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照门”事件考验网络监管能力
来源:南方网 更新时间:2008-02-18

 
  前天(2月16日),莅穗参加广州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的香港艺人协会荣誉会长曾志伟表示,“艳照门”事件中其实更应关注的是我们该如何监管网络世界。“现在时代变了,以前在报纸、杂志上登类似的东西,可以停售,甚至查封。但现在网络该怎么监管?”(2月17日,《信息时报》)

  陈氏“艳照门”事件,可谓一波三折。照片刚发出来时,英皇公司称之为“移花接木”的伪照,并向警方报警。可警方随后鉴定,照片却是真实的,这一结果令全国媒体为之哗然。当事双方反复较量,加上一些好事者的热捧,“艳照门”事件得以连续14天居于香港媒体头条,并吸引了大陆无数网友的关注。

  诚如曾志伟所言,如果一开始,艺人不雅照只是在传统媒体出现,那很轻易就可以依法要求其停售、甚至是查封。但是,当不雅照片不断在网络里发布、传播的时候,警方至今都不知道发布者是谁,人在哪里。而究竟是哪些人浏览、传播、下载了这些不雅照片,也完全无从掌握,无法控制。网络技术“大显神威”,让警方无迹可寻,好生为难。

  “艳照门”事件刚开始时,一些执法部门试图以现有法律途径解决困境,避免不雅照片继续传播,以维护法律尊严,净化社会环境。香港、吉林的警方就宣布将对浏览、传播、下载不雅照片者进行严厉的处罚。在社会的舆论压力之下,警方抓了一些人,但是这对于整个“艳照门”的网络传播参与者来说,完全无济于事,绝大多数人还在监管之外。

  警方采取的措施,初衷虽好,却并不能解决“艳照门”事件的困境。法律本身具有吓阻犯罪和惩罚犯罪的作用,但是对于网民而言,如果他是通过P2P方式传接图片,或者使用的并不是固定IP,警方很难抓到他。既然连何人何时何地参与艳照传播都不能确定,法律的警示和惩处作用就微乎其微,到头来只能是要求“善良者”自律。

  因此,“艳照门”事件的关键就在于网络环境如何监管。为什么艳照能够顺利的网络空间发布?为什么网民能随心所欲的下载、传播?为什么艳照门沸沸扬扬闹到今日社会监管部门还拿不出有效的办法,只能靠呼吁网民自律?缺乏监管的网络,就是一个无政府主义的阵营,谁都可以利用它,而最终受伤的是整个社会。

  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不妨把这次的“艳照门”事件看作一次演习,一次对网络安全、网络监管能力的全面考验。也希望互联网管理部门能从此次事件中吸取经验教训,从技术上、制度上深入研究,切实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