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做到“四个统一”
在履行法定职能上有新认识
2007年总局党组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了工商行政监管要努力做到与发展、服务、维权、执法“四个统一”,这既是对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的高度概括和科学总结,又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不仅成为全系统广大干部的共识,而且得到了各地党委、政府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肯定。一年来,全系统通过认真学习、深入研讨,深化了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中职能作用的理解,对履行法定职责有了新的认识。一是更新了监管执法理念,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二是强化了监管职责,拓展了职能空间;三是创新了监管机制,提高了工作水平。各地在实践中努力做到“四个统一”,特别是紧紧抓住立足本职、服务大局、建设队伍这三个关键,在履行职责和创新监管体制机制上有新思路,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有新突破,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进一步开创了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发展的新局面。实践证明,努力做到“四个统一”,较好地解决了加强市场监管与服务发展和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关系,充分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与加强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关系,有效地解决了对法律负责与对经营者、消费者及广大群众负责的统一,营造了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效能,提升了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国务院的部署 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
在监管执法水平上有新提高
一年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的部署,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工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取得了新的成效。
——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各地认真贯彻国务院的部署和《特别规定》,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经过近四个月的集中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了整治目标任务。据总局检查验收统计,截至12月15日,全国县城以上城市17.3万个超市、食品市场已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全国乡镇、街道、社区269.69万个食品经营户和食杂店已100%建立进货台账。全国共取缔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无照经营食品的小食杂店、小摊点10.72万户,无照经营食品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提前完成了国务院确定的工商部门牵头的“两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的目标任务。全系统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410万人次,取缔无照经营19.24万户,查处制售伪劣食品案件2.98万件,退市和销毁不合格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267.2万公斤,移送司法机关案件90件。“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行动成果公认,促进了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加大了猪肉市场监管力度,对查获的945吨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以及病死猪肉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明显提高,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有效地保障了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广告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积极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加大对广告发布源头和媒体发布环节的治理力度,在查处违法广告的同时依法延伸了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了对媒体单位的管理与责任追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活动主体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将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惩处。违法率高、违法量大、群众意见最为集中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得到有效治理。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65万件,责令更正3864件,责令停止发布1.69万件。
——商标注册管理与行政保护推出新举措。采取提前审查、限制注册等措施,初步解决了恶意申请、恶意异议和恶意转让等问题。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绩效管理,加快了商标审查进度。截至11月底,商标注册量同比增加29.19%,我国商标注册总量已达301.37万件。今年已认定驰名商标197件,总局依法认定的驰名商标已超过1000件。推广商标授权经营制度,加强商标行政执法区域协作,加大对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的力度,开展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进一步加强了对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截至11月底,已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1万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3件。
——治理商业贿赂取得实效。总局印发了在治理商业贿赂中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指导意见,全系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截至11月底,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432件,案值11.8亿元。
——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显著。认真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对异地聚集、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给予重拳打击,组织重点省市工商机关打掉了莱科萨斯、洛阳卢荟等一批影响大、发展人数多的传销组织。截至11月底,共查处传销案件3747件,取缔传销窝点4.11万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0.45万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753起、3648人。全国传销相对集中的省市,已基本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中央综治办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由总局对各省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总局还与公安部、教育部建立了执法协作和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机制。各地广泛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河北省还开展了“打击传销十万名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新疆工商机关派出6000名干部深入社区、牧区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直销监管力度,直销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已批准的直销企业中,已有18家完成服务网点备案开展直销经营活动。
——打击各种违法经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系统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力度,截至11月底,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43万件、垄断行为案件239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傍名牌”、商业欺诈和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的行为。开展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取缔“黑网吧”2.02万户。在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和规范,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75.7万件,引导办照21.96万户。福建、广东、陕西、辽宁、黑龙江、河南等地工商机关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探索形成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对粮食、棉花、成品油、汽车等重要商品市场以及节日市场的监管。积极参与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打击拼装车、打击非法证券经营等专项斗争,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
