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来源:信息化建设 更新时间:2012-04-14

关于进一步做好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北海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该网站的内容更新、发布等保障工作,是当前我市推进政务公开、畅通政府与公众交流、改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以及广泛宣传北海的客观需要。目前,新版北海政府门户网站《中国北海》(网址:)已正式在互联网上推出。为进一步做好北海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工作,确保《中国北海》网站功能的正常发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请根据《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07〕108号)精神,指定专人结合“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可登陆网站、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查阅)的责任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或单位)负责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具体任务是:

⑴各部门、单位于2008年4月10日前完成所负责的一级栏目的首次内容录入和发布,即各部门、单位负责的一级栏目至少要有一条对应信息内容。

⑵完成栏目首次内容录入和发布后,各部门、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的运行动态,继续做好本部门(单位)所负责栏目内容的日常录入、更新和发布等保障工作。

2.各内容保障责任部门、单位,凡未领取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的,请于2008年4月3日前指派专人将填写好的内容保障人员联系表(详见附件: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人员联系表)报送到市信息办(市政府大院市经济信息中心技术科、联系电话:2029609),并同时领取本部门(或单位)的登录用户名和密码。

3.各内容保障责任部门、单位在实施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工作过程中,如有操作不详或其他困难,可与市经济信息中心技术科具体联系解决。

4.为提高北海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实施效果和促进该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我市拟从2008年4月下旬开始,将对全市各责任部门、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动态检查,凡内容保障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限期整改。

附件:北海市政府门户网站栏目内容保障人员联系表

北海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   海   市   监   察   局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