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海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形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基本框架的发展目标与要求,加快建设徐汇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的重要规划。根据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的《上海市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徐汇区人民政府编制《上海市徐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与形势
一、“十五”回顾
“十五”时期是徐汇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城区综合竞争力显著增强的五年。全区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十五”计划确定的预期发展目标圆满完成。
㈠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保持了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发展理念和工作方式上努力实现区属经济向区域经济转变,发展视野和发展领域进一步拓宽,经济增长的规模和效益得到了提高。2005年,实现徐汇生产总值490亿元,其中地区增加值96.5亿元,“十五”期间地区增加值年均增长13%;财政总收入达到100.3亿元,其中区级财政收入达到43.9亿元。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商贸业、房地产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2005年税收收入占区税收总收入的44%;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快速发展,对区域经济贡献度稳步提高。
㈡城区建设和管理取得新成果
大力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区功能进一步完善。完成铁路上海南站、沪闵高架二期和轨道交通4号线等重大工程的配套工作。路网建设稳步推进,拓宽和辟建龙吴路、南丹路、番禺路、龙漕路等一批道路。完成黄浦江、淀浦河防汛设施等建设。完成龙华港、漕河泾港等综合整治。新建文定路、清真路等变电站。加快推进“平改坡”综合改造。完成195.3万平方米旧区改造,城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政市容管理向动态长效管理转变,累计拆除违法建筑57.4万平方米,“城中村”综合整治取得成效。建成“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区”。城区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以徐家汇公园为标志的一批绿化项目相继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24.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43平方米。顺利完成第一、二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创建成为上海市环保模范城区。
㈢社会事业取得新进步
社会事业向社区下沉的服务模式和工作机制初步形成。教育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优势教育资源示范辐射效应不断扩大,6所学校创建成市级示范性学校。多元化办学模式有了新突破,3所学校顺利完成民办改制。成为全国“两基”教育先进区。终身教育体系逐步建立。申请发明专利5021件,科普工作深入推进,成为全国科普工作示范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有了新进展,13个街道镇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6个达标社区卫生服务站,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文化体育事业有了新进展。新建西南文化艺术中心,丰富了南片居民文化生活;群众性社区广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徐家汇公园星期音乐会被评为全国特色文化项目(广场)。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青少年竞技体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其他社会事业均取得新进展。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口计生、档案、双拥、“四五”普法、统计、民防、兵役、残疾人工作立足区情、创造特色,先后荣获各种全国先进称号。
㈣现代社区建设和管理迈上新台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争创机制,构建共创平台,创建成为上海市文明城区。13个街镇全部创建成为上海市文明社区、文明镇。五年内累计创建成文明小区212个。“五进社区五到家”活动扎实推进。13个街镇全部建立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以及分类处理应急机制等,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高。根据建设与管理并重的总体要求,顺利完成铁路上海南站周边漕河泾、康健、龙华等5个街道的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整合和提高社区资源的利用,改善了部分街道、居委会为民便民服务设施。新增养老床位909个,老年活动室72个。扩大湖南、田林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的试点效应,湖南、田林和康健街道创建成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102个居委会创建成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深化推进“三会”制度,完成居委会换届选举,直选居委会达106个,占全区居委会总数的30%。
㈤改革和开放取得新进展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配套、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了国有企业考核与评价体系。基本完成了中小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活力明显增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市容、环卫、风貌保护等城市管理领域的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健全和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构和机制,政策引领和政策扶持更加凸现,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入驻徐汇的国外知名企业和地区总部明显增加,非公有制经济成长迅速。五年累计引进外商投资企业597家,合同利用外资13.8亿美元;引进内资企业8659家,注册资金154.1亿元。街镇经济实力不断壮大,“十五”期末税收达到25.5亿元,占区税收总收入的28%。
㈥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基础进一步夯实
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放在突出的位置,构筑社会化、市场化的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和政府责任体系。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累计新增就业岗位超过16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在控制范围内。以保险、救助、帮困为中心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十五”期末,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救助帮困工作取得新进展。社会治安总体情况良好,构建起群防群治、信访调解、司法救助和应急处置等社会维稳机制。
二、主要经验和体会
“十五”期间,徐汇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的实践中,主要经验和体会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坚持规划领先的原则,推进城区形态、功能、环境的协调发展;坚持区域发展的理念,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努力扩大综合优势;坚持以人为本,加快社会事业和现代社区建设,不断满足群众需求;坚持推动政府职能的转变,以“透明、高效、职业化”为目标,加快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建设;坚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十一五”发展环境
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时代的主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向纵深发展,世界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国际产业转移继续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扩散日益加快,国际经济合作深入发展。未来五年,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结构升级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上海发展进入新时期,将面临加快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办好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国家规划长三角区域发展等重要机遇,进一步增强城市国际竞争力。
