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运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来源:安徽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安徽省省长王三运怎样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王三运


  今年5月1日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它的施行,标志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府工作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特征。公权公用,阳光操作,可以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仅是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熟悉和贯彻《条例》,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全面提升政府的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近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里的决策部署,加大力度,狠抓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省市县乡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覆盖全省的“一站式”政务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政务公开规章制度逐步健全,极大地方便群众生活,保障民主权利,提高行政效能,对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树立政府良好形象,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对政务公开的理解认识不足、推进力度不大、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改进。

  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按照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的要求,把推进政务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强化行政服务中心功能结合起来、与加快电子政务建设结合起来,努力把我省政务公开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具体工作推进中,一要把握重点,严格规范权力运行。政务要公开,权力是重点。不仅要公开权力行使的最终结果,还要公开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不仅要公开权力运行“程序”,还要公开权力运行“内容”;不仅要公开“做什么”,还要公开“为什么这样做”,确保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透明运行,创造条件让群众更有效地监督政府。要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领域和内容,特别要把行政收费、政府重大措施、招标采购、预决算等政府收入和支出作为公开重点,增强财政管理领域的透明度。二要关注民生,切实便民利民。继续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政务公开的要求纳入公共服务过程中,以教育、医疗、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推动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今年实施的十八项民生工程,是省政府着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要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范围,全面公开实施过程中的政策宣传、对象确定、资金使用以及实际效果,努力把这项惠及城乡广大群众的实事办实、好事办好。三要创新形式,不断加强载体建设。在充分利用政府公报、电子屏幕、公开栏、触摸屏等已有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公开形式,重点抓好政府门户网站、热线电话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扩大网上政务公开,畅通监督投诉渠道,整合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延伸、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四要加强领导,保障政务公开健康发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政务公开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日程,纳入考核范围,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当前,重点要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在前期编制目录、建立机制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和保守秘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关系,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办法,完善推广信息公开平台,建立健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适应社会发展新形势,把握政务公开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继续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维、务实的态度,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科学发展、加快崛起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