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更新时间:2012-0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日前,山东省政府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据悉,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山东将在《条例》的实施过程中,不断建立和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以及监督保障等具体的工作制度。同时,该省还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该省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方式,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全省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要认真划定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做到既方便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又降低行政成本。配套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有关部门要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部署。 

    此外,山东还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力度。全省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快、覆盖广、成本低的优势,着力把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尹东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