——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全系统以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地针对消费者投诉比较多的电信、家电维修等问题集中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手机售后服务、快递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全面展开,争取中央财政支持1.5亿元,为基层工商所配备了快速检测设备,快速检测商品740多万批次。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12.34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76.38万件,调解消费纠纷68.4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2亿元。
自觉服务大局 改进管理方式
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举措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监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取得新成效。各地通过依法规范登记行为,建立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支持公有制企业改组改制和国有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指导外资法人银行登记改制工作顺利进行。截至11月底,全国实有内资企业873.5万户,注册资本(金)30.4万亿元,其中私营企业552.2万户,注册资本(金)9.3万亿元;外商投资企业28.7万户,注册资本(金)1.1万亿美元;个体工商户2706万户,资金数额7435.8亿元。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了新开拓。全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发展;参与制定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积极支持发展连锁经营。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全系统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自觉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积极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滨海新区建设、浦东新区建设、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和重庆、成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等。积极参与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突出。各地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积极引导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3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9亿元;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85万户;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40多万户;审查地理标志注册申请251件,已注册的地理标志总量达288件;合同帮扶涉农企业12.8万多户,签约农户1057万多户,签约金额3246亿元。
——促进就业再就业效果显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通过提供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实行收费减免、引导技能培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措施,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就业能力,积极鼓励以创业实现就业。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引导、支持211.6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和30.99万名高校毕业生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落实优惠政策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费用10.13亿元。从清理“四小企业”入手,集中整治非法用工,保护了劳动者正当权益。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收效良好。切实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反洗钱、反假币等专项斗争。积极参与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打黑除恶以及禁毒防艾等工作。
坚持与时俱进 加大改革力度
在创新体制机制上有新进展
——法制建设加快步伐。总局积极参与《反垄断法》、《商标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商标代理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制定发布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企业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等规定,研究上报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等部门规章。
——监管制度改革有效推进。一是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改革五年目标基本实现。今年推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力度大,成效明显。全国基本实现了五级联网和企业基础信息共享,总局通过联网共拥有888.91万户企业的基本信息和475.8万户注销企业的基本信息。二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扎实推进。12315集中受理中心和数据分析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快,目前,全国有11个省市、422个地市工商局建立了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有15个省市已经或正在建立省级12315数据分析平台。12315进村镇、进社区、进市场稳步推进,“一会两站”建设进度加快。目前,12315进社区、进村镇覆盖率分别达到80%和64%,进大中型商业企业和市场覆盖率为38%。三是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进一步规范,实施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的地区范围和商品种类不断扩大,食品、农资等商品普遍实行了市场准入制度。四是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取得积极成果。各地结合实际,完善了具体的分层登记和分类监管办法。山东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黑龙江通过细化登记层级和监管措施,增强了分层分类登记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今年全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覆盖范围不断扩大。金信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信息化网络在企业信用分类监管、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商品质量管理等领域广泛应用。外商投资企业网上年检全国推开,内资企业网上名称核准、网上年检和网上登记范围进一步增加,商标注册网上申请系统试用范围逐步扩大。
——新闻宣传推动工作有新贡献。宣传工作呈现传统媒体宣传与信息网络宣传、国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相结合的良好局面。总局和各地工商机关围绕不同时期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任务,全方位、多形式开展新闻宣传工作。
——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继续扩展。市场主体准入、竞争、消费者保护、商标等领域对外交流合作进一步扩展。与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开展了交流合作,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商标法新加坡条约》,参与了国际消费者保护与执法网络框架下的“反欺诈月”、“网络清扫日”活动,成功举办了世界地理标志大会、反垄断执法研讨会。
积极探索实践 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新办法
——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加强。总局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狠抓领导班子建设,积极配合地方党委优化班子结构。今年以来,31个省(区、市)工商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当选为省(区、市)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6个省级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实现新老交替,省级工商局班子领导干部调整41人,一批优秀干部充实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基层建设取得新成绩。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全系统掀起了新一轮重视基层、加强基层建设的热潮。各地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工商行政管理基层建设的关心和重视,从机构设置到经费保障等多方面得到了有力支持,广东、河北把工商所统一升格为副科级,目前全国已有50.6%的工商所行政级别为副科级。近年来全系统新建工商所1765个、改造2099个。首次组织了全国基层先进模范代表到北戴河疗养。
