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来源:临江市国土资源局 更新时间:2012-04-14


    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的统一;领先科技进步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创新,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矿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以满足经济建设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依托优势矿产资源,提高矿产品的科技含量,提高市场的竞争能力,逐步形成全市的支柱产业;推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到集约型的转变,统一规划,科学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强矿山环境保护与整治,促进矿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地质勘查先行的原则。根据临江市的地质背景和成矿地质条件,安排好国家紧缺矿种和矿山急待解决接续资源矿种的地质勘查工作,为矿业发展作好资源储备。
    2、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合理规划,科学管理,降低资源损失率,提高资源利用率。
    3、坚持矿业开发服务于经济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原则。提高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水平,提高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水平,提高矿业对全市经济建设的支撑和保障能力。
    4、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创新的原则。引进先进科学技术,生产市场需求的精细加工产品,限制初级矿产品的出口;鼓励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促进矿业的有序发展。
    5、坚持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化的原则。逐步取缔小规模开采的矿山,组建规模矿山,以特色产品为龙头,形成现代化企业。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实现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地质勘查良性互动,有机结合,铜、铅锌等国家短缺的矿种在找矿上有所突破;保持镁、金、硅藻土等矿产资源在全省及白山市优势地位,保证矿业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依托“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形成矿业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矿产资源开利用结构基本合理,主要矿产资源的一切规模稳中提升;矿业权市场进一占完善;矿产资源的有偿开发、有序开采、集约利用和有效保护机制进一步强化,良好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得到保障;矿山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机制得到完善,逐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循环协调发展。
    (二)2005年目标
    1、积极支持国家、省地勘单位在本市内开展的地质勘查与开发项目,加强金、铅、锌、铜、煤、铁和非金属矿产勘查评价,争取金、铅、锌、铜等矿种的找矿上有所突破,发现新的找矿远景区和几个新矿产地;建立商业性勘查激励机制,鼓励、支持、引导在资源危机的老矿区深部及外围找矿、增加储量,使资源紧张状况得到缓解。
    2、矿产开采总量得到控制。
    3、矿业结构基本合理,矿山规模与矿床规模基本相适应。
    4、通过技术结构调整,提高采矿、选矿、治炼技术的总体水平,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较规划基期提高3个百分点。
    5、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初步改善。
    6、建立健全矿产勘查、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调查、监测和监督体系。落实调查组织,设置监测网络,监督职能逐步到位。
    (三)2010年远景目标
    1、初步实现地质勘查工作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新格局,以公益性地质工作为基础、以商业性矿产勘查评价为主体的结构基本形成;提交一批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地和资源储量,重要矿山企业的接续资源基本得到保证。
    2、矿产资源开发总是有效控制,矿山开采总量228万吨,总产值62470万元。杜绝无序群采,矿山企业规模逐步扩大,矿山总数进一步调整到44户以内。
    3、“科技兴矿”战略得到进一步落实,采选“三率”指标达设计要求,矿山采掘机械化程度提高。非金属矿开发利用技术水平及产品科技含量得到提高,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4、矿山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网络得到健全和完善;矿山废水达标排放率达70%以上;矿山土地复垦、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35%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比“十五”期间减少15%;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率大幅度下降。
    5、矿产勘查、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活动的调查、临测和监督已经制度化、信息化,并设置有预警系统。
    四、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实行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与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分体运行,重点对成矿远景区带进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鼓励投资者开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商业性资源勘查工作。
    五、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
    1、鼓励开采区
    1)临江市桦树煤矿、石灰岩矿、白云岩矿开采区
    2)临江市大湖(烟筒沟)煤矿开采区
    3)临江市大栗子铁矿、石灰岩矿开采区
    4)临江市乱泥塘铁矿、铜矿开采区
    5)临江市六道沟——宝山硅藻土矿开采区(鼓励精细化工产品的开发利用,限制助滤剂产品的生产)
    6)临江市荒沟山——三棚湖金矿、铅锌矿、炬镁白云岩矿开采区
    7)临江市临城建筑用砂、石料开采区
    2、限制开采区
    属限制开采矿种所在区,受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限制和制约的矿种分布区,资源储量有限、企业规模小、储采比偏小的矿种分布区。包括:
    1)临江市花山青沟子锑矿开采区
    2)临江市错草顶子南岗硅藻土开采区
    限制露天开采,限制开采量,限制新建小规模矿山。
    3、禁止开采区
    (1)禁止在市区内所有重要风景区(地热、矿泉水除外)、历史文物保护区、名胜古迹、地质遗迹、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开采矿产资源。
    (2)禁止在临江城市规划区内进行露天采矿活动。
    (3)禁止在浑江——临江铁路、白山——临江、临江——长白县等公路两侧200米及直视范围内露天采矿;禁止在市域内各县级公路两侧100米、种乡道两侧80米及直视范围内露天采矿。
    (4)禁止在市域范围内所有水库周边150米之内采矿。
    (5)禁止在鸭绿江大堤150米之内及区内各支流河、季节河河床100料之内采矿;禁止在供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采矿。
    (6)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新办矿山。
    (7)对已在禁止开采内建成的矿山,要根据矿山具体情况限期迁移或关闭。
    (8)禁止在国境线150米及直视范围内露天采矿作业。
    (9)临江市文物保护区。
    (10)军事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