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
洪黎明 胡虎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大部制”改革向前推进了重要一步。对于信息产业部门来说,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组建无疑是影响巨大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那么,此次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组建对信息化建设与电信业发展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为此记者走访了著名的信息化专家、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汪向东教授。汪向东对此次整合相关部门职能成立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的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时也明确指出,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广仍将面临跨部门协调管理的问题,并呼吁对具有自身发展特点的电信网实施有别于工业管理的特殊的监管体制。
职能整合有利于推进工业部门信息化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阶段,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前,工业行业管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分别负责,管理分散,不利于工业的协调发展。为加强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有必要对相关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汪向东认为,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促进有关工业部门的统一协调管理,推动这些工业部门的信息化应用,应该是有利的。他指出,大部委制的好处之一,主要就表现在针对原有部门分工细、部门间协调难的问题,通过改革降低这种协调的难度。据介绍,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
针对此次大部制改革对我国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进程的影响,汪向东认为,我国在工业化任务尚未完成的基础上进行信息化,表现在政府机构改革上的一个深层矛盾,其实是由工业化大生产所对应的行政管理的分工化、标准化与信息化对应的行政管理的扁平化、个性化的矛盾,信息技术为行政机构间的协调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可能,但并不能消除工业化发展所客观需要的专业分工。这种客观需要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它其实也是以往机构“精简-膨胀”循环的基础。机构过繁过简都是不利的,关键是在实践中通过探索找到二者的动态平衡。
信息化建设面临跨部门协调管理新问题
但是汪向东也特别指出,“工业化”与“工业”的概念之间存在着差异,工业化与信息化的融合,也不完全等同于工业和信息化的融合。他认为,信息化毕竟是覆盖全局的事情,不仅是工业,而且农业、服务业、社会的其他方面都要信息化,同时,信息化又是会触及相关群体利益乃至相关机构权利的事情,或者说信息化不仅仅是技术革命,同时也意味着利益和权利关系的调整与改革。取消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带来的一个新的问题,将是在新的组织架构下由信息化带来的跨部门协调问题。他介绍说,这其实本来就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在国家一级成立跨部委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主要原因所在。199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曾经做过类似的事情,然而,时间不久又恢复成立了跨部委的信息化领导小组,而且加强了领导,由总理任领导小组组长,并恢复成立了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日常的办事机构。未来还会不会再恢复成立跨部门协调的机制?他认为这种可能性依然存在。
汪向东还强调,这次机构改革未能把电信管理和广电管理统一纳入在一个部之下,从而导致未来电信与广电在数字融合过程中碰到的利益协调问题仍需要在部门间进行。鉴于数字融合的客观要求,或许在新的体制架构下,就需要探索成立更有利于协调的机制。
电信网络及业务发展呼吁独立监管机构
谈到此次机构改革对于电信行业、特别是电信监管部门的影响,汪向东明确指出,无论机构怎么改,电信网存在着它自身特有的、与工业生产所不同的技术经济特点和发展规律要求,相信新的监管机构不会置这种特点与规律于不顾。
记者此前从“两会”获悉,3月15日此改革方案获得通过的同时,有18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案,要求设立相对独立的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国家电信局。提案指出,这个局的职责是负责对行业发展的研究、规划,负责重大事件的通信指挥、调度,负责技术创新的组织和标准统一,负责协调管理国际电信服务贸易,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监管,负责电信市场的规范和协调,以确保电信行业更好地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上述人大代表提出的重要理由,一是电信行业“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需要全国统一的管理,二是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有利于电信行业的发展。从世界范围看,成立独立的电信管理机构是主要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目前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采取了这个做法。汪向东由此呼吁,应针对电信网络和应用自身的发展特点、规律,建立有别于工业管理的特殊的监管机构和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