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交通厅执法实施信息化管理
来源:中国交通报 更新时间:2008-03-15


  
    记者从河北省交通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交通厅项目办”)获悉,在去年年底京秦高速公路治超站和各路政大队配备数字化录音摄像设备后,河北省交通厅项目办将投入50余万元购置120余部该设备,配备到所辖其他各路政支队、大队和治超站。届时将大大提高交通厅项目办路政执法整体水平,推进“阳光执法”工程进程,树立良好的路政外在形象。

    2007年,交通厅项目办投资6万余元为京秦高速公路治超站和各路政大队配备了17部数字化录音摄像设备,使路政执法和日常管理实现数字化,至此,京秦高速路在全国交通路政系统率先配备了头盔式摄像机。通过将近三个月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对执法现场和过程的掌控。

    项目办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在路政执法过程中,发现一些超限车主和“车托”为了逃脱执法人员的检查、处理,牟取不法利益,经常冲撞执法车辆,阻碍卸载货物,甚至围攻执法人员,严重扰乱了路政管理工作秩序。有的事后还投诉路政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严重影响了路政外在形象。自配备数字化录音摄像设备后,加大了对执法现场和过程的监督,通过有效获取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证据,有力的震慑了不法分子。”

    该头盔式摄像机的主要设备是一款硬盘式多媒体播放器外接一个高清晰微型摄像头,可以连续录制1小时的视频文件。摄像头安装在头盔上,多媒体播放器体积较小,可以悬挂于腰间,也可放在上衣口袋中,操作容易方便。录像信息资料可以直接用电脑播放,重要信息可刻成光盘保存。据悉,京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在试点过程中,专门印发了《头盔式摄像机使用管理办法》,对头盔式摄像机的保管、使用、资料保存、督察和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使用摄像机记录重要的执法过程,其中摄录内容包括交接班情况、执法过程、事故现场、违章建筑、施工标志情况、特殊路况及其他情况等,并建立视听资料专门档案,将声像资料按照时间顺序进行保存,为路政考核及解决群众投诉,提供了科学依据。同时,这一举措有效推进了“阳光执法”工作,增加了路政人员“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自觉性。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实现对路政工作更加科学、有效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路政人员规范执法、文明服务的水平和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必须加大对路政管理的科技投入。”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傅建法 臧劲松 贾立宏 兰献岗 王茹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