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五一后查询政府信息更方便
来源:大河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五一后查询政府信息更方便 除了秘密都公开

  州市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记者尚若云实习生刘艳

  阅读提示您为贫困孩子捐的款,政府是怎么使用的?作为退休职工的您,涨了工资却迟迟没有到账,原因是啥?您居住的都市村庄还未列入拆迁规划,政府将来对这个区域有啥规划?这些问题,5月1日以后,您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政府部门要“答案”了。

  过去,老百姓想从政府机关了解信息,得求人托关系,而今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正式实施。昨日,郑州市政府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公布了群众获取信息的流程、举报办法等。今后,政府机关将有责任和义务为群众查阅信息提供方便。

  现状

  政府信息不公开市民查询很困难

  去年7月的一天,市民王女士到郑州市房管局查询郑州市百花路上一处房产的信息,但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她不能查。王女士说,根据《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这种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应该可以查询。

  但窗口工作人员说不了解法规,让王女士到房管局法规处询问,法规处工作人员也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拒绝了王女士。

  后来王女士就此事向市长电话投诉,经协调,郑州市房管局承诺在办事大厅开通专门窗口接受群众查询房屋权属信息。

  其实按照已经实施的《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房管局早就应该开设一个查询信息的服务窗口了。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查询他人的房产信息对市民很必要,比如买二手房,可以通过查询信息确认售房人是否有房产证。假如有人欠债不还,如果查询到其有房产,那就可以用来抵债。

  两年前的2005年10月1日,作为继广州、上海等城市之后,全国第四个推行信息公开的城市,郑州市开始实施《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对于该规定的实施,郑州市政府曾抱有很大信心,认为是推行阳光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但由于推行力度不足,主管负责机构不明确,下级政府机关服务意识淡薄,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规定》并没有让广大群众获得实惠。

  在记者暗访的各个局委中,公务员中知道《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几乎为零,对于群众查询信息的答复更是拖延推诿,一读者就多次向记者投诉,她依《规定》去查询土地证等信息根本得不到答复。

  《规定》无法落实,让广大群众失去了查询积极性,一个数字能够说明问题,从2005年10月至今,郑州市政府加上各个部门平均每月只接待20多例书面信息查询,而且其中80%都是律师。

  新规

  除了秘密和隐私政府信息都公开

  这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而据统计,80%的公共信息都掌握在政府手中,信息公开是大势所趋。

  乘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东风,郑州市这次真的动起来了。首次明确了信息公开负责的主管部门、接受群众举报的部门以及对机关考核的规则。

  昨日出台的《郑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将群众如何查询的流程和查询范围予以公布。

  据介绍,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三项信息不能对外公开以外,其他政府信息都应该公开。如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补偿发放和使用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使用情况等信息,都应该公开。

  另外,关于公交、供气、供热、供水、供电等企事业单位的公共信息,虽然不属于政府信息,但关系群众利益,也应该参照《条例》提供给群众。

  郑州市政府明确规定,每个机关都要确定1人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查阅信息。

  行政服务大厅还应设立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窗口,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场所,供申请人使用。申请人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行政机关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

  群众除了亲自到机关查询信息以外,还可以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应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当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向政府查询信息应该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要求提供的信息内容,对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另外,如果群众书面查询有困难的,还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申请机关代为填写。

  查询

  市民要想查信息有时需要身份证

  按规定,机关收到群众的查询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而当群众查询与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另外政府还规定,机关给群众提供信息,应按群众要求的形式提供,比如是电子邮件还是文字资料,无法按照群众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以其他形式提供。

  监督

  不履行公开义务市民可以去投诉

  《郑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规定,给群众提供信息,除按照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行政机关也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对于这笔费用的价位,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还需要物价部门制定,在物价部门制定标准出来之前,群众查询都是免费的。

  为了让机关配合工作,这次政府还设立了举报制度,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群众可以向其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监察局)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郑州市政府文电处)举报。

  同时,各机关都将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接受群众对这项工作的举报,监督部门接到举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告知调查结果。

  据介绍,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违规收费,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或者公开了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由监察机关、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约束

  百姓评议作考核分低经费要减少

  为了防止一些政府机关对群众查询推诿拖延,郑州市还配套出台了《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将评先、办公经费的划拨与信息公开工作挂钩,并邀请群众打分。

  对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中,季度考评将采取网站社会评议和随机检查的方法。

  其中社会评议主要通过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随机检查主要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在郑州市政府网站上建立郑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栏目,接受公众对考核对象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投票,投票内容主要包括:公众对该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满意、对该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否满意、对该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处理是否满意等三项。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不合格的,该单位在当年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考评中不能评为先进单位,也不能产生先进个人。另外,分低的单位,下一年的办公经费比例也将减少。

  准备

  梳理信息十二项五一之后等你查

  面对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郑州市政府准备得怎样了?郑州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负责人介绍,郑州市政府将自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政府办公厅文电处。办公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办公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夏季: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30分;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邮政编码:450007;电子邮箱:zzxxgk@zhengzhou.gov.cn。

  这次郑州市政府共梳理公开信息内容十二项,包括市政府领导信息,市政府办公厅机构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办公厅年度工作计划,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公报,市政府人事任免,市政府主要会议的主要内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市政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市政府及办公厅的公告、公示,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郑州市政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engzhou.gov.cn,市政府公报、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媒体等三种方式主动公布信息。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市政府将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郑州市政府还专门制作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要求其他单位照此执行。

  忧虑

  准备不是很充足机构不是很明确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会议之后开了一个筹备会,各县(市)区派来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新密市政府发言人说自己不负责这一块儿,是领导临时派来的,关于哪个机构负责信息公开还不确定,哪些应该公开,哪些不该公开还不太清楚;某区政府信息中心负责人表示文件由法制机构审核,应该由法制机构来提供信息;有的部门则认为信息公开给他们增加了工作量,政府应该下拨专项经费。

  郑州市常务副市长李柳身也认为,信息公开推行中面临一些困难,比如目前多数单位比较注重政策和办事类信息的公开,但对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的使用、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信息,还没做到充分公开;另外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便民,目前信息公开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不能满足不具备上网条件公众查阅的要求。更重要的是,政府信息公开为公众服务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不管是什么问题,5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之前,一定要加以解决。”

  “在国外,信息公开一类的法律法规被统称为‘阳光法案’,在阳光下,可以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减少腐败行为。”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局长万建中认为,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如果能够顺利推行,一些腐败行为将无藏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