“十一五”时期,徐汇经济社会发展面临重要机遇和挑战。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社会事业基础良好,区域内一批重大工程的建设既优化了城区发展环境,又为经济社会发展拓展了新的空间。国际国内和上海的发展为徐汇新一轮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同时,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国际国内影响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面临着人口、土地资源和环境的制约,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任务十分艰巨,重大工程建设给资金筹措、交通管理、动拆迁和维护稳定带来巨大压力,体制机制矛盾日益显现,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更加繁重。
面对新形势,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强烈的忧患意识和宽广的战略眼光,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全面提升徐汇的现代化水平。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㈠指导思想
根据上海市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要求,“十一五”时期徐汇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为主线,坚持科教兴市主战略,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体制和机制创新,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区,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㈡工作原则
——坚持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决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全面把握、主动应对经济发展趋势的变化,避免经济大起大落。注重经济增长的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统一。
——坚持科教兴市主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科技和教育事业,建设区域人才高地。立足科学发展,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稳步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促进高新科技产业的集群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坚持节约和开发并重,节约优先的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逐步降低单位产出的资源消耗。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不断探索资源利用循环化、资源消耗减量化的有效途径,形成资源节约的发展模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
——坚持城区形态与城区功能的统一,努力塑造现代化一流中心城区新形象。树立规划领先的理念,充分发挥城区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效应。坚定不移地推进重大交通工程和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重点项目的开发,优化城区环境,提升城区品位。
——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不断推进社会和经济的共同进步。坚持以人为本,加快教育现代化步伐,完善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两大体系,大力推进科普、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倡导诚信、守法、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的行为规范。
——坚持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活力。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拓展全方位对内对外开放,努力在国内合作和外资外贸工作上取得新进展,增强城区的集聚和辐射效应。
二、奋斗目标
“十一五”时期要把徐汇基本建成体现上海繁荣繁华和实力水平特征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竞争力较强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着力体现徐汇发展的综合优势,努力使徐汇成为科教兴市核心区,商务商贸集聚区,城市交通枢纽区,社会事业优势区,和谐舒适居住区。
三、城区布局
㈠规划布局
根据《上海市中心城分区规划》和《上海城市建设敏感区控制性规划》,徐汇区城区规划布局分为“三大板块”:即内环线以内的中心城中央分区徐汇次分区板块、内环线到外环线之间的中心城南分区徐汇次分区板块、外环线以外的建设敏感区(徐汇部分)板块。
1、中心城中央分区徐汇次分区板块
包括内环线之内的用地,涉及湖南、天平、徐家汇、枫林(部分)和斜土(部分)等地区,面积约12.19平方公里。
2、中心城南分区徐汇次分区板块
包括内外环之间的用地,涉及田林、虹梅、康健、漕河泾、龙华、枫林(部分)、斜土(部分)、长桥、凌云和华泾等地区,面积约37.42平方公里。
3、建设敏感区(徐汇部分)板块
包括外环线以外的用地,主要是华泾地区,面积约5.15平方公里。
㈡功能布局
“十一五”时期,主要推进六大功能区建设。
——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主要功能是信息通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和制造,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等。
——徐家汇知识文化综合商务区。主要功能是现代服务业集聚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信息产业集聚区等,体现城市副中心的繁荣和繁华。
——铁路上海南站现代交通商贸服务区。主要功能是交通枢纽集散中心、地区商贸服务产业中心、创意产业等。
——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主要功能是集历史风貌保护、高档商务、休闲娱乐、观光旅游于一体,展现上海海派文化精华和历史人文底蕴。
——枫林生命科学园区。主要功能是生命科学研发、医疗保健服务、教育培训和国际交流、医疗器材和药品会展等。
——滨江休闲居住商务区。主要功能是公共休闲、高级居住、特色旅游、创意产业、商务及教育等。
四、预期目标
“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
---实现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
---实现财政总收入年均增长10%,其中区级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
---现代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0%。
---人口总量年均增长率在1%以内。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38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27%以上。环保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率95%以上,城区河道全面稳定消除黑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和优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天数大于85%,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
---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保持职工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高居民的健康寿命,人均期望寿命达到82.5岁。
---全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
第三章经济发展
加快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和产业项目的建设,保持区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本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主导,都市型产业为支撑,服务型经济集聚发展的新型产业格局。
一、产业结构和布局
根据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的要求,坚持三、二产业共同推动经济发展,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促进产业间的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和发挥区域科技优势与产业优势,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科技资源和产业资源的有机结合,基本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和较为完善的产业布局,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充分显现区域经济发展的活力和生机。稳步发展现代商贸业和房地产业,不断提升能级,巩固对区域经济的贡献度。
㈠现代服务业
