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按照国家林业局和广东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大力加强林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政务信息和督查督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林业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我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林业信息化,突出实效性,强化管理,努力打造安全高效的林业信息化系统。经过近几年的建设,林业信息化建设迈开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可喜的进步。
(一)采用先进技术建成三大物理网络,奠定了广东林业信息化的基础。目前,我局已经建成三个物理网络:一是政务外网。政务外网连接各级政府外网。我局政务外网在1999年建成,采用百兆到桌面快速以太网标准和结构化布线系统,获得15年品质保证书。二是政务内网。政务内网连接省政府内网。我局政务内网2003年建成,采用六类布线系统,是千兆的快速以太网。政务内网与政务外网物理隔离,保证政务内网的数据安全性。三是林业专网。林业专网通过租用电信专线方式连接国家林业局,实现我局与国家林业局各种应用系统的高速通信。三大网络基于不同的出发点满足不同的应用需要,安全高效地运作,大大提高了广东林业行政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奠定了广东林业信息化的基础。
(二)开发切合实际需求的应用系统,提高了办公效率和政务公开水平。经过多年努力,先后建成十多个网络应用系统,包括综合类系统(公众网站、办公自动化系统、邮件系统、多媒体点播系统、办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林业综合办公电子传输系统等)和林业业务类系统(林业政策法规数据库查询系统、林地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生态公益林管理信息系统、森林病虫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林业地理信息系统、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系统等)。借助林业信息网络提供的交流平台,这些应用系统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增加了办公人员之间和办公人员与公众之间的互动性和实时性,提高了办公效率和林业业务水平。目前,通过“广东林业”公众网站、《广东省人民政务公报》、电子显示屏、便民手册等形式,公众可以方便地获取我局的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突发事件处理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信息,有力地促进了广东现代林业建设和社会和谐。例如:去年广东就桉树种植是否有毒等问题在社会上产生了争议,我局及时组织专家组进行调研,出台了《关于发展桉树人工林的意见》,并通过报刊和公众网站等媒体广泛传播,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桉树人工林种植问题,促进了广东林业的正常发展。
我局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仍有部分市、县林业局的信息网络建设比较落后;二是根据林业信息化(电子政务)建设发展的需要,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合作和信息技术力量的整合有待进一步加强。为推进广东现代林业建设,我们将加快全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建设进程。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完善公众网站,推进一站式电子政务和林业业务系统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水平;整合信息资源,促进电子政务畅通;统一管理信息资源,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努力提升广东林业电子政务便民服务的水平;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全省市、县林业主管部门的电子政务均衡发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促进业务开展、树立林业部门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政务公开。2005年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务公开的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清理,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全面向社会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行政执法职权梳理,编制政务公开目录。我局对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执法职权依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征收等项目进行清理、界定,经省法制办审查后报省政府公布。同时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开展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务,内容包括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便民服务等七大类。
(三)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制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二是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林业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四)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在公开的范围上,我局从公开决策程序和权力运行入手,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事关全局的政策、措施决策过程,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执法执纪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人事管理事项等,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在公开的形式上,一是在局公众网站建立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公开;二是采取制作宣传手册、电子触摸屏、出版物、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公开;三是通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公开。
我局通过政务公开,规范了行政行为,转变了机关作风,提高了工作水平,树立了林业形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政务公开不够全面、及时;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还不够规范,“只收文、不办事”不能满足政务公开的要求;公开的形式还较单调。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制订政务公开办法,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主、协办机构,公开的程序、时限,效果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政务公开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行政管理相对人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林业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局公众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建设,及时、有效地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扩大网上查询、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政务信息工作情况
2006年,我局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政务信息40期,其中第11期“我省全面推进沿海防护林建设”等被国办信息采用,第20期“我省逐步加强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及第23期“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等信息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同时,向国家林业局网站提供稿件共96篇。
(一)加强领导,提高质量,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作用。局领导对信息工作非常重视,把信息作为指导工作、了解情况、进行决策的重要依据。局长徐萍华同志经常过问、指导信息工作,定期听取信息工作汇报,对一些能反映全局工作的信息亲自指导,并规定凡是全局性重要会议和领导外出调研,都安排负责信息工作的同志参加,及时了解领导的思路和掌握全局工作情况。领导对信息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提高信息质量,我们树立以质取胜的精品意识,围绕“无差错、上档次、出精品”的工作目标,加强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抓住“亮点”,突出特色,努力使信息报送适用对路。一是围绕全省工作的重点挖掘信息。注意抓住中央、省的重要决策、部署出台后,在本行业贯彻落实的情况、存在问题等,及时、全面地进行反馈。例如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紧紧抓住这一主题组织调研,撰写了“广东林业推进新农村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对推动广东建设新农村产生了积极作用。二是围绕林业工作中的“难点”挖掘信息。主要围绕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迫切需要上级大力支持、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报送信息。如有关国有林场改革、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偏低等信息报送,引起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三是围绕领导关注的“热点”挖掘信息。我们主要根据林业工作的特点,及时掌握和报送各级领导所关注的“热点”信息。如森林防火工作、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报送,都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四是围绕地方工作的“特点”向国家林业局报送信息。我们紧紧抓住广东作为林业大省、改革前沿的特点,围绕生态公益林建设、自然保护区建设、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等方面内容抓好专题信息报送。
(三)建立制度,改进方法,确保信息工作高效快速运行。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建立健全信息工作制度是搞好信息工作、提高信息质量的保证。今后我们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健全和完善信息报送各项制度,深入调研,收集、捕捉一手材料,使信息服务真正“参”到点子上,“谋”在关键处。同时建立和坚持信息通联和信息反馈制度,完善信息签发制度和编发信息工作要点及约稿制度。
四、督查督办工作情况
近年来,国家林业局对我局的督查督办事项,主要是特大森林刑事案件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两类。2006年,国家林业局对我省挂牌督办的特大森林刑事案件共5起;在“绿盾行动”期间,国家林业局对我省挂牌督办的特大森林刑事案件1起,即“11.23广州非法收购、出售146只穿山甲案”。对这6起挂牌督办的特大森林刑事案件,我省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抽调了精干人员,对每起督办案件分别成立专案组,制定缜密的方案和措施进行侦查。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森林公安民警全力以赴,6起案件已全部侦破。
2006年,我局收到由国家林业局转办的人民群众反映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来信共3宗。对每一宗转办、督办案件,我局都直接派出调查组进行深入调查,认真查证,依法处理,有效地维护了林农的合法权益和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