——教育培训工作成效明显。总局召开了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出了新要求。全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战略任务,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大规模培训干部的格局基本形成。
——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的要求,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实施纲要》,扎实推进工商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促进工商干部廉洁自律。二是深入推进总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总局原有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清理,对保留项目制定配套办法,规范审批程序,对取消项目加强后续监管。三是深化政务公开,推行局务公开。着重从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三方面继续深化政务公开,总局在全系统建立80个政务公开示范点。四是推行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在总结先期开展这项工作的河北省工商局等单位经验的基础上,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接受监督,向监管服务对象代表述职述廉实施意见(试行)》,20个省(区、市)工商局全面启动了试点工作,10个省(区、市)工商局已全面铺开。五是运用信息化技术规范行政审批和执法行为。
——工商形象继续稳步提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大力加强行风政风建设,围绕加强监管、服务发展、消费维权、关注民生,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让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不少省、市工商机关在当地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
一年来,各级协会、学会、培训中心、研究中心、服务中心、报社、出版社等单位,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行业自律、舆论宣传、理论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回顾总结三十年来不平凡的历程
进一步明确肩负的历史使命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1978年恢复建立的,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不断发展前进的。这不平凡的30年,是我们坚持改革开放、与时俱进的30年,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得到党和人民充分信任的30年,也是我们加强自身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的30年。
1.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恢复建立30年来,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了以《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及一大批行政法规、规章为主体的比较健全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104部法律和264部行政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执法职责,总局单独制定和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章有101部,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提供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依据。
2.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体制、机制。197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恢复建立时,机构体制不够健全,主要职责是“四管一打”。30年来,历经机构改革、职能转变、市场办管脱钩、省以下实行垂直管理、国家工商局升格等一系列重大改革,逐步确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能定位,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指挥通畅的由总局到基层工商所的五级分层管理体制,建立了布局合理、管理比较规范的基层监管执法体系,创新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管理、商品市场准入制度、12315行政执法体系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改进了监管手段,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3.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干部队伍。1978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恢复建立时,全系统只有10万人。1995年12月,国务院重新核定了36万工商所行政编制,是基层工商所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商所人员列入公务员序列的历史性举措。十多年来,历经改革分流、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目前全系统共有42万多人,已成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支重要行政执法和服务力量。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基本着力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推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历史使命,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要从回顾历史中启迪智慧,从展望未来中坚定信心,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把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推向前进。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引
进一步努力做到“四个统一”
“四个统一”把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进一步做到“四个统一”,在监管执法水平上有新提升,在服务大局上有新局面,在维权能力上有新突破,在依法行政上有新成果。
1.创新和完善监管机制,切实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
一是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要在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在规范、提高上下功夫,结合《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深入贯彻国务院《特别规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
二是加大整顿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力度。要继续把关系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强化对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有效遏制和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广告。
三是加强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加大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力度,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进一步加强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涉外商标保护等工作。进一步研究定牌加工企业监管机制。以商品批发零售市场为重点,遏制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加大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
四是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组织开展区域联合执法,解决传销活动此消彼长问题。依托禁止传销网上工作平台,建立完善全国传销组织者、骨干分子和参与传销人员档案库,实施精确打击。
五是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要在巩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以查处大要案件为重点,推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特别要注重查处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
六是加强竞争执法工作。深入研究当前仿冒等不正当竞争案件的特点、成因及法律瓶颈,继续开展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利用境外登记的企业名称并以合同、协议、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产品的行为。在积极做好《反垄断法》实施各项准备的同时,继续强化反垄断执法工作,严厉查处供电、供水、供气等公用企业滥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行为。继续运用行政建议和行政告诫等方式,制止和查处地区封锁、地方保护等行政性垄断行为。
七是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要逐步建立政府组织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无照经营查处、规范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小煤矿、食品经营、网吧、学校周边等重点行业和地区无照经营取缔力度。
