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工作报告(摘要)
来源:衢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2008年2月27日在衢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章俊


  各位代表:

  2007年,全市法院在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

  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4890件,审结14770件,同比分别上升15.67%和15.18%,诉讼标的金额13.17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1112件,审结1089件,同比分别上升17.92%和16.22%,诉讼标的金额5.90亿元。

  刑事审判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和减少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67件,审结1966件,同比分别上升16.94%和16.82%。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刑事案件193件,审结192件,同比分别上升50.78%和50%。依法办结减刑、假释案件8494件,促进了罪犯的改造,维护了监管秩序的稳定。

  民事审判按照“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明”的总要求,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2232件,审结12120件,同比分别上升16.99%和16.35%。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825件,审结807件,同比分别上升18.88%和16.79%。全市法院审结的一审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51.27%,人民法庭调解撤诉率为58.33%。江山法院峡口法庭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行政审判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90件,审结89件,同比分别减少43件和46件。其中撤销、变更行政行为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5件,维持行政行为、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的59件,原告撤诉的25件。认真做好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工作,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287件。

  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力度,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5767件(不含旧存774件),执结5751件,执结标的金额4.78亿元,执结率为87.92%,有效执结率达60%以上。

  信访工作认真抓好源头预防,畅通涉诉信访渠道,依法保障当事人正当行使申诉权利。共处理群众来信1264件,接待群众来访1148人次,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开化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践行司法为民要求,深化落实“三项承诺”

  细化司法为民措施,解决群众打官司难。全市法院基本建成规范化的立案接待大厅。大力推行导诉制度,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参与诉讼。进一步加大巡回审判工作力度,柯城法院经批准成立了全省首个常设的巡回人民法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共为528件涉诉案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81.56万元。

  加强审判管理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推行“随机滚动分案”制度,严防“人选案”、“案选人”现象的发生。制订出台《刑事案件量刑指导规则》,着力对刑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法官办案质量档案。实行判后答疑释理,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扩大司法民主,全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002件。

  合力破解执行难,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积极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工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与市公安局、工商局、建设局、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明确执行协作事项。组织开展了集中向金融、房地产管理等机构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在市级媒体集中曝光被执行人、集中向干部人事及企业登记管理部门通报被执行人信息等专项活动。加大执行救助的力度,全年共报请审批涉执案件司法救助41件,已发放救助资金36万余元。

  三、深刻反思狠抓队伍,改善公正廉洁形象

  切实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保障班子集体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强化班子成员的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职责,认真做好干部的协管工作,逐步优化法院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

  认真开展“两年”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了以“弘扬新风气、创造新业绩、迎接十七大”为主题的“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投资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抓住学习、查摆、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重点环节,立足解决重点问题,扎实推进“两年”活动的开展。开展“走百家企业、访百个村庄、办千件实事”活动,成效明显。

  扎实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廉政建设。全市法院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为教材,深入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大讨论,做到人人参与,不留死角。在此基础上,市中级法院相继出台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制约。同时,严格按照凡举报投诉的100%受理,有明显线索的100%核查,署名举报的100%答复,凡来信来访涉及司法不公等问题的干警,纪检监察部门100%谈话的要求,加大违法违纪查处力度。

  充实和完善审判队伍,加强素质建设。积极探索法官遴选制度,首次从基层法院选拔7名优秀法官充实市中级法院审判队伍。巩固学习型机关创建成果,加大培训力度,共有185人次到省法官学院和国家法官学院学习培训,并完成了全市基层法院法官的轮训工作。全市法院现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2人,占在职干警总数的65.79%,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的17人。

  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进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日常联络,主动聘请部分人大代表担任廉政执法监督员。健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出台“九项制度”77条具体措施深入贯彻《监督法》,就人民法院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办理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和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等事项明确了责任人员、办理要求和办理期限。

  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及时办理。坚持定期向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书面报告法院工作情况,在门户网站开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箱”,全年先后5次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认真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22件代表来信和涉诉信访案件,已办结21件。

  主动报告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争取工作支持。全市法院均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落实“三项承诺”情况,市中级法院还及时召开贯彻主任会议意见的专题会议,逐一落实各项工作措施。5月,市中级法院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法院的作风建设进行暗访,对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开展纠察整改。11月,市人大代表组长通报会专门听取了全市法院队伍建设的情况汇报。

  2008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三项承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队伍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夯实基层基础,为促进“创业创新、富民强市”,推动衢州高起点、特色化、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认真开展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把科学发展观贯彻到审判事业发展的各个方面。

  (二)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调处各类纠纷,加大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促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力克执行难。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三)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水平。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院工作实践,切实提高广大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对法官的审判纪律约束,将规范权力运行、规范法官行为、规范接受监督等各项制度落实到位。认真贯彻《监督法》,进一步提高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深刻吸取教训,狠抓廉政建设,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保持队伍纯洁。

  (四)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继续认真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和诉讼指导力度。继续认真解决少数案件司法不公问题,着力完善审判工作机制,严防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继续认真解决打赢官司后难以执行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五)积极推进法院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完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努力构建权责明确、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法院工作机制。积极应对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给再审和执行工作等方面的变化,探索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申诉难和执行难问题。

  (六)进一步加强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法院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基层基础。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始终把加强基层建设作为人民法院促进和谐的战略性、根本性任务来抓。继续抓好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及省、市委《实施意见》的落实,在干部任用、人员配置、经费装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提升法院工作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