依托经济发展的基础与优势,加快推进以集聚区为载体、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内容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初步建成具有科技创意领先、信息服务集聚、知识文化丰富、生命医学创新、商务商贸繁荣为特色的现代服务业综合区。着力推进“1+6”行业结构建设,全力支持信息服务业集群发展,精心培育专业服务业、旅游会展服务业、科技研发服务业、金融服务业、生命健康服务业、国际交流和教育培训服务业等六个重点行业。
加快形成现代服务业四大集聚区。徐家汇知识文化综合商务区。重点发展信息服务、专业服务、金融保险、教育培训、旅游休闲等现代服务业。大力推进虹桥路88号地块、徐家汇数码城(小闸镇)等重点项目及商务楼宇建设,增强徐家汇城市副中心的集聚和辐射功能。铁路上海南站交通商务服务区。充分发挥南站交通枢纽的集散功能,重点发展商务、商贸、旅游、创意等产业。推进1-5号地块等周边地区的开发建设,成为地区级商贸中心和服务中心。漕河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一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研发、技术、管理、采购、销售、营运、结算中心等项目以及咨询、律师、宾馆、餐饮和休闲购物等各类服务项目,大力推进漕河泾开发区W19地块、上海邮通信息科技园等重点地区和项目的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加快形成总部经济平台、研发设计平台、创新孵化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成为体现上海国际化大都市形象和综合服务功能的示范区域。淮海-东湖现代商务商贸区。重点发展高端商业、高级商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专业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淮海路3号地块和建业里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基本建成商业繁华,商务发达,知识密集,综合服务功能强的高档商务商业区。
加快创意园区建设。充分利用闲置工业建筑,推进艺术、设计、广告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意产业发展。重点建设2577号创意大院、风尚之城、徐汇设计空间、设计工厂、文定坊等10个创意园区。
提高商务楼宇中现代服务业的集聚度。集中发展信息服务、专业服务、科技研发、金融保险等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的楼宇招商工作机制,扶植政策前置,充分发挥街镇在楼宇招商管理和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商务楼宇内企业注册属地率和税收属地率。
㈡先进制造业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提升制造业,发挥先进制造业对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力争形成以高新技术为主导,制造业为依托,生产性服务为延伸的先进制造业发展格局。重点发展科技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计算机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推动功能性材料、生物医药等具有前景的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具有特色的都市型工业的发展,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集群。“十一五”时期,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1%。
进一步建立徐汇区与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的紧密合作、互利共赢的战略关系。以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主体,发挥其科学技术基础雄厚、研发机构集中、国际国内市场融合度高的优势,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及其关联产业。加强同仪电、邮通、松下等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加快推进仪表工业厂区、毛家塘、邮通地块等重点项目建设。对华泾地区的都市工业实施改造,重点培育新材料、环保产业和制造设备配套产业的发展。通过进一步聚焦品牌、聚焦政策,建成20个都市工业园区。
㈢现代商贸业
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和新的服务方式,加快传统商贸流通业的改造,提升徐家汇商圈的能级。通过拓展优势、提升能级、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扩大贸易、促进消费,着力改变商贸业偏重零售的结构状况,形成以商业中心为主体、社区商业为依托、零售与贸易相促进,多层次、多业态、多元化的现代商贸业发展格局。“十一五”时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2%。
充分发挥徐家汇商圈错位竞争、综合消费功能较为完善的优势,进一步做大规模,提高品质。大力引进国际著名企业和一线品牌入驻。积极推进徐家汇地区现代化商业设施的建设,结合徐家汇综合交通改造,开发枢纽站点地下商业空间。调整优化汇银广场等商业设施的功能。促进休闲、娱乐等非物质消费。加快徐家汇商业与国际商业的融合,进一步提高徐家汇市级商业中心的地位。立足已有服饰、家居等精品特色,基本确立淮海-东湖地区商业的高档精品形象。根据火车站交通枢纽人流、物流集散的特点,加快推进铁路上海南站地区商贸业发展。
加快形成若干社区商业中心,有效促进特色商业街的功能提升,紧密结合社区控详规划,以满足社区日常消费、便民利民为原则,明确规划区域,形成龙华、长桥、凌云、华泾等社区商业中心。坚持衡山路高雅休闲特色定位,积极发掘优秀城市建筑和人文底蕴,引导文化消费。稳定推进宜山路建材家居特色街的深层次开发,调整商品结构,大力发展个性化设计、装饰、展示等家居、建材衍生行业。
㈣房地产业
以总量控制、增量优化为目标,促进房地产业与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确保徐家汇地区、铁路上海南站地区、枫林生命科学园区、历史文化风貌区、滨江地区等重点功能区域的用地需要。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化使用率,积极改善房产供应结构,协调推进住宅建设和非住宅建设,继续深入推进旧区改造和商品房建设,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建立商务楼宇建设的管理机制,加快商务楼宇的建设和房屋使用功能的二次开发。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将房地产的开发、流通和消费纳入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轨道。
二、产业发展环境
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继续完善经济发展政策框架体系,明确产业导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十一五”期间,要制定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扶持产业园区、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等一系列政策,突出对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行业)、虹桥路88号地块、漕河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等重点地区、建业里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实现财政政策扶持和提供优质服务并重,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持依法监管与诚信自律、制度创新的有机结合,以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产资料、生活用品及市场经营主体为重点,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三大领域,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重点建设市场预防机制、市场诚信机制、市场整治机制、市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起依法行政、诚信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
第四章科技进步
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和人才强区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大力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坚持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抢占科技制高点,培育经济增长点,努力走出一条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提高的持续发展之路。
一、创新机制
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的重要作用,探索区、校、所联动机制,整合区域优势科技资源,基本形成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
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发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培育具有高技术含量的自主创新品牌。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为科技“小巨人”。专利申请、授权和专利成果转化率继续保持全市领先水平,发明专利占专利申请总量的比重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二、培育载体
