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办法作部分调整
来源:六安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关于对六安市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办法作部分调整的通知


六政办秘〔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提高公众对信息化服务的满意度,并力求体现部门信息化工作实际情况,现对《六安市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办法》作部分调整:
  一、调整增加的内容:
  (一)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
  1、增加“六安市机关单位文电交换系统使用情况”;
  2、增加“单位信息在市政府网站的公开情况”。
  (二)在线回复情况:
  1、增加“市政府网站转办函”办理情况;
  2、增加“公众满意度”评议情况,作为在线回复浮动分。
  二、调整在线回复计算方式:
  鉴于目前市政府网站发帖数量较大,加之单位职能分工不同,一些单位承担的在线回复任务较重,为更加合理地体现单位工作成果,调动在线回复的积极性,现对在线回复计算方式进行调整(计算公式附后)。

  附件:在线回复计算公式

二○○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