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来源:遵义县 更新时间:2012-04-14

    一、总则


    (一)规划编制的目的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产业。遵义县矿产资源丰富,是贵州第二大铝土矿集中产区。煤的资源储量也很丰富。冶金、化工、建筑用灰岩、白云岩、页岩、硅石等矿产蕴藏量富有。锰、铁、硫、磷亦探明有一定资源储量。遵义县是贵州具备发展冶金、化工、能源和建材工业的为数不多的一个资源大县。
    为了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依法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科学地对矿产资源进行调查评价、勘查、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统筹安排,施行有效管理和监督,促使矿业健康发展,实现矿产资源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促进遵义县经济与社会的持续发展,遵照中央关于“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的规划编制工作,做到科学规划,严格实施,不断完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的指示,依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州、市及重点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组织编制“遵义县矿产资源规划”。
    本规划是《遵义市矿产资源规划》的细化,是遵义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开发和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是县人民政府加强宏观调控,依法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规划编制的依据
    1、法律法规依据
    规划编制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及《探矿权采权转让管理办法》、《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遵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规划编制规定依据
    规划编制的规定性依据主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布的贵州省地、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及“关于补充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
    3、矿产资源资料依据
    地质矿产资源资料主要有《黔北煤田鸭溪地区煤炭资源地质勘查规划》、《贵州省遵义县地方煤矿总体规划说明书》、《贵州省遵义鸭溪4×30MW电厂供煤规划》、《遵义县矿产志》及1:20万“遵义幅”、“湄潭幅”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报告。
    4、其他依据
    其他依据主要有《遵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遵义县统计年鉴(2003年)》、《遵义县县志》及《遵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5—2020年)说明书》等。
    (三)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执行“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和“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坚持改革开放战略与科技兴矿战略,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勘探服务于西部大开发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需要。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新体制,推进资源利用方式和资源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提高矿产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根据遵义县情和矿情的具体情况,在认真落实贵州省与遵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遵义县自身资源优势,加大铝、煤、建材等重要矿产的勘查与开发,充分地发挥水火互济能源优势,为“把遵义建成贵州第二个铝工业基地”服务。要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加强以铝为龙头,煤、电、铝一体化产业链的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促进遵义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不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减少采矿与选、冶加工对环境的破坏,努力实现资源开发与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促进矿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四)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依据并服从上级规划原则
    本规划严格以《遵义市矿产资源规划》为依据,服从遵义市矿产资源规划,并有机的与《遵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2005)进行了衔接。
    2、与法律法规相一致的原则
    本规划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规范。
    3、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原则
    规划编制是在对市情、县情、矿情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本县特点,在对资源形势判断的基础上,以煤、铝为重点进行规划,充分体现本县特点。规划目标和任务的确定以及规划实施措施的制定符合本县的实际。
    4、紧密结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
    根据矿业在遵义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业的要求,将其作为确定本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的主要依据之一,努力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5、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本规划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措施是根据本县的资源特点,区位特点,基础设施条件,市场条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科学合理确定的,具较高科技含量和可操作性。
    (五)规划适用范围、期限、基期、资料利用时间
    本规划适用于遵义县所辖行政范围内的所有矿产资源。适用期限为2004—2015年,规划近期目标为2010年、远期目标为2015年。规划基期为2003年,本规划使用信息资料截止2003年底、部分至2004年6月底。


    二、经济社会发展及对矿产资源的需求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1、自然地理概貌
    遵义县位于贵州北部、隶属遵义市,地理坐标:东经106°17′22″一107°25′25″,北纬27°13′15″一28°04′09″。东接湄潭县、瓮安县,西达仁怀市、金沙县,南临息烽县、开阳县,北部环抱遵义市红花岗区和汇川区。国土总面积4092.66km2,其中耕地面积1212km2,占总面积的30%;有31个乡镇,263个村,民族以汉族为主,尚有27个少数民族,总人口115万人,人口密度为291人/km2,其中农业人口为103万人,占总人口的90%。县府所在地南白镇距遵义市红花岗区11.8公里,有36米宽的遵义大道联接。南距贵阳市130km。通电气化铁路和高等级公路。
