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安阳市商务局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
相关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及其建设情况
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及其相关报道
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委市政府及商务局主要领导的讲话、参加重要活动的报道
其他服务事项
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信息目录(见附件1)
三、商务局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商务局信息中心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安阳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办公地址:安阳市商务局205房间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5928672
传真号码:5924003
通讯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129号商务局205房间
电子邮箱:frlovewy@163.Com frloveyou@163.com
邮政编码:455000
(二)主动公开信息。
1、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本单位三大网站安阳市商务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anyang.gov.cn/wmj/)、商务部安阳商务之窗(网址为http://anyang.mofcom.gov.cn/)、安阳招商网(网址为http://www.ayinvest.gov.cn)、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商务局及以商务局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1.提出申请。
通过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安阳市政府网站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送即可。
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网络下载或到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注明“安阳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信函、电报、传真方式提交。
当面提出申请。申请人到商务局信息中心直接申请。
口头提出申请。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确认后生效。
2、申请的办理。
登记审查。信息中心在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人提交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办理答复。信息中心收到商务局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商务局信息中心负责人同意,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部分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机关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商务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书中的要求,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3.收费标准。商务局信息中心依申请提供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保障
(一)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信息中心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信息中心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安阳市商务局信息公开目录
( 河南安阳商务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