着力推进以科技园区和孵化器为载体的园区建设。鼓励产学研各方联合开发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合作解决产业化的瓶颈问题。加快复旦枫林科技园、华东理工大学科技园、天华信息科技园等10个科技园区和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漕河泾科技创业中心、聚科生物园区等5个专业孵化器建设。完善科技园区和孵化器在公共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专业信息集散、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企业集聚等方面的功能。
三、推进项目
聚焦科技项目,加强与区域科研院所合作,促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产业化。推进数字内容、计算机桌面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符合IPv6规范的多媒体组合式终端等信息服务业重点项目实施;推进核酸检测乙型肝炎、丙型肝炎及艾滋病毒在血液筛查系统中的应用及产业化生物医药项目实施;推进华东理工国家超细粉末中心的功能材料工业化服务平台的功能材料产业项目实施。
四、营造环境
强化对科技创新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加强与区域内科技企业的联系,完善企业自主创新扶持政策,促进科技发展的制度化和长效化。加大对科技发展的资金投入,设立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专项资金。发挥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创新活动。
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在区域内的产业化进程,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支持行业协会的发展,培育科技中介服务网络,搭建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交易平台,积极引进技术交易、产权交易等机构,营造科技发展良好氛围。完善政府服务、扶持、引导等创新保障机制,落实财税、融资和政府采购政策,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加快建立和完善科技投融资体系。
努力创造有利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法制环境、市场环境和各方面条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以标准、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商标、技术秘密等管理制度,提高产品和技术竞争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和保护机制。
加强科普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培育特色明显的科普示范社区,大力开展普及型科技实践活动。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人才培养和引进
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加快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与人才的资源协调发展。
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注重人才资源储备,优化调整人才结构。加大人才资源开发投入,实施领军人才开发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和海外人才集聚计划,加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着力培养和吸引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化高技能人才。依托漕河泾开发区和徐汇创业基地,积极吸引海外人才。
完善人才评价和考评体系。继续深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健全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建立完整的科技人才诚信档案。
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人才市场建设,规范人才市场管理,增强人才市场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良好环境。
第五章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区建设
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围绕重治本、重机制、重实效,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坚持节约与开发并举、节约优先,切实抓好节地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加强政策引导,明确管理职责,广泛宣传教育,全面增强全社会可持续发展意识。
一、资源节约
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加强土地资源需求调控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为主要形式的土地供应机制,加强土地储备和供应计划的指导作用。实施和完善批项目、核土地制度,严格限制不符合产业导向的项目用地,加快农民宅基地置换。以盘活存量为重点,建立区域土地价格动态监测体系和土地综合利用评价体系,提高土地市场管理的科学性。着手研究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以轨道交通站点和公共交通换乘枢纽为重点,重点推进徐家汇、铁路上海南站等地区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推进节能降耗。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工程,实施新建住宅、办公楼宇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规范。新建建筑要严格实施国家规定的节能50%的设计标准,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大型公共建筑使用分布式供能系统和太阳能利用设施。建成若干个小区建筑节能示范项目以及雨水回收利用示范项目,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加强节水管理。对高耗水行业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推广节水型设备和器具,进一步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失率,推进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利用。
推进节约原材料。逐年提高新建住宅全装修的比例,引导和推行简易包装,逐步减少和取消一次性用品。制定鼓励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政策与措施,严格执行节能降耗的管理制度。倡导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环境保护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以水、气治理、生活垃圾与固体废弃物处置为重点,完善环保体制机制与政策,滚动实施第三、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围绕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区级重点污染源监管,推进在线监控。继续推进污染源截污纳管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
着力提高水环境质量。实施河道整治和改建,拓宽河道瓶颈,优化调整水系。启动田林旱流截污二期工程,推进龙华港、张家塘等河道整治,河道水环境质量达到城市景观水目标。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内环线以内区域创建成“无燃煤区域”,其他区域建成“烟尘控制达标区域”。全区创建成扬尘污染控制区。
完善生活垃圾收集系统。新建一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转设施,促进一般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
开展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与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试点。
三、生态建设
在提高质量和品位的同时,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系统,凸现生态功能和区域特色。加强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运用科技手段,完善管理机制,提高管养效能。
着力推进外环线生态工程建设,完成外环线400米绿带70公顷。结合铁路上海南站及周边地区、河道整治及项目的开发建设,建成罗城路绿地等一批公共绿地。继续做好居住地绿化及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至“十一五”期末,完成公共绿地建设共约115公顷。
第六章城区建设和管理
遵循“以人为本、综合管理”的原则,完善城区形态建设,基本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强化城区功能开发,深化城区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抢险抗灾能力,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凸现、生态优化、管理高效的现代化城区建设和管理格局。
一、城区建设