    遵义县地处大娄山山脉南侧,属黔中丘原和黔北山地过渡地带。分为三种地貌区,一为县西北中山峡谷区,占全县面积的25%,海拔900—1300m,崇山峻岭倚肩并列,河谷狭小弯曲,山水风光秀丽;二为县东南丘陵平坝区,占全县面积66%,海拔800一1000m,丘冈起伏,坝地连片,土地肥沃;三是河谷边缘深切区,占全县面积的9%,河谷切割深度100-400m,交通不便。
    遵义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均温度14℃,平均日照数为1137.7小时,平均有霜期为9.5天,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1035毫米。
    境内河流属于长江流域,乌江、湘江、赤水河过境,年均泾流深572mm,水资源总量30.87亿m3,河网密度0.26km/km2,比全省平均高出52.49%。
    2、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解放前遵义县人民极其贫穷,工农业总产值仅6000多万元,人均粮食不足225公斤。解放后至1979年间,经济社会发展起伏不定。自1980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得到持续健康发展,到1988年农业总产值达到64027.52万元,比1979年增长3.22倍,年均增长23.69%。到2003年国民生产总值猛增至578676万元,比上年增长l1.00%,三大产业比由2002年的30.6l:35.31:34.08调整为29.22:36.25:34.53,以二、三产业为主体的格局,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全县2003年工业总产值(现价)为392349万元,其中“规模以上”为237606万元。工业已初步形成冶金、化工、建材、能源、医药为支柱的工业经济格局。工业经济中以矿业为依托的采掘业得到大力发展,全县有303个矿山,产值达40987万元;以矿产品为原料的冶炼加工企业迅速发展,收入百万元以上的厂家达62家,总计全年销售收入为47915万元,两项合计占总产值的23.72%,矿业支撑国民经济增长的地位,得到全面体现。经济的发展,使人民生活得到很大改善,2003年农民人均收入达到2349元,比前年增长116元。
    以交通、通讯、水利、农村电网改造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取得显著成效。210国道川(渝)电气化铁路,贵遵及崇遵高等级公路纵横南北,326国道横跨东西。全县公路113条2524.5公里,乌江通航道长136公里,还有新舟机场,已形成以公路、铁路、水路联通的四通八达交通网。城乡程控电话、移动通讯、传真、英特网等迅速普及。乌江渡发电厂扩容后达123万千瓦,即将建成的鸭溪火电厂装机容量为120万千瓦,大大提高西电东送能力,并拥有3.5—50万伏输变电网络,国家电网覆盖率达80%。
    遵义县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发展,2003年1月23日被全国县城经济基本竞争力评价中心评为第三届中国西部强县(市)第17位,但仍有不足之处,如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农业基础脆弱,产业化程度低,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工业经济发展不足,骨干企业停滞,经济效益不理想。
    (二)矿产资源分布特点与开发利用现状
    1、矿产资源分布特点
    遵义县境内经过长期地质勘查,获得了丰硕成果,发现了众多矿产,基本查明了全县矿产资源产出及主要分布特征。勘查研究证实县境内矿产具有:以沉积矿产为主,优势矿产突出,分布相对集中,质量良好,易于兴建规模型骨干矿山企业;优势矿产铝、煤、水泥原料等所需选冶配套矿产资源齐全,能够就地取材,特别是既有大量煤炭,又有丰富水源,是发展电力最优地区之一,而且具有外部开发条件较好等优势。
    经过长期勘查,遵义县境内共发现30种矿产,其中23种矿产己查明有资源量或潜在资源量。全区有矿床点103个,其中中型矿床19个,小型矿床25个。达到勘探程度的有18处,详查的12处。煤、铝土矿为优势矿种,重要矿产还有锰、硫铁矿、菱铁矿、磷矿;冶金、水泥及建材所用的灰岩、白云岩、页岩、硅矿等也很丰富。遵义县是贵州第一个发现锰矿与磷矿的地区,为贵州锰矿的开发做出了重要贡献。
    煤是遵义县重要能源矿产,是该地区矿业的主要支柱,分布于下石炭统九架炉组、上二叠统龙潭组、下侏罗统香溪组地层中,以龙潭组为主。龙潭组中煤均为无烟煤,在县西部山盆、芝麻、平正、枫香、泮水等乡镇范围内,主要为中低硫煤,煤的煤岩组分、化学性质、工艺性能、可选性等各项指标,能满足燃料型煤化工、原料型煤化工及各种炉型、加工技术对化工用煤原料的要求。其他地段的煤含硫偏高,仅能作动力煤利用。全县保有资源量为12.59亿吨,仅两个井田进行了详查,求获储量4480.1万吨,基础储量8961.23万吨,资源量为23l9.6万吨,资源储量为1l280.8万吨,占全区资源储量的9%。
    铝土矿产于下石炭统九架炉组地层中,较集中分布于县东南铁厂、茅栗、新民、尚稽、芶江、三合镇一带,埋藏浅,多数可露天开采,质量较好,经普查勘探的10个矿床中(中型4个,小型6个),有4个达到勘探、3个达到详查,3个达到普查,经多年开采,现保有储量为1280万吨,基础储量为1837.9万吨,资源量为4430.3万吨,资源储量总数为6268.2万吨,基础储量与储量比为1.43。遵义县的铝土矿资源是发展贵州第二铝业基地的重要保证,芶江和后槽两矿区列入国家规划矿山。
    锰矿产于茅口组中上部黑色岩系中,为热水沉积型,分布于县境东部铁厂镇至龙坑镇一带,1941年刘之远发现,1942年即被开采,是贵州省最早发现的一个锰矿床。县内经详查勘探的矿床有三处,现保有资源储量为293.3万吨,主矿床和尚场矿区白虎山矿段已闭坑,遗留资源储量不多,共青湖矿区处在保护区内不能开采利用。
    硫铁矿产于下石炭统九架炉组和上二叠统龙潭组地层中。九架炉组地层中的硫铁矿与铝土矿伴生在一起,矿体分散,有9个矿床点,达到详查的3处,勘探的4处,中型1个,小型4个;保有资源储量为1241.6万吨,单个矿床规模不大;龙潭组地层中的硫铁矿产于煤系底部,主要分布于县境北部山盆、芝麻和南部三岔河、毛家山等地,分布不集中,厚度变化大,品位较低:有5个矿床点,中型3个,小型1个,矿点1个,达到详查的1处,普查的3处,保有资源储量为3210.0万吨,单个矿床有一定规模。
    铁矿有风化型、沉积型和沉积变质型三类。风化型主要为褐铁矿,零星分布于第四系土壤中,规模小。沉积变质型,矿石类型主要为磁铁矿,分布于南部新站至芶江一线的九架炉组地层中,不具工业价值。沉积型铁矿有赤铁矿和菱铁矿两类,前者产于侏罗系綦江层中,多不具开采价值。菱铁矿主要产于龙潭组底部,分布于县城南部后坝、岩上一带,为低铁、高铝、富磷、多硅的酸性矿石,用三倍低铝低硅富矿石搭配亦可利用,有3个小型矿床,达到勘探的2个,普查的1个,保有储量261.7万吨、基础储量290.7万吨,资源量为650.62万吨,资源储量总数941.32万吨。
    磷块岩及伴生的镍、钼、钒矿,主要分布于松林镇一带。陡山沱组黑色岩系中的磷块岩,由层状和结核状两种矿石组成,厚度薄且不稳定,有中型和小型磷矿床各1个,保有资源储量为746.2万吨。牛蹄塘组地层中的磷块岩,有似层状和结核状两种,厚度薄且不稳定;黑色岩系中伴有镍、钼、钒等矿产,钼镍多产于薄层黄铁矿中,品位较好,钒多产于炭质页岩中,厚度较薄,仅对一个产地估算有远景资源量:镍2.3万吨,钒35.9万吨,钼4.2万吨。
    遵义县境内沉积岩分布十分广泛,生产水泥所需的石灰岩以产于茅口组第三段的灰岩、下三叠统茅草铺组灰岩质量最好。冶金用灰岩以茅口组顶部灰岩质量最佳,资源量十分丰富。水泥用灰岩经勘查的保有储量426万吨、基础储量473.4万吨、资源量88.6万吨,资源储量总数为562.0万吨。硅矿多分布于县境中部,呈环状带,资源量丰富,是生产工业硅、单晶硅、硅铁、硅铝合金无色玻璃瓶等产品的优质原料。建筑用灰岩、白云岩、砂岩等砂石料,砖瓦用页岩等资源分布更为广泛,产出层位更多。
    2、开发利用现状
    遵义县矿业历史可追溯至明代,至今500余年,当时炼铁、制陶、烧石灰等已初具规模。清雍正年间三岔河烧硫颇盛,并开始采煤。1941年发现团溪锰矿,采选锰矿颇盛一时。新中国成立后,经过恢复并发展,自1980年起,矿业得到快速发展,至今开采矿种达10余种之多,开采规模及产量不断增长。据2003年底统计,建有正规矿山,并形成一定规模的有煤、铝土矿、锰矿、铁矿、硫铁矿、钼矿、硅矿、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砂石、砖瓦用页岩等。经近几年的关井压产,城镇及主要交通要道沿线露天开采场的关停,利用粘土烧制砖瓦的开采场关闭等,矿业秩序得到了好转,矿山数有较大幅度的减少。现共有矿山数303个(图2、表4),其中砂石矿山170处,煤矿矿山72处,铝土矿矿山14处,水泥灰岩矿山16处,砖瓦用页岩矿山12处,共开采矿石683.2万吨,产值为40987万元。在矿产大规模开采的同时,矿产品的加工冶炼得到了发展,据统计,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有62家,开采的矿产品达十余种,销售收入总计达47915万元。
