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发展观 推进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来源:前线 更新时间:2012-04-14

卢希

  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提高检察政治机关工作的水平,增强检察政治工作的效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用科学发展观这一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检察政治工作,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政治机关工作创新发展的根本保证。要使检察政治工作真正发挥对检察中心工作的服务与保障作用,就必须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不断推进检察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增强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政治工作的自觉性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政治工作,概括起来讲就是用科学发展观武装政治工作人员的头脑,指导检察政治工作实践,为全面推进首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一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作为党组领导下抓好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保证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检察职能的办事机构,政工部门在筹划政治工作中要掌握系统思维的方法,自觉地把政治工作置于检察工作发展大局之中来谋划。善于分析判断新的历史时期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注重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实际,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使检察政治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好地为检察事业发展服务。

  二是正确处理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检察政治工作中,要掌握辩证思维的方法,既客观地看待已经取得的成绩,又善于发挥政治工作对业务工作的能动作用,注重分析研究和认真解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之间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解决队伍与业务相关联的问题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切入点,重视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使队伍建设与业务建设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检察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检察政治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的目标,大力加强检察政治工作,优化创新环境,转变发展模式,培育各类检察专业人才,充分激发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要按照队伍专业化、业务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的要求,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引入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管理理念和模式,科学构建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的框架体系,按照“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通过信息网络手段,逐步实现办公、办案和干部考核的信息化,有力地推进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二、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检察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检察队伍,增强在检察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突出抓好以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增强检察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经常性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打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坚实思想基础。

  二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选拔、培养和使用干部,大力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和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科学配置检力资源,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以职务管理为主向以职责管理为主的转变,探索建立处级领导干部胜任素质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和后备干部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创新培训工作机制,转变培训方式,更新培训内容。在培养方式上,从封闭式自发成才向开放式自觉成才转变;从组织安排为主的单向模式向组织引导与自身强化相结合的互动模式转变;从注重统一性的传统管理方式向注重层次性、灵活性的现代管理方式转变。探索专业化人才成长的通道,为检察业务人才的成长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三是以深化队伍管理机制改革为动力,不断激发检察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建立健全与检察干部管理政策法规相配套的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职位管理,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检察人员绩效考评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和执法管理体系。探索建立非领导职务检察人员职级能上能下、优秀年轻干部锻炼及交流制度。继续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推行完善上级院检察官从下级院检察官中择优遴选的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工作,为首都检察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障。政工部门要做“党员、干部和人才之家”,真情关心爱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才,善于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检察事业发展的中坚骨干作用。继续加强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改进和创新与时代要求相适应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模式,制定并落实检察思想政治工作规则,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树立首都检察机关和检查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的良好形象,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贡献力量。

  三、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检察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

  检察工作要坚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和统领检察政治工作,就是要紧紧围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最高要求,用“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统领执法观念,落实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统领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检察事业全面发展;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实现检察事业的协调发展;抓好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保障建设,实现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创新发展。

  一是把科学发展观的内涵要求转化为检察政治机关工作的行动准则。坚持政治工作为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的根本方针。紧紧围绕检察工作实现科学发展来审视和谋划政治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中心服务、为干警服务、为基层服务的理念。努力实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机统一、同步展开、整体推进,使检察政治工作与检察中心工作相适应,与各项检察工作相协调,针对政治工作存在的不适应问题,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统筹推进,不断增强内在生机和活力,实现政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到检察政治工作的各个环节上。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政治工作,不仅是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工作过程的指导,而是对各项工作和全部过程的根本指导。首先,谋划检察政治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依据。要按照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来进行,使工作思路更加科学合理、工作措施更加完善有力。其次,推进检察政治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根本指针。要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工作措施和方法。第三,检验检察政治工作必须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成效为根本标准。考核评价政治工作,绝不能只重形式、只看表面,而要看推动检察队伍科学发展的实际效果,要看促进干警切身利益问题解决的实际成效,要看政工部门的自身建设和广大干警对检察政治工作的满意程度。

  三是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到检察政治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体现政治工作部署和工作指导的科学性。政治工作既要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更要注重关心人、理解人、爱护人、激励人。既要注重各方面任务的统筹兼顾和整体推进,更要注重贴近实际、突出特色、探索创新。要注重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对每一项具体工作务求做到目标清晰,内容充实,方法科学。要注重制度建设和落实措施的科学性,做到制定制度符合实际,落实制度全面深入。切实使检察政治工作达到“四个统一”,即:加强检察政治工作与服务检察中心工作相统一,重点政治工作与一般政工业务工作相统一,当前工作与长远工作相统一,强化工作指导与抓工作落实相统一,有力推进检察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作者: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