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来源:呼和浩特市 更新时间:2012-04-14

 为使我市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档案工作实际,制定《呼和浩特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

   (一)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委会精神,以人为本,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以档案馆库建设为基础,以人才建设为根本,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手段,推进全市档案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有效服务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二)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总体奋斗目标是:全面、协调发展全市档案事业,使首府的档案事业真正“首”起来,建设一个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符合档案工作发展规律的、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有效发挥的、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有效的具有地区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档案事业体系。

    二、“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档案法制建设

    1、制定呼市档案系统“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

    2、力争将档案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教育纳入呼市“五·五”普法规划之中。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档案执法水平。

    4、争取把《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纳入呼市人大、政协执法检查、调研规划中,将厅发[2003]1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中,加大档案执法力度,认真查处违法案件。

   (二)档案馆工作

    1、加强对档案馆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

    开展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活动,实施《文明城市测评〈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综合档案馆功能建设等级标准〉》。市档案馆达到自治区一级标准;旗县馆达到自治区二级以上,并有30%的旗县馆达一级标准。

    2、档案馆设置与馆库建设

    (1)探索各专业档案馆与综合档案馆的资源整合方式,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服务能力。

    (2)呼市档案局、馆2007年迁新址。十一五期末功能设施配备齐全,服务实现最大化。

    (3)完成旗县区不合要求的档案馆库的新建、改建任务,达到安全保管要求。

    3、基础业务建设

    (1)各级综合档案馆依法接收、征集档案,丰富馆藏、改善馆藏结构。加大档案接收力度,确保到期应入馆档案和撤并转单位档案全部入馆;扩大接收范围,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产生的各种新型载体档案和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档案纳入接收范围;加强档案征集工作,广泛征集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方面重大活动、重要事件,著名人物、历史文化遗产,考古发掘,名优特产品档案及社会散存的重要档案。

    (2)加快档案整理与编目工作。各级综合档案馆完成现有积存档案的整理和编目,2008年完成民国档案整理和著录标引工作,建立民国档案数据库。

    (3)加快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

     4、档案信息化建设

    (1)各级综合档案馆加快档案馆信息化的步伐,积极协调,力争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全市政府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功能齐全的档案门户网站。

    (2)进一步加大档案馆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力度,各级综合档案馆建成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全文数据库和多媒体数据库。建成呼和浩特市档案局馆内部局域网,与有条件旗县区档案局馆网络实现连接。

     5、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充分发挥服务功能

    (1)按时开放到期应开放档案。

    (2)旗县区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为社会各界服务。积极探索,实现网上查询。

    (3)积极挖掘馆藏档案资料信息资源,举办各种形式的展览和陈列,开展国情、区情和市情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为建设文化大市服务。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全部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4)挖掘馆藏档案资料,搞好编研工作。

   (三)机关档案工作

    1、基础业务建设

    围绕档案资源建设,加强基础业务工作、巩固目标管理成果。开展机关档案管理中心试点工作,市级机关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档案,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时,移交相应的机读目录。

    2、档案的开发利用

    探索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有条件的机关单位建立现行文件中心。继续开展利用服务考核工作,50%以上的市直机关单位达到优良标准。

    (四)经济科技档案工作

     1、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

    (1)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国有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中档案处置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加大对民营企业档案的调研与指导,培养典型,积极总结推广经验,使50%的民营企业规范建档。

    (3)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继续完善重大建设项目档案数据库。

    (4)加强对科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撤、并、转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信用档案工作

    配合自治区档案局做好全市信用信息的征集上报工作。

   (五)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村级建档工作,全市村级建档率达100%。

    2、积极创造条件,在托县、和林、土左旗建立1-2个乡镇档案馆。

    3、建立全市农村科技档案信息网络,托县、和林县、土左旗要建成县、乡、村三级科技档案信息网。

    4、开展农户建档工作,抓1-2个试点。

    (六)社区档案工作

     1、社区建档率达100%。

     2、继续开展社区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晋级活动,升级率达50%。

    (七)档案教育工作

    1、加强档案教育工作,以培养现代化管理人才为目标,努力营造有利于档案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制定和完善人才培养、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培养档案人员的自觉学习能力、勇于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制度建设促进人才建设,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奖励机制。

    2、在全市广泛开展档案人员全员培训和岗位培训。

    3、加强档案教育基地的建设,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4、改善办学条件,完善教学功能,逐步实现多媒体教学。

   (八)档案宣传工作

    1、进一步拓展档案馆的宣传教育功能,充分利用馆藏优势,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利用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2、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有关重大活动,不断加强档案宣传新闻报道工作的敏锐性,增强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使档案工作更贴近实际、贴近工作、贴近百姓,在增加宣传报道次数的基础上,提高宣传报道质量。

   (九)档案科技工作

    加强档案学理论和应用技术的研究,调动广大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开展科研课题的研究和立项工作。

    三、完成“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措施

    (一)深入贯彻《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依法管理全市档案事业,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继续加大对厅发15号文件的督查落实力度。

   (二)加强档案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的重视、支持。

   (三)建议各级人民政府把档案事业发展计划的主要指标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四)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档案事业的必要投入,逐年增加档案事业经费、重点档案保护抢救费、档案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档案馆库建设费,为呼市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五)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创造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提高档案干部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专业素质。

    (六)在加强档案业务监督指导的同时,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档案业务服务。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事业单位改革等需要,积极协调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为社会各方面提供档案技术、档案设备、档案保管场所、档案整理、文件查询及其它档案业务服务。

    (七)大力加强档案工作领域的群众性学术研究活动。充分发挥档案学会的团体优势,广泛开展群众性学术活动,研究和解决档案工作领域的新问题、新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