    3、开发利用与勘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山规模小,总量偏低。在303个矿山中,仅有中型矿山1个(铝士矿),其余皆为小型矿山,而且设计能力为50万吨/年的铝土矿山,实际生产仅20万吨/年;其他矿山实际产量多仅达到设计能力的一半。年产3万吨的矿山占绝大多数。矿产品加工企业生产能力更低,多因电力不能保证,产量难达目标。
    (2)开采方式粗放,机械化程度低。除铝士矿中型矿山机械化较高外,其它矿山采矿装备与技术落后,多以人工为主,生产水平不高,采富弃贫、采易弃难多有存在。
    (3)一些矿种如煤矿勘探程度偏低,难以适应大规模开采需要。
    (4)矿权设置与资源储量不相匹配,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特别是在铝土矿区,这种现象较为常见。
    (5)开采中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矿渣随意堆放现象较普遍。
    (三)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1、矿业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工业化的实现,一般是在大量消耗矿产资源的前题下逐步完成的,特别是要消耗大量的能源矿产、钢铁原料、铝土矿等。
    贵州二叠系锰矿、震旦系磷矿于20世纪50年代初,首先在遵义县团溪、松林发现,随后通过勘查,探求了可供利用的资源储量,并进行开采,为遵义经济和社会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以开发锰、磷为主发展起来的遵义县矿业(包括采掘业和后续加工业)逐渐壮大。广泛分布于龙潭组地层中的煤、硫铁矿和菱铁矿,资源储量迅速增长;赋存于石炭系九架炉组地层中的铝土矿被发现,并获得丰富的可利用资源储量。矿业的采、冶向多领域延伸,已形成冶金、能源、化工、建材等产业格局。以丰富的煤炭资源为依托发展起来的火电业(鸭溪电厂);依靠质优易采的铝士矿即将建成的遵义氧化铝厂,更使矿产的开发成为遵义县的优势产业。煤、铝等的开发利用充分满足全县工农业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更使遵义成为贵州铝业的第二基地及火电重要供煤基地之一。水泥与砖瓦原料、建筑砂石料的大量开采,满足了城镇发展、基础设施等的需要。依靠矿业的发展,促进了遵义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据2003年底统计,以矿业为主的采掘业和冶炼加工业,收入上百万的企业有62家,销售收入47915万元,使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392349万元,在三产业结构中以第二产业为主的格局进一步加强和提高,遵义县已跃升为工业大县。
    以矿产资源为依托发展起来的遵义矿业,随着鸭溪电厂、遵义氧化铝厂的建成以及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速度的加快,煤、电、铝、化工、建材一体化循环经济将健康发展,会更加促进遵义的经济增长,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提高,经济总量的增加,解决社会就业,农民脱贫致富,逐步实现小康生活等均会作出更多的贡献。
    2、供需形势与需求预测
    遵义县是一个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依赖程度很高的地区,尤其是工业的发展对矿产资源的依靠程度更高,工业原料和能源矿产对矿产资源依赖较长时间不会改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全面推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带来机遇,因而能源与原材料矿产,特别是面向全国的铝土矿等优势矿产需求必将不断增长,优势矿产品的市场前景看好。遵义县的优质煤和易于露天开采的铝土矿,具有相当的市场竞争力,需求形势好;水泥及建筑材料矿产,由于基础设施和城镇建设,需求量较大,加之又靠近高速发展的红花岗区,需求形势就更好。由于需求量较大,现供给能力跟不上需求的矛盾较为突出。供不应求的局面,短期内难于改变。
    《遵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要以技术进步为支撑,加快工业结构调整,集中力量培育和壮大支柱产业。冶金工业要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和能源资源的组合优势,十五前期完成遵义铝厂节能技改工程,使遵义铝厂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规模,力争40-80万吨/年的遵义氧化铝厂以及10万吨/年遵义铝制品厂项目立项并开工建设,铁合金年产量达到5万吨规模,并积极开发硅铝合金、硅钙合金、硅铁合金、稀土合金等新产品,到2005年冶金工业产值计划22.5亿元。在化工工业上提出以磷化工为主,向煤化工、硫化工、精细化工方向发展;抓好乌江黄磷厂l万吨/年扩建工程,形成万吨黄磷基地;遵义碳素厂进行技改,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海礁硫酸厂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积极做好3万吨/年磷酸、5万吨/年硫精矿项目立项,在南白(或三岔)新建3万吨/年电石厂一座,到2005年,化工工业产值计划9亿元。在能源工业上提出,配合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战略,充分发挥遵义县水火互济能源优势,抓好乌江电站装机容量新增100万千瓦以上,为保证火电厂正常运转,提出加快煤矿矿山建设的意见,到2005年能源工业产值计划5.5亿元。建材工业上,纲要提出重点发展高标号水泥、建筑陶瓷、耐火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并强调坚决关停规模小、效益差的小水泥厂,力争在三合新建年产30-60万吨水泥厂一座,同时在其他有条件的镇再建一座同样规模的水泥厂,到2005年建材工业产值达7亿元。
    根据纲要提出的发展规划和县内外市场分析,对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优势矿产的需求测算结合矿山企业状况可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今后5-10年对主要矿产品需求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随着电力发展的需要,自2004年起至2010年止,鸭溪电厂六台(6×30MW)机组陆续建成,年需用煤600万吨,以及冶金、建材等主要工业部门和人民生活与其它用煤为300万吨/年,因此2010年,全县用煤量为900万吨/年。依据遵义县煤炭生产安排,到2010年底全县生产原煤仅为645万吨。2007年之前,由于对原煤矿山进行技改(30个),新建矿山18个,实际产量很少,自2008年开始,供煤逐年增长。为保证鸭溪电厂正常运转,不足之处由仁怀供给,预计自2005年起每年由50万吨逐渐增至200万吨。2010年后,为保证遵义年产80万吨氧化铝厂用电需要,计划建立28MW自备电厂,需煤100万吨/年,2010年前测算的用煤量900万吨,到2015年全县用煤量为1000万吨。根据安排,这期间共拟建新矿山21个,新增原煤产量165万吨,使全县原煤生产能力达810万吨,仍不能满足用煤之需。按块煤率40%计算,在810万吨原煤中,粉煤为486万吨,全部供电厂使用,尚差约200万吨,为保证电厂正常运转,自2007年起,每年需从仁怀县补给粉煤200万吨。
    铝士矿共设矿山14处,年生产能力136万吨,2003年实际生产仅为54.1万吨,所产出的矿石除供本县棕刚玉厂、耐火材料厂等使用外,其余均供贵州铝厂使用。经初步测算,本县相关厂矿年需矿石30万吨,年保持供应贵州铝厂80万吨,全年需矿石110万吨。若年产80万吨氧化铝厂建成,需矿石160万吨/年,加上县内铝业企业年用量30万吨,其它消耗20万吨,县内年矿石自用量达210万吨。根据生产安排,预计2010年需用矿石100万吨,2015年需用矿石210万吨。
    随着工业化进程加快,钢材将大量消耗,随着铁合金产品的快速发展,需求量将增加。根据本县矿情实际,预计到2010年产锰18万吨,2015年可达33万吨。
    全县目前已有水泥厂16家,年生产水泥104.9万吨,加上待建的年产30万吨水泥厂,全县水泥生产能力达134.9万吨。2003年全县水泥产量实际仅为78.7万吨,消耗水泥用灰岩118万吨。以此为基准,2010年约需水泥用灰岩163万吨,2015年需水泥用灰岩矿石为202万吨。氧化铝厂建成投产后,每年冶金需用灰岩约80万吨。
    据统计,2003年全县共生产建筑用砂石252.1万m3。随着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城镇化速度加快,砂石用量将大幅度增长,自2005年起大体按年用量10%增长速度推算,到2010年达到433万m3,其后大致稳定在500万m3/年的水平。
