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秀  齐抓共管推进平安家庭创建
来源:全国妇联 更新时间:2012-04-14

全国妇联副主席 莫文秀

 

  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自2005年开展以来,得到了中央综治委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形成了党政重视、妇联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进入了全面推进和深入发展的新阶段,工作成效十分显著。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创建活动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中准确定位,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一并推进,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是坚持理论创新,不断加强理性思考和实证研究。
  三是坚持资源整合,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资源有效运作的模式,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越来越强,齐抓共管、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初步形成。
  四是坚持宣传倡导,通过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现代传播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教育引导,“积小安为大安”、“家庭平安、社会和谐”的理念广为传播。
  五是坚持夯实基础,以社区、农村为重点,加强基层工作阵地和网络建设,探索实施示范带动的创建模式,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
  实践证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具有了一定的社会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已成为平安建设的基础工程。但同时,创建活动的基层基础工作相对薄弱,齐抓共管的合力需要进一步形成,工作机制和制度需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措施需要进一步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平安建设大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增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针对性。要针对当前一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危及家庭平安和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建立干预和解决问题的模式。
  二、要突出重点人群,进一步做好城市流动和农村留守家庭的平安创建工作。在城市,进一步总结推广北京、福建等地“流动妇女平安之家”的成功经验,并在流动妇女比较集中的城乡结合部城乡街道社区和企业中积极推进;在农村,针对留守儿童特殊的家庭状况和平安需求,深入开展以“四无”“五有”为目标的“留守儿童维权平安行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
  三、要坚持示范带动,进一步打造“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品牌。要指导各地深入开展“百千万”创建工程,逐级建立创建活动的示范区和示范点,结合影响当地家庭平安的主要因素,建立符合地方特色的“平安家庭”评选标准和创建模式,表彰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
  四、注重平安家庭文化建设,提高家庭成员法律素质和平安意识,自觉维护家庭平安、社会稳定。要深入开展妇女法制宣传教育;要针对重点人群,深入开展特色主题宣传教育。
  五、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组织保障。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平安家庭”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
  同时,不断发展壮大“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者队伍的公开招聘制度、培训上岗制度和专家顾问制度,更好地发挥志愿者在创建活动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