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重点项目行政审批可走“绿色通道”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哈大齐工业走廊项目、全市棚改项目等均可申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那华 记者 左楠)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据《意见》,哈尔滨市将开辟行政服务中心“绿色通道”,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项目、哈大齐工业走廊项目、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和全市棚改项目均可申报进入“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各阶段审批牵头负责单位要采取联席协调会审批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审批事项。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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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设立“综合受理窗口”

  《意见》规定,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涉及经济发展、公共安全以及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核准、备案等审批服务事项,均应纳入中心统一办理。对因场地限制等原因不能进驻中心的,纳入各类专业性服务大厅办理。对行政许可和审批服务事项较少的部门,应当在中心联合设立“综合受理窗口”。对因客观原因不能进入中心办理的收费项目,通过中心设置的行政服务信息化网络实行网上管理。

  各级行政许可职能部门要积极推动部门行政许可职能的归并,由一个处(科)室集中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并整建制进驻中心办公,使窗口既受又理,增强窗口办事功能,实现中心窗口“一站式”审批,杜绝“体外循环”问题。

  受理项目超时须说明理由

  《意见》规定,凡经政府审定必须进入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事项,各有关部门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和办理。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要明确公示窗口“一审一核”项目内容和操作流程,对不能在窗口直接办理的事项,必须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联系督办,不得让申请人在窗口和部门之间往返办理。

  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对涉及两个以上行政许可机关的项目,要明确牵头部门,并探索研究制定并联审批工作流程。中心受理的项目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完毕。退回、超时的必须向报件人说明理由,并出具书面凭证。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45个工作日办结

  《意见》规定,各级政府要尽快实现市和区、县(市)行政服务信息化网络系统的对接与互动,通过网络改造升级,使行政服务信息化网络系统具备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监察、网上办件查询和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等功能。市民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心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平台,完成基础信息预审。同时开通“聊天式”对话模块,通过“点对点”操作,实现企业、市民和政府公务人员的在线互动。要按照工作流程求简、审批流程求短原则,对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流程优化组合,实现一个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手续45个工作日办结的最短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