    磷化工所需的磷矿石、硫化工所需硫精矿,均需大量外购。其他矿产的需求量见表6。
    3、可供性分析
    与遵义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煤、铝等优势矿产,潜在资源量较丰富。特别是煤矿,只要加强勘查开发力度,基本能满足经济建设所需。
    遵义县的煤矿,虽在11个向斜中均有产出,但勘查工作程度很低。较系统开展过工作的,主要集中在中西部的长岗向斜、鸭溪向斜、核桃窝背斜及北东角徐阳坝向斜,推断及估算的资源量为12.59亿吨。其中己详查的枫香倒流水和南白背斜两处,探明的储量为4480.1万吨,基础储量为8967.2万吨,与开采所需的资源储量相差甚大。近年为满足开采所需,对枫香二矿、野彪井田、金钟井田相继进行勘探,但工作尚未结束。已建立的年产3万吨的矿山,占用的资源储量仅达普查程度,其储量级别难于保障技改或扩建的要求。当前供求矛盾突出,资源储量保障程度差,必需加大勘查力度。经2—3年的勘查后,这种矛盾将缓解,保障程度会有大的提高。
    遵义县铝土矿保有资源储量6268.2万吨,其中储量1279.3万吨,资源量4430.3万吨。目前已有矿山14个,总生产设计能力为136万吨,矿石年耗量为170万吨,资源储量保障能力不强。如资源量能顺利提升为储量,则可使服务年限增加20年。经预测,2015年全县共需铝土矿矿石量210万吨,预计再建矿山9个,新增生产能力56万吨,总计生产能力达到192万吨。由于区内资源量有限,为维持较长时间开采,将开采总量控制在180万吨,不足部分由外地补购解决,同时停止本地铝土矿外销,调整、削减小型铝加工工业,减少矿石消耗。
    硅石、水泥用灰岩、冶金用灰岩、建筑用砂石以及砖瓦用页岩等矿产,分布范围广泛,资源量十分丰富。按需开展相应地质勘查工作,即可获取可供使用资源,可供性强,能保证长期开发。另外,锰、硫铁矿、钼矿、钒矿、磷矿等已具有一定的开发潜力,根据实际需要适度开采,以发挥资源优势为经济建设服务。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遵义县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体目标是:提高矿产资源对遵义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主要矿产勘查与开发利用基本满足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加强煤、铝、锰等矿产资源的勘查,实现资源储量的有效增长,提高资源的可供性。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与潜力,努力建立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调整优化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有效保护。树立“绿色矿区”观念,努力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促进资源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二)规划近期(2010年)目标
    1、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开展以煤为重点的107处商业性勘查,其中煤勘项目34处、铝土矿8处、锰矿13处、铁矿15处、铜矿1处、硫铁矿9处、磷钼镍钒23处、冶金用灰岩2处、水泥和硅石各1处。
    为保证鸭溪电厂和遵义80万吨氧化铝厂用煤之需,安排16项普查项目,为建16对专项供电厂和氧化铝厂用煤矿山建设提供资料,要求2007年底前陆续完成。其余91处勘查项目要求2010年底前陆续结束。
    为保证遵义氧化铝厂之需,安排详查项目2个、普查项目4个、预查项目2个,预计提升资源储量510万吨,新增资源量550万吨。
    对锰矿、铁矿以及磷、钼、镍、钒伴生矿产的普查,力争有一定突破,找到1-2处可供开发利用的后备资源基地。对磷、钼、镍、钒伴生矿产的远景意义作出评估,为进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抓紧水泥用灰岩和冶金用灰岩的勘查,为矿山建设提供可靠的资源储量。
    2、矿产开发利用及产量目标
    主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要控制开发总量。重点保证“西电东送”鸭溪电厂用煤的需要,并使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铝土矿、水泥原料及建筑用砂、砖瓦原料等主要矿产的开发与供矿能力有所提高。
    2010年全县原煤开采总量为645万吨,铝士矿年开采总量达到100万吨,水泥用灰岩达到163万吨,建筑用砂石达到433万m3,冶金用灰岩开采总量为80万吨,锰矿18万吨,硅矿25万吨,硫铁矿6万吨,砖瓦用页岩30万吨。棕刚玉5万吨、电解铝2万吨、黄磷1万吨、水泥50万吨。全县固体矿产开采总量在2003年683.2万吨的基础上有较大幅度增长,达到1520万吨。
    全县矿业总产值在2003年的基础上,争取达到20亿元,其中采掘业为12亿元,冶炼加工业达到8亿元。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目标
    加强矿产开发利用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使开采规模结构得到有效调整,原建的72处原煤矿山,对30个原产3万吨小矿山,技改扩容达到6万吨或15万吨。新建18个原煤矿山,达15万吨4个,其余为9万吨,小规模矿山过多的现状得到转变,优势矿产规模型矿山增加,砂石、砖瓦原料实现规模有序开采。原矿与深加工、精加工产品、高技术含量及高附加值的产品的比例有所提高;单一产品向多品种、初级产品向高精尖产品的转变取得实质性进展。
    开发布局通过调整,达到更趋科学合理。优势矿产煤、铝、锰、砖用页岩、建筑用砂石等矿产开发布局更加符合实际。
    4、矿山生态保护目标
    全面树立“绿色矿区”概念,建立建全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与监督机构,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使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得到遏制。关闭的矿山应同时恢复治理还耕复林,严格遵循“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2010年三废排放应达标,矿井及生活污水排放达到(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大气污染的综合排放达到(GB1629-1996)标准,固体废弃物达到有序堆放或填埋处理。对矿山活动破坏的土地进行复垦,复垦面积26公顷。矿产开发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开展关停矿山的恢复治理,完善矿山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制度,并初见成效。
    5、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目标
    依靠科技进步,初步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利用效率有较明显提高。破坏性、掠夺性开采的状况基本消除。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资源储量基本相适应。加大推广先进适用的采、选、冶技术和方法应用,加强对伴生、共生矿产资源及“三废”的综合回收利用,提高经济附加值。井采矿山回收率达到75-80%,露采矿山回收率达到95%。走煤、电、铝循环发展道路,提高矿石深加工、精加工利用水平。
    (三)规划远期(2015年)目标
    矿产勘查、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的矿业权市场得以建立和完善,基本形成以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为基础,商业性矿产勘查成为保证矿产资源开发基地可持续供应的主体;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矿产资源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县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开放格局基本形成;矿业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生态型转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制度和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三率指标达到新的高度,共伴生矿与矿山固体废弃物等得到综合利用;矿山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恢复治理初见成效,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逐步进入“绿色矿业”发展轨道。
