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2-04-13
一是明确了督查范围。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有关会议议定事项,人大、政协作出的有关决议、建议和意见,经提交、审核,纳入电子督查系统。二是规范了督查流程。系统能自动向主办单位发出《督查事项交办单》,其中明确督查任务、主协办单位、办理期限、办理要求等事项,并抄送协办单位,同时系统自动建立“督查台帐”。三是提高了督查效能。主办单位接到督查任务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反馈意见单》及《协办单位反馈情况评价》,报告办理工作的情况,否则系统自动监管、报警、考核、归类。四是整合了政务资源。实现了电子政务系统与政府办公系统、公文交换系统的全面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