㈠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加快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的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初步形成铁路交通、磁悬浮、城市轨道交通、公交出租、长途客运等多种交通方式紧密衔接、便捷换乘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以排堵保畅为重点,实施徐家汇等地区的综合交通改造。围绕轨道交通、城市快速通道和主要公共交通设施,进行部分道路的改扩建,优化路网结构,发挥道路交通的整体功能,提高通行能力。“十一五”期间,徐汇区域内将实施一批重大市政工程,其中包括:
1、轨道交通建设
配合做好轨道交通7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和12号线等5条线路的建设,以及宜山路站、徐家汇站、东安路站、常熟路站、华山路站、高安路站、陕西南路站等16个站点的建设。配合做好磁悬浮徐汇段的建设。
2、道路交通建设
城市快速路建设。继续配合做好中环线徐汇段的建设,以及内环线漕溪路-瑞金南路段的扩容和改造。
越江隧道建设。配合做好中环线上中路越江隧道、龙耀路越江隧道、银都路越江隧道和打浦桥越江隧道复线的建设。
道路建设。重点改造宜山路、龙川北路、漕宝路、东安路、宛平南路等主干道和次干道,建设和改造铁路上海南站地区、漕溪地区、龙华地区、兆丰地区等相关道路,形成结构合理的城区路网。
交通设施建设。突出公交优先原则,在肇嘉浜路-虹桥路、华山路、漕溪路等主干道设置公交专用道,加强公交港湾式站点的建设和改造,加快社会公共停车场(库)等设施的建设。继续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
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区功能。着力消除地区市政盲点和弱点,完成吴中、蒲汇塘等排水系统的建设,推进南浦站地区、龙华机场(北块)排水系统建设,实施龙华港泵闸外移工程。高标准完成龙华港、春申塘、关港等防汛墙及水利设施的养护和改造。配合建设宛平22万伏、龙川北路3.5万伏、华泾3.5万伏、岳阳3.5万伏等一批变电站设施,积极推进架空线入地工作。完成关港、铁路上海南站、徐镇等消防站的建设。建成一批小型生活垃圾压缩收集站,虹梅、华泾生活垃圾转运站等环卫设施。形成布局合理、集约利用、功能完备、应急能力较强的城区基础设施体系。
二、城区管理
㈠规划细化与管理
坚持规划领先,开展并深化全区及重点区域等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重要功能区域、功能轴线和功能节点进行重点设计研究。以筹办2010年上海世博会为契机,加强黄浦江沿岸(徐汇段)规划和建设,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进一步实施分级规划和专业规划,地下空间总体规划、公共设施建设等规划的制定。对市中心城区徐汇分区规划、控制性编制单元规划和控制性编制详细规划进行修编。依法开展和进一步完善规划审批和规划管理工作。
㈡城区管理体系建设
全面推行城区管理网格化,实现集中受理、统一调度、归口处理、过程督查的运作机制。建立健全协调有序的管理机制,强化铁路上海南站地区综合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镇和社区在城区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继续加大违法建筑的查处力度,加强市容环境的管理。
加强道路交通的统筹管理。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引导标示系统,实现道路设施建设和组织管理的同步协调推进。促进多种交通方式相互衔接,提高交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增强交通的便捷程度。
加快城区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城区基础设施管理信息综合平台,扩大服务覆盖面,实现防灾应急、交通管理以及规划、环保、市政等城区管理信息的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信息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完善动拆迁运作机制。加强政府督导和整治力度,深化“五公开”制度,切实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参加的公示听证制度,建设一支操作规范、高效廉洁的动拆迁队伍,为城区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㈢历史风貌保护
以优秀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进一步挖掘历史文化底蕴,整体规划、总体设计、分步实施,以产权关系为核心,坚持“谁所有,谁保护”的原则,明确保护机构职责,规范保护和利用改造的操作程序。“十一五”期间,实现风貌区商业、文化功能进一步突出,成为展示上海海派文化的核心区、展示世界建筑艺术的示范区、展示历史人文的教育区。风貌区核心保护区1.7平方公里保护整治基本完成。
推进衡山路—复兴路历史文化风貌区、龙华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利用,以建业里等项目为试点,形成政府扶持、企业运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实现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可持续发展。
三、区域协调发展
增强城区整体功能。优化配置,调整布局,改变南北地区资源分布不均的现状。基本完成老宅基改造,基本实现撤村建居委会,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提高华泾等地区城市化水平。加快南部地区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旧区改造,基本完成中漕新村、吴家宅、兆丰路等地块的改造。完成30万平方米旧公房成套改造、150万平方米平改坡综合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第七章社会事业发展
按照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注重内涵、激发活力的要求,基本形成统筹和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发展格局。
一、教育
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的战略。建立以徐汇教育品牌为标志的优质充分的基础教育体系和以学习型城区为标志的开放多样的终身教育体系,率先基本实现徐汇教育现代化。
㈠基础教育体系
继续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推进二期课程教材改革,实施主体性德育实践,全面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探索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加强学前教育,3-6岁幼儿受教育率达到100%。保持100%的义务教育入学率和98%以上的高中阶段入学率,义务教育阶段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按照“建峰填谷、提升底线”的原则,深化开展初中建设工程,加强市区两级素质教育实验校和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完成南洋模范中学、南洋中学等一批品牌学校的新建或扩建项目。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多渠道开展基础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㈡终身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充分利用成人教育、函授教育、网上教育等多种途径,加强职业教育和再就业培训,探索完善职前、职后一体化的职业教育体系,全面提高劳动者的从业素质和就业能力,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比全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增加0.5年。
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以争创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为抓手,建立健全社区学院、社区学校和社区教学点三级网络,实现社区教育的全覆盖。
积极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以制度化、规范化、普及化和经常化的学习型活动为主要形式,推动价值观念的更新、生活方式的创新和管理模式的革新。
二、卫生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合理布局卫生资源。构建疾病预防控制二级网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对来沪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重视精神卫生,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和生命质量。加大投入,调整、改善一批公共卫生硬件设施,建成并完善区公共卫生中心功能,人均预防保健经费逐年提高。
加强和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以综合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框架,提供多层次的医疗服务,实行“双向转诊”,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优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布局,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六位一体”的综合卫生服务。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推进中医进社区工作。
三、文化
