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起,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在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个人才可以不办照,引发不少网民对涨价的担忧。
老钱:网店办照,便于管理,也避免了税收流失。不过,收入达到了起征点后意味着就要缴税,掌柜如果把税款转嫁到商品上,网店商品价格便宜的优势是不是就要打折扣了?
小白:是啊。网店的东西之所以便宜,除了店面租费、水电费省了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不缴税。加上税金之后,可能东西要跟着涨价了。
易博士:但该交的税还得交,该履行的义务还是要履行。就像工薪阶层要交个人所得税一样,网上开店干个体,也是应该纳税的。
小白:怎么判断“不以营利为目的”呢?现在网店数量那么多,要让管理机关一一去鉴别,恐怕是一件不太现实的事情。明明是进货销售,也可以说是出售自用物品,这样就可以不办照了吗?如果碰上想钻空子的网店呢?没执照也说自己已经办了执照?
易博士:准确鉴别一个网店是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现在看来的确是有点困难。但对于那种没执照也说已经有营业执照的网店,意见稿里已经有了要求,就是已取得营业执照的店主须在网站上公示执照上的主要登记事项。让人一看就明白,像网站的备案信息大家都可以查。
信报记者 贺文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