    主要指标为:
    1、对已完成的勘查项目进行综合研究,选择有找矿远景的区块进一步勘查。
    2、对拟建的18个原煤矿山,加强管理,使产量达到规划目标。抓紧21个新建原煤矿山建设,到2015年底前达到预计的生产规模。对新建的锰、铁、硫等矿山,加快建设步伐,力争到2015年底全面建成投产。
    3、经过努力,原煤新增165万吨、铝土矿新增56万吨、锰矿新增15万吨、硫铁矿新增34万吨、氧化铝达到80万吨,棕刚玉新增7万吨、电解铝新增3万吨、黄磷新增0.5万吨、水泥新增59万吨。开采总量在前期基础上,新增602万吨(万m3),使全县开采总量达到2103万吨(万m3),矿业总产值达到25亿元。
    4、磷钼镍钒找矿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工作指明方向。
    5、水泥产量、建筑用砂石矿山产量调整取得较好成绩。原矿的精加工、深加工得到全面发展、煤、电、铝、循环经济得到进一步巩固。
    6、三废排放在前期达标基础上进一步提高,预计完成复垦面积38公顷,到2015年末,全区复垦面积达到64公顷,复垦率达到80%左右。


    四、矿产资源勘查


    根据遵义县情和矿情实际,本规划期以商业性勘查为主。依据遵义市矿产资源规划部署要求,结合遵义县经济发展需要和资源产出的实际与可能的成矿条件,商业性勘查主要围绕两大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区进行,鼓励对该县优势矿产煤、铝、锰、磷、钼、镍、钒的勘查。
    (一)勘查布局
    为了确保鸭溪电厂用煤和其他方面用煤,原探矿权主要设在西部优质煤区,己颁发的勘查探矿权区块,预计提交的资源储量远远达不到开采所需的要求,为此本规划在未设探矿权的地段补充了一些勘查区段。依据近远期用煤量预测,缺口仍较大,故在黔渝铁路以东地区,设置了较多商业性普查地段,项目完成后既提高该地区研究程度,也为建立煤矿山提供资源依据。初步测算,按预定期限完成勘查任务后,可供矿山建设利用的资源储量将有很大的提高,可供性增加,还有一定储备。
    铝土矿的商业性普查,围绕已知矿区外围进行,为继续发现提供后备基地。已有矿区资源储量占用比例较大,在开采过程中还需要进行一些补勘,提高资源可靠程度,保证矿山健康发展。
    磷、钼、镍、钒伴生矿产商业性普查,全部部署在松林一带,以提高研究程度为目的,为进一步工作提供依据。
    锰矿的商业性普查,布置在成矿条件较好的铁厂至新站一线之间,以提供可开发的基地为目的。
    (二)勘查规划原则
    本规划期的商业性勘查,煤勘项目最多,因此,煤的勘查必须按DZ/T0215—2002标准《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执行。坚持“以煤为主,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的原则,做到充分利用、合理保护资源。东部地区煤矿研究程度低,不得超越普查阶段直接进入详查或勘探;西部地区多己达到普查阶段研究程度,依其建井的规模考虑选择勘查阶段,如需建大于15万—30万吨的矿井,应进行详查;建大于年产30万吨规模的矿山则需达到勘探程度;一般建设年产9万吨以下的矿井,以普查为主,推断的资源量应占到50%;需建年产9-l5万吨矿井,井口设置处,应有一定的控制储量作保证,外围应有控制钻。
    其他矿种仅布置了一些商业性普查,应选择最有效的勘查方法,均需作到综合勘查,综合评价,提高找矿效率和质量。
    (三)勘查项目
    按上列原则,全县共规划商业性勘查项目107处(表6),其中煤矿34处,铝土矿8处(预查2处、普查4处,详查2处),锰矿普查区13处,铁矿普查15处,硫铁矿普查区9处,镍、钼、钒矿普查区23处,冶金灰岩普查区2处,水泥用灰岩、铜矿、硅石矿普查区各1处。
    煤炭的勘查应抓紧进行,为确保鸭溪电厂用煤之需,特专项规划16个普查项目,其中铁厂坝煤矿、芝麻一矿、苗林煤矿、石板煤矿等需转入详查,为建年产15万吨原煤矿山提供资源储量资料;其余12个,即石板塘煤矿、河坝煤矿、桥头煤矿、下溪河煤矿、黎明煤矿、鸭溪煤矿、南白煤矿、后坝煤矿、乌江煤矿、养龙(前进)煤矿、永安煤矿、新庄煤矿等普查区,为建年产6-9万吨原煤矿山提供资源储量,要求2007年前陆续结束。其余煤勘项目18处(庙林煤矿、新民煤矿、大山堡煤矿、工农煤矿、松山煤矿、三岔煤矿、团溪煤矿、中山煤矿、飞云煤矿、高炉厂煤矿、茶山煤矿、朝阳煤矿、箥箕田煤矿、西坪煤铁、文阳煤矿、木花煤矿、茅坡井田煤矿、官田煤矿)要求2012年前陆续完成普查,为年产6-9万吨23个原煤矿山建设提供资料。
    铝土矿勘查项目8处,详查区2处(核桃窝铝土矿北部详查区、龚家大山详查区)、普查区4处(尚稽铝土矿、江林铝土矿、芶江铝土矿、核桃窝铝土矿南部普查详查区),预查区2处(岩底河预查区、桃子坪预查区);其勘查和详查项目,主要是进行储量升级工作,为开发提供资料;芶江铝土矿为寻找深部隐伏矿而设立。
    锰矿勘查项目13处(慈音寺锰矿、响水沟锰矿、五龙溪锰矿、河坝锰矿、高石坎锰矿、桐子林锰矿、高山锰矿、工农湾锰矿、铁厂镇锰矿、大平顶锰矿、枫香锰矿、杨家坪锰矿、双四铁锰矿),注意对河坝锰矿深部隐伏矿寻找。
    硫铁矿勘查项目9处(花合硫铁矿、龙场硫铁矿、同心硫铁矿、芝麻大山硫铁矿、温水硫铁矿、长伍间硫铁矿、沿江硫铁矿、铁厂硫铁矿、金星硫铁矿),在评价硫铁矿的同时,应加强对上覆层位中煤的评价。
    在松林和泮水两地区,与磷相伴生的镍、钼、钒,共规划23个普查项目,应加强综合研究,综合评价,对找矿前景作出评价。


    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遵义县是《遵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三大资源集中开发中的两大开发区——“市南以铝锰与建材非金属为重点的规划开发区”和“市西北以煤、天然气能源为重点的规划开发分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首先在落实市规划部署的前提下,针对遵义县矿产资源产出特点和开发形成的格局,结合地域特点,按照遵义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对矿产的需要,采取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进行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全县突出以煤为主的能源矿产和以铝为主的金属矿产予以规划,把遵义县建成全国西电东送能源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推动煤电铝等优势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部署;同时加强对水泥原料为主的建材非金属矿产的规划。
    (一)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
    依据《遵义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关于开采总量调控的规定与要求,保持矿产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鼓励开采省内、县内需要与短缺的矿产资源,限制开采供过于求的矿产。
    加强煤炭开发利用力度,增加原煤生产能力,保证实施“西电东送”鸭溪火电厂用煤的需要。按照实际,调控煤炭开采总量,加强县西部优质煤的保护。全县2015年末原煤总量控制在810万吨。
    鼓励县东南以铝土矿为重点的开采,增加产量,2015年末总量控制在180万吨,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矿产资源规划规定要求,控制新建铝土矿山,鼓励现有铝土矿山提高采矿水平与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国家在贵州规划的遵义县芶江和后槽个两铝土矿区,列为保护区,在其范围内不能设置与矿床储量规模不相适应的采矿权,禁止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矿山企业进入国家规划矿区采矿。
    和尚场锰矿床虽已闭坑,但矿床深部还保留有一定的矿石,鼓励开采以满足深加工产品对锰矿的需要。鼓励水泥原料、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石矿产的开发,开采量达到需要为止。限制硫铁矿、钼矿开采规模,严格控制开采总量。
    (二)开发与保护规划布局
