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确保“三基”建设落到实处
来源:吉林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本报4月3日讯(温小莹 记者赵联洗)为抓好决战之年“三基”工程建设,确保完成为期三年的目标任务,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今天在省公安厅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申学与各市(州)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全省公安“三基”工程建设责任书》并作讲话。副省长金振吉主持会议。

    就深入推进全省“三基”工程建设工作,李申学指出,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来推进“三基”工作。增强进取意识,科学判断、正确把握当前“三基”工程建设的发展态势,扎实细致地做好每一项工作。增强责任意识。抢抓机遇,下大力气破解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体制性、保障性障碍;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实现“三年为期”的目标任务,突出抓好重点项目达标。各地、各部门、各成员单位要对尚未完成的建设任务,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务必要实现“五个到位”,突出抓好信息化建设攻坚战,突出抓好苦练基本功训练,突出抓好“三基”工程建设成果转化。最大限度地把“三基”工程建设成果反哺社会,惠及百姓。

    李申学强调,要确保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形成领导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安“三基”工程建设的领导,在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按照在公安“三基”工程建设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全力以赴地抓好“三基”工程建设,各级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推动“三基”工程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强化督导检查。自上而下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具体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督查,真正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三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对“三基”工程建设难题,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解决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各级公安机关要对照各项任务目标要求找差距、查不足,制定出一个具体时间表,落实领导包保责任,逐个单位、逐项工作抓好落实,争取有突破性进展。抓好典型带动。以典型的引领力量,加快推进“三基”工程建设全面达标。既要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又要抓后进典型,重点帮扶,及时整改。要坚持推陈出新,既要注意总结老典型创造的新经验,又要注意发现和培育新典型,推动工作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