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厅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
来源:浙江省林业厅 更新时间:2012-04-14

 

  
  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是增强工作效率、建设现代林业、创建服务型机关、树立政府形象、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浙江省林业厅花大力、重投资,努力开创林业信息化建设新局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林业信息与电子政务建设

    (一)建设概况。一是建设以网络为核心的林业电子政务基础软硬件平台。在省林业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建立省林业信息中心,进行全省计算机通信内外网和有线无线通信网络建设。已建成省、市(地)、县三级计算机网络系统和省、市(地)、县、基层单位、林区作业点的有线无线计算机网络系统,两个系统相互连接。二是建设林业电子政务公共基础数据平台,以实现数据共享。内容包括多时相、多媒体的社会、经济、自然等环境数据;森林资源、林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空间与非空间数据;林业常用模型、方法、知识数据。三是林业电子政务规范与标准化建设。启动了浙江省信息化规范与标准化工程,完成了有关电子政务、信息和信息技术政策、法规、规范、标准的调查分析和补充研究。四是着手建设林业电子政务系统。至今年底,所有林业政府部门,将初步建成电子政务框架,实现办公自动化。2010年,建成完整的林业电子政务系统。

    (二)主要工作内容。一是构建综合门户网站。以政务公开为核心,提供公众咨询、信息发布等网上服务,逐步实现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和网上办公,成为面向广大公众的林业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在统一标准、规范栏目设置、建立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的基础上,保证了林业政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促进林业部门业务流程的重组和优化。通过建设综合门户网站,带动各地和各部门的林政业务信息化进程,树立了服务型部门的形象。二是建设和整合网络平台。省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由国家广域政务内网的接入网、省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省政务内网是党政机关的办公专网,主要满足涉密信息和不宜公开的办公信息的传输、处理。省政务外网主要运行面向社会的专业性服务业务系统和不需要在内网上运行的业务系统。省、市、县三级党政部门通过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三是研建系统和整合资源。在林业专题业务系统研建的基础上,组织制定林业信息资源开发建设专项规划。统一组织建设省级和县级森林资源数据库、省级和县级森林防火数据库、省级和县级森林病虫害监测数据库等林业专题业务数据库。四是建立和完善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安全保密管理体制,加快建设浙江省密钥管理中心和数字身份认证中心,建设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建立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

    (三)发展思路及目标。到2010年,浙江林业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林业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发挥支持作用;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基础性、战略性政务信息库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信息资源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初步形成林业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与林业电子政务相关的法规和标准逐步完善,基本建成全省林业电子政务框架体系,使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改善和加强,为浙江省下一个计划期的林业电子政务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政务信息工作

    我厅一直把报送林业政务信息作为向省委、省政府、国家林业局汇报工作、传递信息的一种重要形式。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全省林业工作重大部署,紧贴一个时期领导关注的热点和经济工作中普遍反映的疑难问题,认真做好林业政务信息的收集、编辑和报送工作,不断增强信息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在信息收集上,努力从多领域、多层面、多角度去收集,扩大信息资源覆盖面。为使每一条有价值的信息都得到充分利用,除上报省委、省政府、国家林业局外,还将一些不涉密的重要信息在网上发布,充分发挥信息服务决策、交流经验和推动工作的作用。

    在信息编辑上,强化精品意识,注重收集有情况、有分析、有判断、有比较、有对策、有建议的材料,提高所编发信息的决策参考价值。同时,对领导关注的问题加强调研和跟踪上报。

    在信息报送上,体现时效性。一方面,把信息加工处理的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使领导尽快得到最需要的信息;特别是对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都在第一时间报送,并连续跟踪报送事件的进展、处理情况,原因和结果。另一方面,信息编辑上力争用最简洁的语言表达最丰富的内容,使领导能用最少的时间及时掌握了解最需要的信息。

    三、督查督办工作

    督查督办工作是推动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我厅领导历来高度重视。每年初,根据全省林业工作会议部署,列出全省工作重点,明确责任处室,把任务分解到处室、责任落实到人员,并排出工作计划表。厅办公室根据各项工作安排,定期进行督查。同时,加大对省委、省政府、国家林业局领导批示件的督查力度,确保按时向上级反馈。

    在督查工作中,坚持不唯上,只唯实,一督到底,不留情面,敢于较真。对督查事项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或发现进度滞后,及时向有关处室反馈,加强沟通,分析原因,限期整改,确保任务及时完成。

    四、政务公开工作

    近年来,我厅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要求,在机关和直属单位内,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对所有的行政职能都进行了公告,公布全部政务公开项目和内容,并逐步做到完善和规范。制定了《政务公开方案》,将全部政务公开事项刊登于浙江日报,同时在浙江林业网上进行公布。

    (一)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及时成立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提出要求,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在厅直属机关范围内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并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行政成本,增加工作透明度。为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逐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努力打造高效、透明、廉洁的行政机关。

    (二)结合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对所有的审批、审核、核准项目多次进行清理和调整,纠正了原来不规范的项目名称,经过调整、取消、下放,我厅现有行政许可项目26项。从实际出发,利用现有条件,做好与政务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一是对原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反复清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多次调整。二是在浙江林业网上公布下发的面向社会的文件。三是将《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公开在浙江林业网上。四是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对于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级主管机关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的,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对行政许可、建设项目等事项予以公开。将我厅的对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办理程序、办理时限、部门部门、联系电话、法律依据、办事纪律、投诉电话等全部公开。加强林业网站建设,推进电子政务,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政务公开内容力争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程序符合规定,制度落实到位。今年,制定了《浙江省林业工作考核办法》、《浙江省林业厅工作责任制目标考核办法》、《浙江省林业厅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为加强管理和规范全省林业项目建设,制定了《浙江省林业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政务公开作为长效管理机制常抓不懈。逐步建立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职能单位的责任。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权利、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