    依据县内矿产资源赋存规律、产出特点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本着统筹规划、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挥优势、规模开采、节约利用的总体要求,遵循资源开发与相关产业发展及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以市场为导向,经济效益为中心,维护国家与遵义县经济发展战略利益等原则进行合理规划。
    1、主要矿产开发规划分区
    根据遵义县矿产资源开采形成的格局,以优势矿产为重点,结合区域经济与矿业发展的布局,划为两个重点开发区。
    一是县北部以煤炭为主的规划开发区,该区是市矿产资源规划中“市西北以煤、天然气能源为重点的规划开发区重要组成部分,兼顾硫铁矿及镍、钼、钒矿的开发。
    二是县南部以铝土矿为重点的规划开发区,该区是遵义市矿产资源规划中“市南以铝土矿、锰金属与建材非金属为重点的规划开发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兼顾锰矿、煤矿、铁矿、硫铁矿及建筑非金属矿产等的开发。
    在两大开发区中,每一个规划包含多个细分的开发分区。县北规划开发区包括36处开发及拟开发分区,其中煤矿14处,硫铁矿5处,镍钼钒2处,磷矿、锰各1处、铁2处,水泥用灰岩6处,砖瓦用页岩4处。县南规划开发区包括76处开发及拟开发分区,其中铝土矿6处,煤矿11处,锰矿10处,铁矿10处,铜矿1处,硫铁矿4处,水泥用灰岩ll处,硅矿8处,砖瓦用页岩8处,矿泉水l处,冶金用灰岩2处等。各规划区及分区具体详见附表8、9和图4。
    2、分区类别及其条件
    根据开发与保护原则,划分为开采区、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三类,上述三区之外地区为允许开采区。
    开采区:区内有探明矿产资源的矿区,资源保证程度较高,或地质工作程度不高,但有较好的矿产资源远景,分布相对集中,资源可靠性强;矿产品市场前景好;通过矿业开发,预期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采矿活动不会造成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方面的负面影响。全县共规划开采区96处,其中煤矿23处,铝土矿6处,锰矿11处,磷矿l处,铁矿12处,铜矿1处,水泥用灰岩17处,冶金用灰岩2处,砖用页岩12处,硅矿8处,矿泉水1处。
    限制开采区:指国家规定的限制开采矿种分布的地区,以及区内有一定矿产资源条件,矿业活动对经济社会和环境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矿业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程度,对矿业活动的规模、时间、开发方式等进行适度限制的地区。县内硫铁矿及镍、钼、钒矿为限制开采矿种,限制开采区共11处。
    禁止开采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应当避让的地区。禁止在乌江渡国家AA级和仙人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其周边200m范围内采矿;禁止在省级、市级确定的10处重点历史文物与名胜古迹地边界外500m范围内采矿;禁止在贵遵高等级公路、21O及326国道、205和208省道两侧200m范围内采矿,并在其可视范围内不得进行露天采矿;禁止在川黔电气化铁路两侧各l000m范围内采矿;禁止在共青湖水库边界以外500m内采矿,并在可视范围内不得进行露天采矿;重要水库边界200m范围内不得进行采矿;禁止在乌江水电站蓄水库和坝址周边一公里范围内采矿;禁止在乌江铁路及公路大桥桥墩以外500m范围内采矿。根据这些原则,对范围较大的4处禁止开采区的区域,在图上进行了表示,其他区域在图上均未圈出,实施中按规定要求划定。
    允许开采区:除上述按政策规定的开采区、限制开采区以外的其它地区为允许开采区。在允许开采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矿产资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划的要求,新建矿山必须符合设立的准入条件与矿山最低开采规模等项规定。
    (三)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与优化
    l、规模结构调整
    对区内主要优势矿种煤和铝土矿开采矿山,进行“减少扩大”改造,提高生产能力。西部重点煤矿开发区内的矿山,规模逐步调整到9万吨以上,并使年产15万吨和30万吨的矿山数的比例增加,提高煤炭资源的利用率;对一些占用资源较少,又难以和相邻矿山联合改造的,资源枯竭后坚决关闭,不得越界开采;对一矿多开的现象,提倡相邻矿山联合,减少矿山数,扩大开采规模;选择30个年产3万吨的原煤矿山,进行技改扩容使年产达到6万吨。对国家规划的后槽和芶江两个铝土矿床,应实行保护性开发,进入两矿区开采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经济能力和技术力量,能进行规模化开采;对已设在两矿区内年产量较小的矿山,进行调整、整合或进入其他矿山开采;对年产小于5万吨的矿山,应逐步调整到5万吨以上的规模。县内的砖厂,水泥厂数量偏多,生产能力偏低,要进行调整,各保留到10个较适宜。县内的建筑用砂石矿山,虽已对设在禁止开采区的矿山进行关闭调整仍有170处之多,设计生产能力很低,一般以年产l万m3矿山为主,应根据各乡镇实际,以现有矿山为主,重点城镇(南白镇)扩建年产lO万m3矿山一座,中心城镇(如龙坑镇)扩建年产5万m3矿山一座。本规划期因时限较长,根据各乡镇发展的需要,规划了一定数量的砂石矿山作备用(表12),由各乡镇国土资源部门掌握,需要时可启用,并到实地划定。
    2、采选冶结构调整
    加大煤、铝土矿、水泥原料等优势矿产的采矿,增加力度,提高产量。限制硫铁矿及镍、钼、钒采矿,禁止以粘土为原料生产砖瓦,增强煤与金属矿产的选矿能力,提高优质块煤回收率。调整相关矿产的冶炼加工能力,提高高耗能铝金属、铁合金等冶炼能力,增加产量。
    充分依靠科技进步,进行矿产品结构调整,发展深加工、精加工产品,努力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单一产品向多品种、初级产品向高精尖产品的转移。鼓励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开发科技含量高与附加值高的产品。煤的开发走煤电、煤化工、煤电铝综合发展的道路。低硫优质无烟煤要集约化开发利用,做到优质优用。增强煤的加工转化,发展与推广洁净煤技术,发展工业型煤。进一步加大铝深加工产品和非金属新材料等的开发利用。按国家产业政策,对污染环境严重,技术落后的普通立窑生产水泥厂逐步淘汰。
    (四)提高采选冶回收率
    l、提高回收率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解决采选冶的技术难关和加强管理等经济政策措施,提高回收率,2010年末力争提高到:煤矿全井回收率达70%以上,铝土矿露采达90一95%,锰矿坑采达70%,水泥用灰岩、砖瓦用页岩、硅石、建筑砂石料露采达95%以上。
    2、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坚持科技创新,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真正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按照遵义县实际,重点为:煤与铁和硫铁矿,铝土矿与硫铁矿和煤矿,铝土矿与共生镓,锰与硫铁矿,磷与钼镍钒等矿产的综合开发与有效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
    鼓励矿山企业开展对综合利用的科技攻关和利用技术研究,变废为宝,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破坏。积极推广煤矸石发电、矸石砖厂、灰渣砖厂,还应积极开展煤矸石作水泥原材料、水泥混合料、煤矸石制混凝土空心砌块,煤矸石制混凝土矿井支架等的应用,使煤矸石的堆放量最大限度的减少。
    鼓励对废旧金属及其它二次资源的有效回收利用。
    (五)新建矿山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应符合“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准入条件,还应遵循:
    1、新建矿山必须根据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煤矿的开采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地质、采矿技术人员。有条件的矿山企业要建立以法人治理结构为基础的管理模式。
    2、新建矿山要有明确的资金来源,初期投资能满足矿山基本建设的需要,其中包括资源综合利用所需资金、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矿山损毁土地复垦需要缴纳的保证金。
