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工作纪实
来源:中国法院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公开审判原则,在工作中坚持实行审务公开、审误公开(错误)、院务公开和财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不断深化公开内容,依靠电子政务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机制,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公正、高效运行,审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以立案工作为龙头,全面推进审判公开

    海勃湾区法院注重立案接访大厅的建设,使立案接访大厅真正成为一个展示良好司法形象的窗口,一个展现审务公开工作的平台。

    立案接访大厅内设有审务公开栏和大屏幕电子显示屏。审务公开栏主要公开展示人民法院职能、本院机构设置及职责、当事人申请立案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费收取标准、司法救助相关规定、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办案流程等审务信息;电子显示屏主要展示当日及近期庭审排期信息、各类公告、通知等即时性审务信息,让诉讼当事人及来访群众一目了然。还印制了“立案指南”、“民事诉讼指南”、“刑事诉讼指南”、“行政诉讼指南”等七个方面的诉讼指导材料,为当事人及来访群众了解相关诉讼活动及程序提供了便利。设置了信访接待、申请立案、案件排期、案件查询、速裁上诉、送达六个接待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为当事人及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立案、查询案件信息、领取法律文书、递交上诉材料等全方位接待服务,使立案接访工作效率显著提高。绝大部分案件在当事人递交手续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后10分钟内即可办理完毕相关立案程序;简明、高效的办事效率受到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普遍好评。

                  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全面推行阳光审判

    区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国家电子政务发展战略,共投入200多万元资金,以实现案件审理、执行流程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案卷公文电子化、数据传输高速化为目标,全面推行阳光审判工程。

    全面应用了“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公用信息服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为推进全院整体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实现公正与效率提供了有力保障。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海勃湾法院全部执行案件均已通过最高法院在互联网上设立的执行案件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网上执行公开使整个执行过程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规范了执行行为,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确保了执行公正。截止11月20日,全院案件执结率已达84.6%,同比提高8.6个百分点。案件庭审实现数字化。从2006年11月以来,该院在国际互联网、自治区法院系统广域网和本院局域网“内外三网”开通的基础上,建成四个数字化法庭,成为全自治区第一家实现所有案件均在数字化法庭进行审理的基层法院,而且庭审笔录实现亚伟速录,使庭审过程更加透明、公开、高效。

   诉讼档案管理实现电子化。2006年8月,该院利用法院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在全院逐步形成案件卷宗电子化的格局;目前,已对1995年以来所有审理、执行案件进行电子扫描,成为全自治区第一家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的基层法院。

    电子档案的建成,为该院内档案利用及有关单位调阅案卷提供了高效服务;院领导根据当事人反映,可在网上直接查阅案卷,查清有关问题,当即答复当事人;电子化文档格式规范,内容准确,分类清晰,且保密程度高;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无需再调阅案卷,直接从网上就可阅卷;为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直接查阅案卷打下了基础。

    2006年6月,该院通过中国法院网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网”,并开通了网上立案功能,当事人可以直接进行网上立案。“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法院网”以宣传法制、联系人民群众、方便当事人诉讼、加强信息交流、接受社会监督为平台,使网络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集体”,其中有10个月点击率在全国基层法院为第一名,2007年被评为“全国法院首届十佳网站”。

    2007年5月,内蒙古自治区高院院长王维山视察海勃湾区法院工作时,对该院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给予充分肯定。2007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电子政务现场会在海勃湾市召开,海勃湾法院作为现场会观摩点之一,得到了自治区领导的好评。

               以审务公开为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机制

    在审判工作中,该院坚持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并把调解率、当庭宣判率和裁判文书当庭送达率作为阳光工程的一个亮点,进一步增强诉讼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调解率、当庭宣判率和裁判文书当庭送达率大幅度提高。该院对所受理的重大案件,特别是涉及面较广的群体性案件,实行从审理到执行的全程监督制度。坚持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含执行),并列入年度考核指标。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有效贯彻,促进了司法公正,强化了司法监督,增强了司法权威。该院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31名司法监督员,监督人民法院和法官的执法工作。坚持审误(错误)公开,进一步规范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行为。2004年以来,已对14名法官和执行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确保了司法公正、高效、廉洁、文明。

   今后,海勃湾区人民法院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通过强化审务公开措施,创新审务公开形式,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