。开展三项维权主题宣传活动,即“三八”妇女维权周系列活动、“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和“预防艾滋病,健康全家人”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五、努力营造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社会环境
    认真落实青海省家庭教育“十一五”规划和“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继续抓好家长示范学校的建设和我省留守流动儿童的工作,加强讲师团成员队伍建设。创新家庭教育形式,大力传播先进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继续推进“春蕾计划”,努力为贫困女童办实事、办好事。
    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根据强卫书记和穆东升常委的《批示》精神,各级妇联要加强对我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将成立由妇联、教育、公安、共青团、民政等13家单位组成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专题工作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家长学校,加大家长及监护人培训,继续积极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关注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慰问活动,为他们办好事、办实事,形成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的良好社会氛围。
继续积极争取省妇女儿童活动培训中心的基础建设。
    六、协助政府加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省妇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推进全省妇女儿童工作全面发展>的意见》,不断强化政府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体意识,认真抓好妇女儿童规划示范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妇女儿童问题专题座谈会。
    认真抓好妇女儿童规划示范县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妇儿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县(市、区)工作的指导,适时召开全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工作经验交流会。
    抓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及妇女儿童项目。对我省52辆“母亲健康快车”做好使用、管理、督查、总结工作,并召开项目实施工作会议。认真抓好湟中县儿童项目工作。
    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核心,加强妇联组织的自身建设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妇建的原则,以调查研究为重点,加强新形势下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延伸妇女工作手臂,扩大工作领域,年内召开全省“党建带妇建”工作推进会。强化村妇代会组织、制度和阵地建设,抓住全省村极换届机会,配合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共同做好提高村“两委”中的女性比例工作。积极拓展在“两新”经济领域中妇女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加大内引外联工作。加强与全国妇联沟通,积极争取省内外、国内外妇女团体到青海参观考察,了解青海、宣传青海,推动妇联组织民间外交和外事工作。继续做好参与2008年青洽会的各项工作。
    重点抓好基层干部能力和作风建设。按照省委大规模教育培训干部的要求,《青海省妇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06—2010年)和全国妇联《全国妇女教育培训体系建设纲要》的要求,今年将举办4期乡镇以上妇联干部培训班。在全省各级妇联干部中,倡导刻苦学习、埋头苦干、求真务实、艰苦奋斗、顾全大局的工作作风。提高《青海妇女网站》的知晓度、点击率和利用率;提高《青海妇女》杂志的发行量和出版质量,力创杂志新风格;加强省妇女问题研究会理论研究等各项工作。适时召开青海省第六次妇女理论研讨会。  
    各位执委,同志们,新的一年已经开始,我们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科学发展、保护生态、改善民生”的三大任务,把妇联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团结动员全省各族各界妇女,以“人一之,我十之”的精神,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