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雷在2008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讲话
来源:水利部网 更新时间:2012-04-14

 
 
 
    在2008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上,陈雷讲话中从八个方面全面回顾并充分肯定了2007年水利工作。

    陈雷指出,2007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年。各级水利部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央水利工作方针,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着力解决水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水利事业呈现了发展加快、改
革深化、管理加强、服务提升、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他从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水利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年初部署的四件大事取得明显成效,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深化,水利管理和改革逐步深入,依法治水进程不断加快,水利科技水平稳步提升,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等八个方面,对2007年水利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并给予充分肯定。

    他强调,水利工作取得的成绩,归功于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得益于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密切配合、团结治水,同时也是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拼搏进取、扎实工作的结果。

    第一,防汛抗旱取得全面胜利。2007年,我国气候异常,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水旱灾害呈现先旱后涝、北旱南涝、旱涝急转和旱涝并发的局面。淮河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流域性大洪水,台风前少后多强度大,山洪灾害频发,城市暴雨内涝严重。全国农作物受洪灾面积1.8亿亩,受灾人口1.8亿。北方大部及南方一些地区发生冬春连旱,江南、华南等地发生严重夏伏旱,旱情主要发生在粮食主产区和作物生长关键期,波及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影响程度深。全国农作物累计受旱面积5.99亿亩,有2756万农村人口因旱发生饮水困难,106座城市一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供水紧张。

    面对严重的水旱灾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防汛抗旱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亲临一线,察看灾情,慰问群众,指导工作,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干部群众防灾抗灾的士气和干劲。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饮水安全放在防汛抗旱的首位,强化应急管理,依法有序防控,加强预测预报,科学调度决策,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抗灾减灾作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精心组织、靠前指挥,有关部门顾全大局、密切配合,广大军民顽强拼搏、团结奋战,夺取了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

    总的看,2007年洪水虽大,但防控有力;台风虽强,但应对有序;灾情虽重,但损失较小。重要堤防无一决口,大型和重点中型水库无一垮坝,全国因洪灾死亡人数较常年同期减少五成,洪涝灾害经济损失较常年同期减少两成,防洪减灾效益达2000多亿元。全年完成抗旱灌溉面积近4亿亩,挽回粮食损失450多亿公斤,解决了3100多万城乡居民的临时饮水困难。防汛抗旱为经济平稳发展、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重要保障。

    第二,水利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中央水利建设投资达到340多亿元,较上年增长14%,为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务院确定的治淮目标基本完成,治淮总投资完成81%,实物工程量完成85%,19项骨干工程中,13项全部完成,4项基本完成,2项正在加快实施。安徽、江苏、河南、山东四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了治淮建设的顺利进行。已建治淮工程在抗御2007年淮河大洪水中发挥了显著的防洪减灾效益。

    其他重点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总体可研报告进一步修订完善,西线前期工作稳步推进。三峡船闸闸首续建工程和右岸首批三台机组通过验收,三期工程建设步入尾声。长江荆江河段河势控制、“两湖”治理、黄河下游治理、湖南皂市、黄河西霞院、辽宁大伙房输水二期、甘肃引洮、西南中型水库等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塔里木河治理、黑河治理、首都水资源保护工程深入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全面启动。一批重点水库工程相继开工建设。淮河临淮岗、太湖杭嘉湖南排、长江荆江大堤加固、宁夏沙坡头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水文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

    农田水利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增加到10亿元,带动了地方投入的增长。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改善了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江苏省级财政每年投入5.5亿元用于农村河道疏浚整治,浙江实施千万亩农业节水工程,广西、甘肃、贵州积极发展雨水集蓄利用,安徽、福建抓紧水毁工程修复,河北、内蒙古、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出台了建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的实施意见。

    水土保持进一步加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5万平方公里,实施封育保护3.3万平方公里,新建淤地坝900座。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等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稳步推进,启动了丹江口水库上游水土保持工程,黑龙江、吉林等黑土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青海、西藏加强了江河源头的生态保护。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及生态修复试点取得成效。全国审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2.2万个,开发建设单位投入370多亿元实施水土保持。启动了开发建设项目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活动基本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

    农村水电建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农村水电年新增装机600万千瓦,在建规模达2000多万千瓦。小水电代燃料扩大试点项目全面启动。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稳步推进。湖南、贵州、四川等10多个水能资源丰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出台了加强水能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

    第三,年初部署的四件大事取得明显成效。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效显著。落实中央投资64亿元,地方配套和群众筹资投劳66亿元,解决了近32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技术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好100个示范县建设。加快水利血防工作,解决了血吸虫疫区19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浙江提出在全国率先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山东全力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作,陕西举全省之力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湖北成立了副厅级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进度加快。对全国水库病险情况进行了普查,编制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中央投资力度明显加大,全年落实中央投资64亿元,其中中央水利基建投资32亿元,用于290座大中型、262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32亿元,用于1206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水利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管理办法,强化了安全鉴定、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浙江实施千库保安工程,明确提出力争三年内完成三类坝水库和重点小型二类坝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江西、重庆等地加大了地方筹资和工程建设力度。