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加强基层群众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和创新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推进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机关文化、家庭文化等建设。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掘龙华民俗文化底蕴,发扬海派文化特色,提升文化品位,形成追求共同理想信念、保持健康向上和谐的文化氛围。
稳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调整资源配置。按照公益性和综合性的要求,基本完成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充分依托和挖掘区域内文化资源优势,促进文化资源整合优化。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重点发展影视演艺、旅游休闲、创意设计等文化产业。培育文化中介服务市场,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规模化。积极发挥市场调节和政策导向作用,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规范文化市场,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
四、体育
大力普及全民健身活动。努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体育健身活动氛围,探索以社区为主体的多样化的管理运作机制,满足群众多层次的体育健身需求。“十一五”期末,全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不低于常住人口的48%。
提高竞技运动水平。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契机,继续推进“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提高科学训练水平,不断完善“体教结合”的工作机制,促进青少年竞技体育事业发展。
整合体育资源,优化设施布局。加快徐汇游泳馆、位育体校三期等公共体育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逐步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向社会公众开放,“十一五”期末,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加强对体育彩票的管理。积极培育体育新兴产业。发挥体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
五、其他各项社会事业
加强档案行政监管,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资政服务和公共服务水平,建成档案馆新馆。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加强对来沪少数民族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对口支援、协作和帮扶工作。
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
加强两岸交流活动,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保护台商和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区创建成果。
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继续做好外事、语言文字及史志年鉴的编撰等各项工作。
第八章社区建设和人口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实,全面推进以和谐、平安、宜居为内涵的现代社区建设。按照管理出实效、基层有活力、百姓得实惠的要求,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一、社区建设
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按照“社区党建全覆盖、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的原则,继续深化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进一步强化街道镇的社区综合协调职能,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各司其职,协同配合,构建反应灵敏、处置有方、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网格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管理精细化和管理责任明确化。推进社区信息网络的建设,建立统一、高效的社区管理网络平台,提高社区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加快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总体规划,形成设施完备、布局合理、交通便捷、协调美观的社区公共设施网络。设立集就业保障、民政救助、医保服务等为一体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优化整合工作流程和服务项目,完善社区事务“一门式”服务方式,提高受理办结率。建立社区生活求助联动中心。引入市场化、社会化的管理和运作模式,提高社区公共设施的利用和服务水平。按照现代化社区建设要求,以功能建设为主、硬件建设为辅,基本完成社区行政中心、社区警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建设。
进一步探索居民区新型管理体制。逐步建立以居民区党组织领导为核心,居委会、社区工作者组织实施、各类社会组织和社区群众广泛参与的居民区新型管理体制。加强居民区民主自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居委会直选比例。完善听证会、协调会和评议会制度,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交居民讨论,推动社区群众的自主管理。提高业委会、物业公司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引导和扶持社区民间公益性服务组织有序发展,加强社区工作者和义工队伍建设,扩大社区协同和公众参与力量。
二、人口管理
加强区域人口综合管理,合理调控区域人口规模。按照加强市级综合协调、强化区级综合管理、落实社区具体实施的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人口管理机制。加强对来沪务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和房屋租赁管理制度,逐步实现居住证制度全覆盖,健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形成人口属地化管理格局。
关注和做好人口老龄化工作。加大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参与等方式,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新增机构养老床位2500张。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开展家庭计划指导,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倡导婚前健康咨询和检查,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基本原则。积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发展权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第九章社会保障和平安建设
以人民安居乐业、城区安定和谐为目标,突出扩大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积极实施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切实加强城区安全管理,推进平安城区建设。
一、劳动就业
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把促进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形成以劳动者自主择业为主导、以市场调节就业为基础、以政府促进就业为动力的就业格局。
㈠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切实履行政府在促进就业工作中的服务职能。坚持在发展经济中扩大就业。通过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积极改善就业结构,充分发挥服务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积极作用,形成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拓展自我创业的就业渠道。加强对创业企业的服务和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扶持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园区(基地)建设。
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开发公益类公共服务就业岗位,继续推进“万人就业项目”。实施就业困难群体普惠性政策,采取灵活多样就业援助措施,拓宽安置渠道,加强就业政策与保障政策联动,促进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走出低保积极就业。
加强就业和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建立3-5个区级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继续开展青年见习培训。加强对来沪务工人员的岗位培训。
㈡规范劳动力市场
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建立完善劳动力市场监管新机制。
