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2010年上海市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上海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若干政策意见》(沪信息委产〔2006〕352号),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现将2008-2010年上海市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推进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原则
  围绕本市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要求,坚持“三、二、一”产业发展方针,通过机制创新,着力营造信息技术应用发展环境,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大型企业信息化带动行业信息化,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带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充分体现信息技术在企业产品创新、生产制造、企业管理、市场开拓等方面的广泛应用,体现信息化在降低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发展循环再生的绿色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方面的作用。
  二、项目申报范围
  1.金融、物流、文化、商贸等服务业领域以提升服务效率和创新商业模式为重点的电子识别、商业智能、电子支付等项目。
  2.会展、旅游、教育、培训、保险、中介、医疗保健等服务业领域的信息化项目。
  3.行业协会、产业集聚园区、行业骨干企业、系统集成商等为企业提供的行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4.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信、先进计算、高可信软件、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传感器网络及智能信息处理等重大关键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项目。
  5.钢铁、石化、船舶、建材等“三高”(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行业的能耗管理和污染源监控信息系统等项目。
  6.汽车、装备、造船、钢铁等制造业领域有利于提高装备智能化水平和优化工艺流程的项目。
  7.汽车电子、船舶电子、机床电子、医疗电子等领域有利于提高传统整机产品和新兴技术项目关键芯片、核心芯片的开发力度,推动传统整机产品改造和技术升级的项目。
  8.有利于工业企业实现设计研发协同化、生产设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的项目。
  9.三S技术(遥感技术、空间信息技术、卫星定位技术)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市场流通领域应用的项目。 
  10.有利于监管食品安全、促进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项目。
  11.以数字农业为重点的为农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12.其他有利于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信息化项目。
  三、项目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于2008年2月15日前填妥《2008-2010年上海市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推进项目申报表》并反馈给我委。我委将依据DB31/T381-2007《企业信息化基本要求与评价》(沪质技监标〔2007〕216号)组织项目评价,对符合上述项目申报原则和范围的企业信息化应用项目,将列入《上海市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给予重点项目资金支持。

  附件:2008-2010年上海市企业信息技术应用推进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联 系 人:周  骥   王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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