    灌区“两改一提高”稳步推进。中央分别投资16亿元和1.92亿元,对235个大型灌区和28个中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了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和牧区水利项目建设。中央投资5亿元对33处大型排涝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新进展,末级渠系节水改造试点工作顺利启动,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要形式的参与式管理机制逐步得到推广。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基本兑现。水库移民生活生产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总体稳定,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确保政策兑现、确保资金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移民条例得到贯彻实施,新建和在建水利工程移民工作不断加强,水利扶贫取得新成效。

    第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并印发。发布了城市综合用水量、再生水水质等3个水利行业标准。黄河流域率先将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支流及市县。全国取水许可证换发工作完成近半,对违规取水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和严肃处理。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始实行水资源论证,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2100多份,否决了100多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扩大了水资源费征收范围,加大了征收力度。水资源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北京、上海、海南等地水务管理不断完善,广东省健全了河流管理机构,强化了水资源管理。

    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取得新成效。积极探索不同类型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有效模式和途径,全国试点扩大到42个,省级试点100余个,张掖、绵阳、大连试点通过验收。新疆加大了塔里木河流域节水改造力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北京、天津、宁夏等地出台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措施。

    强化了水资源统一调度。国务院批复了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意见。黄河连续8年不断流。山西、河北两省连续5年向北京市集中输水,提高了首都供水安全保证程度。通过珠江压咸补淡水量统一调度、引黄济淀等,为重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得到加强,基本完成了流域重点水域纳污能力核定,公布了第一批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通过引江济太和水量调度等综合措施,有效缓解了太湖蓝藻暴发引起的供水危机。积极推进全国地下水保护工作,通过关井、限采、回补等措施,遏制了部分地区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的趋势。

    第五,水利管理和改革逐步深入。水利规划取得突破性进展。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全面展开,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稳步推进,水资源配置方案基本形成。国务院批复了珠江流域防洪规划,其他流域防洪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陆续报批。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和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已通过国务院审批。开展了长三角地区、青海藏区、新疆、宁夏等区域水利发展重大专题研究。

    水利建设行业管理与市场监管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大型水利设施和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对51个项目进行了稽查和调查,纠正违规资金5697万元。颁布了一系列规范水利建筑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水利工程试行代建制取得初步进展。水域、岸线利用管理逐步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审批进一步规范。水利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水管体制改革继续推进。中央直属工程管理单位全部完成改革任务,云南、江苏等省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全国15100多个水管单位中,有80%的单位完成“两定”测算,58%的单位完成分类定性。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40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48%;落实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费30亿元,占应落实经费的35%。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和规范化管理,加强运行管理和科学调度。水管单位多种经营进一步开展,水利风景区建设加快推进。

    水利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能力不断提高。预算管理和财政资金支付进一步规范,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得到加强。部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已经完成并被评为全国先进。加大了水利基本建设审计力度,强化了重点领域审计。

    第六,依法治水进程不断加快。水利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水文条例正式颁布施行,抗旱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太湖管理条例的制订和水土保持法的修订取得阶段性成果,发布施行了水量分配暂行办法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等部规章。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快水利发展与改革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山西、四川等地出台了加快水利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水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组织开展全国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非法采砂活动。强化水利综合执法,坚决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良好水事秩序。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认真开展省际水事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与中央综治办联合开展全国调处水事纠纷、创建平安边界活动,一些长期积淀的水事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促进了团结治水,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积极探索水行政许可项目规范化管理措施,研究制定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加强信访、行政复议、突发事件处理、应急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第七,水利科技水平稳步提升。水利科技支撑作用逐步显现。水利科技重大问题立项研究取得突破,组织实施了13个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取得了一批高水平科研成果。8项水利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引进和推广了一批先进实用水利技术,提升了水利行业科技含量。水利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水利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水利技术标准、认证认可、计量和质量工作逐步拓展。

    水利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覆盖水利部和七个流域机构的水利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水利部网站首次进入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前十名,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一期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一期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国家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数据库水利分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快。

    水利国际交流与合作日益活跃。充分发挥双边合作交流机制作用,开展多层次、全方位技术交流与合作。强化外事管理,积极参与重大国际水事活动,在国际组织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承办了联合国秘书长水与卫生顾问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了第二届长江论坛、第三届黄河国际论坛。妥善做好国际河流涉外工作。加强利用外资项目的管理。

    第八,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加强水利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实施水利人才战略,大规模开展干部培训,稳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执法监督和巡视工作,加强审计和监督检查,认真查办案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向谢会贵、崔政权同志学习活动产生极大反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得到弘扬,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向广度深度拓展。加大水利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节水中国行、防汛江河行等集中采访报道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重视离退休干部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学会、协会等团体作用,搞好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