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 提高行政效能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需要
来源:惠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沈国明

     改革与发展的深入,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日益发挥,社会经济管理的事项由政府统管的状况在改变,这种变化要求政府进行自身改革,转变职能。要提高行政效能,必须实行政务公开,加强监督,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过去,各地普遍以力拼政策优惠来吸引投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成熟,这种做法不如以前有效。和以往相比,现在,投资者变得更加看重软环境,包括行政效能、依法行政的状况。看重行政效能,意味着企业日益重视在投资过程中支付的时间成本和其他综合成本,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地方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拥有很强的话语权与资源配置权。这在改革兴起时是需要的,也是有效的,当年,如果没有政府的强有力推动,许多改革没法进行。但是,改革与发展的深入,已使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日益发挥,社会经济管理的事项由政府统管的状况在改变,这种变化要求政府进行自身改革,转变职能。如果不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势必影响市场发育,影响其他社会主体作用的发挥。提高行政效能,就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

   要提高行政效能,必须真正实行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应当认真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明确行政审批的条件、程序,并建立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的制度。公民参与是政府实施有效管理的基本要求,更是建构服务政府的本质要求。政务公开,是向公众提供健全的利益和需求表达机制,同时,也是建立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进行评价的机制。信息技术已经为政务公开提供了条件,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了制度创新的科技含量。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等手段,把国务院正在推行的“电子政务”建设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府通过信息化履行行政审批职能的模式。

   要提高行政效能,必须加强监督。现在,政府官员的政绩意识普遍很强,都期望在任职期间干出一番事业,这是好现象。但是,也往往可以看到,由于急功近利或者热衷于“作秀”,某些行政决策仅仅关注于政策的“亮点”,片面追求政策方案的新颖和特别,而缺乏对关联问题的深入分析,以致政策的绩效评估结果并不尽如人意,行政效能低下。为了改变这种状况,亟须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之间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分开,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改善行政的执行力,加强监督的有效性。此外,还应当继续认真做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工作,严把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性收费事项的审查关,为行政效能的提高提供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