八是继续加强对合同、经纪和拍卖行为的监管。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确保当事人合法利益。严厉打击利用合同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加强对拍卖活动的监督管理。研究制定《经纪人条例》,进一步规范经纪行为。
九是积极探索网络市场监管机制。研究网上违法经营行为的特点,丰富监管手段,严厉打击网络经济中的违法行为,推进网络商品交易快速、有序、健康发展。对电子商务、广告等经营行为,进行探索和研究,切实加强监管,拓展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空间,维护良好的网上交易秩序。
2.创新和完善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一是推进公平准入、破除体制障碍,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积极促进国有集体、个体私营、外商投资等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健康发展。
二是大力支持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按照国家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实现节能降耗、污染减排、安全生产等目标要求,依法做好有关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等工作。
三是积极支持实施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统筹城乡发展工作,支持区域经贸合作与交流,建立和完善工商区域合作机制,参与主办和支持举办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促进区域经济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四是认真落实《就业促进法》,积极支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以创业带动就业。
五是继续支持和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红盾护农”行动工作重点由农资打假为主向建立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转变,由培育规范农村经纪人向提高农村经纪人服务农村经济发展能力转变,由倡导发展合同农业到制定推行适合涉农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急需的农业合同示范文本转变。积极开展“农村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宣传和引导,大力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进一步加强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等协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各类协会组织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的作用。
3.创新和完善维权体系,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水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着力创新和完善维权体系,把消费维权工作与服务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总体规划,探索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整体优势。
4.创新和完善执法体系,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工作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三是进一步拓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
积极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
努力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做到“四个统一”,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是抓手,也是进一步开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的关键。要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需要,努力实现监管领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监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细转变,监管方法由突击性、专项性治理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监管手段由传统向现代化转变,切实做到高效、高质、高水平监管,充分展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新水平、新面貌、新形象。
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要与履行职能和推动工作紧密结合。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推进制度化建设。各地要把制度建设作为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基础和重点,注重创新性和实效性。一是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三是进一步深化商品准入制度改革。四是进一步完善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管理改革。五是加强消费维权制度建设。六是加强登记服务制度建设。七是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制度建设。八是深入推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九是加强商标审查制度建设。十是加强各级机关和基层制度建设。
2.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企业等市场主体的登记行为。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适度规范的监管模式。编制并公布《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目录》,制定《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研究企业住所登记办法等。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自身规范化建设,在全国推广企业登记服务质量评价系统。二是规范公平交易执法工作。针对目前公平交易执法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出台指导性意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行政处罚公示、执法办案奖励、执法过错追究等制度,对自由裁量权行使、区域协作等作出原则性规定,减少主观随意性,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化水平。研究制定《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办法》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工作规范》,加强对商品质量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的指导和规范。四是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规范商标代理行为,保障商标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五是进一步规范服务发展的行为。服务发展,既要从实际出发,自觉服务,又要坚持依法办事。
3.积极推进程序化建设。一是严格登记管理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注册等事项,防止随意增减程序。二是严格市场监管程序。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检查程序、专项整治工作程序、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并认真贯彻执行。三是严格执法程序。从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践看,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时有发生。四是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高素质的人才加上高科技的手段,才能创造监管的高水平和服务的高质量。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把信息化建设与创新监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融合起来,依托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程序化建设。
4.积极推进法治化建设。在基本法律制度日臻完善的情况下,要特别注重配套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加大法治化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体系的整体功能。一是加快立法立规步伐。这是推进法治化建设的基础。加快《商事登记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修订等工作。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反垄断法》的相关配套规章。及时开展法规清理,做好完善市场监管制度的建章立制工作。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加强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依法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加强基层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规范,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队伍整体的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打下良好的基础。广泛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经营的观念和意识,营造建设法治工商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