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会议
来源:秦安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8-05-08

 

  为了认真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2008年5月7日,秦安县召开了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会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政府分管领导,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秦各单位负责人,政府办公室主任杜根祥主持了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全明作了讲话;政府办公室主任杜根祥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焦继周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的编制工作作了说明。

  李全明在会上指出: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施行《条例》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条例》是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的重要法规。《条例》的公布施行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条例》贯彻施行准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二要大力宣传,强化培训,积极推动《条例》的顺利实施。《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搞好教育培训,是推动《条例》施行、提高有关人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认真学习和广泛宣传施行《条例》的重要意义,增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县人事部门要把《条例》列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要把《条例》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法制部门要把《条例》列入公务员依法行政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其他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抓紧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三要突出重点,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前提条件,是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服务经济社会的关键环节。当前,要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重点对本届政府以来的政府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清理。要依据国家《保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应当公开的必须按规定编入公开目录。清理政府信息和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很强,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安排,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开展这项工作,务于2008年5月中旬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并及时在政府网站及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查阅场所公布。 四要健全制度,创新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抓紧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要抓紧建立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在《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有关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组织考核、评议,确保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正确的贯彻执行。 要创新政府信息发布形式,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动态的作用,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县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逐步建立政府信息查询场所或设施,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五要健全机构,靠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条例》贯彻施行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秦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政府办公室。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举报,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认真受理、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