加大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力度。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管。改善就业环境,维护来沪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建设。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发挥政府、工会、企业三方面协调作用,全面提高劳动争议处理能力,妥善解决劳动关系的突出矛盾,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社会保障
按照“要分类、有梯次、保基本、广覆盖”的原则,继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实施社会保险制度。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进实施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规范企业参保,扩大来沪务工人员的综合保险。
继续实施分类施保,完善医疗、教育、住房等救助政策,并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保障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推进救助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形成“社会统筹、四位一体、一口上下”的帮困救助运作机制。
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社会慈善事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社会捐助活动。建立健全区、街道镇、居委会三级优抚网络。
三、平安建设
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网络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切实加强城区安全和稳定,确保城区安定和谐。“十一五”期末,市、区、街道镇三级“平安小区”覆盖率达80%。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继续加强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控网建设,全面推进质量安全准入制度,强化对食品、餐饮卫生等的检测和监管。加强对药品生产使用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综合交通安全管理,减少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防、应急指挥、应急救援三位一体架构,关口前移,以中小企业、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筑、燃气等为重点,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职业危害监管,保障职工健康。
完善治安防控网络。健全防控网络和应急联动中心运作机制,整体提高治安防控的科技含量,建立专业部门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治安防范和预防、减少犯罪工作体系,加强社会治安评估工作,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继续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推进民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国防动员和国民经济保障能力。
第十章改革和开放
深化国有资产、国有企业、社会事业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新格局。
一、经济体制改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整合资源、盘活资产、多方争取,逐步实现投融资渠道的多元化。
㈠国资管理和国企改革
稳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战略重组,推动国有资本向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集聚,增强国有经济主导竞争力。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十一五”期间,国有资产保持年均105%的保值增值率,完成重组2-3家大型、综合、多元化的国有控股集团公司。
区国资委
着力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健全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体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按照平等待遇、开放领域、引导产业、调整结构、创新服务的思路,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法律未经限制的一切领域。按照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人才引进等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加大产业政策导向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的发展。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社会事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二、社会事业改革
按照“管办分离,分类指导”的原则,稳妥推进事业的机构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管理制度改革。
着力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转制改企。对公益类事业单位结合自身特点,深化投资体制和人事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进行使具体行政管理行为的事业单位过渡为行政事业执行机构,并将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事业单位组建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
推进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改革。完成公立转制学校的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下沉社区,完善运行机制。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和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社会事业民办机构的管理和指导,推进社会事业多元化发展。深入推进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垃圾收集等工作走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道路。
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的发展,开放中介服务领域,充分体现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在市场主体之间的协调、引导、自律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区域合作互动
充分发挥和调动区域内各方积极性,确立互利共赢的理念,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充分激活人力、物力、资金、信息等要素,在产业发展、管理体制上实现合作互动、互惠互赢,整体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
建立和深化以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为标志的区域经济战略联盟,推进园区、校区、社区、厂区“四区”联动。以联动机制为纽带,以具体项目或事项为抓手,不断扩大合作的广度和深度。
四、对内对外开放
抓住2008年奥运会、2010年世博会及重大项目建设等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国际与国内两种市场、两种资源,“引进来”、“走出去”,加大招商引资和国际国内合作力度,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加快发展的能力。“十一五”期间,确保吸引内资200亿元,合同利用外资超过“十五”时期总量。
积极拓展引资渠道。充分利用区域综合优势,拓展招商引资服务领域。围绕六大功能区域,着力引进质量高、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国际知名企业、地区总部、投资性公司、研发中心和专业服务机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政策聚焦和引导,完善并深化区和街道、镇两级招商工作机制,构筑网络化、系统化的招商服务体系。完善企业服务平台,改善投资环境,降低商务成本。
加强国际交流与国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不断提高国际竞争能力。鼓励区域内企业充分利用扩大开放的有利时机,提升外资利用能力,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增强培育自主品牌,提高出口商品的附加值,支持优势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参与国家发展战略,建立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外省市地区的经贸合作与交流,促进与长江三角洲地区联动发展。
第十一章政府自身建设
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推进政府自身建设,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城区发挥组织、引导、保障作用。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建成政务透明、服务优良、办事高效、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共政府。
