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 李卫红
目前,全国高校有2321所,高等教育在学人数达2700万人;中小学校有59.2万所,在校学生达2.34亿人。成就的取得,离不开深化平安建设、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创造出的良好环境。近年来,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把安全文明校园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稳定工作,强化稳定压倒一切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维护了十九年来高校稳定的局面。
第二,紧密结合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努力创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着力丰富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扶持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开展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推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为广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环境。
第三,始终把维护安全稳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近年来,先后下发一系列制度文件,规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成人教育的办学行为。努力做好用政策、用制度维稳。
第四,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始终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主线,坚持月研判季报告的工作制度,2007年各地学校排查出影响稳定的矛盾问题6400余个,化解率达90%以上。
第五,加强学校基层基础工作,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2007年,会同中央综治办,首次召开维护稳定会议,建立起了通过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新格局。
党的十七大做出“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我们要站在教育事业发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贯彻落实好中央综治委的工作部署,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推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排查化解的目标,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做好源头预防和疏导工作。3月10日,教育部下发了做好2008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通知。重点解决食堂后勤、学籍学历、毕业生就业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端的突出问题。
二是切实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教育。按照党的十七大对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巩固教育成果。
三是深入推进学校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制订高校校园技防系统建设标准,到2010年,使校园视频监控面积达80%以上。
四是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整治。充分发挥各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设在教育部门的优势,根据学校的要求确定整治重点,把师生的满意度作为验收指标。在北京奥运会前,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五是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在综治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研究制定加强齐抓共管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在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文明校园建设中的职责任务,完善协调配合和督导考核等工作制度,及时解决齐抓共管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