    3、新建矿山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新建矿山申请采矿权时,必须具有充分的地质资料,提交经审批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矿山开采设计方案以及切实可行的矿山“三率”考核方案、矿山安全生产方案、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矿山损毁土地复垦方案,有共伴生矿产的矿山还要提交共伴生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方案。
    5、新建矿山还要达到相应的最低开发规模,对煤矿矿山最低规模不低于6万吨/年,铝土矿矿山原则上不低于3万吨/年。对己经投产的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的小矿山,应根据经济合理性原则,分期分批通过调整、改造,逐步提高开采规模。对于资源接近枯竭的矿山,则采用自然淘汰的方法予以关闭。
    6、新建矿山必须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报告采取相应避险措施。
    对县级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建筑用砂石和制砖原料,其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原则上可参照上述准入条件,但要依据不同情况分别确定执行。其中,新建商业性砂石与砖瓦用页岩矿山,主要城镇附近及交通方便地区,砂石矿山开采规模不得低于2万m3/年,其他地区可适当降低。应有环保、国土资源等部门认可的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或说明书,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意见,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说明书,提交矿山开采范围图及相关地质资料;具备与申办矿山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设备与技术。执行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对于承担公路、电站、水库、桥梁等工程建设所需非经营性自用砂石料,必须加强管理,凡在承建工程所在地采取,要参照新建矿山准入条件,由开采利用部门或单位,提出开发利用说明书,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同意,方能开采。异地开采用于公益性建设的,应办理采矿许可证。
    对于居住在农村的农户自用开采少量砂石,在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景观的前提下,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同意,指定专门地点,限时限量取用,用后进行恢复治理。不准在禁采区内采砂石。


    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一)总体要求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努力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保证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矿区可持续发展的平衡关系,最大限度减轻矿业活动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逐步探索建立“绿色矿区”模式,形成环保型矿山。
    (二)新建矿山的环保要求
    1、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矿产资源开发规划规定的生态环境条件,提交有关论证其对生态环境采取的措施和有效性的专题方案,严格依法执行“三同时”制度。
    2、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3、矿山企业必须与矿产资源有偿出让者签定合同,严格规定对矿山同步保护和修复治理的责任义务,按开采技术对生态环境的损害作出的预测和评估,缴纳履约保证金。
    4、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新建矿山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方案等应从严审批,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批准。
    (三)开采矿山的环境保护
    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环境标准和相关制度。开采矿山主管部门及企业应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制度,使企业生产计划按环境标准制定,采用先进技术,尽可能减少环境损害。执法部门加强监督力度,同步实行“采、治、监”的开发模式。严格控制“三废排放,加速三废资源化。矿井及生活污水排放应达到(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达到(GB1629-1996)标准。
    为防止井下排水对环境生产的污染,井下水处理可采用混凝沉淀工艺;对一般矿井水,设计可考虑用斜管沉淀或平流沉淀池进行处理。矿井排水中,有属酸性矿井水的,则需设置石灰乳中和调节池。硫铁矿石废砂及煤矸石堆积地附近应建立过滤排水工程,防止矸石长时间侵泡在积水中,并在矸石堆下方设置沉淀池或石灰乳中和调节池。对矿山开出的废渣,应作到有序堆放,挖沟堆放填埋,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和谐,实现可持续发展。
    建立生态环境监测网点,采取措施加强对采矿活动可能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及水源地水质恶化,水土流失及安全隐患的预测,并加强及时处理和组织治理。对于开采后的地表形成的塌陷、裂缝、漏斗等,采取覆土填实的方法进行修复,易产生滑坡的地方应提前修筑挡墙打坑埋桩或削坡减载。对受地表塌陷影响的农田旱地,须填土整平以尽快恢复生产。
    (四)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矿山闭坑、停采,必须提交矿山闭坑报告。报告中应包含有矿山闭坑后的土地复垦绿化措施,经验收合格后,方能批准闭坑。闭坑矿山凡是可以复垦土地的都要限期复垦。若用于种植,需在表层覆盖泥土;不能种植作物的,要限期种植树草,绿化环境;己闭坑的金属矿堆和露天采场,必须全部复垦。遵义县境由于矿山活动,造成了一定资源破坏,经县国土资源局测算,矿山破坏面积总计77.13公顷,安排2010年前复垦23公顷,2015年前复垦38.69公顷,复垦率达80%。
    通过对新建矿山,现有开采矿山,闭坑矿山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争2010年全县主要矿山的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观,初步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七、实施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规划实施管理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土资源规划体系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本县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遵义县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遵循本规划,严格按各项规定要求进行。规划经批准后,要进行公告并广泛宣传,增强公众的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意识、保护意识。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加深全民珍惜有限资源,增强各类矿业权人依法办矿的自觉性,营造良好的矿业发展外部环境。
    (二)依法行政,严格监督管理
