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的现状
扶危济困,助人为乐,成为当今社会的共同理念,社会捐助已成为帮助灾区、贫困地区和困难群众摆脱困境的重要途径和力量。
我国公益事业还相对滞后,存在着城乡、地区间的发展不平衡,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帮残的任务还很重。
二.借助法律、政策、信息化等手段,规范我国的社会募捐制度建设
1.加强政府的作用,营制良好的社会募捐环境。
政府将完善社会募捐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培育公益组织,建立激励机制等。民政系统将创造一切有利于发展公益事业的环境,推动中国公益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2.要加快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步伐,社会捐助和慈善工作在逐步走向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
民政部要加紧《慈善法》立法工作,改变目前存在的多头募捐、违法募捐、强制摊派或变相摊派等现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政府可以制定《公益事业捐赠法》实施细则,在发动募捐、款物发放、物资鉴定与评估、优惠政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社会监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社会捐赠行为,真正将社会捐赠活动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政府可以出台更多捐赠优惠政策,落实公示制度和督察制度。
3.发展公益事业,关键在制度创新。
社会捐助制度的建设与创新,必须紧紧围绕着"保护和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公益捐助热情"这一出发点,关键在于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法律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4.社会捐助要回归社会
大力发展民间组织和非营利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社会参与力度,使社会捐助完全回归社会,最终成为一项真正民间组织的、非营利的社会公益事业。
政府将大力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为国内外企业从事中国公益事业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并学习借鉴国际上的经验,拓展中国的公益事业。
5.募捐资格认定
政府可采取募捐资格认定的办法,对募捐主体进行法人资格认定,对其开展的募捐活动实行备案制度,确保社会捐助活动符合公益慈善的宗旨,确保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6.建立民间组织开展社会捐助的运行机制。
长期的、专业化志愿者服务是我国社会捐助制度创新的必要条件,应该在注重志愿者个体行为的同时,更注重志愿者团体的专业化塑造,形成志愿者服务在社会捐助活动中的长效机制。
全国推广义工,参与很重要。要不断完善义工和志愿服务制度建设,将有更多的地方出台鼓励志愿服务的规章制度和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义工和志愿服务制度。
7.一对一的捐助方法很有效。
香港几个机构筹款都很成功,他们的捐助是一对一,非常透明。一次一百元,专门针对一个小孩,捐助者与受赠者之间可以定期交流。像中华慈善总会为甘肃水井所做的,捐800元打一口水井,一对一,效果很好。
8.我国要建立统一的慈善捐助信息统计制度,在国家统计局等权威机构上定期发布。
目前有关社会捐赠的数据中,比较全面和权威的是来自民政系统的统计。民政部与国家统计局协同,针对我国社会各界的募捐,进行分类计算、科学统计,关键是建立权威的统计指标、计算方式,包括对募捐的实物、公益活动时候的义工等方面的价值折算,在年度国家统计公报上发布。
9.加快慈善捐助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我们要借鉴慈善事业发展比较成熟、管理比较规范的英、美等国家的成功经验,以慈善组织行业自律为目标,加快慈善信息披露机制建设,特别是慈善组织的财务和项目执行信息披露,及时向社会发布权威慈善信息,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以此推动慈善组织公信力标准的制定,引导建立第三方评估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逐步建立慈善信息统计制度、披露制度和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