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推动电子政务外包服务新举措
来源:商务部网 更新时间:2008-03-15

 

  为推动电子政务外包服务规范化发展,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山东省电子政务外包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明确了电子政务外包服务的内容、管理主体和管理制度。对外包服务企业提出了5项具体要求:1. 经省内工商部门注册并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的企业;2. 具有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3. 具有省级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证颁发的信息服务业企业证书;4. 具有从事外包服务两年以上业务经验,并具体承担过2家以上重要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业务;5. 对有特殊要求的外包服务,企业须取得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
  《管理办法》的出台,对加快山东省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提高电子政务应用和管理水平,保障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