    深入贯彻“矿产资源法”和“人口、资源、环境”基本国策以及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的基本方针,全面确立法制在矿产资源管理中的核心地位,严格依法治矿办矿,实现矿产资源管理长治久安。按照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资源管理体制。建立矿业开发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矿山综合利用制度、“三率"达标制度、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等。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全程的监督,搞好事前监督,严格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和审批。严格矿山建设申报条件和审批程序,严格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准入条件;注重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对一切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活动的管理,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矿业管理活动,逐步进入依法治矿的良性轨道;严厉打击违返矿法的行为,对违法开矿者,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全县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必须按“规划”执行,对规划的开采区、限采区、禁采区和允许开采区要分别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生产规模小、开采技术落后、浪费资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资源储量与开采规模不相适应的矿山企业。
    对于限制开采区,一般不再批准设立新的小规模矿山,原则上不再批准新的采矿权。禁止开采区不得批准设立探矿权,更不得批准新建开采矿山,己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要逐步关闭,审批机关不得办理其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
    (三)大力培育和建立矿业权市场
    按照矿产资源所有权和探矿权、采矿权分离的原则,推进矿业权制度改革,理顺矿业权各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矿产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政府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矿业权运营机制。逐步提高矿业权市场配置比重,凡能进入市场的,原则上应停止行政性审批授予。建立矿业权交易市场,积极推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加强矿业权市场监管,推进矿业权信息公开化,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繁荣、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通过招标、拍卖出让采矿权的,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简化办理程序,在提供资料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将划定矿区范围与采矿证办理合并进行,以提高办证效率,加快采矿权市场的建设步伐。
    加强矿业权市场管理,规范转让行为。矿业权的转让、招标、拍卖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凡是转让、拍卖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业权,应按规定由具有资质的中介组织评估并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确认批准后,方可进行。对非法转让、出租或以承包方式擅自将矿业权转让他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对政府出资进行的矿产调查、评价工作所发现的找矿远景区或矿产地,其探矿权也按市场方式实行有偿转让。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矿产勘查与开发有效进行
    充分发挥矿产资源规划和政策对矿业活动的调控作用,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通过规定的程序,适时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投资政策、税费政策、信贷政策,积极创造条件,着力改善投资环境,缔造良好的投资氛围,大力进行招商引资,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推进矿产资源商业性勘查、开发。
    遵义县优势矿产煤、铝,成矿地质条件好,资源潜力大,具有良好的投资及开发条件。当前最为紧迫的是多方吸收资金,加大以煤为主的勘查力度和开发力度,提高供煤能力,保证鸭溪电厂正常运转。凡是投入煤炭和铝土矿勘查和开发的,均应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充分运用和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用好、用活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矿产勘查与开发的有效进行。
    (五)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努力提高资源利用水平
    鼓励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使矿山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三产”指标考核和管理,大力推进科学办矿。加强优势矿产的深加工技术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引进和研究采选新技术并应用于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和资源的二次开发,并使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重点支持应用科技研究:支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上可能具有重大突破的采、选、冶技术;支持矿产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支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的开展。加强“三废”利用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运用:引进推广无尾矿采矿技术;引进尾矿和矿山废弃物资源化的再利用技术以及土地复垦技术。鼓励低硫优质煤的集约化综合利用、洁净煤技术的应用以及高瓦斯矿井开发利用的研究,鼓励开展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降低开采成本为主要目的的研究,鼓励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开发利用。
    遵义县煤炭资源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当务之急是在资源开发中提高资源储量利用率,实施科学的开采技术,提高“三率”。加强对岩上一带沉积菱铁矿的加工冶炼技术及和尚场锰矿的研究,以提高资源的利用率。
    (六)建立规划管理信息系统
    采用全国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积极推进矿产资源规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逐步完善规划管理系统的分析与查询功能,辅助规划管理决策功能和规划实施信息反馈和监控功能,不断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益和水平,逐步实现规划管理工作信息化和现代化。以国土资源部研制的矿产资源规划信息系统软件要求,建立覆盖市县级矿产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在现代技术的支持下,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发利用情况报告制度和矿山监督制度,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系统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县范围重点矿区的矿产储量增减、资源利用水平、矿山生态环境等的动态变化及规划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