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建成惩防腐败体系框架
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近日,市委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检查考评工作汇报会。会议听取各检查考评组对肇庆市各级贯彻落实中央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省委《实施意见》和市委《实施办法》及其综合效果的情况汇报,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据《西江日报》报道,为认真总结肇庆市三年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科学评价综合效果,2007年12月,市委办下发《关于对全市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要求运用《肇庆市"惩防腐败体系综合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社科研究成果,对构建具有肇庆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价。今年3月初,市委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市政协办、市委组织部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18位同志组成6个检查验收组,分赴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以及69个市直及省驻肇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本次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文件,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被检单位通过向上级部门、社会公众、同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等单位发放评价表,形成立体交叉、多角度、多层次评价、测评的综合考评机制,使检查结果更客观、更科学、更公正。本次综合效果检查验收结果为: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平均分为97.56;市直部门及省驻肇平均分为97.52,实现了市委提出的2005至2007年建成有肇庆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框架的目标。


通过检查验收,市委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各级党委对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非常重视,措施有力,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是领导重视,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对开展构建工作高度重视,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注意结合实际,落实工作人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各级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二是坚持以教育为基础,党风廉政教育得到加强。三是坚持以制度为重点,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中共肇庆市委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肇庆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报告通报制度》等70项制度。各县(市)区也都相应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有效制度。四是坚持以监督为抓手,监督机制更加完善。肇庆市把监督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确保监督到位,突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两条主线。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监察、检察、审计、财政等监督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金融、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等重点环节、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与此同时,肇庆市积极发展电子政务,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科学技术,给惩防腐败体系注入了高新科技元素。五是坚持以惩治腐败为震慑力,预防力度得到加大。2005—2007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236件次,初核案件线索610条,立案580件(涉及党员556件、监察对象233件),结案521件,处分519人。


肇庆市在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惩防腐败体系工作整体发展不平衡;个别单位对贯彻落实市委《实施办法》认识不到位;宣传学习教育不够深化,形式单一;个别制度有待改善、制度的执行还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监督的合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省驻肇单位存在重上级管理、轻当地管理的现象,对市委的分工任务简单应付。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在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基础上,继续解放思想,促进新一轮大发展,继续贯彻《实施纲要》,抓好分工任务。市委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贯彻落实〈实施纲要〉2008—2012年工作规划》调整分工任务。继续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惩防腐败体系浓厚气氛。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继续通力合作,创新工作形式与方法,完善体系。各县(市)区要做好统筹与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