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全国民政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函
来源:民政部 更新时间:2012-04-1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全国特殊膳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468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07〕104号)要求,由民政部筹建全国民政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民政部信息办(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民政电子政务及相关社会信息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现面向全国征集标委会委员,请各有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要求如下:

一、委员征集条件

1.从事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民政领域信息化及相关专业研究、管理、设计、监督、服务等方面的专家或技术骨干;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人员,热爱标准化事业,熟悉标准化工作;

3.委员可来自相关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咨询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学会)和相关企业,符合国标委综合〔2007〕104号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报送材料及要求

1.推荐单位公函;

2.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并附两张二寸彩色照片。委员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确保候选材料的真实性;

3.相关材料请于2008年3月15日前报送至民政部信息办(信息中心)。

联 系 人:文长军、陈 勇

联系电话:(010)58123757、58123747

电子邮件:ghbz@mca.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民政部信息办(信息中心)

邮编:100721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