一、转变政府职能
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在继续完善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发布信息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为市场主体服务,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完善公共财政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大政府对公共产品与服务、社会事业的投入。
规范政府职能定位。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真正确立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理顺政府部门与行政执法类、社会公益类、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关系,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中介组织。
二、坚持依法行政
进一步加强政府依法行政和规范化建设。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等行政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程序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和规范行政许可程序,加大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力度。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按照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整合执法队伍,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作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
继续拓展政务公开主体和渠道,丰富内容,健全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规范、健康有序地开展。建立和完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及社会论证制度等。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
三、提高行政效能
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继续深入推进流程再造,改善行政手段,建立和完善快速回应网络,增强政府管理社会事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徐汇区政务网络工作平台和政府门户网站的作用,实现“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为企业服务和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健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以项目为载体,以资金使用管理绩效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不断强化对公共财政、公共服务等政府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实现目标考核的规范化管理。
四、加强队伍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切实深化执政为民意识,加强行风政风测评,结合学习型政府建设和岗位考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努力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的业务能力和办事水平。
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第十二章精神文明建设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广泛宣传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大力推进新一轮的文明创建,提高城区的文明程度和居民综合素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居民法制意识,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思想道德建设
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和上海城市精神,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为徐汇的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坚持实施“七不规范”,推进“七建”工作。以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建设为重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推进居民道德建设。
二、文明城区建设
努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以“迎世博文明行动计划”实施为抓手,加大创建文明城区投入,深入开展文明建设主题活动,加强文明礼仪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区文明程度。
积极开展新一轮文明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文明小区、文明社区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向全社会各领域延伸,实现文明创建全覆盖。注重形态文明、功能文明、素质文明的协调发展。建立文明社区创建的长效机制,建设一批具有徐汇特点的文明示范小区。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示范标志区域的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文明共创的局面。巩固和提升徐家汇文明示范标志性区域的示范效应,积极开展铁路上海南站地区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整体提高区域文明程度。继续开展“满意在徐汇”活动,形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引导企业自觉树立诚实守信意识。
三、法制宣传教育
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加大宪法等综合性法律法规和各类专业法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公民自觉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青少年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实现法制宣传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与保障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政府加强和改善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依据。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更好地发挥规划对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作用。
一、建立和完善规划衔接机制
建立和完善规划、各部门、街道镇分规划和专项规划共同组成的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高度重视规划与各分规划、专项规划的衔接。规划对各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具有指导性。各分规划的编制是规划在特定系统和地区的细化和具体化,各专项规划是特定领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相关政策制定等重要依据。
二、建立和健全规划落实机制
制定有关建设计划、各类行动计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应与规划、各分规划和专项规划结合起来,做到具体化、项目化,落到实处。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财政年度预算计划编制以及社会建设项目的立项与核准,必须符合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要求。
三、建立规划执行的监督机制
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必须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执行情况应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主动接受监督。规划、各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调整,事前应认真听取区人大、政协的意见,并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让公众参与规划的监督。
四、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
规划实施和执行的效果,应组织专家等方面进行必要的论证与评估,全面分析检查规划实施的效果及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并为动态调整和修订规划提供依据。规划执行情况应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评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