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报记者 王海清 张慧鹏 黄日飞
春雨催花,春风送爽。新春伊始,记者采访了新当选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
记者:郑院长,您好,首先祝贺您当选广东高院院长。我们知道,广东全省上下正在深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努力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大讨论,法院系统如何开展?
郑鄂:党的十六大以来的五年,是广东法院工作大发展、大进步的五年,有多项工作处于全国法院排头兵地位。但是,各地区间审判执行工作发展不平衡,审判效率和质量差别较大,改判和发回重审率偏高,信息化建设整体水平不高、基层基础建设还有不少问题,全省法院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也只有36.3%,大大低于北京、上海、山东、浙江等兄弟法院。近一个多月以来,全院上下掀起了“继续解放思想,努力争当全国法院各项工作排头兵”的大讨论、大调研,站在排头兵的高度审视工作,查找问题,梳理出了十个方面的差距和不足,并组织全省法院广泛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响亮地提出要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的排头兵必须“摒弃五种思想,增强五种意识”,即:摒弃骄傲自满思想,增强忧患责任意识;摒弃不思进取思想,增强开拓争先意识;摒弃困惑畏难思想,增强知难而进意识;摒弃漠视群众思想,增强司法为民意识;摒弃机械司法思想,增强服务大局意识。
记者:如何在整体工作上争当全国法院的排头兵?有哪些构想?
郑鄂:具体来说,一是以推进“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工程建设为核心,全面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严格执行公开开庭审理制度,对所有依法应当公开开庭审理的一、二审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面落实公开宣判,不断提高公开开庭宣判的比例。二是积极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制度,逐步做到依法能够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深入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每个月确定一天为法庭开放日,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群众旁听案件审判。三是全面实行执行立案、财产调查、暂缓执行、中止执行、财产分配等执行信息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从根本上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强化执行监督力度,健全各项听证制度,确保公正执行。四是在案件质量考核机制上下功夫,把案件申诉、信访的情况,纳入到对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考核指标体系,从根本上减少申诉、信访案件的数量。五是下大力气切实加强调解工作,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从机制上不断完善,从措施上加大力度,力争在三年内把全省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撤诉率由2007年的36.3%提高到45%以上。
记者:如何解决广东案件多、审判工作任务重的问题?
郑鄂:审判任务繁重,这既是成绩,也是困难。人不能没有压力,但压力极大,疲于奔命,这不是“以人为本”。人均结案数过高、过低都不是好事,都影响法院科学发展。经济发展了,法制健全了,矛盾纠纷就应该少了,案件也应该相应减少。人民法院要通过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各类案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以减少案件纠纷的发生。当然,实现这一目标有一个过程,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采访结束时,郑鄂诚恳地说:“我来广东时间不长,但已经深深地被广东人务实进取的精神所感染,我将真心实意地融入广东,做好一个新广东人。广东法院工作做得好不好,首先要广东人民肯定,其次要最高法院、全国法院同行肯定,甚至包括外国同行的肯定。只有这样,广东法院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