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肃省逐步完善信访制度,力抓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初步形成了信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局面,全省信访形势继续保持“四下降一好转”(信访总量、来访总量、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的良好态势。
加强领导——落实信访工作“一岗双责”制
省委书记陆浩明确要求,各级党政领导必须落实“一岗双责”,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信访工作就要过问到哪里,问题就要解决到哪里。去年,省委、省政府筛选出21件重点信访案件,分别由省委常委和副省长包案解决,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近几年来,省级党政领导包案解决重点信访案件118件,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共阅批群众来信34560余件,接待群众上访8450余起,包案处理重大信访问题6870余件,一大批信访疑难问题得以化解。省委、省政府出台《信访工作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信访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信访问题突出地区定期通报制度和谈话制度,有力地推动了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有效落实。近3年来,该省先后有4个市州和10个县市区领导被谈话诫勉,2个市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因信访问题突出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书面检查,5名县处级领导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名已公示即将提拔副市长的县委书记被中止任用。
规范运行——健全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工作机制
省人大及时修订了《甘肃省信访条例》,将全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信访工作进行了统一规范,把信访工作实践中一些好的制度、经验和做法以地方性法规形式固定了下来。省信访局制定了《甘肃省信访听证办法》、《交办信访案件办理规定》等配套措施,规范了信访受理、办理程序。同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信访信息化建设,加大投入,建立省级信访数据中心,实现了与国家信访局联通,8个市州与省信访局联通,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畅通了群众方便、快捷、低成本进行信访维权和监督的渠道。
依法处理——完善维护信访秩序的工作机制
省委、省政府制定《化解和处理群众集体上访问题暂行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的意见》、《关于制止上访群众围堵和冲击国家机关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的通知》等,建立了预防和化解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的违法上访联动机制,党政机关群众上访秩序明显好转。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依法制定《甘肃省处理涉访违法犯罪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甘肃省处理涉访违法犯罪行为证据规格及取证工作的意见》,对个别以信访为名,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予以制止,果断予以处置。2004年以来,全省各级共依法处理违法上访人员510多人,扭转了少数信访群众“法不责众”、“不闹不解决”的错误思想,有效规范了信访秩序,起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也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